登陆注册
5981200000025

第25章

叶秋拿起笔,一时又不知道如何写起。橘黄的烛光下,信纸有些微黄,似被岁月侵蚀一般,一时勾起了叶秋很多很多记忆。

上辈子,叶秋和老唐新婚期间很不愉快。

唐伟山不爱笑,老是板着脸。叶秋以为他对这段婚姻不喜,再加上带着个儿子嫁人,叶秋心里就有些理亏。再加上叶秋性子懦弱,于是面对老唐时有些战战兢兢。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刚跟老唐成亲时,老唐还是会主动与她说话。只是后来自己的表现,让老唐对她越来越沉默寡言。而叶秋又以为老唐嫌弃她,二人之间就僵硬冷战起来。以至于新婚不到十天,唐伟山就提前归队了。

老唐的离开,她那时很开心,很开心。可如今想起老唐离开时看她的目光,叶秋的心就一阵阵地疼。为老唐心疼,为自己的愚蠢后悔。世上哪里有无缘无故的善心啊,她怎么以为老唐是因为婆婆可怜她的缘故才娶她的呢。

可她怎么不想想,那时唐伟山在部队已经是连长了,多少小姑娘愿意嫁给他啊。若不是他对自己有好感,他又怎么会娶自己这个未婚生子的女人呢?

可惜,自己的愚蠢伤害了老唐。

突然之间,叶秋好想老唐啊。脑海里的思念似泉涌般流窜到笔尖,叶秋拿起笔开始写了起来。从老唐离开到现在,半月的日子里,叶秋的思恋,夜晚的孤枕难眠,还有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等等。

可刚一写完,叶秋一把扯下揉成了团,扔进了抽屉。

她这是干什么,怎么这么不懂事呢?老唐是什么工作,是当兵的,万一因为自己写的这些儿女情长分了心神,出点什么事情,自己可要后悔死了。

于是又拿起笔开始重写,写来写去总感觉不对。要么写得太平,一点思念的意思都没有,要么就是思念过浓。

最后,叶秋扔了笔,出了房间。

幺妹唐桂芝刚好端了一碗米粒可数的干菜粥和巴掌大的饼子出了后门,见到站在屋外的叶秋,欣喜地道,“五嫂,娘给你做了点吃食,诺,赶紧吃吧。”

“饼子我不吃,你吃吧!”农村一般只吃两顿的。晌午一顿,下午一顿,晚上要是饿了,有时会用头一年冬天晒的干菜,加点糯米粉熬粥。粥很稀很稀的,稀得可以倒映人影。可叶秋嫁过来的这半个月,婆婆怕她饿了,晚上都会熬点干菜粥。这份情谊叶秋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我不饿的。”唐桂芝摇了摇头。

“那就拿给爸吃。”叶秋接过碗,把粥端进了屋子,边喝粥边拿起了笔。

这一次情绪平复了很多。字里行家带着淡淡的思念,然后告知家里的情形,并再三嘱咐,一定要保重身子。

写完后,叶秋又看了一边,然后放进抽屉里。拿着碗,出了屋子,主屋已经没有灯光了。叶秋就在外面的井里打了点水,洗了碗,然后回了屋。

躺在床上,叶秋却翻来覆去睡不着。良久后,叶秋进了空间。

空间里竟然有淡淡的雾气,叶秋发现自己扔进来的草,居然有两株没有完全枯萎。瞬间,叶秋对在这里种植粮食充满了希望。逛了一圈后,叶秋就出了空间。

第二日,叶秋依旧是跟着幺妹一起干活,割割草,放放牛,一天也就这么过去了。

回家洗漱后,幺妹就一直用期盼的眼神看着叶秋,让她忍不住有些发笑。幺妹平时看起来成熟老练,可到底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对赶场有着天生的兴趣。

叶秋向周菊一提,周菊就点头。幺妹眼睛睁得大大的,不敢置信。

其实以前周菊拦着,是觉得她一个未婚姑娘不安全。可明日赶集不同,幺妹有叶秋跟着,所以也就没什么担忧的。

赶场当日,叶秋准备了一件白底蓝灰色格子的衣服,下身是蓝灰色直筒长裤。叶秋嫌弃衣服和裤腰过大,用线在腰身处收了收。只是没想到这样简单一弄,叶秋上身效果非常好,腰细腿修长,与整个时代的衣服有着明显的区别。很像现代的阔腿裤和高腰衣服。

这是叶秋保存比较完好的一身衣服。

只是出了屋子,看到幺妹穿着还有补丁的绿灰衣服,以及她眼中的惊艳和羡慕时。叶秋猛然觉得,她不该这样穿的。毕竟,她丈夫可是没在家的,自己打扮得这么光鲜亮丽上街,想干什么?这不是给村里的碎嘴婆子增添话头么?说不定还会当她是要做什么不正当的事。

想到此,跨出去的脚收了回来,叶秋转身回了屋子,找了一件宽大的衣服换了。准备出屋时,想起幺妹的衣服,叶秋打开抽屉,把所有的票都拿了出来,然后才出了屋子。

“五嫂,你那件衣服真好看,怎么不穿了?

“衣服小了,穿着有点束手束脚的,还是宽松的好。”说完,张了张手臂,想起幺妹的羡慕,连忙道,“你要是喜欢,咱们回来给你做件。”

唐桂芝摇了摇头,他们家的布票根本不够。

那个时候,因生产力低下,布票是按照头一年的棉花生产量来发的。可棉花产量都不高,一人每年能得到一丈三左右的布票就算很好的了。可一个成年人做身衣服差不多要七尺,做裤子要两尺,做得了衣服就做不了裤子。何况还有些特殊情况会用到,很多人家都存放了起来。

不过,那个时候人们节约,流行“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穿衣方式,补丁衣服也是人人都穿。所以也没那么讲究。

说话间,二人出了院子,走向村口。

今日赶场的人不是很多,虽然农忙已经过去,可后面的活计也不少的。像捏玉米球,埋红薯种,种高粱种子等等。还有一些村民要侍候自己的自留地。更何况,因冬小麦的丰收,分粮的日子也快到来。村民想赶紧做点工分好分粮。

叶秋和唐桂芝到了村口,就看到百步坡的一群人竟然都去赶集了。

只是,看到站在魏红芝身边的人,村长唐传木家的婆娘杨大珍时,叶秋心里微微叹了一口气。魏红芝去赶场原来真的是去相亲的,也难怪百步坡的都跟着去了。

“大伯娘,你也赶场去呀!”唐桂芝看到杨大珍,虽然腼腆,却依然礼貌地打着招呼。

“嗯。”杨大珍笑眯眯地点点头,心情很好,然后看着叶秋,“我也做了好多媒,就叶秋你长得俊。山子可真是个有福气了,回家探亲一趟,竟然遇到了这么漂亮的城里媳妇。”

秦璐见一行人等着叶秋时,心里就来气。可叶秋一来,明明穿着灰扑扑的衣服,但这个乡下妇人却一个劲地夸她漂亮。想着自己采茶时不知道会过敏,边采茶叶边擦脸上的汗水,以至于整个脸和手都长满了红点。此时见到这相谈甚欢的一幕,恨恨地转身朝着公路走。

秦国文因那晚的事情,与叶秋有些尴尬,也转身跟在了秦璐身边。章程国和李建刚与叶秋不熟,看着人已经到来,于是迈开步子跟了上去。

叶秋故作新娘子娇羞,“还没谢谢大娘帮忙呢。”

“我哪里帮什么忙了,是你们俩人又缘分。”

杨大珍还想说话,吕建斌却不顾辈分地打趣。“杨大娘,见到乖娃子就移不动脚啦?”

“你这臭小子。”杨大珍笑骂吕建斌,“不知辈分,你可别再说这些吊儿郎当的话,小心我向村里举报你作风不正。”

“啊,杨大娘,饶命呀。”吕建斌耍宝,众人都笑了起来,就连走上公路的人也是笑意盈盈。

叶秋踏上公路,看着杨大珍背着的小背篓,假装不知道地道,“大伯娘怎么还带着粮食去赶场,难道去卖么?”

“哎,你兄弟在县里的一个国银饭店上班,可这户口却还在农村。你是城里来的,应该知道没户口就没有商品粮食供应证。没那个证啊,你兄弟就没粮食了。这个月带信说饭店忙,让送粮到镇上,他来镇子上接应。”杨大珍说着,不着痕迹地看了眼魏红芝,希望这事成后,小儿子的户口能转过去。

魏红芝察觉到了杨大珍的目光,脸蛋微微有些发烫。

国营饭店忙?就国营企业员工那傲慢的性子会忙?叶秋差点忍不住笑了出来。不过也知道,这只是杨大珍让儿子跟魏红芝相亲扯出的借口而已。

“那也比在村里好啊,城里轻松,每月又有工资。”吕建斌闻言道,“大娘以后有福气了。”

“哎呦,以后你们回去了还不是一样。到时候可别瞧不起大娘啊。”

吕建斌连忙称,不会不会。

叶秋却想着上辈子关于这场相亲的事。

村长唐传木和杨大珍的儿子,叫唐伟勇,比唐伟山小两岁,是村长的老来子。城里招工时,去了过江县。唐伟勇人长得虽然不高,可脸盘子不错的。他与魏红芝相亲,都互相看对了眼。于是很快就拿了结婚证。

后来国家开放后,魏红芝脑子灵活,让唐伟勇辞职下海,自己开了饭店。他们是第一批下海做生意的,饭店开得红红火火。

当叶秋和老伟山准备前往S省时,魏红芝和唐伟勇已经把饭店开到C城了。只是后来,不到十年的时间,唐伟勇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迷了眼,与魏红芝离了婚。

看着身侧的魏红芝一直红着脸。叶秋知道她是很期待这场相亲的,毕竟唐伟勇好歹是在城里工作,要是成了,她就可以让村里推荐回县城了。

其实这场婚姻最初的十几年,二人很幸福的。可谁又知道唐伟勇发达后会变心呢?

想着魏红芝最初和最后的结局,叶秋一时有些为难起来,她该不该阻止呢?

在叶秋为难着中,一行人一路说说笑笑,很快就看到了乌渡镇斑驳破碎的城墙。

同类推荐
  • 暗帝的禁宠

    暗帝的禁宠

    在这个纸醉金迷,没有尊严只有金钱至上的地方,她无意闯入他的世界。原以为他只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却不曾想成为自己一生挥之不去的梦魇!他权势滔天,却也有得不到的东西,比如她的心;他爱她,不惜一切代价使尽手段只为留下她;她不过是韩家捡来的一个孩子,却要背负韩家的罪孽;她身世成谜,却在大白天下那刻让所有人震惊。他残忍的捏起她的下巴,冷声道:“无论你愿不愿意,今生你都无法逃开我!你,永远是我的!”——宠她、恋她、疼她,也只是因为他爱她!——强取豪夺只因我爱你,囚的虽是你的人,又有谁知实际囚的却是我的心!——我愿意付出一切来换取你留在我身边!所以,如果只有这样才能留住你,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堕入地狱吧!友情提示:本文定位强取豪夺,纯属笔者YY之作,所以请自带避雷针,以免中招伤人伤己。此外,小阿是女主控,男主的后妈,女主的亲妈,最不喜前面被男主虐得死去活来,最后还原谅男主的文,所以只能自己写文来虐男主了。有好这口的亲,要毫不犹豫的跳坑啊!当然,本人皮粗肉厚,欢迎拍砖!此文虽以虐为主,但因男主深爱女主,所以有宠也是正常滴,但女主不爱男主,所以有虐也是正常滴~~~剧透一:半年之约,让他对她眷恋不已。分不清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灵上的,只愿永生将她禁锢在身边!“不过是逛了一下商场,她为什么会不高兴?”男人危险的眯着双眼盯着手下。“是肖姐……她说韩小姐不过是门主的玩物,一个妓女的身份……”“好了!”男人打断,“从今往后,这个道上再没有肖姐这号人物。”手下愕然,要知道,肖姐在道上是个风云人物,要拉她下马虽不是不可能,可为了那几句话,就要对方永不翻身,这是不是有些过了啊?可让人更咂舌的在后面。她故意气他,专给他找麻烦,只希望他能厌烦自己自动放她离去。她将他名下的知名商场弄得鸡飞狗跳,谁知却换来他一句:“既然你喜欢,你可以试试另一家,那家商场更大,你会玩得更开心。”她犹如幼稚园的孩子,将他的名牌车子全部用染料涂抹了一遍,他却一挥手,送来一组车队,让她玩个够!无论她做什么,他都可以容忍,甚至为了讨好她不惜奉上一切,只要她不离开他。所以……“千万不要试图逃离我,否则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剧透二:
  • 小尾巴不准跑

    小尾巴不准跑

    苏念儿是跟在乔言身后的小尾巴,每日都甜甜的喊着:“言哥哥。”乔言早已习以为常。突然之间,她消失在他生命里。乔言苦苦寻找她,以致体力不支而晕厥。醒来后的乔言变得沉默寡言,神色清冷,对一切事物冷眼相待。有天。高三七班有位女生转来的时候,所有的男生都兴致勃勃。唯有乔言趴在最后一排的桌子上眯着眼睛漠不关心。“大家好,我是苏念儿~”座位上的男生睫毛微颤旋即睁开眼睛直接冲上去,睚眦欲裂,两只手死死地扣住她的肩膀怒吼:“你特么再乱跑,小心我打断你的腿!”
  • 夫妻重生1977结婚前

    夫妻重生1977结婚前

    农村老奶奶重回结婚前,舍不下孝顺的儿女,不得不改造脾气暴躁.愚孝.但着实疼孩子的丈夫。农村老爷爷重生回到相亲前,这辈子的目标就疼媳妇,宠孩子,再疼媳妇,疼媳妇......
  • 陆先生的小情歌

    陆先生的小情歌

    为了不让母亲受委屈,她答应嫁给一个不认识的男人,领证当天才发现,她的未婚夫竟然是和她分手了四年的男人。四年前,她带着苦衷离开,四年后,命运将他们再次绑在一起,她决定敞开心扉,勇敢去爱,可她不知,当年的小奶狗已经变成了大灰狼。婚后,一不开心就宠妻,宠到令人发指。他说:“秦歌,我的情歌,这一辈子我只谱这一首歌,用一辈子来谱。”
  • 隐婚独宠之上天的安排

    隐婚独宠之上天的安排

    简介:“怎么了?小云~”莫凌飞低下头微侧满脸深情的望着她的小嘴。
热门推荐
  • 挑滑车(中国好诗·第二季)

    挑滑车(中国好诗·第二季)

    轩辕轼轲是一个特别能“说”的诗人,是一个在谐音、转义、博喻和嫁接的语言上最喜欢用复沓铺排的句法家。他的很多诗能够通过一个细小场景或不相干的人事呈现讽喻性和悖论性的精神症候。这些纷纷登场的历史性人物和标志性的故事,在重新演绎和“借尸还魂”的套路下无不指向更具“传奇”的现实境遇与整体性的精神大势。他还常常借助谐音和双关的“滑动”方式引爆集束式的语言意义组群。这些词义之间的移动、打开和互文效果显然更能容纳诗歌的体积和情感当量。这种按照当下流行的“穿越”在他的诸多诗歌中达到了极致,他似乎能在如此自由的空间里酣畅淋漓地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改写”和打通现实与历史之间庞杂不清的戏剧性关联。他是这样一个诗人——够严肃又有点“不着调”,看起来“信口雌黄”却又句句直指“人心”和本质。
  • 至尊豪门:霍少斗娇妻

    至尊豪门:霍少斗娇妻

    人必有一死,只是不知何时死,如何死。生者必死,聚者必散,此乃万物恒长之理。人生无常,就像秋天的云一样短暂,谁都不知道死亡是在这一站,还是下一站等着自己,所以才会痛苦、迷茫、害怕、慌乱。……五星级酒店门口,一排排的豪车停靠在门口颇为壮观,娇艳欲滴的玫瑰花瓣从门口一直洒到马路边上。此刻,酒店里面正在举行着一场盛世婚礼。台上一对新人正在听牧师讲着誓言……突然,……
  • 侦破故事

    侦破故事

    无数事实、经验和理性已经证明:好故事可以影响人的一生。而以我们之见,所谓好故事,在内容上讲述的应是做人与处世的道理,在形式上也应听得进、记得住、讲得出、传得开,而且不会因时代的变迁而失去她的本质特征和艺术光彩。为了让更多的读者走进好故事,阅读好故事,欣赏好故事,珍藏好故事,传播好故事,我们特编选了一套“故事会5元精品系列”以飨之。其选择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点:一、在《故事会》杂志上发表的作品。二、有过目不忘的艺术感染力。三、有恒久的趣味,对今天的读者仍有启迪作用。愿好故事伴随你的一生!
  • 雅仆

    雅仆

    萧大小姐身娇肉贵,出生在一个正经的不得了的地方,身边的男人不是圣人就是君子。她胸无大志,平日里除了耍耍兄弟姐妹,诓诓美男老爹外,倒真没什么特别爱好。有一天,她正唱歌洗澡,突然闯进来一名妖孽公子,不仅将她吃干抹净,还妄图打破她做米虫的美梦!
  • 笙笙慕思弦

    笙笙慕思弦

    曾经看似坚不可摧的友情,在爱情面前却显得那么不堪一击,一个男孩,让两个原本无话不说的闺蜜,彻彻底底的反目,甚至成了陌生人,乃至是敌人。当顾弦思遭遇了友情和爱情的双重背叛时,好哥们易笙便成为了她世界里那唯一的一束光,为她照亮她想去往的任何地方。
  • 三灵剑尊

    三灵剑尊

    九重天宫等级森严,不同的神邸生活着形形色色的天神,从一重天新神到九重天大神,注定是一生的修行。每一位天神头顶都有一朵金莲,长有九片神叶,每点亮一片都是神邸的提升,身份的象征。三大剑灵机缘之下成了神族,但是他们的一生才刚刚开始,只有成为九重天大神,含光才有机会与云瑶永远在一起,而这一路注定颠沛流离
  • 首席殿下:挚爱

    首席殿下:挚爱

    有些人,不是不爱,而是还未等到对的人;有些人,一眼万年,第一眼相见,便知道他(她)就是彼此的一声。“是命运弄人,你我一点都没有错”她牵着他的手,笑带着泪,“我可以等你,等你想爱我了,想和我在一起了,等一辈子都可以”既然选择牵起你的手,即使到万不得已,我也不会放手,你做好被我套牢着的准备了嘛?实力宠文!!!欢迎入坑呦小仙女们!!!
  • 王维诗全集

    王维诗全集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摘下一朵小青梅

    摘下一朵小青梅

    遇到郁易薇的那一刻,楚阳觉得心跳顿了一拍,那一拍需要这个小丫头离得近一点才能补上,只是短短几个月,每次面对她,他就像是天生来的占有欲,不想她离开一丝一毫,只想把这个娇娇嫩嫩的小丫头好好的护在怀里。可,当一日大厦将倾,她终于明白所谓亲人不过是攀附的蚂蟥,而她也再不能,也不想做一株依仗别人的菟丝花。经年归来,他看着她走上万人瞩目的位置,而她正侧脸看着他,等他将自己拥入怀中。
  • 掌中砂

    掌中砂

    她穿越千年而来,成为了罪臣之女,惨遭流放,还险些被人…他是名满天下的冷少,最年轻的王爷,比皇上还小的小皇叔。他爱上她时,她一脸嫌弃:“本姑娘从来不喜欢冰山脸,我喜欢的是暖男!暖男,你知道吗?暖男就是性格体贴温柔,脾气好,幽默爱笑,有包容心的男人,你自己对比一下,以上几点你有那一点相符?”而当她历经风雨,放下心中一切仇恨,终于明白自己所爱之人是他时,他却携了别的女子的手,冷冷的睥视她,道:“你与本王纠缠,不过执念本王与你恰巧都在手心长了一颗朱砂痣罢了?现如今,我毁了它,你是否就不会再出现在本王面前了?”说完,他当着她的面,抽刀连皮带肉的剜下了掌中的红痣,白骨森森。【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