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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有句话说得很对,当一个人没有选择的时候,就不该犹豫太多,只需要不停地跑。

他很清楚,有执念的人,多半是走了弯路的。

他在长椅上坐了很久,远处打烊回家的小贩向他走来,他搓了搓手,轻声喊住了小贩,指了指小贩挑着的木桶。小贩一声不吭地卸下扁担,盛好肉汤后就站在原地,看着他一点点将碗中的肉汤喝干净。

一个饱嗝,他松开手,任沾着油渍的瓷碗滑落,清脆的破碎声游荡在空旷的黑夜里,他站起身,抛给小贩银两。

热腾腾的肉汤给身体注入暖流,漫步在海岸线,海风的一侧,有无数盏泛着灯火的明窗,那是一条船。船上吹来歌舞声,嬉笑声,一串串清脆迷人,遥远又轻盈。

只是,无论什么声音,都将在这黑夜中消散。

除了黑夜本身,已没有什么可以打动他。

天冷,冷得令人烦躁,他拉紧腰带,使大衣将自己包得更严实些。他姓郁,至于名什么,他从未说起过。一般来说,无名的人,身手再好,价码都不会太高。这话没错,凡是值点钱的,一般都是有名字的。可惜,这世上人太多,知道一个,不知道一个,又何妨。

听说过他的人,都知道他有一个爱好——他喜欢看腿,修长的腿。

此外,他很值钱。

在浓夜里,远处,有个持火把的人,郁向他走去,坐上了为他准备的马车。

马车像一只蝼蚁,沿着海岸线向着花鼓镇行去。

花鼓镇,是一个安静得如美人之眸的地方。

在这不起眼的马车上,有三人,车夫,郁,还有来接他的人——唐引。车内,融化的蜡牢牢地将火光钉在木桌上,火光下,灰尘似从未被清理过,堆了一层,还有一坛酒。

郁,看了唐引一眼,这是他看的第一眼,因为唐引迟迟未开口。他欣赏话少的人。他笑了笑,将腰间的兵刃卸下,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那都仅是一柄做工粗糙的短刀,不夺目,他将短刀递至唐引面前。拜客,这是第一步,郁已经习惯了这个过程。

但是唐引并未接过它,他只是说道:“小院没有敌人。”

郁意外地停顿了片刻,微笑,收回了他的短刀,道:“你可曾到过漠北草原?”

唐引摇头。

“漠北有一种猛兽,在我们眼里,它是真正的王者,除了它以外的一切都只有资格成为它的猎物,这样的猛兽便没有敌人。”

“如果你遇上它,谁死?”

郁笑了,他的笑总是让人不太愉快。

“它不会死,我也不会。”

在唐引目光的指引下,郁揭开桌上那坛酒的封口,花禾,花鼓镇特有的酒,千金难换,酿酒之物并非珍稀,只因镇上掌握酿制花禾工艺的人家已经屈指可数了。

酒香即刻弥漫,一饮而入,干涸的食道在暖流中舒张,仿佛从睡梦中惊醒,在缓缓的鼻息中穿越千山万水。

这样的酒,用来招待他,实在太优厚了。

郁,穿着洁白的长衫,他总会给人优雅翩翩的印象,即便是去最肮脏、最血腥的地方,他也会装束得体,仿如赴宴,这是他的态度。

此行,郁是来见故人的,一别已经八年,这个要见的人,叫作柴牧。

这或许是他一生中见过最有才气的书人,柴牧身上散发的儒雅和才气令人难忘,像柴牧这样的人或许根本不需要任何衬托,即便他衣衫褴褛,也依然绽放着光,这道光仿佛是一个答案,可以解开许多谜团以及无奈。

柴牧早已不是八年前的穷书生了。对于柴牧这个人,郁是心怀敬畏的。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身份、容貌、能力,但一个人是怎样的人终究是不会变的,柴牧,始终是一个可怕的人,他的可怕在于他太过聪明,也在于他太了解自己。

一个人若是透彻地了解自己,恐惧对他而言便毫无意义了。

此行,唐引负责护送他,郁始终坐立不安,在他的世界里,所有人都是敌人,他留意着唐引与自己的距离,设想可能出现的意外,他知道坐在自己身边的这个沉默着的人绝不会是低手。

车轮飞转,吱吱作响,车轮每转廿十八圈,车夫便抬臂轻挥一下马鞭。

车夫已经很老了,一个年老的人,没有什么所求,也就没有什么所畏。车内的人说什么,做什么,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只知道,跑一趟的银子够他用一年。

郁,来自远方,他的一切于此地没有分毫牵连。

关外的风沙在他眼角留下道道皱褶。

大漠沙如雪,郁的心也如白皑皑的霜雪,他从未留恋过任何人和事。

他表面是个冰冷无情的人,内心更是,这样的人也最适合杀人。

既是无情人,岂会念故人?

车窗外,不远处花鼓镇的灯火已经映入眼帘。

马车,突然在一个岔口偏离了通向花鼓镇的路,在泥泞中颠簸了起来。

郁说道:“不去花鼓镇?”他那异域腔调越是别扭,他心中的不安便越是强烈。

唐引应道:“先见一个人。”

在一片竹林里,马车在一间木屋前停下了,老马喘着粗气。

唐引对郁说道:“去去就来。”

月光铺满了篱笆围成的院子。屋里的人已经听到了马车声。

唐引径直走向木屋的门,他走得很慢,走了几步,他突然驻足,低下头,左脚往后挪了一步,他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认出了清旎前日来此留下的脚印。

在门前,他静静地等候着。

屋里亮起了火光,屋里的人不慌不忙地拉开了木门。

在微弱的光下,黑色的门后那双疲惫的眼睛显得忧伤起来,做了个手势示意唐引进屋,他用柔和又沙哑的声音说道:“我知道你会来,进来吧,我本想把酒藏到冬天。”

唐引露出仅属于挚友的笑容,点头。

“什么酒?”

“这要等到我们打开它的时候才知道。”

“一坛?”

“只有一壶。”

走进木屋,一张圆桌,一个穿着华贵的美人,她倚在桌旁,白皙的手掌托着一盏刚点燃的灯。她是屋主的妻子。

在竹林间,这间木屋伴着一汪清水和古老的磨轮,清澈剔透的水声成为了这片领域仅有的呼吸。

屋内的一切是华丽的,譬如挂满一整面墙的无数名剑,譬如桌面上的白玉杯,譬如衬着美人轮廓的朱锦和她额头上的金丝花钿。

自从辛老爷过世后,这屋子的主人便常居于此,人们称他为讲理的人,因为他的所思几乎毫无破绽,这种缜密绝非聪明可以替代。他身世贫苦,自小被辛老爷收养,是辛老爷的心腹,在别情小院的大小事务中,他起到关键的作用,正如柴牧如今的身份一样。

辛老爷有两子,一女。

长子辛远,他是辛家唯一没有习过武的人,也是唯一敢于违背并彻底违背辛老爷意愿的人,他永远不把自己的一丝一毫交由他人决定,哪怕再小的事,只要有人插手都会令他极度反感。很多年前的一天,他消失了,不辞而别,没有人知道他去向何方,再也没有回来过。辛老爷从未为此怨过他,老爷常说,自己毕生的成就全部加起来也比不上辛远的这一别。至于他是生还是死,无关紧要。

辛远曾是这间屋子的主人,他离开后,辛老爷便把这间木屋送给了现在的屋主。

在木屋外,有一块已经挖好的坟,坟上的碑已刻上了屋主的名字——闻人明月。

坟,是闻人明月为自己准备的,他提早准备好了这一天,是为了让明月常挂在明月之上,如此,生死便能更加融洽。在木屋旁,小小的坟丝毫不煞风景,反倒增添了一丝生机和一丝孤独的美。

木屋里。唐引低着头避开闪耀的光亮,那是最后一盏灯,她稳稳地将它摆在了桌上后才将目光转向来客。

当她看清了唐引的面容时,她惊骇地后退了一步,瞪大眼睛摇着头,用双手捂住了自己嘴,在这一瞬间,她是茫然的,可相比过去的一切,只有这一刻是清醒的。

闻人明月柔声说道:“看看厨房都有什么,给我们备几道小菜吧。”

夜晚之所以干净,在于万物皆静。

“我不会待太久。”唐引说道。

“我知道你一向独来独往,今天却非一人,想必还有要事在身。”闻人明月搂过少女纤细的腰肢,用他的眼神安抚着她。

桌上,三只如凝脂的白玉杯,酒满欲溢。

“我很少有事,大多时候,都不是我所愿,可是我不得不这么做,无论结果如何,都不会令我快乐。”

“我懂。喝酒吧。”

屋外,马车上,郁透过窗,望着木屋以及木屋之上的明月,不知为何,在某个瞬间,他产生了安居于此的念头。

屋里的人出来了,闻人明月温柔地握着少女的手,说道:“你回屋子去,收拾收拾行李,天明我们便离开这里。”

少女止住流泪的眼,道:“真的?”

他只能微笑,这微笑或许是他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信号。这一天,他已经等了太久了。在这明月下的木屋的无数个日夜里,他就像活在万劫不复的牢房里,相比可以触摸的高大巨墙,无形的墙垣更令人颤栗和绝望。

从房门步向马车,似乎是遥远的,他觉得自己不该欺瞒,又寄于身后少女希冀。

他能做的只是将所有的烦恼整理和装卸,丢给明日,每一天对他而言都是相似的,同样的色彩和过程。他用千金换好酒,清醒便是诅咒,在美人如玉的肌肤的沟壑和山谷间畅饮,纵情至乏力,在目眩中看着一壁的名剑,思忖着该选择哪一把赴远方。

没有人拦着他,他却走不了。

车夫扬鞭,车轴又转了起来。

花鼓镇,别情小院,小楼上,柴牧倚窗坐着。

窗外,落樱像一把把小伞,嫩柳发出海浪的声响。

他在等人,一等就是四年,一年中无数个漫漫长夜总是可以轻描淡写地化为春夏秋冬四字。

秋风吹来,晃动着推开的木窗,这风,似乎是从四年前吹来的,味道也总是如此相似。

晨曦的暖流浸润他的侧脸。

这是清晨的温柔,但在他的背上,他感受到了令人沉闷的压力,他仿佛坐在一片孤独的海岭里,承受着万丈海水的挤压,他的呼吸也只是鱼儿的气泡而已。他想到僧佛,他们或许是江湖之中为数不多的以静残喘的人,忍,是一个大字,忍久了就剩静了,就像窗外的这一缕缕如发梢的光,柔软又温暖,不过人这种动物,生来便如热火,岂会知道这一个忍字,他们所知道的不过是承受罢了,于是他们需要学习,需要苦行和修炼,然而,清旎却不同,忍字,对于她则是与生俱来的,这一份完美的平静是任何高僧都无法企及,无论造诣有多深。只要想到她,他的心田总是会多一份安宁和有序。

他手里拽着一张银庄的票据,一百两银子,这是清晨钱庄的小二送来的。清旎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不过在一些人眼中,她也笨得可以,从她手中骗得银两太容易,远比兢兢业业赚钱来得轻松,这张票据说明清旎又借出去了一笔银子。她当然不笨,倒是来借银子的人存了几分戒心。起初,这些人或许还会准备点天花乱坠的理由,到最后都则显得多余,因为她从未拒绝,甚至从未迟疑,以至于部分人不由自主地忧虑起来,他们不知道这其间有何阴谋,这不合理,至少不合情理。时间久了,实实在在的银子总是比忧虑和颜面来得重要,而大部分人也从未送还过银两。

柴牧把票据揉成一团,抛出窗外,随风而去。

一口清茶。

花鼓镇,宁静和凄美。镇外,在那广袤的中原大地上,是侠骨柔情,是快意恩仇,已和他无关。同一片星空下的江湖不断上演并循环着生死欢愉和离愁别绪的故事,也与他无关。

他正在逃亡,没有人要杀他,没有人杀得了他,但他确确实实是在逃,这逃亡不是一惊一乍的关乎死亡的慌张,只不过是一次彻头彻尾的自救。

从一个地方到了另一个地方,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但从一个故事到了另外一个故事,一切就都不同了。

他等的人不会来,下棋的人却准时到了。

赵伯已经年近六旬了,仍是一头黑发,容光焕发,用他自己的话说——死人见多了,气色自然不会差。面色光润之下,是他骇人的骨瘦伶仃,他驼着背,推开门,在进门前,短暂地驻足,向柴牧微微地点了点头。

“但愿头上的天永如今日晴朗。”赵伯嗓音浑厚有力,如若只闻其声的话定然料想不到这声音出自这具嶙峋的身躯。他是来下棋的,他这辈子在棋盘上可谓战无不胜,唯独赢不了柴牧,一局也赢不了。

柴牧问道:“你冷?”

“冷?晴空万里,秋风和顺,怎会冷?”

“我冷,由内而外。”柴牧喝了口热茶,看着赵伯说道。

“为什么?”

“到了要离开习以为常的事物的时候,人都会冷的。赵伯,我们认识多久了?”

“有十个年头了。”

“不短了。”

“的确,十年了,一切都在变好。”

柴牧点点头。

赵伯是一个喜欢交谈的人,与一个人对话,就像下一盘棋,这盘棋或许很大,或许很小,但正如他从未胜过柴牧一样,他也从未真正把握或猜透柴牧的心思,不过,令人愉快的是,无论他人说了什么,提出了怎样的看法,柴牧都不会反驳,他只会点头。

赵伯带来了一张用沉香木制成的棋盘。沉香之香,香馥逼人,盘面光滑如镜,手感极好,棋子则是由天池雪山中的玉石制成的,洁净剔透,冬暖夏凉,这样的玉石寻遍几座雪山也很难找到一块。

赵伯缓缓说道:“以前,我觉得谢嵩虽然刚愎自用、生性多疑,但骨子里终究是一个正直、光明的人,不失为一君子,可是我错了,如今的谢嵩,更像一个赌徒,手段也愈加毒辣,结果才是他所关心的。山庄里,我自认为比任何人都更了解他,现在我也终于明白人是会变的。”

赵伯一直叙说着关于庄主谢嵩的一切,柴牧却没有听,他缓缓地将壶中的洞庭银针沏了一遍又倒了一遍,不斟茶也不喝,他的目光始终游离在棋盘之外。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这杯中银针就像毒药一样蚕食着他的生命,一杯杯,一天天。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太久,无知无觉成了柴牧唯一的感受,哪怕是单一的颜色亦胜过空白,哪怕是狂热或者厌恨亦胜过麻木,每一天对他而言都是重复,沉默且孤寂,没有感动没有忧愁。

鲜花和名剑,雨夜和乳房,麦穗和流沙,没有一样能打动他。

血管里流的不是血液,更像是水,骄阳每落一次,他的意识便被剥离一片。他的愤怒不足以改变这可怕和固有的局面。

手中的杯已被捏碎,温茶融入鲜红的血液里像一朵鲜花绽放在他紧握的拳中。

“你知道你和我最大的不同在于什么?”柴牧问赵伯。

赵伯皱着眉头,摇头。

“我喝的茶,都是毒药,你喝的毒药,却都是茶。”

窗外,庭院内,花轻落,琴音隐隐约约。

在一间没有窗的酒馆里,故事总是以着醉蝶的弧线进行,在这里,黑夜是人们祈求的福祉,没有人愿意迈过那张布帘走向万劫不复的太阳。酒馆里的每一天,或许都是最后一天,酒馆里的人,已经遗忘了如何感知时光。清旎送别了铁常,走进了酒馆。她的到来,令所有人都感到欢愉,就像上天赐予的一件无形的礼物,令这一天圆满。

在酒馆里的某个角落,永远有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为她留着。

她在等人,一个叫叶嵩的人,一个总是迟到的人。

酒馆的小二是一个长不高的矮个子,并且是个年纪不小的女人,她的辫子比她的身子还要长出许多,略胖,皮肤很是白润。她在酒馆里招呼来招呼去,辫子在地上滑着,若有人不小心踩到她的辫子,她会愤然地踹那人一脚。未到过酒馆的人不知道世上还有这么一个人,到过酒馆的人喊她胖姐,她姓潘。

这是一间有趣的酒馆,但凡是一间酒馆,就会有喝醉的人,有喝醉的人就一定会有捣乱的人,那么胖姐一定会让这些捣乱的人变成死人。矮得不在视野之内是她的优势之一,她的镰刀之快只有死人才会体会。

世上的小二都是有掌柜的,她却是一个从未见过掌柜的小二。她在这里的原因有二,一是惊人的酬劳,二是别无去处。胖姐很怕穷,穷疯的时候她可以为一个馒头杀人,可是现在她富得很,丰厚的酬劳让她感到茫然,花鼓镇本该只是她江湖中的一个驿站,可这一停留便已忘了今夕何年。她很快乐。

在酒馆里,最大的期待是有一天可以亲眼见到那个不喜欢窗的掌柜,最大的快乐则是清旎的到来。

胖姐给清旎端来了一小壶甜酒,收走了她送来的微笑。只有在这里,清旎才会饮上几杯。酒馆的香炉常年只用一种特定的香料,几丝栈香,几丝麝香,四季不变。清旎喜欢这味道,她对它是熟悉的,她忘了这份熟悉来自何时何地,只知道它是那般的安详和久违。她是一个容易忘事的人,也许是一生中的昼夜太多,人们最后总是只能记住某种熟悉的味道。

酒甘味甜。清旎来时正值清早,酒客零星。在另一个角落,一个年轻剑客正冒着冷汗,他的手稳稳地握着酒杯,大腿则不由自主地抖动着,他身无分文,他也清楚这里不是个适合赊账的地方。

不过今天他不是来花银子的。

清旎喝完那壶甜酒,整整花了两个时辰,剑客也在不安中等了两个时辰。酒客来了又走,换了一批又一批,胖姐忙前忙后,时不时地看一眼角落的清旎是否还在。

此刻,清旎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

剑客站起身来。

他加快脚步向清旎走去,左手将铁剑反手负在身后,右手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

酒馆的昏暗令人不安,也令猎人更加致命。

只有五步之遥,紧握匕首的手高举在胸前,随时准备扑向猎物。

睡梦中。

绿荫浓,芳草歇。

她有一个玩伴,仅仅一起愉快地玩耍过一次。

小时候总会有各种愉快的想法,并非因为年纪的增长而遗忘,而是因为身旁的人不再记起这些事儿了。花鼓镇真不是一个留得住人的地方。

辛远是家里第一个拥有兵器的孩子。那年,悬壶之日,辛老爷给他定做了一柄宝剑。

一柄剑,并非为了让他习武,而是让他像这柄剑一样干干脆脆地做人。

在百兵之中,剑是王者,也是君子。

清旎的第一把兵器,也是一柄宝剑,一柄有故事的剑。那时候,她的身高还不及剑长。

她把它送人了。

送给了一个一起玩耍的小男孩。

小男孩爱不释手地抱着它,在回家的途中被一个剑客盯上,花言巧语骗走了。

这个剑客后来成了墨客岛的门客,再后来又死在了小院的剑客之下。

那柄剑又回到了小院,却没有人认得它。

睡梦中,她看见一片摇曳在阳光下的银色稻田。

剑客的匕首已经出手了。

在这一瞬间,他也有过迟疑。

他并非无名之辈,他的剑法精湛到可以轻松将雨滴一分为二,如今却要为了钱财去杀害一个无辜的人。

或许,他只是还没有习惯而已。

在他眼前的是纤柔背影和一瀑乌发,对于这个美人,他一无所知,他只知道这一击将带来喷涌的鲜血和一笔可以改变他命运的银两。

他有一个夙愿,在终南山下的一家客栈里做一名不离开的过客,那里有他眷恋的贞洁和模糊的芳香以及一段说不清楚的缘分。他想必已经醉了很久,剑是他坚定和信赖的毒药,却不是他的信仰。

谁没有夙愿呢?

总之,他已经出手了。

清晨的山涧,马车向花鼓镇缓缓行来。

人活着,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有所可迷。爱画的人迷于画卷中的一点一滴,可以一动不动地凝视一天,郁也是一样的,只要有一双好腿摆在他面前,他也可以做到,可惜马车里没有好腿,只有三个沉默着的人。郁并不知道唐引带上车的人是谁,但他从闻人明月的眼神中便能得知这是一个无须留意和在乎的人,世上只有两种人有流露出这样的眼神,快要死的人和已经死的人。

唐引和郁坐在一侧,闻人明月坐在另一侧,正对着唐引。

“有两件事我没想到。”唐引说道。

闻人明月始终看着木屋渐远的方向,心不在焉地应道:“我什么事都想到了,只是没想到会是今天。唐引啊,你没想到这个人会是我吧?”

唐引点头,道:“我的确没有想到。”

“还有一件事是什么?”闻人明月问道。

唐引答道:“我没想到帮主三年前就知道这件事。”

闻人明月脸色变了,忙问道:“难道,清旎早已知晓此事?”

“她当然不知道,我指的是辛炎,不过有趣的是,这一切柴牧都看在眼里。”

“柴牧?”闻人明月皱起眉头。

“你一直都低估了柴牧。”唐引道。

闻人明月摇头,道:“我从小就把辛老爷当作我的父亲、朋友和恩师,他做出的任何选择我都深信不疑,他看人从来不会错,无论那人隐藏得有多深,他选择了柴牧来辅佐清旎打理小院事务,那么说明柴牧一定远在我之上,我又怎会低估他呢?”

闻人明月又道:“他最后跟你说了什么?”

唐引答道:“送你登船。”

闻人明月叹了口气,道:“其实他早该下此决心。”

“在我来之前,柴牧提着酒菜找到我,我们谈了很多,关于你,关于小院,他的观点和辛炎是不同的,柴牧希望你走,尽管他不知道你能去哪,理智告诉我,柴牧是对的,因为他从未错过,他看得比我透,可惜我不是一个理智的人,我相信自己的感觉,也必须尊重辛炎的决定。辛炎这么做,不是为了你,仅仅是为了清旎。”

“清旎?”

“是。他并不怪你,可是,他也不能留你。”

闻人明月叹了口气,此刻,他恨不得马上变成死人。

“我虽姓闻人,但我自始至终是辛家的人,他们于我,都是至亲,这一点,辛炎又怎会不知,他不该担心我会伤害清旎。”

“他不放心。”

沉默。

“窗外有圆月,此刻有酒,也算是一种缘分了。”唐引斟了两杯酒,递给闻人明月,“你我也算相识多年,这最后,我想知道,三年前,你究竟是为了什么?”

“过去的事,我不想再提及。”

郁在缄默中与闻人明月相视,一笑。

“小院的客人?”

郁点点头。

闻人明月在别情小院长大,他的所有记忆,都未曾离开过小院的院墙,小院里,没有他陌生的面孔,郁,显然是外人。

“就在此处吧。”闻人明月看着窗外道。他不想离花鼓镇太远,却也不想太近,恰到好处是他信奉的奥秘。

唐引点头。

对于这样的时刻,他经历了无数次。

唐引深吸了口气,猛然一刀,快得好似从未发生过。

锐利的刀刃已经划破脆弱的咽喉,鲜血在迟疑片刻后从皮肤的裂缝中喷涌而出。

他拍了拍闻人明月的肩膀,这是他对一位朋友最后的告别。

车轮和马蹄中的刀声,融入了涓涓流水。

唐引将这具渐渐松软的尸体转向另一侧。

天初亮,秋风清凉,万物皆新,恬静无声。

微光轻晃地挑开明眸,给人从橱柜的阴影中走出的惬意和如释重负。

叶嵩翻身下床,走到桌前,地上的木板发出清脆的挤压声,空气中散发着兰花的香韵,

他倒了杯酒,花鼓镇的名酒,花禾,边喝边咳。

床上,乔青也喃喃着醒来。

“干嘛起这么早,再躺会嘛。”乔青柔声道。

叶嵩没有搭理她,他身上冒着冷汗,一场噩梦还萦绕在他的心头。

一杯酒下肚,他转身坐下,木楞地看着她,绣着月莲的棉被半掩着她赤裸的身体。

肩上的白嫩顺着背部的曲线流淌而下。

她是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弹得一手好琴,以她的才貌要入大家深院是轻而易举的事,这本该是大多数女子的选择和正道,但她所追求所向往的却是儿女情长、无拘无束的江湖,她说,和他待在一起,放浪形骸、醉生梦死于这有情有欢有诗有酒的小楼里,要比将短暂的一生妄弃在似海的侯门之中强得多。

他每晚都会准时回来,短暂的调情后便是缠绵,说一些他自己都不信的情话,入睡,醒来后离开。白天,她会百无聊赖地在屋里等着他,练着琴,金银不愁,偶尔出门走走。

她踢着被子,示意他回被窝。

叶嵩自顾自地又倒了一杯酒。

一杯花禾下肚,浇灭睡梦的火焰。

“你昨天说的姓沈的,不是去了汴京了?”叶嵩穿好了衣服。

“他已经这么说了一辈子了,离镇最近的稻花庄他恐怕都没去过。”

叶嵩笑了笑,道:“我要走了,今早得见帮主。”

乔青已经习惯了这种有归时的离开。

“你从来没有和我说过帮里的事。”她作出委屈的表情娓娓道。

叶嵩穿好衣服,将酒壶里残存的酒一饮而尽。

花禾酒的桂枝香扑鼻,像美人略过眼前的长发,桑叶之气是绿草的娇喘,琼浆冰嫩,仿如饮下整片雪原,醇酎味厚,难以言喻。

“钱够用么?”

“够。”

叶嵩还是在桌上留下了一锭五两重的金锭。

沉默。

叶嵩将利剑从剑鞘里半抽出,对着剑刃梳理着。

“她真有那么美吗?”乔青揉着眼睛,装出不经意地一问,她所说的正是叶嵩常常提起的帮主。

“是。”

他穿戴好,从桌上的果盘里摘下一颗葡萄喂她吃下。

迷人的微笑。

她一口含住了葡萄,还没有吞下,她便娇声道:

“可是我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

欲言又止,乔青用带着含糊未醒的声音说道:“没什么。哦,对了,我想要一只猫。”

“猫?”叶嵩握着酒杯说。

“你白天总是不在,我自己一个人太孤单,养只猫陪我。”

“养吧。”

“我……”乔青嘟着嘴掰着手指头。

“什么?”

“我有很多心事,每当我想对你说的时候,这份念头却突然熄灭了。所以,我想养只猫。它会温顺地听我说,就像我温顺地听你说话一样。”

他点了点头,是的,他总会将想说的话倾覆覆于她,无论她是否喜欢,她都会装出一副认真的样子,不会打断他。

他沉默了一会说道:“或许,你不必养了。”

“哦?”

“你该离开花鼓镇了,离开我了。”

这句话,他用了一年才说出口,他想了太久,想得太多,却没有勇气。

话刚出口,他又起了收回的念头。覆水难收。

“为什么?”她捏紧了手指,想装作没有听清。

“其实从一开始就错了,你不该跟着我,没有结果,你应该清楚,和我一起危险随时会来,这种危险是致命的,我不愿你受到伤害。”

“危险?这世上我再也找不到比这里更太平和安宁的地方,还能有什么更危险?”尽管她心中已然掀起惊涛骇浪,但她的话语仍是一如既往的柔婉,这令叶嵩感到心安。

“那只是因为你置身其外。”

“我不怕,生死之事,我何曾怕过?”

“你不明白。”叶嵩想喝口酒,可惜酒壶已空。

“不明白?”

叶嵩叹了口气:“这一年来你一直劝我离开这里,你不停地告诉我花鼓镇外的江湖是如何绚烂,我又何尝不知道,你可以走,但我不能,我只能留在小镇,因为别情小院在此,这里便是我的江湖。”

“江湖太大,出了这扇门,我不知何去何从,我哪也不想去。”

“你想去哪都可以,江湖之大,哪怕如浮萍漂泊亦不失精彩。”他突然感到一阵解脱的惬意。他掏出一块残缺的令牌,对乔青说道:“无论你在何处,哪一天想回来了,找到小院的商铺,院中人见此令牌,便会为你准备车马,送你回来。”

沉默。

巷口的阿生又在清早拉起奚琴,她伴着琴声哼了起来:

“几回相见,见了还休,争如不见……当时谁会唱阳关?离恨天涯远。”

她哼着,装作已经结束了这段让她感到慌张的对话。

“我得走了,我不想误你。”叶嵩又道。

“我不怕你误我,但求你不负我。”这句话乔青没有说出口。

心似在暴雨中轰塌的马厩,一点声音也没有,冷静得可怕,她感到恐惧,微微哆嗦了起来。

愣了许久。

屋内,只剩下她一人,温暖的床已变成了干涸和炙热的沙漠。

她想到了柴牧,这是此刻她唯一想见的人。穿好衣服,她急急忙忙地出了门,一路小跑,闯进一个院子,门外的护卫并没有阻拦她,她径直地穿过庭院,猛然推开门。

柴牧正与赵伯对弈。棋盘间,电光火石,一步一杀招。

棋盘之外,他们已经谈论了很久,关于谢嵩。

谢嵩是墨客岛的岛主,论名望,论实力,皆远在小院之上,墨客岛在江湖上已有百年的历史,以好客养士而闻名,是游侠剑客的向往之地。

墨客岛与别情小院本无瓜葛,但自从三年前清旎成为小院的帮主后,小院便成了墨客岛的死敌。小院的每一步扩张似乎都直接指向墨客岛,小院强大一分,墨客岛便削弱一分。困扰谢嵩的问题在于,他并不知道为何别情小院有意针对自己,两者本无恩怨,百年来也从无利益上的冲突,是什么让小院毫无掩饰地表达敌意?在三年间,谢嵩殚精竭虑,与小院明争暗斗,却从未占过上风,就像一盘棋,谢嵩一退再退,但至少他已经知道,虽然小院的帮主是清旎,真正代表着小院一举一动的却是一个叫柴牧的无名书生。

赵伯在墨客岛待了十年了,他是墨客岛的案官,在墨客岛的地位正如柴牧于小院一样,仅次于帮主,只要是墨客岛的事,他都有资格过问,事无巨细,对于谢嵩的一切,他了然于胸。他今日来,有三件事,一是为了输棋,能和高手过招本身便是一件有趣的事,何况这或许是他最后一次输了。其二是为了提醒柴牧,在赵伯眼里,谢嵩已经变了,墨客岛本是一个与世无争的地方,如今更像是一个仇恨的熔炉,或许谢嵩骨子里便不是一个甘于沉寂的人,可小院从未忌惮,仍是执意地一步步向着危险走去。过去,赵伯总能洞悉和知晓岛上的一切,可近来谢嵩似乎不再信任他,他能感受到谢嵩有意对他隐瞒了一些事,岛上气氛也变得怪异,似乎在准备着什么,赵伯几乎一无所知,他突然明白,这或许是一个终点。他必须提醒柴牧,哪怕这正是他所期待的,更重要的是柴牧若是输了,赵伯也会是输家。其三,墨客岛上或许已有行动,谢嵩雇用了许多杀手,其中不乏好手,价码高低,谢嵩不在乎,他只要赢。赵伯知之甚少,但还是掌握了一些信息。

乔青的突然到访并没有打扰到任何人,柴牧和赵伯甚至连头都没有抬。

一路小跑令乔青的面庞嫣红如醉,她轻喘道:“柴大哥,叶嵩让我来取银子。”

过去,叶嵩也时常让乔青帮着打点一些银两上的事。

柴牧仍未抬头,用平静的语气说道:“乔姑娘,银子的事,你去钱庄便可。”

乔青道:“不,这件事必须要柴大哥的同意方可。”

柴牧道:“想必这笔银子一定不少了?”

“是,不少。叶嵩在小院的全部银子。”

“全部?”

柴牧若有所思地看着手中的棋子。

他突然想到,在此之前赵伯向他讲述了发生在那间没有窗的酒馆里的事。

酒馆里。

剑客的匕首已经出手了,在这一步之遥的瞬间,没有人能比他快,他也想不出还有什么能够阻挡他,可是他却突然收手了。

匕首在空中画了一个半圆,他愣在原地,他还没有杀过任何人,从未,他下不了手,他也似乎想通了,金银之事,可寻他法,何必如此,可惜已经晚了。

胖姐的镰刀是夺命的弯月。

刀尖嵌入剑客的咽喉,由前往后,绕着脖颈拉出一条血痕。

剑客的头颅与躯体即刻藕断丝连。

胖姐的刀太快,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胖姐用她不大的手掌掐住剑客的咽喉,不让头颅离开躯体,以免鲜血四溅。

胖姐手脚利索,做事也干脆有效,她面无表情地将剑客的尸体一拉一扶地拖走,清理完剑客的尸体后,胖姐便继续忙前忙后,为陆续而来的酒客添酒添菜。

不久,叶嵩来了。

在来的路上,他满脑子想的都是乔青,有那么一瞬间,出于对自私的愧疚,他的心凉飕飕地颤了一下。他思索着该如何补偿她,但是现在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叶嵩有三好,一好女人,二好酒,三好香,就像酒鬼辨酒,琴痴听琴一样,他可以毫不费力地说出香炉里烧的是什么香料,这样灵敏的嗅觉,可以用来辨香,也同样可以辨人。

独特的沁香,熟悉的人,他一闻便知。

“帮主。”叶嵩拍了拍清旎的肩膀,唤她醒来。

“竹晴。”清旎在朦胧中嘟囔道。

“帮主,是我,叶嵩。”

胖姐端来茶,点了支蜡烛,微弱的光,令茶杯上泛着温润细腻的光泽,也令她如凝脂的肌肤显得晶莹剔透。

叶嵩坐下。

她的目光总是如此,若清泉,若柔水,又带着不可抗拒的威严。

唇色如樱,温润且孤傲。

清旎并没有问叶嵩为何到了将近正午才来,对于他人的事情,她从不多问。

叶嵩一如既往地汇报了关于小院的事宜,有谁要走,有谁要来,发生了什么,解决了什么,以及墨客岛的动向。

敌人的事比自己的事更重要,但清旎似乎无心听,她满脑子想的都是竹晴的婚事。

世上丑陋的事很多,每个人犯的错也很多,有的已经无法辨别和辩解,完美主义者是孤独且无法生存的,大多人与事的背后的事实都是悲哀的,但如果有一个人能给予你一个温暖和甜润的笑,那么所有的苦思也都值得了。竹晴正是这样的女子。

从记忆伊始,竹晴便是清旎的挚友了,在清旎大部分快乐的时光记忆里,都有竹晴的身影,她的笑容是美好的缩影。

在岁月可怕的推进中,强大和无穷的可能性被一点点挤压,关于永恒的遐想只剩下遗憾。转眼,竹晴要嫁人了,清旎把泪水留在了黑夜里,昨日是无数日的集成,虚无且真切,令她的难过多了一分没有缘由的理由。

叶嵩唤道:“帮主。”

清旎回过神来,莞尔点头。

“最后,还有一件事,不知道帮主是否还记得石俞山这个人。”

“记得。”

石俞山是自清旎接任帮主以来,小院的第一个敌人,这个敌人存在的时间并不长,一年前,一场失败让石俞山放下了狂妄。

“石俞山有一子,石青枫,昨日在我们镇上杀了一个人。”

“死的是谁?”清旎心不在焉地问道。

“一个端茶的人,他之所以死,只因为他说了几句不中听的话。”

“那,石青枫人呢?”

“还在我们镇上,我今天会找到他。”

“别去了。”

叶嵩诧异道:“为什么?”

“他或许也会杀了你,我不想让你冒险。”

“江湖之事哪有不险的,何况我不去,总该有人去。”

清旎微笑道:“我去吧。”

屋里。

柴牧抬起头看着乔青的眼睛,那水灵的眸子却逃开了。

在小院里,只有银两数额极大的支取需要柴牧或清旎的口令。过去几年来,柴牧也只见过乔青几面,皆是关于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在柴牧眼里,乔青显然是没有资格代表叶嵩的,但柴牧对乔青的此举却十分满意。

端倪永远是故事最好的开篇。

赵伯仍专注于棋,今天赵伯已经连赢三局了,然而眼下这盘棋,他却看到了破绽。

柴牧用轻缓地语气问道:“你可知道这‘全部’意味着什么?”

温和的语气令乔青感受不到质疑。

“意味着很多,多到根本不需要数。”乔青镇定地答道。

柴牧点点头:“既然是叶公子的意思,那便没什么问题了,到钱庄去等着,让掌柜过来寻我便是。”

几只黄雀在屋檐上呖呖地叫着,窗上的糊纸不知何时被啄开了一个小洞,阳光漏了进来,在茶桌和棋盘上留下斑驳的光影。

乔青恭敬地告辞了。

柴牧凝视着乔青离去清甜的背影,想起了往事。

乔青走了,赵伯也落下久经思考的一枚棋子。

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赵伯赢了。

赵伯反复地将棋局看了几遍确信自己的胜利后,不禁露出了笑容,闪亮而微羞的眼神,他笑的时候才像一个平凡的老人,柴牧感受到了赵伯由心而生的喜悦。胜负或许也需要平衡,久积不得的胜利美得迷人,诱人心魂。

赵伯止住笑容,说道:“从无败绩的人,难免也会犯错,而一犯错,就该败了。”

“的确。”

“可是,你是一个不可能犯错的人,这话对你恐怕不适用,你又何必有意让我赢呢?”赵伯叹道。

柴牧用真诚的微笑答道:“只要是人,都会输。”

赵伯带着不溢于言表的喜悦离去。

对棋者而言,输不过一盘棋,但在棋外,输掉的可能多到无法承受。当房门关上的刹那,柴牧叹了口气,他当然也是会输的,在他看来,他这一生似乎从未赢过。

赢得一盘没有意义的棋,和输又有何区别?

在赵伯跨出大门的一刻,他已经为自己想好了退路。三年前,柴牧没有给他选择的余地,赵伯成了身在墨客岛却为小院效力的人,他的存在为小院带来许多至关重要的情报,但小院给他的似乎要更多一些,他所想得到的他得到了,他想得到却不敢想的也得到了,在他看来,此时此刻的江湖已然是阴阳平衡的点,多一分少一分都不妥当,可为何柴牧执意要打破这一切?他不理解。

踏出这庭院的门,乘上马车,他决定直奔眷念已久的稻花香,至于墨客岛,他认为已经没有必要回去了,谢嵩随时可能翻开血腥和杀戮的一页。离开花鼓镇前,唯一的遗憾是时至今日赵伯都未曾见过小院的真正帮主,那个传闻中绝美的女子。

马车已备好。

他佝偻着,艰难抬起脚,一只脚踏上马车。

忽然,从车马的帘幕后并排射出三把飞刀。

三把飞刀,如钉入木桩的钉,嵌入赵伯的胸膛。

赵伯在飞刀迅猛的冲击下向后跌了几步,小院的护卫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车内又陆续飞出五支脱手镖,赵伯的所有念想都落空了。

绿荫正浓,没有影子,只有赵伯一动不动的尸体。

弥留之际,他张口欲言,可惜这些话很快便被咽喉汹涌的血液所淹没。

从酒馆出来,清旎同叶嵩一道步行回小院,路上,有院中人赶来告知清旎关于赵伯的死讯,清旎自然不知赵伯是谁,但无论是谁死在小院的门口,都不是小事。

叶嵩将这件事与石青枫联系在了一起,即便无关,他也必须找到石青枫,或许这事本与他没有太大关联,但既然清旎表态要亲自会会此人,那么石青枫就必须死。

不该死也得死,他不会让清旎冒任何风险,万一的风险也不行。

叶嵩提着剑,路过了王老板的包子铺。

包子铺的王老板见到他,正准备似笑非笑地打了个多余的招呼,但却被他身旁的胖媳妇猛然一掐拦住了,精明的女人更懂得察言观色。

她一眼便看出叶嵩此刻正被心事缠身。

叶嵩确有心事,只是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从乔青的被窝里钻出来后,直到现在,他的心都是忐忑不安的,反复无常的念头也总是撕扯着他,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是一个多余的人。

叶嵩生于名门世家,是家中百年来第一个弃文从武的人,他在小院已不知不觉三年了,置身于小院的理由很简单,仅仅因为清旎,他说过,没有谁能不为这样的美人倾心。然而在小院的三年,他并不快乐。

有人羡慕他有家世良好,剑法精湛鲜有敌手,且在小院中德高望重,镇上倾慕他的少女不知凡几,可他依旧感到自卑,他觉得自己是个肮脏的人,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他做错了许多事,这些事在过去的某一刻深深地烙印着,过去是他最大的敌人,这些难以磨灭的时刻赤裸地违背着他此刻所信奉的侠义与美好。深陷肮脏与复杂,因此而疲惫,他也渴望一种纯粹的生活。小院里的人们,似乎与他是不同的,他们生于江湖,也将死于江湖,这种纯粹正如生于浩海死于汪洋的鱼,这种不幸正如朝生暮死的蜉蝣,枉弃一生于寻找毫无意义的结果。

这份关于多余的孤独始终萦绕在他心头,无药可救。

而今天的恍惚,还要归咎于一场阴冷的梦。

一个陌生的少女,给了他一个未知的选择,他做出了选择,梦中,他深知每种选择都将对应一种放弃,可他面对的是一片茫然和未知以及少女漆黑朦胧的脸。

每一种选择也都对应着一种结果,少女从高墙上跳下了,那是姑苏的城和墙。梦中,夕阳,她的身体就像一个泥人般砸在了城墙的台阶上。他扑了过去,查看她的颈部,颈椎已碎,触摸她的鼻息,她还有一丝微弱的气息,然而,梦中他不知为何竟然认为她已经死去。陌生少女的死令他伤痛欲绝。一场莫名其妙的梦,带来的是莫名其妙的恐惧。

叶嵩独自一人漫步在花鼓镇的街道上,小镇张灯结彩,数日之后便是冬至了,再然后便是竹晴的婚配之日,小院早已广发请帖,届时江湖各路英豪都会到此。

再然后呢?

叶嵩迫不及待地需要酒。

此刻,他只想找一酒楼,要上佳肴美酒,听一曲高歌,独酌一杯。至于乔青,他不愿再多想。

在一间不起眼的酒楼,叶嵩停下了脚步。

这间酒楼物美价廉,却非一般人能进,要进此酒楼仅靠银两是不够的,还必须得有一身不俗的武艺才行。新客进店得靠本事,否则非但进不了门恐怕还会落一身伤。

叶嵩走了进去,没有人敢阻挡他。

他踏进酒楼,只见一熟悉的背影,一位熟人,而与这位熟悉人对饮的人正是他要找的石青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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