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挽澜一下子想起陈炜的情事,小心地过去,看到她的神色倒还平常,放下心来。
对于因为方小卉无言的分手给陈炜带来的影响,在她的身上已经完全看不到了。若不是那日被顾挽澜撞到,并亲眼见到她的颓废,也许陈炜根本不会让别人知道,她也有这样软弱的一面。至少同住在一起的何穗穗和罗小莉,便从来不曾知道。
顾挽澜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的情感经历,这个世界上也许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谁会是谁的唯一呢?
想当初,她那么喜欢程远山,痛彻心扉、独自垂泪,甚至像悲伤的诗人似的,自怨自艾地想着,以后再也没有比这段感情更刻骨铭心的付出了,自己也许再也不会爱上什么了。但是,在世俗的生存面前,先是忙着应付顾氏的各种管理事务,然后又是在徐有终的安排下紧锣密鼓地不停学习,事又乱又杂的,这段不足为外人道的痛楚被她安静地放在心底,不知不觉间,只剩下淡淡的痛。现在想起似乎只能用曾经来形容了……
陈炜捂了眼睛,一副看不起的神情,望着罗小莉的眼神里赤裸裸地写着鄙视——恋爱中的小女人已经拿出第三件衣服,在穿衣镜面前比划了。
陈炜不赞同地摇着头,现在的她对于爱情心灰意冷,完全不同意罗小莉的说法:“我还是省省吧,关于恋爱这件小事,本姑娘不想参加!等再过些年,年纪大了,就去体会一下相亲这项极有趣的活动。”
她还不忘酸上罗小莉几句,“小莉啊,不是我说你,整天搔首弄姿的,毅哥已经戴着那么厚的镜片了,你还这么一天三套的换衣服,也不怕把他的眼晃花了。”
罗小莉难得一脸羞涩,歪着头,媚眼如丝:“你也觉得奴家的美,已经能够颠倒众生了吗?”
陈炜仰天长叹,把头伸出窗外,冲着来一条小路上提着两壶开水的小小身影大喊:“毅哥,快点儿跑,快把你家的小茉莉带走!”
顾挽澜看着笑闹成一团的两个,想起高胜中午给自己的合同还没看,于是起身悄悄溜回学校附近的公寓。
现在她越来越喜欢呆在徐有终为她准备的那间公寓里了。虽然和陈炜她们几个相处得不错,但顾挽澜的性格却更享受独自的安静空间;另外还有一个并不太愿意承认的事实,那里更方便和徐有终煲电话粥。
回到公寓,顾挽澜看看时间,徐有终的电话可能还要过些时候才会打来,便拿出高胜的第二份合同仔细阅读起来。没多久便发现这份合同和白天在院子里看到的合同并不相同,仔细再回看合同的名称,由白天说的“临时助理律师合同”变成“助理律师合同”。
顾挽澜心里一阵高兴,能被这样的这样大师级的律师看中,即使只是当一名小助理,应该也能学到好多吧。尽力克制激动的心情,仔细阅读这次的合同条款,白天自己觉得不甚妥当的条款完全没有了,甚至自己没发现的不妥之处也一一尽列,甚至遣词用字都透着严谨,仔细回想自己白天改过的地方一阵汗颜,暗道高手与菜鸟的差距果然是天与地的差别。也没有了原来合同中那些显失公平的条苛刻条款,愈加下定决心把握难得的机会,当好Mr.Greg的小助手。
想着想着,思绪又飘到大洋彼岸的徐有终那里,觉得还是要做些什么表达一下对他的感激之情才好。顾挽澜放下合同,哼着小调在桌子上翻了翻,终于在一本书中找到一张薄薄的明信片,那是一张古香古色的胡同风情老照片。
这是她在逛街时,偶然经过一家有特色的小店看到的。当时她看着有趣,不知怎么的就想回来了,她不由地撇撇嘴,暗自忖度着,她大概被徐有终的明信片毒害了吧。
此前他们两人的明信片往来,一直都是单程的,也就是徐有终从出国那天起,他就从来不曾间断地一直给她邮寄着各种明信片,开始是他害怕她会忘记他,现在他更害怕她会忘记他。所以他一直继续着这项事情。
顾挽澜这边只负责接收,然后仔细看过,正面背面,反复阅读,再放到专门存放徐有终明信片的一只漂亮的纸盒里,一盒放满了,便再寻一只盒子来装。
对于这些明信片,顾挽澜的态度也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刚开始的时候,她只是默契地接受不做回应;后来,偶尔在电话里还会对徐有终的明信片做些点评,却从来没有给他寄过一张。但今晚,顾挽澜竟然动了也想邮寄一张明信片给他的念头。
但要写些什么呢?顾挽澜有些迟疑,绞尽脑汁也没想出要写些什么。
她拿着笔,随便涂划着,忽然灵机一动,想起中午吃饭的那家小面馆儿,听沈知庸说,他应该也是知道的,不如就画那里,对了,还要画碗面馋馋他。
顾挽澜一个人笑了起来,伏在桌上,一笔一画地把胡同口的那家老店画了下来,又在店外的歪脖树下画了张桌子,桌子上满满一碗面,还冒着热气,活画活现的。
顾挽澜画好后,仔细赏视了一下自己的作品,看上去好像还挺传神的,轻快地哼起歌来。
古城的秋天是美丽的,引得无数文学大师纷纷赞美;古城的秋天也是短暂的,引得无数南方学子报怨不矣。即使是像顾挽澜这样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也还是害怕秋末时节的寒风,夹杂着枯黄的树叶瑟瑟起舞,不由得令人心惊胆颤。
顾挽澜处理完顾氏集团的事情,站在寒风拦了很久的出租车未果,却在滚滚车流中发现了沈知庸和他那辆晃眼的兰博基尼,她毫不迟疑地把车拦了下来。
顾挽澜心安理得地坐在车子里,对着沈知庸露出开心的笑脸。
“亲爱的沈老师,在这个特殊的时刻,这么大的一座古城我们竟然能够不期而遇,真是件令人惊喜的事情;不管正打算去往何方,我觉得您十分有必要先顺道儿把我送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