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太帅不好,女人太漂亮也不件好事;可命运却偏偏把我和这个太帅的男人系在了一起。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也许是对爱情的渴念,架不住这样一个漂亮帅气男人的穷追猛打,最终投入了他的臂弯。吃饭,看电影,逛街,旅游,所有恋爱中的人会做的事情,我们一个不落下,我的生活顿时变得忙碌起来。
尽管我和他看上去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我语不多,多愁善感,生活对于我来说就像一杯烈酒,每喝一口都觉得会醉倒。而他精力旺盛,世界在他眼里就是一个苹果园,随时都等待着咬上一口。五个月后,在见了双方父母的情况下,他搬到了我的住处,两个人算是同居了。
那天晚上,他向我一点点俯下身体来,觉得整个房间里飘荡在一片紫色中。寂静中,充满了蜜的味道,他身上有一种味道,应该是体味,男性特有的荷尔蒙。和他第一次在一起,彼此亲吻,爱抚,低语,让我彻底融化了!知道自己不是他的第一个女人,感受却淋漓尽致!他让我变成了女人。
蜷缩在他的怀里,他的左手抚摸着我的长发,身体紧紧的贴在一起,感受到彼此的体温,沉沉地睡去!
快九点了,窗外一片阳光,拉开窗帘让人觉得自己就是一颗露珠,折射着爱的光。
两个人继续躺着,最后还是他先起来走进卫生间。 听见浴室里是哗啦啦的水声,我打开电脑,放上音乐,在厨房里煮牛奶,煎鸡蛋,切水果。
“你跟我去超市吗?”他裹着一条浴巾,从卫生间出来,伸手来帮我端牛奶。“你想买什么?|”我端着两个装鸡蛋和水果的盘子跟在后面。
“我想以后我们尽量在家吃饭,以前一个人不怎么做饭,厨房里很多东西都不齐。冰箱里的东西,都是上次爸来给我买的。”
“嗯,两个人的生活是必须的,我也不想在外面吃东西。单身狗的日子过够了!”慕云放下牛奶,穿上了灰色的卫衣和牛仔裤。
一起吃早餐,然后他收拾洗碗,我开始穿衣打扮,在屋里走来走去。“怡希,在我心里,其实你就应该是这样的!”这个男人,坐在沙发上,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我。从来没有被一个男生如此注视,我有些羞涩,甚至有些不敢看他。他说我,有时候很像一个小女生,很可爱!
小时候,外婆家是个平房,有一个很大的院子。种着几杆竹子和一颗海棠,花台里一年四季都是鲜花盛开。鸡冠花、胭脂花、芍药、凤仙花、大丽菊、牵牛花、兰草、茉莉花,外婆家的后院永远都是那样色彩缤纷。直到现在,也很怀念。所以,我的住房也是绿意幽幽。滴水观音,吊篮,绿萝,各种小盆的鲜花。
第一次来的时候,感到很吃惊,一个女孩子居然养了这么多的植物。他说,感觉得都不敢跨进门,因为实在太干净了!但明显感觉他很受用,否则不会提出来住在我这里。他说:“一进这个门,就是一种很温馨的感觉,有一种家的感觉。”
而骨子里有些传统观念,认定这个得到我处子之身的男人,就是生命的归宿。我开始履行着一个妻子的责任和义务,坐着一个家庭主妇该做的一切。慕云生活习惯和我有几分相似。但不喜欢干家务,每次我做饭他都基本上不帮忙,只是愿意洗碗。但我不勉强他,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为了一点家务事,没有必要。我性格像父亲,不温不火。生活习惯像母亲和外婆,喜欢收拾家 ,喜欢一尘不染。
慕云说:“我心里的妻子,就是你这样的,柔情而贤惠。”我尽情享受着爱情的洗礼,也享受着这个男人带给我的浪漫和温情。彼此迎合着对方,两个人除了工作,基本上形影不离,我也渐渐适应了二人生活。直到有一天,他无意看到了明信片,但听了故事,他只是紧紧地把我搂在怀里,说:“怡希,我会带你去看遍各处的花。”那一刻,我泪奔,紧紧地贴在他的胸膛。
他家在东北农村,有一个姐姐已经结婚生子,全家都很宠爱他。母亲在家操持家务,父亲是个退伍军人,自己经营着货车生意,而且典型的大男子主义,多少造就了他的思想。第一次他父母来成都,见到我,就说慕云基本上不会干家务;他打圆场说,他不会让我一个人干家务,既然选择了在这个城市安家立命,自然会尽到一个男人的责任和义务。
而当初选择和他在一起,父亲很不赞同,他觉得两家门不当户不对,他希望我找个城市家庭,经济条件好的。而母亲却意见不同,觉得他个人条件好,而且职业也好,感觉对我还不错,也许女人更趋于感性思想。
我从小就跟着外婆长大,也没人给我聊过什么价值观,人生观,包括要选择什么样的人。内心认为,觉得人只要好,有好的职业,生活习惯一致,至于家庭所谓的门当户对真的没想过。我虽然学历本科,可内心很单纯,很少考虑人情世故带来的东西。觉得婚姻就是找个相爱的人,结婚,生孩子,过日子。因为身边的人几乎都是这样,压根就没想过其他不好的东西。
一天晚上,我和他约好去吃饭,可到了地方,左等右等都不见人,手机关机,气得我扭头就走。这时候,电话突然响了,是欧展,说她在红姐的咖啡馆里,让我过去,说有事情找我。此时,我正好气头上,正好找个人说话。到了咖啡馆,没见到欧展,却看到满屋子都是烛光和玫瑰花瓣,很浪漫的感觉。
捧着一大束的红玫瑰的慕云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走到面前,直接单腿下跪,“怡希,嫁给我,好吗?”原来他是向我求婚。当时完全没有反应,只听见四周一片声音:“嫁给他,嫁给他!”我满脸羞涩,头都不敢抬,欧展站在旁边,一个劲的说:“傻瓜,快答应呀!”还是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接过了玫瑰,慕云牵起我的右手,戴上了一枚小小的钻戒。在所有人的见证下,我成了他的未婚妻。那天晚上,我幸福得一塌糊涂,从来不怎么喝酒的我,可怎么喝都不醉。
我父亲提出要求,没有房子不结婚。他家里说给首付的钱,我和他开始四处看楼盘,最后,在一个朋友手里买了一套没装修的现房,对方因为生意,急需资金。
接下来,为未来的家庭筹划着一切。那时的我,感到幸福极了!只要有时间,两个人就去看新家需要的一切,只要我喜欢的他都没意见。每次出去,他总是牵着我,让人艳羡。我觉得这个婚姻很顺利,朋友们都很羡慕我,说我运气好!
也就这样,就在房子装修完的当天,也就是我和他在认识的十个月后成了法律上的夫妻。
一切都在计划中,婚礼如期举行。为了满足两边父母的心愿,我和他举行了两次婚礼。
女方在成都酒店里宴请所有的亲朋好友以及同事,第二天就坐着飞机,到了沈阳。好在他家离沈阳不远,从机场到他家,不到三个小时。
而婚礼是在他家,里里外外摆满了桌子。农村婚礼完全不一样。头天晚上就有不少人到家里来吃饭,进来这个是姑,那个是姨,我简直搞不清楚谁是谁。那些亲戚,基本上见了我,都会说一句:“这闺女真俊,条子老好了!”慕云给我悄悄说:“都说你漂亮,身材好!”我有些不好意思了!
婚房布置得还算不差,也看得出来,家里花了不少钱。也许是用惯了淡雅的东西,很不习惯大红色的床上用品和满屋子的红。慕云说:“这是北方人的结婚习惯,红色喜庆,老年人特讲究这个。”那天,没穿婚纱,而是穿了他母亲特地给我买的大红色的旗袍。说家里太奶奶还在,还是顺着老人的意思,婚礼上见白不吉利!我也没什么意见,入乡随俗,也感受另外一种结婚风俗。
什么过火盆,吃苹果,在床上撒大枣,花生,桂圆之类的,折腾了半天。晚上还闹洞房,乱哄哄的一屋子的人,一直闹到半夜。
躺在床上,老觉得睡着不舒服,掀开床单一看,下面还放着一些花生大枣。慕云说:“这叫早生贵子,过了今晚才能把下面的东西拿掉。”我第一次感受到人生的美好,那天晚上睡得格外香。
第二天早上,还在梦里,就被慕云的吻给弄醒了。说是新媳妇要起床做饭,只好睡眼朦胧的爬起来。刚走出房门,婆婆就站在门口,说帮我做早饭。就这样,这个准儿媳,在这个新家做了第一顿早餐,不过除了馒头是婆婆的手艺,其他的都是我做的。
蒜茸黄瓜,葱炒鸡蛋,炒白菜,小米粥,厨艺让慕云很是脸上有光。在老家的一周,慕云怕我吃不惯,特地带了郫县豆瓣,还有花椒回来。实在吃不惯东北菜,慕云也不习惯东北的口味,说太油腻,每顿我去下厨炒两个菜。就这样,一家人都喜欢上了我的川菜,特别是回锅肉。后来几天,基本上每天都有三姑四舅来吃饭,原来他老爸到处说他儿媳很能干,做菜好吃。
结婚那天,给父母长辈磕头时,家里那个年龄都过百岁的太奶奶,哆哆嗦嗦的从一个红布包里,拿出一个很老式的红宝石戒指,让慕云戴在我手上,说是她年轻时的嫁妆。因为这个事情,惹得婆婆在面前念叨了几天,说自己进这个家门,也没得到如此待遇;却让我这个曾孙媳妇享受到了,我心里自然乐开了花。
慕云说,谁都不知道老人还有这个东西,足以见我受欢迎的程度。太奶奶以前是个地主家的小姐,还识文断字,太爷爷家是做皮货山货生意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十六岁就嫁进了门,结婚前都没见过面,而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四十年,没有红过脸,吵过架。临走时,我把自己连夜赶织的围巾给老人围上,也算是回敬她的爱!
五个月之后,太奶奶因为感冒引起了重度肺炎,医院下病危通知书。我和慕云当天就请假回去,还是没有见到最后一面,让人感到有些遗憾。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那枚戒指,晚上就总会梦见老人,其实结婚是我第一次跟着慕云回老家。也许这就是缘分!
这个活了一个世纪的老人,用比婚姻还长的时间,在内心怀念自己的爱人。在清理老人遗物时,发现枕头下面有一个上了锁的小盒子。在窗台上的镜子下面找到了钥匙,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张泛黄陈旧的照片,上面是两个人的合影。年轻的女子,清秀而端庄,穿着一身素色旗袍,亭亭玉立;而身边那个长袍马褂的男人,身材挺拔,眉目,外表与慕云很相似,很有几分英气。婆婆说,这应该是太奶奶和太爷爷年轻时的唯一合影。只是听说有太爷爷的照片,可从来没人见到过。
一张照片陪伴了一个人一生一世。也许每天晚上,那照片上的男子的魂魄都会来到她的床前,来亲吻这个寂寞却不曾孤独的心。今生,和慕云也能有这样的爱情故事吗?
婚后很长一段时间,生活过得平静而和谐,旅游,度假,聊天,聚会,看电影,和慕云经常去打球,当然欧展和她的他也一起。秀山秀水的青城峨眉,天高云淡的九寨沟,四季如春的昆明,斜风细雨的乌镇。和他漫步在古老的长巷,镜头下,他的样子就像卷轴里走出来的男子一般儒雅。
两个人尽情的享受着生活,闲适而不无聊,这样的生活无风无雨,不刺激只是安稳优雅的活着。他总是喜欢轻轻捏我的鼻子将我拥在怀里,像抱着一只小猫。
跟着这样一个男子,一起走到天荒地老,或许是每个女孩的梦吧。
而这种婚后生活不到两年就发生了变化。慕云决定辞掉医院的工作,和梁军开一家美容整形医院。他说:中医医生是越老越吃香,而外科手术医生,越老越走下坡路,但现在改行做整形手术却是坏事变好事!现在国内国外的整形行业,一年收入数量相当庞大。不说做什么取肋骨之类的,简单的一个手术,动辄几千,高达上万,其实成本很低。现在提倡的什么微整形,那简直太简单了。瘦脸,去皱,美白,多数都是注射药液,哪一样不收取几千。
话说得一点不假。说起整形,一个叫金星的舞蹈艺术家。二十八岁那年,硬是把自己从手术台上重新生了一次。去喉结,隆胸,再造女**官。连嘴唇四周的皮肤都翻起来,把长胡子的毛囊连根拔了。而这样的手术,花费相当高,但凡这种变形手术,后期还要一直服用雌性激素药物。
面部整形,去颌骨,隆鼻,开眼角,整形嘴唇,美白皮肤。他给我看了好几张照片,特别是韩国影星河莉秀,活脱脱地就是一个女人,根本看不出半点男人的影子。皮肤白皙,俏丽冷艳,女人都自叹不如。
我说,你要是做整形医生,会不会得职业病,看见谁都觉得该整形美容?他说:也许,但你不用!因为我觉得你都很完美。说完,我们两个都大笑起来。
为了这个事情,家里发生了矛盾。首先是双方父母开战,我父亲第一个找他谈话,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挣钱是很挣钱,但很多东西不能把控!整形医院风险太大。现在医院医生很吃香,安安稳稳地工作,加上他们的经济做后盾,不需要我们小辈去拼命打拼。
而他的父亲听到这个消息,第二天就从机场直接到医院找到他,站在医院的院子里就是一顿臭骂,就差点没揍他。说家里花钱,让他上了五年的医学院,出来在省级大医院当医生,觉得好不容易让他脸上有了光。现在却出幺蛾子放着医生不做,要去开什么整形医院,去给女人隆胸,隆鼻子,割双眼皮,甚至脸上开刀,听着就瘆得慌。
而慕云却不慌不忙,把梁军两口子拉上,在酒店的雅间里叫了一大桌子菜,买了两瓶五粮液。给两个父亲设了一个鸿门宴,说现在这个时代,是多元化时代,整形美容已经是社会完全认可的行业。而梁军干了几年这个行业,觉得很轻松挣钱,没有医院那样辛苦。就这样三个人硬是让两个父亲同意了他们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