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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布罗布丁奈格游记(5)

除了我平素外出时用的那个大箱子外,皇后又下令为我做了一个约十二英尺见方、十英尺高的小箱子,这样旅行起来就方便多了。因为原先那一只放在格兰姆克丽琪的膝上嫌大,放在马车里也嫌笨重。小箱子还是出自原来那个工匠之手,我指导了整个制造过程。这个旅行木屋是个标准的正方形,三面的中央都开有一扇窗户,在每扇窗户外边,都有铁丝装饰成的格子,以免在长途旅行中发生事故。第四面没有窗户,外头装了两个结实的锁环。一旦我想骑马旅行,带我的那个人就用一根皮带穿过铁环把箱子栓在腰上。有时我跟随国王、皇后出巡,有时我想去游览花园,或者拜访拜访朝廷的达官贵妇们,倘若碰巧赶上格兰姆克丽琪身体不适,他们就把我交给一位老实忠厚的仆人,我很信赖他。大官们不久就听说了我这个人,并且开始器重我了,我想这多半是由于两位陛下偏爱我的缘故,并非因为我自身有什么优点。

每当旅途中,我在马车里坐厌了,骑在马背上的一个仆人就会把我的箱子在他身前扣好,放在马鞍上,这样一来我就能通过三面窗户饱览大好风光了。我这个木屋里有一张行军床、一张吊在天花板上的吊铺、两把椅子和一张桌子,整齐有序地固定在木板上,以免被马或马车摇荡颠簸得东倒西歪。我早在海上航行惯了,所以即使有时震动摇晃得厉害,我也不会太难受。

我总是坐在我的旅行木屋里,让格兰姆克丽琪抱着,到市镇上四处走走。我们乘坐着该国最典型的敞篷轿子,前后各由二人抬着,还有两名皇后派的护卫守候。众人对我的大名并不陌生,十分好奇地拥到轿子周围来看,小姑娘就说好话,请抬轿子的人停下来,她再把我拿在手里好让大家看得更清楚。

我一直向往这个国家一座很重要的庙宇,尤其是它那据说举国最高的钟楼。所以,有一天我的小保姆就带我去了,不过老实说,我回来以后感到大失所望。因为从地面到最高的塔顶还不到三千英尺,从本国人和欧洲人的高矮差别看,这并不值得惊奇,若按比例加以比较,它根本没法与索利兹波立教堂[32]的尖阁相提并论(倘若我没有记错的话)。但是对于这个国家我终身都将感激不尽,所以我不能贬损它的名誉,应当承认,无论这座名塔在高度上有什么欠缺,其美观与坚固都足以补偿它的不足。庙宇的墙壁将近有一百英尺厚,都是用每块约四十英尺见方的石头砌成,四周的壁龛里放着用大理石刻成的比真人还要高大的神像和帝王之像。有一尊雕塑的小拇指脱落下来,掉在一堆垃圾里无人注意,我量了一下,足有四英尺一英寸长。格兰姆克丽琪用她的手帕把小拇指包了起来,放在口袋里带了回来,和其它一些小玩意儿放在一起。像她这个年龄的孩子,对这些小玩意儿通常都是非常感兴趣的。

王宫的御膳房也别具一格,它由一群拱形的房子组成,每座房子大约有六百英尺高。厨房的大灶比圣保罗教堂[33]的圆顶要小十步,因为对于后者我回国以后曾特地去量了一次。不过我要是来描述一下那厨房里的炉格子,那大锅大壶,那正在烤架上烤着的大块肉以及其它许许多多具体的东西,也许没有人会相信我的话。至少严厉的批评家会认为我是有点言过其实了,人们经常这样怀疑旅行家。而为了避免诸如此类的责难,恐怕有时我又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如果这本书有机会译成布罗布丁奈格语(布罗布丁奈格是王国的一般名称)流传到那里,国王和他的臣民们都会埋怨我侮辱他们,把他们描写得太渺小、太失实了。

在皇帝的马厩里,通常养马不到六百匹。它们的身高一般在五十四到六十英尺之间。但是,每逢重大节日,国王出巡时,总有五百匹马组成的警卫队跟随其后,以显威仪。说真的,我原先还以为那是我所能见到的最为壮观的场面,直到有一天我观看了他们部分军队的军事操练,才知道其实不然,对此我另将找机会进行描绘。

第五节

发生在作者身上的几桩险事——一个犯人被执行死刑——作者展示他的航海技术。

在该国,我本来可以过得相当如意,但由于身材矮小,弄出了几件滑稽可笑的麻烦事。恕我冒昧,现在就来说一说其中的几件。格兰姆克丽琪常常把我放在那只小箱子里带我到后宫的花园去玩,有时她会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在她手上,或者把我放在地上散步。我记得,在那个侏儒被皇后赶走以前,有一天他也跟着我们来到花园里。我的保姆放下我来,和他紧挨在一起走到几棵矮苹果树旁边。我故意卖弄聪明,跟他瞎开起了玩笑,我暗示他和这苹果树有某些相似之处,碰巧这说法在他们的语言中也同样适用。一听这话,这坏家伙就瞅准我正从一棵树下走过的当儿,在我头顶上摇起树来,这一摇,十二只苹果——每只差不多都有布里斯托尔大酒桶那么大,就劈头盖脸地掉了下来。我一弯腰,一只苹果砸到我背上,顿时把我砸倒在地,不过倒没受别的伤。因为这事由我挑起的,所以在我的恳求下,侏儒得到了宽恕。

一天,格兰姆克丽琪把我放上一块平坦的草地,让我自己玩,她和家庭教师去了稍远的地方散步。这时,突然劈劈叭叭地下起冰雹,那来势实在太凶猛,我立即被砸翻在地。我躺在地上,冰雹狠狠地向我全身打来,就好像许多网球击在身上一样,但我还是拼命地向前爬,以找到一个可以避身的地方,最后来到一处由柠檬树和百里香组成的花坛的背风面,脸朝下趴着躲在那里。那一回我从头到脚到处是伤,整整十天不能出门。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因为这个国家发生的一切事情,大自然都遵守着同样的比例,一颗冰雹差不多是欧洲冰雹的一千八百倍大,这是我的经验之谈,因为我那时非常好奇,曾经秤过它们的重量。

依旧是这座花园中,还发生过一件更惊险的事情。那一次我的小保姆懒得麻烦,把箱子丢在家里,她自以为已经把我放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我经常请求她把我放在某处以便我能独自静静地思考),自己和她的家庭教师还有其它几个女朋友上花园的别处去玩了。当她不在我跟前,喊她也听不见之际,花园管理员喂养的一条长毛小白狗不知怎么进到了花园里,就在我躺着的地方附近窜来窜去。那狗大概嗅到了气味,便寻着找过来,一口将我叨在嘴里,摇着尾巴一直跑到主人那儿,才把我轻轻地放在地上。这狗不愧受过良好的训练,用它的牙齿叼着我,却没让我受一点伤,连衣服都完好无损。而可怜的管理员却惊呆了,他轻轻地用双手将我捧了起来,问我有没有事。平时我们是很熟悉的,他对我非常好。我当时也吓晕了,喘不出气,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呆了好大一会儿,我才恢复过来,他把我送到小保姆身边,小保姆这时已回到了她原先将我丢下的地方,当她见不到我人,喊我也没有回答时,可急坏了。为了那狗,她把花园管理员狠狠地训了一顿。但这件事没有张扬出去,宫里一直不知道,因为小姑娘怕皇后知道了要生气。而且说老实话,拿我自己来说,也觉得如果这件事传了出去,我也不怎么光彩。

在此险事之后,格兰姆克丽琪下决心再也不离我左右,哪怕一刻都不行。我老早就怕她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所以我一个人独处时碰到的几件小小不幸,就干脆瞒着她不说。有一回,一只正在花园上空盘旋的鸢突然朝我扑来,要不是我果断地拔出腰刀并跑到一个枝叶繁茂的树架下面去,我肯定被它抓走了。另一次,我正在往一个新筑的鼹鼠窝顶上爬,一不小心掉进了它们运土的洞里,只有头露在外边。衣服弄脏了,我只好撒个谎来掩饰,撒的什么谎,已经记不起来了。还有一次,我独自在路上走,边走边想着我那可怜的英国,一不留神撞在一只蜗牛壳上,绊了一跤,弄伤了右小腿。

每当独行时,我心里真不知是悲是喜,那些小鸟儿在我的身边不到一码远的地方蹦来蹦去,似乎一点儿也不怕我,它们捉着小虫子,啄着食粒,那么漫不经心、悠闲自得,好像身边根本没有什么生灵似的。我记得,一次吃早饭时,我正在吃格兰姆克丽琪给我的大饼,却被一只画眉鸟劈嘴夺去了。有时我想逮几只这样的鸟,但它们竟敢向我反抗,企图啄我的手指头,使得我再不敢把手伸出去。接着它们又照样满不在乎地跳回去寻找小虫子或者蜗牛了。不过有一天,我拿起一根又粗又重的棍子使出全身力气向一只红雀砸去,我侥幸打中了,就用两只手抓住它的脖子提起来得意洋洋地往保姆跟前跑去。但是那鸟只是被打昏了,它一恢复知觉就扇起翅膀扑打我的头部和身体,尽管我抓住它,伸直胳臂使它的爪子够不到我,但却时时想松开手。幸亏没多久,一位仆人来给我解了围,他把那鸟的脖子给扭断了,第二天,皇后下令把那鸟烧了给我当晚饭。就我记忆所及,这只红雀似乎比一只英国的天鹅还要大一些。

侍候皇后的那些姑娘们经常邀请格兰姆克丽琪去她们屋里玩,并要她也携上我,以便趁机看我摸我一番。她们经常把我从头到脚脱个精光,再让我四肢伸展躺在她们的胸脯上。我很讨厌她们的这一举动,因为说实话,她们的皮肤有一种难闻的气味。凭心而论我非常尊重这些极好的女士们,原本不愿意说她们的坏话,不过由于我个子矮小,我想我的嗅觉就相应地要敏锐得多,这些漂亮的人儿在她们的情人眼里,或者在她们彼此之间,是绝不会显得讨嫌的,这种情形在我们英国同样的人中间也是一样。但不管怎么说,我发现她们身上本来的味道还叫人容易忍耐得多,一用香水,我一闻立马就要昏过去。我永远忘不了,在利立浦特时,有一天很暖和,我运动了一阵,有一位好朋友竟抱怨说我身上气味很大,实际上我和大多数男同胞一样,并没有这种毛病。我想,对我来说,这位朋友的嗅觉比较敏锐,就像我的嗅觉对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说比较敏锐一样。在这一点上,我不能不为我的主人皇后和我的保姆格兰姆克丽琪说句公道话,她们的身体和任何一位英国小姐太太一样芬芳。

我被保姆带去见这些侍女时,最为不安的是我发现她们在我面前毫不检点,仿佛我压根就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生物。她们把我往梳妆台上一搁,当着我的面脱得精光,再穿上衬衫。直面她们的胴体,我敢说我绝对没有受到有任何引诱,除了恐怖和恶心,也决没有引其它任何骚动。她们的皮肤粗糙无比,疙里疙瘩,颜色纷杂,到处都是木盆般大小的痣,痣上长的那些毛比包扎绳还粗,她们身上的其它部位就更别提了。与此同时,她们还肆无忌惮地当着我的面小便,每次小便至少有两猪头升[34]那么多,小便桶也有三个大汤盆那么大。侍女中有个十六岁的姑娘长得最漂亮,活泼而淘气。有时她把我两脚分开,让我跨坐在她的奶头上,还有许许多多其它的花样,还请读者原谅都不能过于详细地加以描写了。但是我感到非常不愉快,我请求格兰姆克丽琪替我找点借口,让我不再和这个姑娘见面。

一天,我保姆家庭教师的侄子来了,这位年轻的绅士非要拉她俩去看处决一名死刑犯,这罪犯暗杀了他的一个好朋友。大家都劝格兰姆克丽琪一道去,她却很不愿意,因为她生性仁慈。至于我自己呢,虽然也极其讨厌这类场面,但我想一定会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事,便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跟他们一起去了。在断头台的一张椅子上,杀人犯被五花大绑,刽子手拿起一把四十英尺长的大刀,随着一声巨响,一颗人头就被砍了下来。静脉管和动脉管里哗哗喷出鲜血,在空中形成老高的血柱,凡尔赛宫的大喷泉也有所不及。人头落到断头台的地板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虽然我远在至少半英里外的地方,还是给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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