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开天剑门的家伙,南宫烈带着金倾城是日夜兼程,脚步没有一刻的停留。
经过了两天两夜的时间,金倾城终于顶不住了,于是,南宫烈二人就在楚国以南方的一座小镇停留了下来。
这座小镇名为清水镇,镇上的人口稀少,可却不平穷,因为这清水镇生产一种名震全国的酒,名为“四两斤”,镇上家家户户都懂得酿酒,但这手艺却从不外传,就如同很多修炼世家一样,家族功法只传男,不传女,镇上的男丁也没一个离开过清水镇的,所以这酿酒的手艺也就没有离开过清水镇半步。
南宫烈刚一进入清水镇,就有一股浓浓的酒香味迎面扑来,使的从小就嗜好喝点小酒的南宫烈来了兴趣,找了一家酒馆,也不管天剑门的家伙会不会追上来,肆无忌惮的坐在了酒馆内,点了几个小菜跟两斤酒,边吃边喝了起来。
金倾城早已经累的不行了,从来没有步行如此之久的她,只想马上找一个地方休息一下,可他又怕,怕南宫烈这个“Y贼”会乘自己睡着的时候乱来,也就只有坚持住,以自己的意志力克服睡意。
“Y贼,你还要喝多久?”
现在正当中午时分,酒馆内的客人也有几个,南宫烈却没有管那么多,酒是叫了一斤又一斤,到目前为止,南宫烈已经喝了五斤“四两斤”白酒了,可却连一点醉意都没有。
“没看见我刚喝的起兴吗,如果你累了,自己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别打扰我喝酒。”
金倾城很是不爽,道:“原来你还是个酒鬼!”
的确,南宫烈从小就喝酒,这并不是因为南宫烈从小是个街边混混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南宫烈的父亲是个老酒鬼,所以南宫烈从小就是这样被他的父亲南宫无我给培养出来的。
记的在京都地牢,父亲刚刚过世时,南宫烈都怀疑,父亲是不是酒喝的太多了,伤了肝,才导致一病不起,撒手人间的!
“兄弟,酒量不错吗。”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在南宫烈旁边的一张桌前响起。
南宫烈转头看去,在自己旁边的一张桌子上,坐着一个年纪跟自己相仿的少年,可那少年的体形却如头牛似的,身高有着两米的样子,身上穿着一件布衣,腰间处插着一把柴刀,全身散发出浑厚的真气。
在那少年的桌上已经放着十几个酒坛子了,无疑,那少年的酒量,可不比南宫烈差。
南宫烈拿起酒碗,没有说话,只是对旁边的少年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一口酒喝进了肚子。
可那少年却直接走到南宫烈的桌前,没经过南宫烈的同意就坐了下来,笑道:“兄弟,我的酒已经喝光了,身上的钱也用光了,不知可否在你这讨碗酒喝?”
这家伙的脸皮够厚的,根本就不等南宫烈同意,就给自己倒了碗酒,喝了下来,还大笑道:“好酒,好酒呀。”
“小二,再来五坛子酒。”
南宫烈也非小气之人,自己身上有点钱,请人喝几碗酒算的了什么,也不怕这少年是不是天剑门的人,就算是,喝完再打又如何。
可金倾城却不这样认为,毕竟是个女人,做事没有男儿的那般豪爽,经过自家的那场变故,金倾城也多出了几个心眼。
“喂,我说,你可不能这样,既然要我跟着你,你就要对我负责,怎能随随便便跟个陌生人喝酒!”
金倾城话中的意思是在赶人,可这少年却跟没听到似的,而南宫烈也是一样,根本没将金倾城的话放在心上,双眼看着高大如牛的少年,问道:“哪个门派的?”
少年连喝了三碗酒,也看着南宫烈,没有回答南宫烈的问题,道:“我本来是要杀你的,可既然你这么大方,请我喝了酒,杀你之事,以后再说。”
“哦!你认识我?”南宫烈问道。
少年回答道:“不认识。”
还以为这少年认出了自己,或者认出了金倾城,所以才说出要杀自己的话。可既然他都不认识自己,又为什么要杀自己?这可真是奇怪了。
“不认识就说要杀我,难道你就不怕被我所杀吗?”
“怕我就不做猎人了。”
“猎人?什么猎人?”
“哈哈,看样子,兄弟你是刚刚入世的菜鸟呀,居然连猎人都不知道。”
“可否告知?”
“官府每年都有破不了的案子,但每年都要上交人头,无奈之下,就只能找替死鬼了。而我们这些猎人,也被称之为赏金猎人,专为官府办理他们不好出面的事情。兄弟,我这样说,你能听明白吗?”
“自然明白,也就是王朝的鹰犬。”
“错。我只是为了混口饭吃而已,至于我要杀什么人,那由我自己说了算,并非有官府所决定的。”
“那你一般都杀怎么样的人提人头去官府领赏?”
少年又喝了三碗酒,回答道:“不孝子孙,出卖朋友,无情无义,伪君子,基本上就这四样了。”
“那你觉得我是这四样中的哪一种?”
“四种都不是。”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选择我?”
“因为你的身上带有一种让人畏惧的气息,我之前觉得你是个危险人物,所以想杀。”
“南宫烈。”
南宫烈居然自报姓名,为了什么?金倾城都愣住了,这家伙到底想做什么?明明知道自己的名声臭,眼前又是一个赏金猎人,他居然还敢报上自己的真名,难道真想找死吗!
“你说你叫什么?”
“南宫烈,三年前大闹穆王府的那个南宫烈,三年间做了无数恶事的南宫烈。”
少年一只手摸了摸腰间的柴刀,看了南宫烈好一会,突然放声一笑,道:“哈哈,没想到我王大力今天这么走运,居然可以见到南宫烈本尊,实在是,是不说了,兄弟,喝酒。”
“怎么,你现在反倒是不想杀我了?”南宫烈也笑了一声,问道。
王大力说道:“我为什么要杀你,我要杀的,是那些冒你之名的混蛋。”
“你怎么知道我是清白的?”
“别忘了,我是赏金猎人,什么人该杀,什么人不该杀,我可比那些无知的家伙清楚的多。这三年下来,我已经杀了至少三十几个南宫烈了,那些家伙之前就是名震一方的采花贼,在我的刀下,他们也全部都承认了自己是假冒的。而今,你既然敢自报姓名,难道我会傻到以为你也是个假冒的吗。”
这个王大力的智商可不像他的身形那般,所谓大块头也有大智慧,在王大力的身上显现无疑,也说明了世人的无知,能看透这其中关键的又有几人!
南宫烈看了一眼旁边的金倾城,见金倾城是一副不相信的样子,也不管她,对王大力说道:“兄弟,今天不醉不归。”
“好,没想到我王大力今天居然能结识南宫兄弟这样的真男儿,痛快,实在是痛快。”
南宫烈不会轻易告诉别人自己的名字,现在之所以告诉王大力,是因为在南宫烈见到王大力的第一眼时,就感觉到,他的身上,拥有着蛟龙王他们那种豪情,这种人也是南宫烈想要结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