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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天职[128](2)

他并没有看我们,只是继续吃东西。我看向对面的普雷斯夫人,她的脸上浮现出快乐的微笑,似乎在说:“哦,是的,我的丈夫有语言天赋。”我和伯纳黛特惊讶地放下了勺子。

“你会说英语?”我问农夫。

几秒钟过去了。最后,他只是点了点头。

“你是在英格兰出生的吗?”我问道。

更长时间的沉默,他没有作答。足足过去了五十秒钟。

“威尔士。”他说完,又将一块面包放进嘴里。

在这里,我应该解释一下,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如果我不加快对话的速度,那么读者是会感到厌烦的。但当时的情况并非如此,我们之间缓慢的会话持续了很长时间才得以完成,因为我的提问和他的回答之间总有一个漫长的间隔。

起初,我还以为他听力不好。其实不然,他能够清楚地听到。然后我想,他也许是一个谨小慎微、生性多疑的人,要仔细考虑他回答的含义,如同一名棋手,每走一步都要想想会有什么后果。其实不然。事情很简单,他完全没有心计,是那种思维迟缓的人。他要消化一个问题,琢磨出它的意思,构思一个答案,再把它表达出来。这样一圈下来,几十秒,甚至整整一分钟的时间就过去了。

也许,我本不该有浓厚的兴趣去耐心地与他长谈近两个小时,但我很好奇,我想知道,为什么一个英国威尔士人会在法国内地这样偏僻的乡村当农民。慢慢地,一点一滴地,原因展现了出来。这个故事如此令人着迷,把我和伯纳黛特都吸引住了。

他的姓氏不是普雷斯,而是普赖斯,按法语的发音是普雷斯。他的全名是埃文·普赖斯,出生在英国威尔士南部的朗达山谷。差不多四十年以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经是威尔士军团的一名二等兵。

当时,他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第二次马恩河战役。他身负重伤,在一家英军医院里躺了几个星期,在这期间,政府宣布停战了。当英军返回家园的时候,他由于伤势太重无法动身,于是被转移到一家法国的医院。

在这里,他得到一位年轻护士的悉心护理,当他因为伤痛而卧床不起,这位姑娘爱上了他。他们结了婚,来到法国南方的多尔多涅,在她父母的小农场里安顿了下来。他再也没有回过威尔士。岳父岳母去世后,他妻子作为唯一的子女,继承了这个农场,也就是我们现在待着的地方。

在这个如此缓慢的叙述过程中,普赖斯夫人一直坐在这里倾听着。每当偶尔听懂一两个词语时,她便会绽出快乐的微笑。我努力想象她在一九一八年时的模样:身材苗条,像一只快活伶俐的麻雀,一双深色的眼睛,干净整洁,干起活来十分欢快。

这位法国小护士在佛兰德地区的传染病医院里,悉心照料这个巨大、无助、头脑简单而又发育过度的大孩子,并最终爱上了他。这个形象深深打动了伯纳黛特,她俯身向前,碰了一下普赖斯的胳膊。

“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普赖斯先生。”她说。

他没有表露出任何情致。

“我们来自爱尔兰。”我说,像是在提供一些信息作为回报。

当他妻子为他盛上第三份浓汤的时候,他依然沉默无语。

“你去过爱尔兰吗?”伯纳黛特问道。

又过了几秒钟。他咕哝着点了点头。我和伯纳黛特惊喜地互相对视了一下。

“你是在那里工作吗?”

“不是。”

“你在那里待了多久?”

“两年。”

“那是什么时候?”伯纳黛特问道。

“一九一五年……到一九一七年。”

“你在那里干什么?”又过了一段时间。

“当兵。”

当然,我本该知道的,他不是一九一七年入伍的。他入伍的时间还要早一些,是一九一七年被派去佛兰德地区的。此前,他在英国陆军的爱尔兰警备司令部。

伯纳黛特微微打了个寒战。她来自一个狂热的共和党家庭。也许我本不该去理会,不该去进一步探究。但出于记者的本能,我继续问了下去。

“你们驻扎在哪里?”

“都柏林。”

“啊,我们就是都柏林人。你喜欢都柏林吗?”

“不喜欢。”

“噢,听你这么说,我感到很遗憾。”

我们都柏林人对这个地方是很自豪的。我们喜欢外国人——哪怕是驻军——来欣赏我们这座城市的品质。

有关这位前二等兵的早期生涯,正如他后期部分的经历一样,展现得十分缓慢。他一八九七年出生在威尔士朗达地区一个非常贫困的家庭,生活艰难而凄凉。一九一四年,他十七岁就当兵入伍,其动机与其说是出于爱国热情,还不如说是为了吃饱穿暖和有营房住。他一直是一名二等兵,从来没有得到过晋升。

当其他人奔赴佛兰德地区的前线时,他在训练营和威尔士的一个军需仓库里度过了十二个月。一九一五年下半年,他被派往爱尔兰警备司令部,他的部队驻扎在都柏林利菲河南岸爱兰布里奇寒冷的兵营里。

我猜想,生活对他来说肯定是单调乏味的,所以他才会说他不喜欢都柏林。简陋的兵营宿舍,即使在那个时期也只有微薄的津贴,愚蠢地没完没了地打扫卫生和整顿军纪军容,在寒风刺骨的夜晚站岗,在瓢泼大雨中放哨。至于消遣……肯定很有限,当兵的那点津贴是消费不起的,只能在食堂里喝点啤酒,极少或从不与当地天主教居民往来。两年后,他被派往别处,很可能为此而感到高兴。或者这位动作笨拙、反应迟缓的男人,也曾为什么事情高兴或悲伤过?

“没发生过有趣的事情吗?”我最后问道,有些绝望了。

“只有一次。”他终于回答说。

“是什么事情?”

“是一次处决。”他说,然后又专注地喝起汤。

伯纳黛特放下勺子,坐在那里僵住了。房间里的氛围有点寒气逼人。只有那位夫人,她一个词也没听懂,而她丈夫则过于迟钝,因此,他们二人根本没有在意。我本不该再继续问下去的。

毕竟在那个年代,很多人被处决了。普通的杀人犯在蒙特乔伊监狱被绞死,不过他们是被狱警绞死的。难道他们还需要部队来干这活吗?而且根据军规,英国军人中的杀人犯和强奸犯,经过军事法庭的审判,也是要被处决的。但犯人是被绞死的还是被枪决的,这个我并不清楚。

“你还记得是什么时候吗,那次处决?”我问道。

伯纳黛特一动不动地坐着。

普赖斯先生抬起他那双清澈的蓝眼睛盯住我,然后摇了摇头:“很久以前。”我想他也许在说谎,但他没有,他只是记不清楚了。

“当时你是在行刑队吗?”我问。

他像通常那样想了一会儿,然后点点头。

我不知道一名行刑队队员会是什么样子。眯起一只眼睛,通过步枪准星去看六十英尺外被绑在一根木桩上的另一个人,辨认出心脏部位的那块白色标记,把准星瞄在那个活人身上,听到射击的命令后,扣动扳机,听到枪声震响,感受到枪械的后坐力,看到那个被绳子捆住的人脸色惨白砰然倒下,然后返回兵营,擦拭完步枪,去吃早饭。谢天谢地,我从来不曾知道,也不想知道那样的场面。

“努力想想那是什么时候?”我催促道。

他确实努力了,真的很努力,你几乎能够感觉到那种努力。最后他开口说话:“一九一六年,我认为是在夏天。”

我俯身向前,碰了碰他的手臂。他抬起眼睛看着我,目光没有躲躲闪闪,只是耐心地探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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