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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怪病

于是他又去邻居家,借了那一架小马车,这一次他把最小的两个孩子寄放在邻居家,载着老娘,媳妇儿,还有三个大一些的女儿一起去了市集,他长了个心眼儿,先到粮铺,好米精面买了几大包,就算是短时间之内没有钱补进来,也不会让一家老小断粮,然后他们就直奔成衣店,给媳妇儿和老娘各置办了几身像模像样的衣服,然后又去找裁缝给三个女儿同样裁了几身衣服。

媳妇儿被他吓坏了,问他是不是疯了,为什么那么乱花钱,他也不管,只说让她不要操心钱的事儿,自己心里有数。

一家人买完了衣服,又去镇子里面最好的一家酒楼,美美的大吃了一顿,吃饱喝足之后,猎户带着媳妇儿和老娘在市集里面逛,镇子上殷实人家的小媳妇儿听说都搽雪花膏,猎户给媳妇儿也买了几瓶,老娘手脚干裂,听人说蛤喇油管用,猎户也豪气的买了许多。

临回家之前,他又买了许多的熟食熟肉,时令蔬果,把小马车塞得是满满腾腾的,因为什么都挑着最好的买,口袋里的银元很快就花掉了将近一半儿,可是不把钱花完,他就没有办法判断这钱到底是怎么个给法儿,于是,猎户一咬牙,一跺脚,在路过一座小桥的时候,趁着车里面老娘、媳妇儿都没有注意到,把怀里剩下的钱都掏出来,手一甩,丢到了河里面。

一家人满载而归,猎户大方的分了许多瓜果糖块给周围邻居,感谢他们之前一直以来的救济帮助,周围邻居虽然疑惑他为什么突然这么阔气,不过有了回报当然还是开心的,也都笑得合不拢嘴。

夜里,猎户忐忑不安的睡下了,做了一宿的噩梦,一直梦见第二天早上起床一看,枕头下面什么都没有,心里面绝望极了。

第二天一早,鸡还没叫,猎户就先醒了,他不敢看,就只是闭着眼睛,立刻伸手去摸枕头底下,那么一摸,还真被他摸到了什么东西,也是个小布包,表面那种粗糙的手感,和以前一模一样,只是里头的东西好像变了,变得小了许多,摸起来好像只有一根手指头那么长的一条,窄窄的,光溜溜的也摸不出个四五六。

猎户心里没底了,既然摸不出来,那就只能用看的了,他把粗布包从枕头下面翻出来,扯开上头的抽绳,顿时就被晃了一脸金黄色。

那布包里头,赫然是一根黄澄澄的小金条!

猎户觉得自己简直要疯了,不过可不是急疯的,也不是气疯的,而且乐疯的,天降横财这种事情,他以前只敢做梦的时候梦一下,根本没敢想过,先前的那些银元,虽然对他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钱,可是跟眼前着黄澄澄的金条比起来,那简直就不算什么了,这一根金条,怎么着还不抵上百十个银元啊?猎户在心里头打着小算盘,脑袋上面直冒热气,血管里的血都要沸腾了。

原来自己那天晚上在山里头做的怪梦是真的!那个梦里头的白脸男人真的会给自己送钱,而且这钱还是花多少给多少,花的越多,给的越多,花的越快,补的越快,也就是说,只要他想花钱,需要花钱,就永远不需要发愁没钱花。

金灿灿、黄澄澄的金条一下子迷了猎户的眼,也迷了猎户的心窍,他忘记了白脸男人说过的代价,一心只想着今后荣华富贵的生活。

但是这笔钱到底怎么跟家里交代,这还是个问题,要是说跟一个鬼作了这样的交易,恐怕不太合适,老娘胆子小,媳妇儿也强不到哪里去,实话实说自然是行不通,那就只能扯个谎来应付一下了。

于是猎户早饭也不想吃了,坐在炕头上冥思苦想了一早上,终于被他想到了法子,跟家里头就说自己上山打猎的时候误打误撞挖到了不知道什么人埋的金条,对外就说是自己老爹祖上传下来的传家宝。当然,对外的那个说辞,肯定不是用来糊弄左右邻居的,自己既然已经有了用之不竭,取之不尽的财富,何必还要住在这个穷乡僻壤里呢!想要去集市上听个小曲儿,听人说书,还得走上几里地才行。现在有钱了,卖了金条换了银元,估计在小镇子上也够买个小宅院了,反正他们家就那么几口人,再大的宅子也用不着,而且毕竟自家的出身也不是什么显贵人家,一下子树大招风也不是什么好事儿,万一被人惦记上了呢!

猎户想好了之后,就把老娘和媳妇儿都给招了过来,告诉她们,自己在山里其实挖出来了一块金条,家里的两个女人听了之后,也是欣喜若狂,猎户的老娘和媳妇儿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市面,恐怕就是镇里头那个还算热闹的集市了,金条这种东西,她们只听说过,从来没见过,从猎户手里拿过去,摸来摸去,感觉像是做梦一样。猎户告诉她们,自己打算用这个钱在镇里买套好一点的小院子,一家人搬过去,以后自己也做点小买卖,不想再扛着猎奇钻林子了。

这样的打算,猎户的老娘和媳妇儿当然不会反对,猎户老娘还开心的跑去给猎户早就过世的老爹烧了香,泪流满面的告诉自己的老头子,儿子终于有长进了,不再游手好闲,以后要好好的过日子,要重振家业了!

猎户揣着金条去了镇子里,找了一家金铺,按照自己之前的说辞,祖上留下来的金条,打算兑一根换钱花一花,金铺的老板对这种变卖祖产的败家子儿也并不稀奇,所以连问都没有问,检查过了金条的成色,发现成色上佳,于是开了价,给了猎户一百二十个银元,猎户拿着这个钱,很快就瞄上了一套距离集市就隔着两条街的一套小院子,三间房,院子里还有一口井,方便极了,价格也划算,于是他就很痛快的付了钱,把这个小宅院买了下来,回去收拾收拾,全家原本也没有什么值钱的家当,租了一辆大马车,就连东西带人都搬走了。

猎户用一根金条买了宅子,在新宅子里过夜的第二天,他枕头下面就又发现了金条,这一次不是一根,而是两根,猎户很开心,又用这笔钱兑了一爿小店面,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会经营什么,索性就依样学样照着集市上别家杂货铺的模样,也开了个小杂货铺,反正猎户的心里清楚的很,他并不需要费心思去经营自己的店,因为自己的钱是天上掉下来的。

盘了店之后,自然还得雇小伙计,雇了小伙计之后,猎户就更加逍遥了,店铺里的事情一律丢给小伙计,他就每天泡在茶馆里,小伙计照管老板的店铺,能有多上心?没多久店里就被搞得一塌糊涂,根本没有什么生意,猎户也不在乎,他只图省心,店铺么,本来就只是一个幌子而已。

没过多久,猎户媳妇儿的第六个孩子也出生了,还是个女儿,猎户很恼火,嚷嚷着如果媳妇儿再不生出个带把儿的来,他就要纳妾了,以前自己是个穷光蛋,也就罢了,现在自己高低是个小老板,当然要有个儿子来继承家业了。

猎户媳妇儿也很着急,才过上几天舒坦日子,她也不想猎户纳妾,所以六闺女出声不到两个月,肚子里就又怀了第七胎,发了狠的一定要生个儿子出来。

猎户一边盼着媳妇儿肚皮争气,一边也还是照样的逍遥自在,不缺钱了以后,他才发现,原来有钱人有那么多的乐子,以前自己到了茶楼就只敢叫一壶香片,现在自己已经可以熟门熟路的叫大红袍、碧螺春了,而且和茶馆里头那些人混熟了之后,猎户也学会了一个新的乐子——玩鸟儿。

没过多久,猎户家的小院子里就挂满了鸟笼子,他的那些爱鸟,都是高价钱从别人手里买过来的,就为了时不常的拿去茶馆里,让别人看看,别人会觉得他也是一个很风雅的人,尽管对他来说,这些花大价钱买回来的鸟,跟自己之前在山里头套的山鸡野鸟也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可是没关系,反正他不缺钱。

猎户媳妇儿的第七胎,终于争了气,生出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儿子。

猎户欢喜极了,兴高采烈的去挑选了一个更加体面的大宅院,定了下来,第二天果然又在枕头下面拿出来了一小包金条,他付了大宅院的钱之后,还用剩余的一枚金条,找了金匠,给自己的宝贝儿子打了一把长命百岁锁。

一家人搬进了大宅子,家里头请了几个帮工,猎户老娘和猎户媳妇儿苦了那么久,这回也终于翻了身,成了有钱人家的太太,可以专心的伺弄家里最宝贝的那个小男丁了,猎户呢,白天依旧出去到处逍遥,晚上回来了,就去逗弄逗弄自己的宝贝儿子,媳妇儿争气,生了儿子出来,纳妾的话自然也不好再说了,不过猎户现在也不想纳妾,他发现,有。窑。子在,自己何必要花钱养一个小妾在家里头呢,回头两个女人争风吃醋的闹起来,自己还不是夹在中间受罪。

所以他就偶尔跟着结交的狐朋狗友们,跑去喝个花。酒,觉得格外逍遥。

这样的日子,一晃就过去了十年,眼看着原本白团子一样的胖小子,已经长成了虎头虎脑的小少年,猎户也早已尽摇身一变,一副阔老爷的模样,都说由俭入奢易,猎户一家都是如此,十年前上顿不接下顿的日子,好像已经变成了上辈子的事情了一样,遥远而又陌生,根本记不起来了。

然而,平静的日子,却很快就被猎户大女儿的一场病给彻底打乱了。

猎户的大女儿,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本来说了一户好人家,两家都挺满意,准备订了亲,过年就娶过门儿去的,没曾想,眼见着就要上花轿了,大女儿却生起了一场怪病。

起初谁也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就只觉得猎户的大女儿越来越嗜睡,总是困得不得了,早上起来吃个早饭,就又一个人回房去睡了,有的时候连午饭都提不起精神来吃,猎户媳妇儿担心,带着大女儿去医馆看,大夫敲了半天,耗了脉,也没看出有什么毛病来,只好给开了给付补药。

如果只是嗜睡,或许也不是那么让人担心,最让人担心的是,猎户的女儿不仅越来越睡不醒,并且整个人的气色都越变越差,两只眼睛地下挂着浓浓的黑眼圈,两腮慢慢的凹陷下去,脸色蜡黄,整个人早就不复原本的白白嫩嫩,变得枯黄干瘦起来。

猎户媳妇儿急的不行,想方设法的给大女儿补身子,可是始终无济于事,猎户倒是并不太在意,在他的心里面,只要自己的宝贝儿子平安无事,那就可以了,反正闺女只是赔钱货,媳妇儿一生就是六个,其中哪一个有个头疼脑热的,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猎户依旧每天出门去逍遥,不管家里面媳妇儿为了大女儿每况愈下的身体到底操了多少心,着了多少急。

终于有一天,猎户的媳妇儿哭得肝肠寸断,告诉猎户,大女儿死了。

猎户大吃一惊,前几天他还只听说大女儿睡得叫不醒,也没当回事儿,怎么才过了这么两天,人就没有了呢?

他这才跑去看,到那里一瞧,生生被吓了一跳,在大女儿床上躺着的,哪里还是他印象当中的丰满红润的大女儿。

那皮包骨头的模样,分明就是一具干尸!

猎户说一点不难过倒也是假的,一家人哭天抢地的把大女儿给下了葬,难过了一段时日,就又照旧过上了以前的日子,丧女之痛好像已经成为了过去。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猎户的二女儿,却忽然也病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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