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杯酒下肚,场面活络了起来,掌柜的话夹子也打开了。
掌柜姓孙,祖上都是农民,没念过书,名字起的简单,叫孙大,老二就叫孙二,几辈子的积攒存了点银子开了这家客栈,也赚不了几钱。
老二性子活络,其实就是兴趣多,越是冷门他越有兴趣,早早的离家出门,也不知道瞎忙些什么,但是银子却不少,人没事,孙大也没多问,每年都会回家住上两天。
孙大有一儿一女,儿子跟着老二出门做生意,女儿也嫁了,至于孙二也是一般,只是没有儿子,就一个女儿,他娶妻娶得迟了,今年不过才十七,正是风华月貌的时候。
两兄弟关系倒是很好,只是孙大木讷了些,酒量更是可以用糟糕来形容,没喝多久已经醉了,早早让小二扶回房睡了,孙儿酒量恰恰相反,已经在屋里喝过现在还一样精神的很,就是有点唠叨。
盈夙不喜和陌生人说话,灵就是个哑巴,至于宫淼之喝过几杯已经云里雾里,三人呆坐在桌上,看着孙二一个人唠叨。
盈夙却是一直在注意他的手。
这不是农民下地干活的手,也没有富贵人家的娇嫩,他的指间关节有薄薄的茧层,盈夙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要做什么职业才能在关节起茧子。
如果是剑客,厚茧生在掌中,如果是耍枪的也只会在食指侧面起茧,关节处……在她渊博的知识里找不到。
这还只是其次,只要做事都会起茧,也没什么问题,最让盈夙吃惊的是他手上戴着的扳指。
血红的扳指晶莹剔透,一看就不是凡品,其中蕴藏着古老的气息,盈夙见的市面多了,虽然她不是行家里手,但好坏还分得清。
心中疑惑,盈夙看向孙二的眼神透着探索,她试探的问道:“孙先生的扳指很是不错,可卖?”
换做平日,盈夙一定是七转八弯的旁敲侧击的询问,眼下不知是不是喝了酒的缘故,脑筋转的慢,还是欺负人家酒喝多了,她脑子不动看似随口的问问。
孙二闻言嘿嘿傻笑,把手一抬扳指全部露了出来,摘下来递给了盈夙,“小弟眼光不错,嘿嘿……这个扳指可是花了我大功夫才弄到手,你看看它的色泽,圆润通透,一点杂纹都没有,好多人要买,我都没舍得卖。”
暖暖的温度透过扳指传递到盈夙的手中,她细细打量,“的确是好东西,怕是比宫里的也不逊色,孙先生好福气啊,这么好的东西也能被你撞见,花了不少价钱吧!?”
孙二半醉半醒,眯着眼,竖起一根手指轻轻摇晃道,“没,那里那么容易,谁家舍得把这东西卖了,我准备留下来当传家宝一代一代往下传的。”
“难道孙先生不是买的?”
“当然不是,嘿嘿……是我……咦!我的扳指呢?”孙二看着已经空空如也的手指,顿时站了起来,酒也醒了半分,趴在地上寻找。
盈夙好笑的把他扶起,“孙先生,扳指在这,在这呢!”
“哦,在这呀!”孙二接过扳指眼神又开始迷糊,傻笑道“嘿嘿……你看看我这记性,自己摘下来的还乱找,小弟不要见怪,喝多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