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理学上来说,任何人之间相处,能否互相接受认可,不管是两性关系也好、同性关系也罢,其实都遵循一个原则:当人们在对方的身上验证了自身的价值时,就喜欢对方;不能时,就不喜欢对方。人们喜欢对方,只是因为对方可以给自己带来被肯定的感觉。说白了,人最后喜欢的还是自己。抛开理想的爱情理论不谈,人们喜欢漂亮的异性,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方作为自己的爱人时,可以给自己带来尊严和荣誉感,从间接的角度肯定了自身的价值。
相貌出众的雪莉,相中了条件一般的小刘,在恋爱过程中,以恩主的姿态凌驾于对方之上,给性格内向的刘老师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在跟雪莉的恋爱关系中,小刘产生了严重的挫败感,享受不到做“老公”的“威严”,被别的小姑奶奶稍微一勾引,后来竟然红杏出墙。
类似的情况在历史上也不乏先例,比如金发碧眼、貌美如花的戴安娜王妃(我见犹怜)论自然条件之丰富程度,无疑要比贼头贼脑、离过婚、被戏称为黑寡妇的卡米拉强百套。可是查尔斯王子仍旧背着她跟卡米拉胡搞,也不知道看上她哪一点。不过我想其中肯定有一个原因就是戴妃不会曲意溜须老查。
由此可见,要他人、喜欢、爱慕、崇拜、尊重……自己,也就是对自己产生正面的积极情感,不仅有一个强化自己硬件的问题,还有一个不断改善软件性能——也就是具体的待人接物方式——以满足对方心理需要的问题。
在开始这一章,我们将要介绍的社交技巧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教你掌握怎样让别人对你产生正面积极情感的社交技巧。这些技巧,除了一些可用于普通社交关系的技巧,也包括几个可以用于泡妞或者钓金龟婿的小技巧。
10、让别人喜欢你,必须让人家自我感觉良好
为啥人家谁谁谁那么招人稀罕,而自己却姥姥不亲、舅舅不爱,那么不招人待见呢?也许你曾经这样问过自己。看到别人没啥背景、没啥钱,一样可以青云直上,受到上司器重提拔,或春风得意抱得美人归,而自己却吭哧瘪肚受尽人间沧桑,在羡慕别人的同时,你多半也会对类似的现象感到好奇吧?
要想让人喜欢上你,自身条件是关键。要想让人喜欢上你,关键是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本钱。而在软件方面,那些特招人喜欢的家伙也不是神仙下凡或全是家里有关系,他们所以更容易招人喜欢,常常只不过是因为拥有一些更容易引起别人喜欢的个性和品质,而这些品质在具体的技术层面,则表现为特定社交技巧的娴熟运用。
在对方心情好时套近乎,让对方对你“爱屋及乌”
有一个叫做“爱屋及乌”的成语,意思是说因为喜欢一个事物,捎带着对跟这个事物有关的其它东西也喜欢了起来。这个规律套用在人际交往中,就是当把你和一个比较惹人喜欢的事物并列在一起的时候,人们也更容易喜欢上你。
举个例子说,你正在兴致勃勃地计划五一长假去哪里旅游,一个本来看不顺眼的同事这个时候出现了,你看着他的时候就会比平时看着顺眼。你碰巧胃疼得龇牙咧嘴,此时倒霉出现在你视野中的人,你就会觉得他们非常面目可憎。类似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很多,总之那些令人高兴或厌恶的元素出现在一个人身边时,会影响我们的情绪,连带着对那个人产生或好或坏的感觉。
所以,要是你想讨人家喜欢,就得在对方心情好、或者恰好因为某件事情绪高涨的时候跟对方交流。那些在对方心头涌动的美好感觉,会连带着影响到他们对你的看法,这样他们就会对你有一种积极的评价。
但怎么样才能判断出对方的心情好坏呢?其实要判断对方的心情好坏非常简单,只要观察对方的脸就可以了。对方跟你寒暄时,要是心情很好的话,就会笑得很开,眼睛睁得很大。要是对方笑时光咧了咧嘴,其它部分纹丝未动,这叫皮笑肉不笑,一般情况下对方的情绪都不怎么样。
眼神接触也能反映一个人的心情好坏。心情好的时候,人倾向于直视对方的眼睛。心情不好的时候,眼皮就会无意识地往下耷拉,甚至回避对方的眼神,不看跟自己说话的人。
反复在对方面前露脸,造成对方接受能力的审美疲劳
古人说,在皇上面前得宠时间长了,早晚要挨收拾;去朋友家蹭吃喝去得太勤了,难免要招人厌烦。简单地说就是“距离产生美”,跟人交往不可过于黏糊。不过这个说法只在一定程度上成立,更多的研究说明,你越是跟人家交往联系,人家才越是喜欢你。
学者认为,只要没有在最开始接触时,就导致交往对象产生不快的负面情绪,事物给人的反复刺激,最后总是引发欣赏和喜欢。这个原理适用于任何对象——人、地点、东西、产品等等。曝光率越高就越招人喜欢。
相信大家都看过一种非常讨厌的电视广告。技术含量非常低,也没什么美好的情景设置。有的就是一个产品的形象、或者公司产品的名称,根本不介绍产品的特点或者好处什么的,在一秒钟内迅速闪过,然后连续重复出现好几次,就是一味地用频率优势狂轰滥炸。
实际上做这种广告的公司往往很狡猾,他们心里明白根本用不着费劲向消费者介绍自己的产品有多神奇,只要他们产品的名头、形象经常在人们眼前晃悠,人们就会糊里糊涂地接受他们的产品,销售量就会自然而然地攀升。
影视娱乐圈的名人也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们非常注重自己的广告或者本人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上的出镜率。
人类心理认同的这个特点,对于人类的认知有很强烈的影响,比如一个人如果能经常看到你的名字,肯定要比从来没看过你的名字的人,更容易对你产生好感。
如果你能经常在对方面前露脸,你就会慢慢地在对方心里生根。故作神秘、保持距离或者欲擒故纵,有时在人际关系上也是有自己的作用的,不过这么做会产生一个副作用,就是减少了与对方进行心灵感应的机会。研究表明,我们更容易喜欢上那些与我们在身体上保持近距离接触的人,因为和对方发生心灵感应的机会要更多。
另外,我们还应该搞清楚的是,“距离产生美”实际上是有一定前提的,也就是说当你跟别人的关系已经达到一定的亲热程度后,然后才需要适当地控制黏糊程度,以避免厌烦情绪。要是你跟人家脸都没混熟呢,你就跟人家适当保持距离,结果过一段,人家干脆忘了有你这号人了,你还产生什么美呢?
除了这个,还得明确哪种做法该是社交中的主要交际策略、哪种是偶尔一用的辅助策略的问题。只有经常跟人家保持密切的交往,对方才会对你产生积极的正面情感;如果在大多数时间跟对方保持距离,对方就会跟你渐行渐远。想象一下,小两口为了感情好,用了“距离产生美”的偏方,每个月亲热次数不许超过多少次,时间长了肯定出问题。
喜欢产生喜欢,让对方知道你喜欢人家
不管常识还是科学研究都告诉我们,爱总是产生爱,人更喜欢那些喜欢自己的人。当我们发现某人对自己的评价比较高时,就会不由自主地觉得这个人也挺不错的。想要对方喜欢上你,一个招术就是设法把你的喜欢或崇拜传递给对方。
万一人家就是不喜欢我可咋办?你也许会问。不喜欢你,你就慢慢跟对方泡着玩呗。学者发现一个很吊诡的事实:那些开始不喜欢你的人,一旦后来喜欢上你,会比那些一开始就喜欢你的人更喜欢你。
如果你本来和一个人关系不太密切,千万不要忽然来个180°的急转弯,对人家过于热情,这除了有可能吓坏人家,使人怀疑你别有用心,另外也没有必要。
研究表明,渐进培养起来的好感总是比突然产生的友谊更加稳固牢靠。不要想一下子就成为对方的知心好友,只要根据“爱产生爱,喜欢产生喜欢”的规律,不断地使用适当的方式,让对方知道你很喜欢对方就足够了。
同类相求,让对方觉得自己跟你是同一种人,对方就会喜欢上你
两块磁铁放在一起,那是“同极相斥,异极相吸”。不过并不是所有相同的东西都互相排斥、相异的东西都互相吸引的。在人际关系中,我们实际上更喜欢那些跟自己臭味相投的人。相似的个性、体貌特征或生活背景,往往引起信任和亲密感。跟那些与我们类似的人说话时,我们可以有很多话说,双方会有很多共同喜欢、关注的问题可以讨论。
有的人和我们不一样,我们也有可能觉得对方挺有意思的,不过那不意味着我们喜欢对方,因为不能完全了解对方,我们会因此产生对彼此关系的不信任感和不确定感。
这种现象简单地说就是“同类相求”或“臭味相投”。那些一起患难、经历过人生的风风雨雨的人们,往往会建立一种非同一般的密切关系,经过很多年都难以断绝。比如,那些曾经在一起打过仗的老战友往往有极深的感情,多少年以后见面仍然交情不减当年。
类似地,那些并没有一起生活过,但是曾经有过类似生活经验的人们中间,也有一种比较强烈的情感纽带。就算两个人以前从来没见过面,但是有类似的生活经验——也许是得过同样的病,也许是做过同一种工作——他们也会更容易套上关系,甚至进一步发展成哥们儿、姐们儿。
对那些跟自己有类似生活经验的人,我们很容易产生一种很亲切的感觉,原因在于我们觉得对方会更懂自己。人人都渴望被别人所理解,这一渴望对我们的日常行为模式影响实在不小。
用赞扬给对方自信,让对方感觉自己不错
人们对自己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如果别人都肯定、尊重、欣赏自己,人们就会觉得洋洋得意,觉得自己挺不错的。当他们觉得自己挺不错的时候,也会对那些使他们产生这种挺不错的感觉的人产生好感。
和那些热情开朗、喜欢说好话的人在一起,我们通常会觉得非常开心。尽管有时候明知道对方的马屁经有点不着边际,但还是喜欢和他们一起鬼混,因为对方肯定了我们的价值。
相反地,和那些老喜欢挑别人毛病、什么都看不顺眼的人在一起,呆两分钟都会觉得难受。这些讨厌鬼会让我们觉得自己什么也不是,生活了无生趣,就算他们有时候也一知半解地说两句真理出来。那些肯让别人舒服的人,别人才会喜欢他们。
与对方保持言行风格一致,不是一种人,也可以求形似
如果你跟对方明显不是同一种人,假装得太过分、或者硬往上套,反而有可能坏事。采用与对方保持言行风格一致的技巧,同样可以在彼此之间产生信任感,这样对方就有可能喜欢上你。两个人在言行风格上保持一致的时候,在谈话时往往更容易唠叨一块去,越说越投机。就像我们倾向于喜欢那些和我们趣味相投的人一样,我们也会无意识地喜欢上一个和我们做派一样的人。
具体来说,就是我们会更容易喜欢上那些姿态动作、遣词造句跟我们类似的人。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这本书里将会陆续做深入的讨论,在这里主要提一下两个如何与对方保持言行风格一致的小技巧:
A、模仿对方的姿态和动作。比如说,要是对方把手放进口袋里,你就也把手放进口袋里。要是对方挥动了一下手臂,稍微隔一会儿,你就装作无意识地也同样地挥动一下手臂。对方如果喜欢抱拳,你也假装无意识地偶尔抱一下拳。
B、模仿对方的语言。设法跟对方保持相同的说话节奏。要是对方说话时缓慢、轻松,你也说得缓慢点、轻松点。要是对方叽里咕噜地说得很快,你就也得加快说话的速度。要是对方喜欢用大白话,或者文绉绉地掉书包、甩词儿,你也紧紧跟随,亦步亦趋。
向对方求助,让对方在你面前有成就感
武侠小说家古龙曾说:世界上你最不喜欢的人是那个你最对不起的人!研究表明人类的确具有类似的特性,就是更倾向于不喜欢那些曾经被自己伤害过的人。自然,我们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当然就会比较倾向于心狠手辣地伤害那个人。不过这里说的并不是那种情况,而是当我们伤害了某一个人时,不管原先是不是喜欢这个人,这时就会无意识地倾向于不喜欢那个被祸害的倒霉蛋。
这种无意识心理的目的是为了减弱内心的矛盾冲突。心理学家认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自我形象,而且往往是正面的,要是我们的所作所为和这个自我形象是不符合的,我们就会觉得很不舒服。为了减弱这种内心中的心理冲突,我们就会设法合理化自身的行为,竭力把自己打造成正义超人奥特曼之类的形象,以同正面的自我形象保持一致。而在实际的人际交往中,合理化自身行为的一个方法,就是否定对方、挑对方的毛病。
要是你伤害了某个人,不管是啥原因吧,反正你心里就会忍不住泛起一个小波浪来质问自己说:“我为啥这么对待人家呢?”接着你就会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那是必须的!我不喜欢这家伙!他是罪有应得!做错了事情的人,必须给他一个教训,让他知道倒正,以后再不犯同样的错误。”
这个原理的相反的情况也是成立的。要是我们给了某某人某种好处、或者帮助了对方,我们就会找人家值得我们这么照顾的理由,结果造成更喜欢某某人。否则的话,人家非常令人讨厌,你还神经病似地不断资助人家,这叫什么逻辑嘛?!
同时,通过帮助对方,我们也实现了自我的人生价值,获得了做人的满足感和尊严,当然会捎带着对造成这种结果的人产生好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