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对构成各种文化世界的概念的学习,不仅需要学习概念本身,即掌握关于对象的各种各样的知识,并运用这些概念去把握世界和指导自己的行为;而且需要以概念为对象,通过对概念的研究来考察人类的思维本性,探索思维把握精神活动及其对象的逻辑,揭露各种概念系统的狭隘性、片面性和历史的暂时性,促成概念系统之间的渗透和综合,推动概念系统的扩展和深化,从而实现人类的思维运动由旧逻辑向新逻辑的转化、人类的思维方式由旧模式向新模式的跃迁。这种对概念本身的考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对思想的思想”、“对认识的认识”,即通过哲学层次的反思而形成的概念发展的辩证法。
黑格尔把哲学规定为思维的自我反思,实质上是将哲学把握世界的方式同人类把握世界的其他方式既联系起来,又区别开来。人类通过神话的、宗教的、常识的、艺术的和科学的各种方式去把握世界,从而形成关于世界各个领域的不同层次的概念系统。这些概念系统取得“外部现实性”,构成人类的物质形态文化;这些概念系统凝聚积淀成人的思维模式、价值观念、审美意识等,构成人类的心理态文化;这些概念系统客观化为各种各样的符号系统,则构成人类的理论态文化。由此便构成了属人的世界——文化世界。黑格尔所说的概念对象化而生成世界,其实质就是指世界对人的概念的生成,即真正的人的世界——文化世界——的生成。在黑格尔看来,文化世界的灵魂就是概念,所以人的自我认识的实质内容只能是概念的自我认识。
概念的自我认识以概念系统的存在为前提,所以哲学必须通过对哲学史的总结来实现“概念的自我意识”。这是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给我们遗留的又一重要的理论遗产。对此,恩格斯把这种对哲学史的总结概括为“认识思维的历史及其成就”、“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17];列宁又把这种总结具体化为对“哲学的历史”、“各门科学的历史”、“儿童智力发展的历史”、“动物智力发展的历史”、“语言的历史”、“心理学”和“感觉器官的生理学”[18]的研究。
在黑格尔看来,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既是人类思维本性的表达,也是人类思维所自觉到的思维和存在所服从的同一规律体系。因此,反思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的辩证法,就不仅仅是对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的理论解释,更重要的是使人自觉到自己的思维本性,从而按照思维的本性去实现思维和存在的现实统一。这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善”的要求,即通过扬弃外部世界的各个规定来使自己获得具有外部现实性形式的实在性。我以为,这就是列宁所说的黑格尔辩证法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胚芽”。
毫无疑问,由于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所描述的是“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运动和自我发展,因而是以唯心主义的形式“抽象地”发挥了思维的能动性。但是,黑格尔以其概念辩证法所提示的从思维的矛盾运动去理解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性,从思维的建构与反思中去发挥辩证法的批判本性,从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去理解人的世界,从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否定性统一中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否定性统一,却把辩证法理论提升到了马克思辩证法以前的最高水平。从黑格尔概念辩证法那里前进还是倒退,直接决定了我们能否真正地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
以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扬弃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概念辩证法,从而形成“合理形态”的实践辩证法,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标志,也是它的最重要的理论内容。
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概念辩证法的立足点,是人的思维“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即人类自己的社会实践活动。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全部矛盾关系,以及所有这些矛盾关系的展开与发展,都植根于人类自己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之中。离开人类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仅仅从“思维”或“存在”出发去看待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就会或者像旧唯物主义那样不懂得思维在实践的基础上所实现的对存在的能动的、否定的统一,或者像唯心主义那样把思维对存在的否定的、能动的统一描述为思维的抽象的自我运动。因此,只有从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出发,达到对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实践论批判,才能全面地、合理地、发展地揭示出由现实的人对现实的世界的否定性统一所决定的思维对存在的否定性统一关系,使辩证法理论获得合理形式。
传统的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分别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因而始终僵持于“本原”问题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并以还原论的思维方式去说明二者的统一。由于旧唯物论以自然为本体,只是从被动的观点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取消了人的能动性,因此它所坚持的是一种单纯的、自在的客体性原则;由于唯心论以精神为本体,只是从能动的观点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抽象地发展了人的能动性,因此它所坚持的是一种单纯的、自为的主体性原则。这样,旧唯物论和唯心论就不仅固执于“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而且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它们把这种本原问题上的抽象对立和思维方式上的互不相容扩展到全部哲学问题,就使它们自身成为片面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形而上学的哲学理论。
近代以来的西方哲学,在自觉地提出和探索“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地推进了对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的理解。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德国古典哲学,则试图克服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扬弃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以新的思维方式去开拓新的哲学道路。这种探索的积极成果就是自觉形态的辩证法理论。它要求从主体的活动出发去体认自然与精神、客体与主体的交互作用,阐发其间的辩证转化。这种探索的最重要的理论成果,就是黑格尔的概念发展的辩证法。
黑格尔认为,消解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必须诉诸把它们统一起来的中介环节——概念的世界。概念是自在的客观世界对自为的主观世界的生成,即外部世界转化成思维规定;同时,概念又是自为的主观世界对自在的客观世界的生成,即以观念的形态构成思维中的客观世界。自在的自然与自为的精神、单纯的客观性与单纯的主观性统一于自在自为的概念世界之中。
概念作为自然与精神双向生成的中介,它既是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和解,又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所以它首先是具有客观意义的主观目的性,即以“真”为根基的“善”的要求。这种“善”的要求是在思维中所达到的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的统一,它通过概念的“外化”、“对象化”即外部现实性活动而生成人所要求的世界。列宁说,在黑格尔逻辑学的概念论中包含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萌芽。[19]这个萌芽,就在于黑格尔对概念的实践理解中,具有把实践活动作为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统一的中介,并通过这个中介来说明世界对人的生成的天才猜测。正是这种天才猜测使黑格尔哲学成为“聪明的”,即辩证的唯心主义理论。
马克思认为,黑格尔仅仅把概念作为客观主观化和主观客观化的中介环节,以概念自身的生成和外化去实现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真与善的统一,就把概念发展变成了“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对置、自我运动,从而也就把人与世界的现实的辩证关系神秘化了。因此,马克思尖锐地指出,“黑格尔认为,世界上过去发生的一切和现在还在发生的一切,就是他自己的思维中发生的一切。因此,历史的哲学仅仅是哲学的历史,即他自己的哲学的历史”,“他以为他是在通过思想的运动建设世界;其实,他只是根据绝对方法把所有人们头脑中的思想加以系统的改组和排列而已”。[20]这就要求必须把被黑格尔哲学神秘化了的概念辩证法扬弃为实践辩证法的内在环节,不是用概念的辩证运动去说明人类的实践活动,而是用人类的实践活动去解释概念的辩证发展。
概念规定作为实践的内在环节,它既是实践主体对实践客体的规律性认识的结晶,又是实践主体对实践客体的目的性要求的体现,因而它才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正是在这种统一中,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才熔铸成人给自己构成的客观世界的图画,才升华出人在观念中所创造的、要求世界满足自己的、对人来说是真善美相统一的新客体。而所谓概念的“外化”、“对象化”,在其现实性上,也只能是实践作为外部现实性活动,把观念中的新客体(概念规定)转化成现实的新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劳动产品)。因此,马克思不仅以实践范畴去扬弃旧哲学中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抽象对立,而且把实践活动本身视为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用实践的观点去解决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在黑格尔那里,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以概念自身为中介的“无人身的理性”与其“逻辑规定”的关系。对此,费尔巴哈曾明确地指出,“要理解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人和自然界的统一,不应该从观念出发,而应该从有感觉的人和自然界出发;精神应能在物质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而物质在精神中却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人及其思维、感觉和需要应是这种统一的有机反映”[21]。这样,费尔巴哈就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当作“抽象的个人”与其“感性的直观”的关系。而在马克思所实现的“实践转向”中,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则是“现实的人”以“感性的活动”为基础的与“现实的世界”的关系问题。
所谓“现实的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并在实践活动中发展自身的人;“感性的活动”,就是这种“现实的人”所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现实的世界”,则是“现实的人”的“感性的活动”的对象。这样,贯穿于全部哲学史、并在近代哲学中被明确地提出来的哲学的基本问题,就在马克思的“实践转向”中获得了现实性: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就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人与世界之间的、历史地发展着的关系;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就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人与世界之间的、历史地发展着的关系问题。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最切近、最本质的基础是人类自己的实践活动。人类自己的实践活动是一个辩证的、历史的发展过程,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所蕴含的全部矛盾关系,都植根于人类的存在方式——实践活动——的辩证本性,都展开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因此,只有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出发,达到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实践论理解,才能合理地提出和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以实践论的观点去看待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我们就会懂得,在人类自己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思维反映存在而又创造存在、思维肯定存在而又否定存在,从而使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实现为动态中的统一、发展中的统一。因此,哲学自身也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止的、发展的而不是凝固的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在马克思的“实践转向”中,既是以存在对思维的本原性的唯物主义为基础去解释思维和存在的相互关系的发展,又是以思维对存在的能动性的辩证法为内容去解释思维和存在的历史的统一。正是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基本问题上实现了唯物论基础与辩证法内容的统一,它才成为科学的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
马克思的“实践转向”以实践自身的矛盾性为基础,深刻地揭示了现实世界的二重化、人类自身的二重性和社会历史的二象性,从而真正地建立了恩格斯所说的“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哲学理论,构成了合理形态的实践辩证法理论。
从实践的观点去看待人及其与世界的关系,我们就会发现,人类是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首先是在自己的生产劳动中,把自身提升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从而把整个自然界(包括人自身的自然)变成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即客体。这样,人类的实践活动就否定了世界的单纯的自在性,而使之变成“人化了的自然”、“属人的自然”,变成人类生活的历史文化的世界。这就是由于人类实践活动所造成的现实世界的二重化,即自在世界与自为世界、自然世界与属人世界、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分裂与对立。同时,又正是在人类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人类不断地使自己的目的、理想和要求转化为现实,使世界变成自己所憧憬的世界,即实现被实践活动二重化的世界的新的统一。人类的实践活动既造成世界的自我分裂(分裂为自在的世界与自为的世界、自然的世界与属人的世界的分裂),又实现二重化的世界的历史性的统一,因而在人的实践活动中蕴含和展开人与世界之间的全部矛盾,从而也在人的自我意识中构成以实践为基础的人与世界关系的辩证法理论。马克思以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理解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实践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