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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到了大学,布莱恩教练来到体育馆,我们都穿着短裤和运动衫坐在那儿。他讲了一番话,内容跟费拉斯教练说的差不多,只不过连我这种头脑简单的人都看得出这个家伙是玩真的!他的演说简短好听,结论是最后一个上车去训练场的人就不可以坐巴士去,他得坐布莱恩教练的鞋子去[8]!是,教练。他的话大家毫不怀疑,立刻像烙饼似的一个叠一个挤上巴士。

这是八月间的事,而阿拉巴马州此时的天气比别的地方都要热。也就是说,如果把一个鸡蛋放在头盔上,大概十秒钟就会烤熟。当然没有人尝试过,因为可能会惹怒布莱恩教练。没有人愿意惹怒教练,因为日子已经快要让人受不了了。

布莱恩教练也有几名打手型的手下,他要他们带我认识环境。他们带我去我要住的地方。那是座很不错的砖造建筑,就在校园内,有人说它绰号叫“人猿宿舍”。那几名打手开车送我到那儿,领我上楼到我的房间。可惜,外表好看的东西内里并不一定如此。第一眼看去,这栋大楼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到处是灰尘和脏污,房门多半歪挂在合页上,或是被敲得凹陷,窗子也大部分都砸烂了。

几个家伙躺在床铺上,几乎没穿衣服,因为室内气温大概有华氏一百一十度[9],苍蝇和虫子嗡嗡叫着。大厅里有一大沓报纸,起初我担心他们会要我们阅读,因为这里是大学,但是没过多久我得知,报纸是用来铺在地板上的,免得走动时踩着灰尘和脏污。

打手们带我去我的房间,说希望我的室友会在那里,那人名叫柯蒂斯什么的,可是找不到他的人影。于是他们叫我解开行李安顿好,又指点我浴室在哪儿。那间浴室比小型加油站的厕所还糟糕。临走前,一名打手说柯蒂斯跟我应该会处得来,因为我俩的头脑都像茄子。我狠瞪说这句话的打手,因为我听厌了这种屁话,但是他命令我趴下做五十个俯卧撑。那以后,我一切乖乖听话。

我铺了张床单在简易床上,遮住灰尘,然后躺下来睡觉。我正梦到跟妈妈一起坐在客厅里,就像往日天热的情形,她给我弄了杯柠檬汁,跟我聊了好久好久——突然间,房门给人撞开,把我吓得半死!一个家伙站在门口,表情狂乱,瞪着眼睛,缺了门牙,鼻子像南瓜,头发倒竖,就好像把那玩意儿塞进了插座似的。我猜这就是柯蒂斯。

他走进房间,像是以为有人会突袭他似的,左看看右看看,然后直接踏过刚被他撞倒的房门。柯蒂斯并不很高,但身材像台冰箱。他劈头就问我打哪儿来的。我说莫比尔港,他说那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屁地方”,他表示他来自欧普镇,那地方专制花生酱,要是我不喜欢,他会亲手开一罐抹我的屁股!我们认识的头一天大概就聊到这个程度。

那天下午练球的时候,球场上的气温大概有一万度,布莱恩教练的打手们全部在旁边跑着、吼着,逼我们练习。我的舌头吊在嘴巴外头,像领带还是什么的,可是我尽力做好练习。终于他们将我们分组,把我安排在后卫这边,我们开始练习跑位传球。

在我来大学之前,他们寄给我一个包裹,里面装着一百万种不同的美式橄榄球打法,我问过费拉斯教练该怎么处置这包裹,他只是悲哀地摇摇头,说什么也别做——我只要等着进大学,让他们去想办法。

这会儿我真希望没听费拉斯教练的劝告,因为我第一次跑位就跑错了方向,结果头号打手跑过来对我大呼小叫,等他停止吼叫之后,他问我有没有研究过他们寄给我的战术。我说:“呃,没有。”他立刻蹦跳个不停,像遭受蜜蜂攻击似的手舞足蹈,等他冷静下来之后,他叫我绕着练习场跑五圈,他去跟布莱恩教练商量拿我怎么办。

布莱恩教练坐在一座高塔上,像个伟大的神明似的俯瞰我们。我一面绕圈跑步一面望着打手爬上高塔。他说完话之后,布莱恩教练往前伸长脖子,我感觉他的眼睛灼灼盯着我的笨屁股。突然间,麦克风传来一个声音:“佛洛斯特·甘,向教练塔报到。”我看见教练和打手爬下高塔。我一面跑过去,一面祈望自己是在往回跑。

不过,见到布莱恩教练面带微笑,你可以想象我是多么意外。他招手要我去看台上,我们坐下之后,他又问我是不是没有研究他寄给我的战术资料。我开口解释费拉斯教练告诉我的话,但是布莱恩教练打断我,叫我回到球场上接球,于是我跟他说了一句我猜他不想听的话,也就是我在高中从来没有接过球,因为他们认为要我记住我方的球门位置已经很困难,何况要边跑边接住半空中的球。

听到这句话,布莱恩教练的眼睛里出现一种非常古怪的目光,他望向远方,好像在看月亮什么的。接着他交代打手去取一个球来,球取来之后,布莱恩教练叫我跑远一点,然后转身。我一转身,他就把球丢给我。我好像在看慢动作似的看着球飞来,但是它从我的指尖弹开,掉在地上。布莱恩教练上下点头,好像他早该料到这种结果似的,不过不知怎的,我觉得他并不高兴。

从小只要我一做错事,我妈就会说:“阿甘,你千万要小心,因为他们会把你关起来。”我害怕被关到什么地方,因此总是尽力做好,不过我看他们再怎么关我,也没有比“人猿宿舍”更糟糕的地方了。

宿舍里的人干的那些鸟事连傻瓜学校都不会容忍——比方说,拆掉马桶,让你上厕所只能尿在地板上的一个坑里,而且他们还把马桶扔出窗子,砸在路边的车顶上。有天晚上,一名打中线的大块头取出一把来复枪,把对街一所兄弟会的房子窗户全部射烂。校警赶来了,可是那家伙不知从哪儿找来一部外装马达,扔出窗子砸在警车顶上。布莱恩命令他多跑了好几圈练习场,以示惩罚。

柯蒂斯和我处得不怎么样,因此我从来没有这么寂寞过。我想念我妈,想回家。跟柯蒂斯相处的问题在于我不了解他。他说话时总是夹杂了太多脏话,我每次分神弄清楚那些字眼,就疏忽了他的重点。多数时候,我推测他的重点是他对某件事不满意。

柯蒂斯有辆汽车,他常顺道送我去练球,但是有天我跟他碰头时,他正在一个巨大的下水道盖子上弯着腰,嘴里咒骂连连。事情好像是他有个车胎破了,但是换车胎的时候不小心把轮胎盖的螺丝帽掉进了下水道里。眼见练球要迟到了,那可不是好事,因此我就对他说:“你何不把另外三个轮胎各取下一个螺丝帽,这样每个轮胎都有三个螺丝帽,应该撑得到练习场啦。”

柯蒂斯停止咒骂,半天才抬头看我,说:“你应该是个白痴啊,你怎么想出来的?”我就说:“我也许是个白痴,但起码我不笨。”听了这话,柯蒂斯跳起来拿着轮胎工具追我,还用他想得出来的最难听的字眼骂我,这么一来我们的交情可以说是全毁了。

事后,我决定另外找地方住,于是练完球就跑到“人猿宿舍”的地下室,一晚上就待在那儿。地下室并不比楼上房间脏,而且有一只电灯泡。第二天我把床铺搬了下去,打那开始我就一直睡地下室。

在这同时,学校开学了,他们不得不想法子安排我。体育系有个家伙好像啥事都不干,只管想办法让系里的傻瓜拿到学分。有些课程应该挺容易,例如体育,他们就给我选了这门课。但是我必须得修英文和一门科学或数学,这方面毫无转圜余地。后来我得知,某些教授肯通融球员过关,他们理解球员把精力都花在了打球上,无暇上课。科学系有一位这种教授,但是很不幸,他只教了一门课,名叫“中级光学”,显然是为物理系研究生开的课。可他们还是将我安插了进去,即使我根本不懂什么是物理。

英文课就没这么幸运了。这个系显然没富有同情心的教授,所以他们叫我只管去上课,不及格也无所谓,以后他们再想法子解决。

念“中级光学”这门课时,他们给了我一本看起来像是中国人写的、五磅重的教科书。但是每天晚上我都带着书到地下室,坐在床上就着灯泡读,过了一阵子之后,不知怎么回事,我开始看得懂了。我不懂的是为什么要学习这门课,不过算出那些方程式却易如反掌。我的老师是胡克教授,第一次测验后,他叫我下了课去他的办公室。他说:“阿甘,我要你跟我说实话,是不是有人把答案告诉你了?”我摇头,于是他给了我一张纸,纸上写了一道题,他叫我坐下来作答。我写完答案之后,胡克教授看看我的解答,摇着头说:“老天爷!”

英文课却是另一码事了。我的老师是彭恩先生,他是个非常严厉的人,话很多。第一天下了课,他叫我们当天晚上写一篇简短的自传交给他。那大概是我平生遇到过的最困难的一件事,可是我熬了大半夜没睡,想想写写,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反正他们说我这门课补考也无所谓。

过了几天,彭恩先生把我们的作业和他的评语一一发还给学生,每个人的自传都被他取笑一番。接着他发还我的作业,我心想这下子惨了。但是他拿起我的作业,念给大家听,他边念边哈哈笑,大家也笑成一团。我写的是念傻瓜学校的事,还有替费拉斯教练打球,参加“全州美式橄榄球明星盛会”,以及征兵委员会和带珍妮·柯伦去看电影的事。彭恩先生念完了之后,说:“喏,这才是创作!这才是我要的东西!”所有人都扭头看我,他又说:“甘先生,你应该考虑进创作系——你是怎么写出这篇文章的?”我说:“因为我想尿尿。”

彭恩先生好像吓了一跳,接着他放声大笑,其他人也一样。他说:“甘先生,你是个非常有趣的家伙。”

我又一次感到意外。

第一场球赛是在数周后的一个星期六。练球的情况大半很糟糕,最后布莱恩教练想出了安排我的法子,这法子跟费拉斯教练在高中时想的差不多。他们索性把球交给我,让我跑。那天我跑得很好,四次达阵,我们以三十五比三痛宰佐治亚大学,大家轮流拍我的背,拍得我背痛。我清洗之后打电话给我妈,她已经听了收音机转播,高兴得快爆炸了!那天晚上大家都去参加派对什么的,却没有人邀请我,所以我就回了地下室。我在地下室待了一阵子,听到楼上传来音乐声,那声音真美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我就上楼看看是什么音乐。

有个家伙,布巴,坐在他房间里吹口琴。他在练球时弄伤了脚,无法出赛,所以也没地方可去。他让我坐在一张床上听他吹,我们没有交谈也没做什么,就这么一人坐一张床,他吹他的口琴。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我问他可不可以让我试试,他说:“好啊。”我浑然不知这件事将完全改变我的人生。

我吹了一阵子,渐渐吹得相当不错,布巴兴奋得发狂,说他从没听过这么好听的玩意。时辰晚了,布巴叫我把口琴带下楼,我回到地下室又吹了好久,直到困了才上床。

第二天,星期天,我把口琴还给布巴,但是他说送给我了,他还有另一支,我好开心,跑出去散散步,然后坐在一棵树下吹了一整天,直到没曲子可吹为止。

当时已是傍晚,太阳快下山了,我才往“人猿宿舍”走去。我正要穿过四方院子时,突然听到一个女孩子喊:“阿甘!”

我转身一看,在我身后的居然是珍妮·柯伦。

她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走过来拉着我的手,说她昨天看到我赛球,我打得真棒等等。原来她并没有为那天在电影院的事生气,还说那不是我的错,只是那种情况很尴尬而已。她邀我跟她一起去喝杯可口可乐。

事情真是好得让人无法相信。我跟珍妮·柯伦坐在一起,她说她选了音乐和戏剧课,计划当个演员或是歌星。她还参加了一个演奏民谣的小乐队,明天晚上要在学生会大楼演出,要我去观赏。我跟你说,我可是迫不及待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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