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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红颜,不输给男人

第24章 红颜,不输给男人

我立马给曾玲打了个电话,问她买什么股。

她说刚好那个客户又给她说了一支,她已经买了。

她都已经买了?我心里着急呀,我也要赶紧买上,不然就少赚了。

还好,我本来已经迟钝的脑子,在离婚这几个月,因为想着赚钱,又磨了一下,所以接收能力又变快了,她教了我电话委托的程序,我现学现会,并且在几分钟之内买进了那支她说的内幕股。

毕竟第一次炒股,我还是谨慎起见,跟曾玲一样,只投了2万,如果能赚,我就再曾加投入。

一切办妥,我才觉得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证券公司门口有一家小面馆,正值中午吃饭时间了,小面馆已经挤满了人,里面早已没有位置,更多的人是站在那里端着吃。

我本来想放弃了,那种不干净的环境,站着的吃相,太不雅观了,可我看见人家端着的面,红油辣子和花椒的香味混合在一起,别提多香,我实在忍不住了,反正也没人认识,也没人会笑话我。

我买了一碗面,跟所有人一样,站在那里吃,没人知道我穿着高档的宝姿羽绒服,并且因为不小心,高档的宝姿羽绒服上面沾上了小面的辣椒油。

陆红颜这样子,是5年前才会有的,那时我和秦成风,还穷着。

我并没有问出口的话,却让他自己说了出来,我顿觉嗓子眼发干,怎么啦,刚才不是才喝了茶?

“别轻易说离婚。”这是我对陈艳红说过的话,此时又给了她丈夫。

“我们的婚姻,其实早就该结束了,只是为了孩子,才一直拖到现在,她前几天已经跟我提出离婚了,她让我回去,可我不能回去,所以只能离婚。”

我感觉心口堵住了,我并不是主角,他说的要离婚的对象也并不是我,可为什么我再次听到这样的话,会觉得如此难受,是同样做为女人的悲哀吗?

“艳红只是说着玩的,你不要当真,她并不想离婚。”不知为何,我说出了这样的话,我想为程艳红,挽回她的婚姻,虽然我并不确认,她是否会同意我的做法。

沈正扬脱去了他的风衣,这里的空气并不热,他的额头上已有点点汗珠,刚才淡定的他,因为说到他的婚姻,而有些失态。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对我说他们的事,但他接下来的话,让我没了语言。

他说,三年前,程艳红曾经背叛,跟他们网站的一个同事,因为他那时工作很忙,基本上顾不上家,孩子也在爷爷奶奶家带着,程艳红经常独守空房,她很寂寞,所以……

后面的话,他无法亲口说下去,就只用了省略的语气。

他是个保守的男人,无法忍受妻子的红杏出墙,他想离婚,可是程艳红不肯,她说孩子太小了,不能没有了爸爸妈妈,她说不会再犯了,让他原谅她,那时,女儿目睹了他们的争吵,吓得哇哇大哭,是女儿的哭泣,软了他的心,他留住了婚姻,可是却无法忘却自己的妻子,曾经跟别的男人有染。

后来,他们公司要到重庆开发业务,他自己主动申请来了,因为他不愿意天天面对她,他对她的爱,在知道她的背叛后,就已经烟消云散,他之所以坚持着,全是因为女儿。

本来他可以一直这么凑合着,可是她不干了,非要他调回西安,他不愿意回去,她说那就离了吧,既然她自己提出来,他也无话可说了。

我艰难的咽下口水,听他讲着自己的故事,命运还真会凑巧,让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在这个男人身上,也演绎了一番,只不过角色转变,我那部是男人背叛,他这部,换成了女人。

现在想起他们一起到我家那个场面,向我这个外人秀着他们恩爱,原来跟秦成风一样,他们也在演戏,当时我还羡慕,他们幸福着。

程艳红是如此要面子的女人,她从未曾跟我提起这段事情,她给我讲的,他们的故事,原来中间有一段,被删去。

我看到了一个男人眼里的痛苦,是我从未曾在秦成风那里看到过的。

看出主力意图,主力进,我进,主力退,我退,这是书上说的,可是那些扭来扭去的概念,弄得我眼睛生花,却一缕一缕,在我脑子里,搅成了一团麻。

学中文的我,看着那些生涩的术语,就像一个大核桃放在嘴里,也嚼不动,却把牙齿给咯疼。

沈正扬的电话,在我看到“三只乌鸦”的K线图时,响起。

他想请我喝茶,我竟然没有思考的,答应了,我也说不清为什么会答应得这么爽快,我是想知道他和陈艳红的事吧,可我为什么想要知道?我也不清楚了,反正,他约我的时候,我一口就答应了。

出门的时候,我还特意的化了一下妆,在镜子前,确认打扮很素雅,那化妆品真好,轻轻一施,我便抹去了憔悴,那是昂贵的SISILY,全职太太时买的,估计用完以后,会降低档次了,但是不知道,降了档的化妆品,能否掩去我的暇疵?

沈正扬约的地方在观音桥,离我住的地方不远。

疏离茶香,我不曾过来,跟秦成风,也没有这里的记忆,我不会在这里醉去,唯有茶香,能让我宁静。

初春的太阳暖暖而柔和的拂在身上,总像是要掩去冬天的冰凉,却又力不从心的略有料峭,但空气中已经夹杂着花粉的味道,总会春暖花开,我寒冷一冬的心,也会在这春天,重新盎然。

连续上涨的股票,早已提示着我,春天已经来到。

沈正扬穿着浅灰色的风衣,里面是白色衬衫,看起来非常清爽。

我竟不约而同的穿了灰色的针织裙,深浅不同的灰,撞进眼里,又映进琥珀的茶水里,我的心,有些不自然。

春节回来,这是第一次见到他。

我想起那晚程艳红给我发的旺旺,她是如此挣扎,而他的丈夫,此时就坐在我的面前,我要为她,问个究竟。

“红颜,好久不见。”他端起手中的茶,向我致意。

我在心里组织语言,我并不是情感专家,对于他们的问题,我也不知道自己问起来,会不会合适宜?

我抿了一口茶,我并不擅长品茶,多好的茶在我嘴里,都是一个味道。

他说这是最好的龙井,色如翡翠,清香扑鼻,入口甘泽,他端起那杯龙井,闭着眼睛,闲然自得品尝他说的上好琼液。

我不好说,因为我没有见地,妄作评论,倒被人耻笑,只是浅浅的笑着,淑女般品着他说的龙井,心里却想着,他们的事。

此时的沈正扬,没有老总的架势,只是一个淡泊的男人,品着同样淡定的清茶,与我陆红颜,他认为高雅的女人,在茶香中,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只有袅绕着的雾气,和茶院淡淡的檀香,静静的,相对而坐。

“红颜,我要离婚了。”一阵静谧后,他突然冒出这样的话。

我不知该如何抚慰,但我也不能说出赞成他们离婚的话,无论如何,他们的事,我已经不便插嘴。

我自私的,也不能原谅程艳红当年的错误,我对爱情跟沈正扬有着相同的观点,执着而不能背叛。

“我想听你的古筝了。”他突然提出这样的请求。

我不能拒绝,这个受伤的男人。

一起回到我的家,我那古筝又有些时日,未曾响起。

我弹起一首《梅花三弄》,傲雪梅花,轻吐幽香,倾心三弄,我的琴音便在这高低起伏中,诉说着梅花的清洁和美丽。

他听得专注而凝重,他的双眸就在我手指间游离,然后用心,听着我的音乐。

曲罢,他竟不知觉,仿佛仍然醉在我的琴音里。

有如此知己,红颜甚安。

听完曲子,他要走了,我不知道他会为自己的婚姻做出如何的选择,只是望着他的背影,我竟有些同情。

我写小说的思绪被他们的事,而扰得没了灵感。

我几次点下陈艳红的旺旺,却又嘎然止住,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要问她曾经的出轨吗?也许,那段往事,她不愿再提起,可她那天给我说的,想跟沈正扬离婚,又与这事有关吗?她在沈正扬离开的这两年,又跟旧情有了复燃?只是她现在以沈正扬不回西安做为借口,将离婚的罪魁强加于他?

很多的疑问,如一层层土雾纱,笼罩着他们那扑朔迷离的过往和现在,我只是一个外人,我有必要去揭开他们的谜底吗?

我最终放弃,向程艳红的旺旺,发送任何的消息。

“红颜,在吗?”而在此时,她却给我发出了文字。

“在。”我几乎不假思索的回答。

以这个开始,我们聊了很多闲散的话题,我并无心,与她扯些闲话,但从她的话语中,我能看出她的烦闷。

“我和沈正扬,准备离婚了。”她又用了蓝色的字体。

“没有挽回的余地吗?”我敲出这几个字。

“算了,既然已经这样了,再挽回已无必要,我还记得你说的,早散未必是坏事,至少现在我们还没有成那黄花菜,别到40岁以后再来面临这个问题,对女人来说,那是致命的。”她重复着我离婚时自我安慰的话。

“可你们之间并没有外来的冲击呀,这样离婚,是不是太草率?”

“红颜,我一直难于启齿,几年前,我曾经做过对不起他的事,我现在才知道,在他心里,从来没有原谅过我,不然他不会这么爽快的答应离婚,女人这辈子,真不能犯这样的错,不然,就会一辈子戴着红字的耻辱,这个世界真是不公平呀,男人犯错,女人可以原谅,女人要是错了,就是一辈子。”

她这是第一次,向我诉说着她的悲哀。

我曾经怀疑沈正扬为了让我同情他,编出这样的故事,但从她嘴里亲口说出来,我能理解沈正扬的感受了,正如同我经历过的那般。

我不能告诉她,不管男人和女人,都不能犯那样的错误,犯了,就不能原谅。当年我的原谅,有了我现在的结局,所以,如果可以,当年我绝不原谅。

我用沉默代替了我的回答。

“我跟他走到今天这一步,我很无奈,但也没有办法了,算了,缘份已尽,好说好散吧。”我能听到她长长的叹息。

“离开不爱你的男人,也许是好事。”我只能这么说了。

“是呀,洒脱的走开吧,我也想跟你一样,有尊严的离开。”她竟然以我为范本为榜样,而我这榜样在离去后,心里有着怎样的痛,她并不知道。

我点燃一支烟,闭上眼睛,那烟雾便进了我的心,又是一个故事,将要落幕,所有幸福,又将成为不幸,也许,陈艳红不会不幸,因为她还有一份固定的工作,不会因为离婚,而失去收入来源,她还有慰藉,离婚后可能还有另外一个男人抚慰她的心灵。

只是又一个女儿,将成为离婚的牺牲品,跟我的筝儿一样,但不知,沈正扬能否像秦成风,在离婚后,以演员的身份出现在女儿面前。

我被吐出的烟雾呛了喉咙,推开滑窗,就是我的花园,呛人的烟雾随风飘出书房,又到了花园,我去年种下的杜娟已有了花苞,在月色中看不清它的颜色,月光洒了一地的碎银,没有花朵的腊梅树静静的披着月色,剪剪倒影随风变幻,美丽已在冬天绽放,如今,只有香魂在摇曳动人的身姿。

初春的夜,还有些冷,我穿着单薄的睡衣站在园中,打了个寒噤,又转身回到屋内,烟味已淡,陈艳红已经离线。

我有时会想,该在花园里种些杏树吧,就像当年我出生时,到了春天就杏花飞雨,那是怎样的美丽,可是,我最终没有种下:那样的美丽,就让它留在心里吧,眼睛看到的,除了灿烂的那景,还会有凋落的不堪。

筝儿早上起来非要穿裙子,她说外面的太阳好大哦,今天肯定很热。

可是初春的太阳,特别是早上,仍有寒意,为了说服她,我就现实教育,打开窗子,一股凉风就窜了进来,敏感的筝儿马上就打了个喷嚏,连鼻涕都打出来了。

她立马放弃了穿裙子的想法,我无论说再多,都抵不过她自己的亲身感受,小孩子就是这样,非得尝到苦头,才肯罢休。

把她送走后,我开始收拾屋子了,昨天晚上筝儿把房间弄得乱七八糟的,说要找什么印章笔,是小朋友送她的,这孩子,总是没有收拾,什么东西都乱放,需要的时候,又半天找不到,可她又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小孩,非得找到才罢休,最后是找到了,可她丢下的战场还得我来打理。

我弯腰驼背的在地上捡起她扔落一地的玩具,怀念起以前的钟点工来。

那时我不需要打理房间的,钟点工每周来两次,我们的家,因为他们的勤劳,而窗明几净,离婚后,我不需要钟点工了,8块钱一小时的费用,我觉得太过奢侈,所以把这样的工作,交给了自己,我累得筋疲力尽,也弄不出钟点工的水平。

看来我不能惯着筝儿了,要让她跟我一起劳动,也要让她养成爱整洁的好习惯,从小做起,虽然现在有些娇小姐脾性,但她才4岁,可塑性还很强的嘛。

门铃响了,奇怪,这个时候会是谁来找我,平时来我家的客人并不多。

我通过门镜往外看,是筝儿同学王语欣的妈妈,我叫她陈姐,她女儿虽跟筝儿一般大,但她却比我大得多,估计得有40岁出头了,也是一个全职太太,生了两个孩子,大的已经13岁,小的才4岁,明显没把计划生育放在心上,老公是做药品经销的,这是书面语,更通俗一点,就叫药串串,据说很能挣钱,我不屑,一身铜臭,赚的全是病人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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