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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番外:严子非的故事

严子非年轻的时候,很有过一段自由奔放的日子。

父母作风洋派,凡事只看结果,从不干涉他的感情生活。他十五岁就有了第一个小女友,到了十七岁的时候,已经会对好友抱怨——所有的女人都一样烦人。

之后进了大学,Z大女生以主动著称,同宿舍的老白教她,最好的拒绝办法是看着她们的眼睛认真讲“对不起,其实我喜欢的是男人。”还说这句话一出口,她们非但不会生气,反会两眼晶莹欲滴,从此与你做一辈子生死交。

他还没来得及用上这一招就去了美国,也幸好没来得及,据说后来老白在情字一路上死得很惨。

东岸会读书的中国人很多,会读书又会玩的就少见一点,像他这样玩什么都精通的就更是凤毛麟角,所以走到哪里都是最受欢迎的对象,身边永远热闹。

那里的女孩子也比其他地方成熟得更早一些,学校宿舍里永远弥漫着一股荷尔蒙的味道,父母特地飞过来婉转提醒他,说姹紫嫣红固然好,但其实一个人真正需要的,不过是每天醒过来能看到另一个人,而那个人大抵是不可取代的。

严子非失笑,觉得他们老派得十分可爱。

都什么时代了,手工艺人都换成了流水线,还有什么是不可取代的?

后来回了国,正遇上中国经济风起云涌的时候,金融行业十分刺激,他也做得乐此不疲,早把父母关于择偶的那番话抛到脑后去了。

他还年轻,身边永远姹紫嫣红,谁要为一朵鲜花放弃整个花园。

大概是年轻的时候过得太恣意,又一路顺畅,所以到他真正遇到大事的时候,想法就十分简单。

别人看到了深不可测的危险,他看到的只有黑与白。

所以第一次遇到程瑾就被她教训:你这个人简直幼稚可笑。

他也没见过程瑾这样的女人,清汤挂面的短发,一点修饰都没有,衣服也穿得随便,居然一身运动服就跑到金融区最高档的写字楼里头来了,大大咧咧地往他面前一站,还要他配合她的工作。

他一个电话打到检察院去,那头证实了她的身份,他重新打量她,然后笑。

“他们派你来保护我?”

程瑾坐在他的办公桌前头,她有军人一样的坐姿,后背笔挺,两只手分别放在膝盖上,让严子非情不自禁想到小学时候老师教训的“站如松,坐如钟。”然后他们一群爱搞怪的学生又在课后排着队扭来扭去地吼“站如松,坐如钟,走路像鸭子。”

他都快三十了,想到那时候的顽皮,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程瑾严肃地看着他:“你笑什么?”

他咳嗽一声,然后说:“他们太大惊小怪了,材料已经在准备,我愿意出庭作证,不会改变主意,也不需要人保护。”他说完,又看了她一眼,目光从她细细的脖子落到她的运动鞋上,她的脚多大?他初中以后就没见过这么小码的运动鞋了,她整个人看上去都像个学生,真有事情,还不知道谁保护谁呢。

程瑾声音平板地说:“这是我的任务。”

助理敲门,送了一大叠文件进来,走的时候充满好奇地看了一眼程瑾。

门合上,严子非拿起笔,在文件夹上轻轻敲了两下。

“我不觉得自己需要保护。你看到了,我工作很忙,也没有时间招待你。你回去吧,我会给你的领导打电话。”

程瑾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他被她看得不自觉挺直后背。

“干什么?”

程瑾站起来,说了句。

“我没想到你是这样的。”

“我是怎样的?”

“简直幼稚得可笑。”程瑾回答,然后转身就走,连回击的机会都没有给他。

他坐在椅子上,半天回不过神来。

检察院对市里颇有重量的人物立了案,从经济问题入手,但圈子里所有人都对此事避之不及。

一个他向来十分敬重的前辈私下说:“开什么玩笑,上个月还看到他在新闻里,每天都在下基层。”

他听完以后也没多说什么,第二天就与调查组见了面。

一个星期后,他的车窗被人敲碎,损失了一些私人物品,他立刻报了案,然后在开车去修理厂的时候被人追尾,对方还即刻逃逸了。

他也没有追,何必浪费那个时间?

没想到第二天,程瑾就来了。

严子非也不是盲目自信,但法治社会,他认为没有人会在被调查期间那么明目张胆。

更何况他们派来的居然是这样一个女警,要不是她出示证件,他还以为这是个玩笑。

她简直是个女高中生,还被他气走了。

他笑一笑,连电话都懒得打,低头继续工作。

他一直工作到夜里十一点,期间开了两个会,还在会议室吃了一顿外卖工作餐,同事都习惯了这样高强度的工作,没有人提出异议。

他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下楼的时候,整栋楼都是静悄悄的。

他的车还在修理厂,但4s店服务很好,修理期间提供同款车供客户使用,他在B3出了电梯,地下车库已经基本空了,只有几辆车还没有开走,稀稀落落的。

他还没有走到车边,身后就有车灯亮了。

他听到发动机的声音,知道有车要开过来,就往旁边让了一下,没想到那车完全没有减速的意思,反而加速向他冲了过来。

刺目的大光灯直射他的双眼,千钧一发的时候,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猛地将他拉开。

他失去重心地坐倒在地上,那车危险地擦着他的皮鞋开了过去,冲向出口,转眼失去踪影。

他惊魂未定地抬起头,刚才救了他一命的程瑾就站在他眼前,对他挑起半边眉毛,像是一个无声的反问句。

他坐在那儿,一身狼狈,也不急着站起来,半晌耸了耸肩,苦笑道。

“好吧,是我错了。”

大概是他的样子太狼狈了,认错的样子也太无奈,她忍了忍,还是没忍住笑了一下,然后向他伸出一只手。

车库里白色的灯光打在她的脸上,他握住她的手,心里想。

原来她笑起来是会露出一颗小歪牙的。

取证工作十分漫长,程瑾在严子非身边,待了两个多月的时间。

她看上去年纪小,其实只比他小了两岁,因为屡次立功,警衔已经不低了,足以让队里大部分人看到她就立正敬个礼。

不过在严子非眼里,她一直就是个小姑娘。

他们一开始相处的并不好,他的生活丰富,工作以外活动繁多,而她却认为任何不必要的活动都会增加危险。他常说她小题大做,又说那天车库袭击的人都已经抓获了。

她说那不过是冰山一角,他就笑,说又不是在拍美剧,还连环杀手,接下来就批评她每天不是运动服就是套装,就连跟他出席商业酒会都穿黑西装,他最近已经被投诉过许多次女伴的品位。

她说:“谁是你的女伴!”

严子非摊手:“你也不让我介绍你的职业。”

她永远说不过他,气急了就是一句:“你再这样我要求领导换人!”

他坏心眼,最喜欢看她气急败坏的样子,所以说到这里就笑而不答,看她怎么收场,后来有一天她擅自替他回绝了一个重要约会,他终于动气,再听她说这句话,立刻答。

“求之不得。”

没想到她真的走了,第二天换了个虎背熊腰的壮汉来,名字也威武,叫高虎。

人高马大的高虎居然是程瑾的下属,对她十分崇拜,大概听说了什么谣言,对他很不客气,一整天都拿眼瞪他。

还没到下午,他就已经开始想念程瑾。

她在的时候,他觉得她烦人,不通情理,管得太多,她走了,他又觉得连她的脚步声都是值得怀念的。

他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她笑起来时露出的那颗小歪牙。

他开车去警队找她,大队长已经认识他了,一见面就拿斜眼看他。

“怎么?又不满意我们的安排?”

严子非头一次受这样的气,也只好忍着,放低姿态问。

“程瑾在哪里?”

大队长拿圆珠笔敲桌面上的一叠表格:“走啦,紧急调派,十天半月回不来了。”

“什么?”他整个人都愣住。

大队长就笑:“程瑾可是我们的王牌,一大堆任务指明要她呢,你还不满意,后悔了吧?”

严子非回公司,上楼的时候按错了楼层,开会的时候又进错了会议室。

不用别人提醒他都知道自己不对劲,他坐在办公室里生闷气,居然也没有人来安慰他。

过去他打一个喷嚏都会有几个娇嗲的声音在身边响起,现在什么都不对了。

总经理助理进来的时候,他就直接抱怨:“最近都没人管我。”

总经理助理快四十了,孩子都快进初中,平时就与他关系亲厚,听到他的抱怨立刻笑了,捂着嘴说。

“谁都看到你的贴身保镖了。”

严子非看一眼坐在门外的高虎,没好气:“是啊,这么大块头,人家还以为这里是武馆。”

总经理助理左右摇头:“我说的是那位程小姐,公司里的女孩子们都知道你心有所属了,伤心还来不及,还有谁会来安慰你。”

他整个愣住,脱口反驳:“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快去照镜子,看你一脸失恋的伤心样,怎么?她不要你了?”

总经理助理走了许久,严子非还坐在办公室里发呆,直到高虎走进来问他,到底什么时候下班,他才惊跳起来,也不回答他,抓着车钥匙就冲了出去。

这一次他再见到大队长,就怎么都不肯走了。

“就算有任务,也有个地址吧?我有话要跟她说。”

大队长一脸幸灾乐祸:“你没打她电话?”

“她关机。”

“都说了是出任务了,你又不是我们内部人员,怎么能把地址这样的机密告诉你。”

“我只需要几分钟。”

“几秒钟也不行啊。”

“那我在这里等她。”

“我们不招待盒饭的啊?”

“队长!”

一个声音打断他们的对话,严子非回头,就看到穿着运动装的程瑾,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正瞪着大队长呢。

大队长嘿嘿笑了两声,走了,留他们两个在屋子里,面对面。

程瑾别转头,有些尴尬。

“小虎说你找我?”

他头一次说话结巴:“对,我想你回来。”

她还是不看他:“不是你要换人的吗?”

他看着她,诚恳道:“我错了。”

她有些吃惊,反而不好意思起来:“算了,我的态度也有问题。”

他还是重复:“我错了。”

她咳嗽一声:“我说算了,走吧。”

他拉住她,声音低下来:“我错了,程瑾,原来我喜欢你。”

她红着脸低下头,没有挣开他的手。

但他终生后悔,把她要回自己身边。

他们有了一段甜蜜的日子,她与他简直形影不离,她爱靠在他膝盖旁看书,也爱爬山时远远把他甩在后头,笑着看他追赶的狼狈样,而他爱她在身边的每一分钟。

有一天早晨,他从睡梦中醒来,看到她的笑容,突然想起自己父母说过的那句话。

他们说,姹紫嫣红固然好,但其实一个人真正需要的,不过是每天醒过来能看到另一个人,而那个人大抵是不可取代的。

他们说的很对。

除夕夜他们一同出席酒会,离开时上了主办方安排的车,车到中途被五辆大车前后夹击,最后被逼进水里,她原本可以逃出去的,但她没有。

他们被带到废弃工厂,然后被分开,被带走的时候程瑾拉住他的手,说‘活下去,我爱你。’

这是她留给他的遗言。

他连她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他足足有半年,夜夜睁眼到天亮,倦极都不能睡足一个小时,又得了严重的神经官能失调症,吃下去的所有东西都原样吐出来,米粒都数得清。

最坏的时候反倒是他最轻松的时候,因为不是他不守承诺,是他没办法。

但他最终还是恢复了。

除夕夜他又回到那间沾满了带血回忆的废弃厂房,嘴里轻轻念的,仍是一句对不起,我错了。

每个人都将面对死亡,但她却要他活下去。

可他一直都走不出这个死一样安静的地方,无论他在哪里,都能看到这四堵灰色墙壁,他甚至会羡慕她,他在静止的时间里一年年老去,而她留给他的永远是最好的年华。

若我们再度相逢,我该如何致以我的歉意,以我长途跋涉的憔悴?

父母又来找他谈话,仍旧非常婉转,说专情固然好,但一个人也不要太执着于过去,毕竟每一天都是新的。

他也知道他们说的没错,但他身不由己。

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只是在等一个能让他的时间流动起来的人。

一等就等了五年。

直到有一天,他在思凡的花园外,看到了常欢。

他的心突然间,就跳乱了节拍。

她的布包带翻了木板架,她涨红了脸,手足无措。

他蹲下来,替她捡起地上的书。

那么巧,她也是Z大的学生。

她让他想起程瑾,他也不知道这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

又是一年辞旧岁,外面是起伏不断的炮竹声,他顺着遍布垃圾的水泥楼梯走到楼上,冬夜的寒气穿透他的身体。

五年了,他每个除夕都回到这里,希望可以见到她,对她说一声对不起,但她从不出现,即使是一个鬼魂,即使是在他的梦里。

他站在他们分开的地方,轻声说话。

“又是一年了,你还是不愿见我?”

“我遇到一个女孩子,叫常欢,长得有些像你。”

“仔细看,其实也没有多少相似之处。”

“但我看到她,就想起你,她过得很辛苦,我想多帮帮她。”

他想一想,又说:“你不要笑我,我大概是老了,也有些害怕孤独。”

他说到这里,就听到电话铃声。

他低头,看到一个陌生的号码。

只有一个人会在除夕夜拨打他的电话,那个女孩子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无所畏惧。

炮竹声益发响了起来,他在寒风里接了电话。

他听到常欢的声音,他说他马上就来。

他挂了电话,又看了一眼脚下灰蒙蒙的水泥地面。

他仿佛在那上面,看到了被留在过去的自己。

他走出厂房,在车上回了最后一次头。

他和程瑾的故事,或许已经说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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