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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敲诈

一般来说,约翰在周二很少收到别人寄给他的信,但这次他却收到了,这让他感到有些奇怪。秘书将信交给约翰的时候,信并没有开封。约翰说过,他的信只能由他自己拆。约翰看信速度很快,因为很多信里都是无聊的广告,他看一两眼后就会将它扔进垃圾桶里。但是,当他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却停住了。

他仔细打量着信封,地址是他的,邮戳是周一晚上的。外信封上没有寄信人的地址。约翰打开信封,里面没有信,只有一张一男一女两人的半裸照片。男的五十左右,秃顶,嘴唇很薄。女的二十多岁,金发碧眼,身材苗条,非常迷人。男人是约翰本人,女人是露西。

约翰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手里的照片。他把照片放到办公桌上,将办公室的门反锁,确定信封里除了照片没有别的东西,然后把照片和信封一起撕得粉碎,放到烟灰缸里烧成灰烬。

如果是别人,不会像约翰这样冷静沉着,他可能会被这突如其来的事件弄昏头,可能会把照片和信封撕成碎片,撒得满地都是,然后失神落魄地跌落在椅子上,不知所措。可是约翰是个相当沉稳的人,他不认为照片是对自己的一种威胁,这只是一种可能。他想看看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一位想象力丰富的人,或许会把照片留作纪念。可是约翰不是那样的人,他并不觉得照片有什么值得纪念的。

第二封信是在两天后寄到的。约翰早就预料到会是这样,他不惊不恼。信封和第一个一模一样,地址一样,是打字机打出来的,只是邮戳不同。

这封信里只有一张打满字的普通信纸,并没有照片。内容是这样的:“在包裹里放进一千元的钞票,十元或者二十元的都可以。把包裹存放到时代广场的寄存处,包裹的钥匙放进一个信封,信封放到假日旅馆的柜台上,交给理查先生。今天就办,否则你的照片就会出现在你太太那里。别报警,也别找私人侦探,别做任何傻事。”寄信人多虑了,约翰根本不想报警、找侦探,或做任何蠢事。

看完之后,约翰又把信和信封烧毁了。之后,他站在窗前,看着东43街。在约翰看来,信比照片更让他心烦,这是真正的威胁。这件事会让他的生活不再平静,也会打破他原来的生活秩序。

在接到这封信之前,约翰的生活十分美好。他事业有成,身为一位会计师,每年会帮一些个人和公司偷税漏税,从中捞取不少好处。他的婚姻也很美满,他比太太大两岁,家庭生活和谐愉快,太太从不过问他的事。这个女人每年会从约翰给她开的一个户头里得到两万五千美元。约翰还有一个情人。这个情人就是照片上的那个女人,名叫露西。她会在肉体上满足约翰。她非常细心,要求也不多,约翰给她租了一套公寓,另外支给她一笔零用钱。

一个不令人心烦的太太,一个贴心的情人,对于约翰来说是多么完美的生活。但是这一切,都因为那个敲诈者理查发生了改变。如果那张照片被太太看到了,她一定会和他离婚。离婚会使他的事业受到影响,紧接着,他就会失去露西。约翰闭起双眼,手指有些烦躁地敲打着桌子。他不想因为此事危及自己的事业,也不想失去太太和情人。

可是,他又能做什么呢?思考良久,他知道,他只能做一件事。

中午的时候,他离开自己的办公室,去银行取一千元的现钞,十元二十元的都有,整齐地放进一只雪茄盒里,按信上说的,放进时代广场站的寄存处,把钥匙装进信封,写着“交给理查先生”,再送到假日旅馆的柜台。处理完这一切,约翰没有吃饭,而是直接回到办公室。他有些紧张,胃毫无缘由地疼了起来,他吃了些药,尽量安抚自己的情绪。

一周后,第三封信来了。在以后的四个星期里,每周四下午,约翰都会收到同样的信,同样的要求,唯一不同的是信里指定的旅馆在不停地变。有三次,约翰按照信上说的做了:银行、地铁、旅馆。每一次他都不吃午饭,直接回办公室。奇怪的是,每次他都胃痛,每次他都得吃药。

事情成了例行公事,倒也不觉得有什么。约翰喜欢把一切都安排得有条不紊,他甚至特地为理查开了一个户头,写明每次付款的数目和日期。他这么做有两个原因:第一,约翰的开销从来都是要记下来的,这是他的习惯,他要做到收支平衡。第二,约翰有自己的小算盘,他希望这笔开支至少能从所得税中扣除。除了每周四的取款汇款外,约翰的生活还是老样子。他照常工作,一周在露西那里过两晚,其余的日子和太太一起过。

他没有向太太提起被人敲诈一事,也没有向露西透露。约翰有一个原则:要想麻烦少,就尽量不跟他人讨论私事。这件事他和理查知道就足够了,他不想再让更多的人知道。

当第六封信寄来时,约翰又把自己锁上办公室里,烧掉信,陷入深深的沉思。在沉思的一小时里,他没有敲桌子,只是坐在桌前沉思。他觉得,这事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对约翰来说,每周一千元不是笔大开销,但这种开销是不必要的,必须制止。

有两个办法可以解决这件事。第一个办法,就是让理查把照片寄给自己的太太;第二个办法,就是由他来制止这种敲诈。当然,约翰可以在钞票中附一封信,请求敲诈者高抬贵手,但这显然是没有用的。那么,怎么办呢?约翰决定干掉他。

这可能是唯一的阻止现金流失的方法。这并不容易,因为他不知道理查是谁。约翰不可能到旅馆守候,因为理查认识他,一看到他在那里,就不会露面了。同样,他也不能潜伏在地铁的寄存处。不认识理查,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怎么杀掉他呢?突然,约翰笑了,他知道应该怎么办了,约翰想出一个绝妙无比的办法。

那天中午,约翰离开办公室。没有去银行,而是去了其他的地方:化学药品店,超市,几家药房。他很谨慎,一家只买一样东西,约翰买的都是做炸弹的原料。约翰用平常装钱的雪茄盒制作了一枚炸弹。经过约翰的巧妙设计,只要一掀雪茄盒盖,炸弹就会顷刻爆炸。即使不掀盒盖,只要盒子掉落或稍微碰撞一下,爆炸也会同样发生。炸弹装好后,约翰像平常一样,送到时代广场站的寄存处,把钥匙放进信封,写上理查的名字,留在旅馆柜台上,然后回到办公室。这一次,他晚了二十分钟。

那天下午,他没法进行工作,一想到明天所有噩梦都会结束,他就兴奋地不能自已。他没有心思做别的事,只是坐在椅子上,感叹自己的聪明绝顶。

炸弹肯定会爆炸,它的威力之大难以估计,理查先生和他周围二十码之内的一切都会成为废墟。炸弹可能会伤及理查周围的人。如果理查在地铁里打开盒子,或者失手掉到地上,死的人就会更多。如果他将盒子带回家,在自己的公寓中打开,造成的死亡就会小很多。

但是在约翰的心中,他并不在乎到底有多少人和理查一起死。他只知道理查一死,他的生活就会重归平静。下午五点,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处理。但约翰决定,提前为一个麻烦的解决庆祝一下。他不想回家,他要和露西好好过上一夜。

约翰到路旁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露西的公寓73街而去。约翰对这套公寓相当满意,月租才120元,露西又是个没有过多要求的人,在约翰心中,她就是个完美情人。

公寓没有电梯。约翰是走楼梯来到露西门前的。他在门前稍微停顿了一下,定了定神,然后敲门,等待露西的到来。他敲了一会儿里面却没有任何反应。约翰并没有生气,他觉得露西可能不知道自己今天来,所以出去了。没关系,他决定自己用钥匙开门。

一个养情人的人,身上总会有情人住所的钥匙的。约翰开门之后,随手将门关上。他现在心情很好,所以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后,就舒舒服服地靠在沙发上,慢慢地喝起来,一边喝一边想露西见到自己后惊讶的表情。

同时,他也在想理查被炸死时的惨状。四十分钟后,他听见楼梯上有轻快的脚步声,然后是钥匙插进锁孔开门的声音。他没有说话,他决定给露西一个惊喜。门开了,露西的确非常漂亮可爱,她表情愉悦,眼睛里散发着兴奋的光芒。她头上顶着一个包裹,就像刚刚出道的模特一样,在学习专业模特的走路姿势。

约翰一怔,认出了她头上的包裹,同时,露西也看到了约翰。约翰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露西也露出一个尴尬的微笑,像在掩饰什么,极不自然。约翰大脑一片空白。他想拼命逃出房间,又不想碰到那个包裹。最后,约翰一个箭步冲向露西,想在包裹落地之前接到它。但是为时已晚。露西没有明白他的意思,以为约翰要伤害自己,她本能地向后退去,这一退,包裹随之掉落。

“轰!”一切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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