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姜枣易术之变制也。去术者。以寒本无汗。不似风之自汗而湿多也。用姜枣者。以寒属阴。不如风阳之能食也。然去彼取此虽少殊。而其所以为散风除湿则均耳。
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脉经末句汤名无白字。)桂枝附子去桂枝加白术汤方于桂枝附子汤方内。去桂枝加术三两。余根据前法。
大便硬。里实矣。故去桂枝。恶其主表而不知里也。小便自利。湿胜也。故加术。以其益土而能燥湿也。此加减旧缺。今补。
(四十一)太阳病。项背强囗 囗 。无汗恶风者。葛根汤主之。
葛根汤方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芍药(二两) 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上七味。 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
太阳病项背强囗 囗 与上编同者。风寒过太阳之荣卫。初交阳明之经络。经络同。所以风寒皆然也。无汗者。以起自伤寒。故汗不出。乃上编有汗之反对。风寒之辨别也。恶风乃恶寒之互文。
风寒皆通恶。而不偏有无也。夫以太阳中风。项背强囗 囗 。汗出。恶风。用桂枝加葛根而论之。
则此太阳伤寒。项背强囗 囗 。无汗。恶风。当用麻黄加葛根。而用葛根汤者何哉。盖囗 囗 乃加阳明之时。喘已不作。故去杏仁。不用麻黄汤之全方。不可以麻黄加为名。而用麻黄桂枝甘草葛根以为汤者。实则是麻黄加之规制也。用姜枣芍药者。以阳明属胃。胃为中宫。姜枣皆和中之物。
芍药有缓中之义也。不须啜粥。麻黄类例也。
(四十二)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麻黄汤主之。
合病见上编。肺主气。气逆则喘。喘甚则肺胀。胸满者。肺胀也。胸乃阳明之部分。喘乃太阳伤寒之本病。以喘不除。甚而至于胸满。故曰合病。然肺不属太阳阳明。而太阳阳明合病之伤寒。
病全在肺。何也。曰。肺为五脏之华盖。内受诸经百脉之朝会。其脏金。其性寒。寒邪凑于荣。
肺以寒召寒。类应故也。不可下者。喘来自太阳之初。满惟在胸。不在胃也。夫麻黄汤者。主治太阳伤寒之初病。有阳明。何以独从太阳之主治也。曰。麻黄固善于散寒。其功尤能泻肺家之实满。杏仁惟其利于下气。故其效则更长于定喘。桂枝虽佐。其实有纲维之妙。甘草虽使。其才有和缓之高。是故太阳表之治行。则阳明胸之功自奏矣。
(四十三)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
必。定然之词。自。谓自然而然也。盖太阳者。膀胱也。膀胱主水。阳明者。胃经也。胃主谷。
寒为阴。阴气主下降。故伤寒无他故。自然而然下利者。太阳阳明合病。经中之邪热甚。胃气弱不化谷不厘清。杂迸而走注。所以谓之必也。以必定自然而然下利。故但用葛根汤散经中之寒邪。
而以不治治利。以不治治利者。麻黄散太阳之表。葛根解阳明之肌。桂枝主荣卫之和。姜枣健脾之弱。甘草者。和中之国老。芍药者。缓中而佐使。夫如是而经中之邪散。则胃中之正回。不厘清者自厘清。不显治者而治在其中矣。噫。王者不治夷狄而夷狄治。圣人无为而无不为。所谓仁之尽义之至。吾于是乎重有感焉。彼以煦煦为仁。孑孑为义。窃圣人之王道以乱名实者。谓不自欺以欺人。公孙龙不能为之说也。悲哉。
(四十四)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
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
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转。与传同。见第五问。并病见上编。太阳初得病时至不恶寒。是原致并之因。若太阳证不罢。至解之熏之。是言治之之次第。若发汗不彻至末。是反复申上文之详。彻。除也。去也。不彻。
言汗发不如法病不除去也。越。散也。言怫郁不散也。涩为血虚。血虚者。汗出过多也。所以转阳明也。
(四十五)伤寒六七日。结胸热实。脉沉紧。心下痛。按之石硬者。大陷胸汤主之。
沉为里。紧为寒。结胸。故心下痛。热实。故石硬。方见上编。盖证同也。
(四十六)小结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则痛。脉浮滑者。小陷胸汤主之。
小陷胸汤方黄连(一两) 半夏(半升洗) 栝蒌实(一枚大者)上三味。以水六升。先煮栝蒌取三升。去滓。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正在心下。言不似大结胸之高而在上也。按之则痛。言比不按亦痛则较轻也。浮则浅于沉。
滑则缓于紧。此结胸之所以有大小之分也。黄连苦寒。以泄热也。半夏辛温。以散结也。栝蒌实苦而润。苦以益苦。则致热于易泄为可知。润以济辛。则散结于无难开可必。所谓有兼人之勇而居上功者。惟此物为然也。
(四十七)伤寒十余日。热结在里。复往来寒热者。与大柴胡汤。但结胸无大热者。此为水结在胸胁也。但头微汗出者。大陷胸汤主之。
水。即饮也。以不实硬。故曰水结。胸胁亦里也。以热结不高。故曰在里。此条两节。上节以往来寒热。故用大柴胡汤。下节以水结无大热。故用大陷胸汤。然热结与水结。胸胁与里。皆互词。大同小异。皆下法也。二方俱见上编。
(四十八)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
黄芩汤方黄芩(三两) 甘草(二两炙) 芍药(二两) 大枣(十二枚擘)上四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黄芩加半夏生姜汤方于黄芩汤方内。加半夏半升。生姜三两。余根据黄芩汤法。
阳明间太少而中居。太少病。阳明独能逃其中乎。是故芍药利太阳膀胱而去水缓中。黄芩除少阳寒热而主肠胃不利。大枣益胃。甘草和中。是则四物之为汤。非合三家而和调一气乎。然气一也。下夺则利。上逆则呕。半夏逐水散逆。生姜呕家圣药。加所当加。无如二物。
(四十九)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加桂枝汤主之。
柴胡加桂枝汤方柴胡(四两) 桂枝(一两半去皮) 人参(一两半) 甘草(一两炙) 半夏(二合半洗)黄芩(一两半) 芍药(一两半) 生姜(一两半切) 大枣(六枚擘)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
支节。四肢百节也。支结言支饮抟聚而结也。发热至微呕。太阳之表也。故曰外证未去。以微而未去也。故加桂枝以解之。支结属少阳。以结则难开也。故用柴胡为主治。然则是证也。虽无太少之明文。而于太少之治以究之。则亦因药可以知病矣。
(五十)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身热恶风。太阳表也。颈项强。有阳明也。胁下满。少阳也。然则三阳俱见病矣。手足温而渴者。邪凑半表半里而里证见也。夫以三阳俱见病而独从少阳之小柴胡以为治者。太阳阳明之邪微。少阳近里而里证见。故从少阳一于和而三善则皆得也。
(五十一)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者。先与小建中汤。不瘥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阳主气。涩主痛。阴主血。弦主急。投以小建中者。求之于益阴而和阳也。不瘥。则不对可知矣。小柴胡者。少阳之主治也。盖少阳属木。其脉弦。木盛则土受制。故涩而急痛也。然则是治也者。伐木以救土之谓也。
(五十二)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
柴胡桂枝干姜汤方柴胡(半斤) 桂枝(三两去皮) 干姜(三两) 栝蒌根(四两) 黄芩(三两) 牡蛎(三两熬) 甘草(二两炙)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烦。
后服汗出便愈。
胸。太阳阳明也。胁。少阳也。小便不利。太阳之膀胱不清也。渴而不呕。阳明之胃热而气不逆也。头汗出者。三阳之邪热甚于上而气不下行也。往来寒热心烦者。少阳半表半里之邪出入不常也。柴胡黄芩。主除往来之寒热。桂枝甘草。和解未罢之表邪。牡蛎干姜。咸以软其结。辛以散其满。栝蒌根者。苦以滋其渴。凉以散其热。是汤也。亦三阳平解之一法也。
(五十三)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
脉但浮者。与麻黄汤。脉浮细而嗜卧者。大邪已退。血气乍虚而肢体倦怠也。胸满胁痛。则少阳未除。故与小柴胡以和之。脉但浮则邪还表。故与麻黄汤以发之。
(五十四)伤寒十三日。胸胁满而呕。日哺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生之。
柴胡加芒硝汤方于小柴胡汤方内。加芒硝六两。余根据小柴胡汤法。
十三日。过经也。不解。坏例也。非其治也以上。乃原其坏由于医之误。以下至末。救误之治也。然微利矣。加芒硝以更下之者。丸之为丸。大率辛热物。虽快攻下。下者药也。热以益热。
热结反实而不出。故须咸以软之也。
(五十五)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此虽已下之不为逆。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若心下满而硬痛者。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此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
半夏泻心汤方半夏(半升洗) 黄芩(三两) 干姜(三两) 人参(三两) 黄连(一两) 甘草(三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此条上节。与上编第六十三条互相发明。盖风寒至少阳证治无差殊。故更互为文而互言之。
以见彼此皆然也。若心下满以下二节。乃复言其变以出其治。结胸乃其变之重者。以其重而结于胸。故从大陷胸汤。痞则其变之轻者。以其轻而痞于心。故用半夏泻心汤。半夏干姜。辛以散虚满之痞。黄芩黄连。苦以泄心膈之热。人参甘草。甘以益下后之虚。大枣甘温。润以滋脾胃于健。
曰泻心者。言满在心膈而不在胃也。
(五十六)本以下之。故心下痞。与泻心汤。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
泻心汤者。本所以治虚热之气痞也。治痞而痞不解。则非气聚之痞可知矣。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津液涩而不行。伏饮停而凝聚。内热甚而水结也。五苓散者。润津液而滋燥渴。导水饮而荡结热。所以又得为消痞满之一治也。
(五十七)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昼日明了。暮则谵语。如见鬼状者。此为热入血室。
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
无。与毋通。此与上编末三条文少异而证同。上编言脉与如结胸状。此言昼日明了。暮则谵语。
上编言刺期门及与小柴胡汤。此言无犯胃气及上二焦。皆互言以明互见之意。昼属阳。明了者。
阴邪退也。暮属阴。谵语者。血证得阴而剧也。毋者。禁止之词。犯胃气。以禁下言也。上二焦。
谓上焦中焦。以禁汗吐言也。盖卫气出上焦。津液蓄于中焦。汗则损卫气而亡津液。是汗则犯二焦也。
又上焦主受纳。中焦主受盛。吐则纳与盛俱为逆。是吐则上中二焦亦俱犯也。然下固损胃。下焦犯矣。是三法皆不可用也。三法皆不可用者。邪本在血室。亦非三者攻之所可能及也。
必自愈者。言伺其经行血下。则邪热得以随血而俱出。犹之红汗而然。故决言必定自解而愈。以警人勿妄攻取。致谬误以生变乱之意。夫以三法既皆不可用。则与其欲治。宁刺期门。及与小柴胡汤。而法在焉。即此条之必自愈而观之。则上编之期门虽不刺。小柴胡汤虽不行。亦皆得终当自愈。从可知矣。且上编出三条。而此篇一条。下编虽无出。要皆欲人同推也。读者通考而参详之。则男子妇人风寒为病。证治之异同。大端可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