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旦死 吴云。平旦之际。昏明始判之时。阴阳交会之期也。故寒热交作之病。以斯时死。
以日夕死 张云。日夕者。一日之秋也。风木同气。遇金而死。高云。病风者。秋金肃杀之气。病于肺也。日夕。乃申酉之时。肺金主气。肺脏病。故以日夕死。
七诊虽见 简按七诊。诸家仍王义。为前文独小独大等之义。无复异论。而志云。七诊。谓沉细悬绝盛躁喘数寒热热中病风病水。土绝于四季也。乃至下文风起之病。似七诊之病。而穷矣。熊宗立脉决云。七诊者。诊宜平旦。一也。阴气未动。二也。阳气未散。三也。饮食未进。四也。经脉未盛。五也。络脉调匀。
六也。气血未乱。七也。张则谓。此七者。焉得皆谓之诊。总之一平旦诊法耳。后世遂尔谬传。竟致失其本原矣。
似七诊之病而非也 张云。风者。阳病也。故偶感于风。则阳分之脉。或大或疾。经月者。常期也。
故适值去血。则阴分之脉。或小或迟。或为陷下。此皆似七诊之脉。而实非也。皆不可以言死。然则非外感及经月之病。而得七诊之脉者。非吉兆也。
脉候亦败者死矣 张云。此承上文。而言风气经月之病。本非七诊之类。若其果系脉息证候之败者。
又非不死之比。简按王以脉候为脉应。张则为脉息证候。王注似是。
以上下逆从循之 张云。上下逆从。各因其次。以治之也。简按循。盖因循病之所在而治之义。与上文切循其脉之循自异。
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血 灵脉度篇云。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盛而血者。疾诛之。
简按新校正。引甲乙。络病者治其络血。无二孙字。今甲乙无血字。
在奇邪 马云。其有奇邪者。不正之邪。适然所中者。吴云。奇邪。奇经之邪。张云。奇邪者。不入于经。而病于络也。邪客大络。则左注右。右注左。其气无常处。故常缪刺之。简按马。在。读为有。
留瘦不移 吴。改瘦作 。注云。 。论语人焉 哉之 。匿也。言病邪留匿而不移。简按通评虚实论。瘦留着。滑。改瘦作 。吴亦从之。并似不稳。
节而刺之 张云。凡病邪久留不移者。必于四肢八溪之间。有所结聚。故当于节之会处。索而刺之。
志高同。简按当从王注。
见通之 新校正。引甲乙。是。
瞳子高者 张云。瞳子高者。目上视也。戴眼者。上视之甚。而定直不动也。马云。此章(二十五字)为第八节之脱简。吴直移之于前文足太阳气绝者云云之后。
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针 马云。王注以为错简者。是也。愚疑是第七节中手徐徐然下之脱简。简按此一句。吴以为血实于上之治法。志高并以为刺手太阳。而补足太阳之治。俱不可从。
经脉别论篇第二十一
马云。别。彼劣切。内言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脉。各有分别。故名篇。吴云。言经脉别有所论出于常谭之外也。简按马注五脏别论云。别。如字。此乃五脏之别是一论。此解为是。而于阴阳别论。却读为彼劣切。乃与此篇并误。
脉亦为之变乎 张云。脉。以经脉血气。统言之也。志云。脉乃血气之府。气逆则喘。血液为汗。故帝问脉。而伯答其喘汗焉。
夜行则喘出于肾 吴云。此下四条言喘。后五条言汗。气血之分也。肾受气于亥子。故夜行则劳骨损阴。喘出于肾。
淫气病肺 张云。淫气者。阴伤则阳胜。气逆为患也。肺肾为母子之脏。而少阴之脉。上入肺中。
故喘出于肾。则病苦于肺。
有所堕恐喘出于肝 简按恐。为肾志。王谓生于肝。未知何据。诸家亦欠详。
度水跌仆 马云。度。渡同。跌。音迭。仆。音付。
摇体劳苦汗出于脾 吴云。摇体劳苦。用力勤作也。脾主四肢。故汗出于脾。高云。伤脾主之肌肉。
故汗出于脾。不言肺者。以汗皆出于肺主之皮肤也。
浊气归心 张云。浊。言食气之浓者也。如阴阳清浊篇曰。受谷者浊。受气者清。是也。心主血脉。
故食气归心。则精气浸淫于脉也。
行气于府 吴。府上。增玄字。注云。毛属肺气。脉属心血。毛脉合其精。则行气于玄府。是为卫气。
玄府。腠理也。志云。血独盛。则淡渗皮肤生毫毛。夫皮肤主气。经脉主血。毛脉合精者。血气相合也。六腑为阳。故先受气。高云。皮毛百脉。合肺输之精。而行气于六腑也。简按马张仍王注。以腑为膻中。其义虽详备。以膻中为腑。经无明文。况下文云。留于四脏。志高之义似是。故姑从之。吴添玄字。玄府。腠理也。大误。玄府。汗空也。与腠理自异。
府精神明留于四脏 高云。六腑之精。合心藏之神明。留于肺肝脾肾四脏也。马云。始行于手太阴肺经。通于心肝脾肾之四脏。而四脏之精。皆其所留是气也。李云。留。当作流。吴云。四脏。形之四脏。一头角。二耳目。
三口齿。四胸中也。简按吴注误。
归于权衡 吴云。言其平等。而无低昂也。高云。权衡秤物。而得其平也。言脉之浮沉出入。阴阳和平。
气口成寸 汪昂云。此脉之所由来也。气口亦名寸口。百脉之大要会也。马注。与鱼际相去一寸。故名成寸。张注。分尺为寸。按脉前为寸。后为尺。中为关。此云成寸。盖兼关尺而言之也。医者由此察脉知病。
以决人之死生也。李云。脏腑既平。必朝宗于气口。成一寸之脉。以决死生也。
饮入于胃 马云。按饮入于胃以下。乃言饮而不言食。李东垣脾胃论。朱丹溪纂要书。不考上文为食。
乃改为饮食入胃。则于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之义。大背矣。殊不知上文之食。含蓄饮义。而下文之饮。必难以兼食也。何诸医书皆宗李朱。而不考经旨矣。
游溢 吴云。游。流行也。溢。涌溢也。张云。游。浮游也。
水精四布五经并行 张云。水因气生。气为水母。凡肺气所及。则水精布焉。然水名虽一。而清浊有分。清者为精。精如雨露。浊者为水。水如江河。故精归五脏。水归膀胱。而五经并行矣。五经。五脏之经络也。
阴阳揆度 马云。五脏并行乎。水精真有合于四时五脏。及古经阴阳揆度等篇之常义也。志云。揆度。度数也。总结上文。而言经脉之道。合于四时五行之次序。阴阳出入之度数。以为经脉之经常。
太阳脏独至 高云。三阳主六腑。腑能藏物。亦谓之脏。张云。此言脏气不和。而有一脏太过者。
气必独至。诸证不同。针治亦异也。吴云。独见太阳脉象。下文象三阳而浮。是。
下输 马吴张并云。膀胱经之输穴束骨。肾经之输穴太溪。高云。太阳之脉。起于足小指之至阴。故当取之下输。俞。输穴也。
重并也 志云。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阳明之独至。是太少重并于阳明。阳盛故阴虚矣。
当泻阳补阴取之下输 马吴张并云。阳明之输陷谷。太阴之输太白。高云。阳明之脉。起于足大指次指之厉兑。故当取之下输。
前卒大取之下输 马吴张并云。卒。猝同。下输。谓临泣也。高云。少阳起于足小指次指之窍阴。
故亦当取之下输。
一阳之过也 马云。过者。病也。张云。此释独至之义。为一脏之太过。举少阳而言。则太阳阳明之独至者。其为三阳二阳之太过可知也。一阳。少阳也。
五脉气少 征四失论云。诊不中五脉。吴云。五脏皆受气于脾而后治。若胃气不调于脾。则诸脉皆失其母。无以受气。故气少也。
宜治其下输 马吴张并云。补足阳明之陷谷。泻足太阴之太白。
一阳独啸少阳厥也 马张据新校正。一阳作二阴。少阳作少阴。张云。独啸。独炽之谓。盖啸为阳气所发。阳出阴中。相火上炎。则为少阴热厥。而阳并于上。故心肝脾肺四脉。为之争张。而其气则归于肾。
故曰独啸。志云。夫气激于喉中而浊。谓之言。气激于舌端而清。为之啸。盖气郁而欲伸出之。简按啸。说文。
吹声也。诗笺。蹙口而出声。唐孙广啸旨云。气激于舌而清。谓之啸。王云。耳中鸣如啸声。马吴根据之。于义不允。当从张注。
宜治其经络 马张并云。太阳经穴昆仑。络穴飞扬。少阴经穴复溜。络穴大钟。
厥阴之治也 张云。治。主也。
真虚 心 张云。肝邪独至。真气必虚。木火相干。故心为 痛。高云。真虚。犹言真假。 。忧也。
言厥阴治之真假。当忧心以审之。即太阴之用心省真也。简按 。与 (阴阳别论)之 同义。高注迂僻不可从。
调食和药治在下输 张云。调和药食。欲其得宜。用针治之。乃在下输厥阴之输。名曰大冲。愚按此篇何以知其皆言足经。盖以下输二字。为可知也。亦如热论篇。伤寒言足不言手之义。又如诸经皆言补泻。而惟少阳一阴不言者。以少阳承三阳而言。一阴承三阴而言。因前贯后。义实相同。虚补实泻。皆可理会也。至若一阴调食和药一句。盖亦总结上文而言。不独一经为然。古经多略。当会其意。
象三阳而浮也 张云。太阳之象三阳者。阳行于表。阳之极也。故脉浮于外。志云。象者。像也。
三阳。阳盛之气也。言太阳脏脉。象阳盛之气而浮也。
一阳脏者滑而不实也 马云。少阳为阳之里阴之表。所谓半表半里者。是也。其脏为阳之初生。故脉体滑而不实。象一阳之为初阳也。
象大浮也 马云。阳明虽为太阳之里。而实为少阳之表。比之滑而不实者。则大而浮矣。仿佛乎太阳之浮也。
言伏鼓也 马云。太阴则入于阴分。脉虽始伏。而实鼓击于手。未全沉也。
肾沉不浮也 马云。二阴虽相搏而至。然肾脉沉而不浮也。由是观之。则厥阴为沉之甚。又非二阴比矣。张云。详此明言二阴之脉象。而前无二阴之至。前有一阴之至。而此无一阴之脉。信为古经之脱简。而上文一阳少阳之误。即此节也。吴云。此篇。自太阳脏独至以下。
言经脉证象。自是一家。故云别论。
脏气法时论篇第二十二
法四时五行而治 志云。法于四时五行。而为救治之法。高云延医之。
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 白虎通云。五行。言行者。欲言天行气之义也。汉艺文志云。五行者。五常之形气也。释名云。五行者。五气也。于其方各施行也。尚书正义云。五行。即五材也。言五者。各有材干也。
谓之行者。若在天则五气流行。在地则世所行用也。
卒闻之 马云。卒。尽也。素问灵枢。言愿卒闻之者甚多。其义仿此。
肝苦急 吴云。肝为将军之官。志怒而急。急则自伤而苦之矣。宜食甘以缓之。则急者可平也。马云。
凡饮食药物皆然。
心苦缓 吴云。心以长养为令。志喜而缓。缓则心气散逸。自伤其神矣。急宜食酸以收之。
脾苦湿 吴云。脾以制水为事。喜燥恶湿。湿胜则伤脾土。宜食苦以燥之。
肺苦气上逆 吴云。肺为清虚之脏。行降下之令。若气上逆。则肺苦之。急宜食苦。以泄肺气。
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 张云。肾为水脏。藏精者也。阴病者苦燥。故宜食辛以润之。盖辛从金化。
水之母也。其能开腠理。致津液者。以辛能通气也。水中有真气。惟辛能达之。气至水亦至。故可以润肾之燥。志云。以上论五脏所主之时日。及五苦五味。以下论五脏之病。有间甚之时日。及五欲五补五泻。简按王好古汤液本草。有五脏苦欲补泻药味之例。李中梓医宗必读。有苦欲补泻论。当稽考。
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 滑云。此一句九字。疑元是注文。
持于冬 汪机云。愚谓执持坚定也。犹言无加无减。而平定也。
下晡 玉篇。晡。申时也。简按史记天官书。旦至食。食至日 。日 至 。 至下 。下 至日入。
知是下晡。在晡时之后。日入之前。吴以为申酉。是也。
急食辛以散之 吴云。肝木喜条达。而恶抑郁。散之则条达。故食辛以散之。
用辛补之酸泻之 吴云。顺其性为补。反其性为泻。肝木喜辛散。而恶酸收。故辛为补。而酸为泻也。
简按辛。金味也。金克木。乃辛在肝为泻。而云用辛补之何。盖此节。专就五脏之本性而言补泻。不拘五行相克之常理也。下文心之咸亦同。
心欲软 吴云。心为火脏。心病则刚燥矣。宜食咸以软之。盖咸从水化。故能济其刚燥使软也。
用咸补之甘泻之 吴云。心火喜软而恶缓。故咸为补。甘为泻也。马云。此乃因其性而治之耳。
温食饱食 吴。温。作湿。注云。湿食。水果之类。高同。云。湿食。水湿之食也。张云。温。言非热。防滞也。简按二说未详孰是。
日 书无逸疏。昃。亦名 。言日蹉跌而下。谓未时也。熊音。 。音迭。日昃也。简按吴云。
日。戌也。张云。日 曰 。
并误。盖 乃昃之讹。
下晡静 简按据前后文例。当是云日中静。王注一本或云之说。却似有理。然经文其例不一。往往有如此者。姑仍旧注。
夜半静 简按据前后文例。当是云日 静。
肺欲收 张云。肺应秋气。主收敛。故宜食酸以收之。
张云。 。音翠。 。音哀。 。烧爆之物也。韵会。 。烧也。荀子解蔽注。 。
灼也。广韵。热甚也。
肾欲坚 张云。肾主闭藏。气贵周密。故肾欲坚。宜食苦以坚之也。高云。肾病则水 。故肾欲坚。
苦为火味。故能坚也。
至于所生而持 于。甲乙作其。非。
熊音。 。乎光反。目不明也。
胁支满 周语注。支。拄也。吴云。支满者。两胁支离而满也。志云。支满者。少阴之支络。满痛于胁下也。并误。
胁下痛 甲乙。作两 痛。
肩甲 马云。甲。胛同。
舌下血者 张云。心主舌。故取舌下血。以泻其实。简按甲乙。无舌下二字。近是。
其变病 吴云。如笑不休之类。张云。谓病属少阴。而证有异于前说者。简按王为呕变。未允。
中 马云。手少阴之 。阴 穴也。(本于王注)张云。 。隙同。高云。其变病者。言始病心包之经脉。今变病太阳之孙络。当刺 中。而取其血者。 中。足太阳之委中。乃 中央之合穴也。简按据刺腰痛论。 中。即委中。刺疟论。太阳疟。刺 中。甲乙。作 中。王引黄帝中诰图经云。委中主之。古法以委中为 中也。似高注不可废。
肌肉痿 马吴据新校正。肌。作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