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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在大自然面前的审美心灵变幻(4)

从文化批评的角度来说,这首诗虽然在外部节奏和内在情绪上统一而又和谐,但其根本内容却表现了对妇女的一种固定观念,亦即,她们的美,是与化妆和女性的手工联系在一起的,不论是“妆”还是“剪刀”,不论是“碧玉”(小家碧玉)还是“丝绦”,都是某种男性趣味的表现,是供男性欣赏的,这明显是男性话语霸权的一种表现。如果这样分析,这首诗的美,就有被解构的可能。

由此可以看出,包含在这样一首小诗中的矛盾是多元的,光从一个方面揭示出一重矛盾,已经难能可贵,要从多方面加以揭示,难度是很大的。传统的机械反映论仅满足于对象与形象之间的统一性,是不可能深入到作品内在的奥秘中去的,从而也就不可能使分析更为有效。

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二首(其一)韩愈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早春的主题,在唐诗中是很普遍的,一般都是以早春的物候为主。杜审言有《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

独有宦游人,偏惊物候新。

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

李白有《早春寄王汉阳》:

闻道春还未相识,走傍寒梅访消息。

昨夜东风入武阳,陌头杨柳黄金色。

传统的形象大都是梅柳的美好色彩和姿态。春草,在形态和色彩上并没有什么优势,常常是芳草萋萋,有引发人生感叹之意,如唐彦谦的《春草》:

天北天南绕路边,托根无处不延绵。

萋萋总是无情物,吹绿东风又一年。

就连白居易《赋得古草原送别》中的名句,也都是在寻求春草的象征意味: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很少有人从正面去发现春草本身的美。

韩愈这首诗的价值,就在于两个发现:第一,早春草色特征的发现;第二,诗人自我感觉、体认的发现。二者均以特别精细见长。

他不像有的诗人那样把主要语言用于描述春天的众多景象,甚至也不把早已获得认可的、现成的如烟柳色当一回事。他欣赏的是早春的草。

天街小雨润如酥

这第一句只有一个“酥”字用得好,令人想到春雨如油,比直接把“油”字说出来联想到的意味要新颖而且丰富得多,其他看不出杰出之处。挑剔的读者,可能还有保留:对皇城街道如此不加掩饰地赞美,官方立场是不是太露骨了?不管在这一点上有多少不同意见,说这一句不见得有多精彩可能是没有多少争议的。但是,下面这一句就迥然不同了:

草色遥看近却无

本来草就没有梅、柳那样鲜明的色彩,何况又是早春的草,还没有绿透。在古典诗歌中,诗人们似乎有一种共识,一种默契,草之美有两种类型,第一是枯草,枯草自有枯草的美,“草枯鹰眼疾”,有一种强悍的精神意味在内,第二是绿草,很绿,绿得过瘾,如严武诗:

寂寂苍苔满,沈沈绿草滋。

又如白居易《长安早春旅怀》:

风吹新绿草芽坼,雨洒轻黄柳条湿。

绿草美就美在它的绿色上,如果不绿,就索性彻底地枯黄,除此以外,好像没有什么可以欣赏、可以做文章的了。但是,韩愈却发现了草的第三种美,那就是在要绿不绿之间,远看是绿的,近看还是枯黄的。这样的草,更有一种心灵关注的价值。在这种关注中,有一种特别宝贵的心理变化:先是为发现了草色而动心;因为动心,就走近了;走近了,却发现绿草的颜色不见了。这本该是一种失望,但是不,相反的感觉产生了:那是一种欣喜,春天来了,草色绿了:粗粗看,绿了,细细观察,却没有了。这是何等精致的心理感觉啊!这和通常的观察是何等不同啊!通常人们总是先粗心忽略,后来细细地观察才有所领略。而对春草而言却恰恰相反:粗心时发现,细心时消失。接着的,却不是失落,而是对自己感觉的更深邃的体验,对春草更特别的领悟。

这不仅是对春草的体悟,更是对自我的体悟。

这句诗的动人和不朽,还因为它开阔的想象空间,能够引发读者,包括千年以后的读者的记忆,—他们的想象,推动他们以各自的经验和情操参与春草形象的多元创造。

看来韩愈对自己的这个发现很有点得意,本来,这一句就够动人的了,但韩愈觉得还要把它强调一下,像许多古典诗人习惯的那样,诗人继续往极端里强调:春天最美好的就是这种草色,绝对胜过了皇都充满诗意的烟柳。这样的强调是否多余呢?在诗歌里,是不是套话呢?这一点,可以在与下面的白居易诗的比较中看得更清楚一些。

钱塘湖春行

白居易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

白居易和韩愈不同,但是作为诗人,他和韩愈有同样的坦率,同样遵循把感情强化和极端化的抒情原则。他对杭州的早春充满了热爱,不过他热爱的方面比较多。开头第一句起得很从容,并不想一鸣惊人。他用了平和的叙述语气,交代了景点的准确位置,在孤山之北,在贾亭之西。第二句,水平就比较高了,强调的是江南平原的特点:“水面初平”。这句是说,春水充盈,关键在“平”字,这是江浙平原特有的。如果是在山区,水越是充足,就越是汹涌澎湃,滔滔滚滚了。这里不但突出了地势的平坦,而且突出了水面的平静。“云脚低”的“低”,说明视野开阔。极目远眺,天上的云彩才能和地上的水面在地平线和水平线上连接在一起。

下面写的都是唐代诗歌里充分认同了的景观,不过,写莺啼没有杜牧那样大胆夸张,他不说“千里莺啼”,而只说“几处早莺”,这是比较婉约的境界,也给人以“到处”的感受。“争暖树”,“争”字,更含蓄地表现了鸟语的喧闹,“暖”,看来也很有匠心,留下的想象余地比较大,是树和天气一起暖了起来,是黄莺在树上感觉到了暖气,还是黄莺的争鸣造成了树林间“暖”的氛围呢?不必细究。“谁家新燕啄春泥”,对仗很工细,“几处”和“谁家”,把句子语气变成了感叹和疑问,避开了一味用肯定和陈述句可能产生的单调。看来,诗人的技巧是很娴熟的,都是按规范写作的,但是没有多少独特的发明,即便到了颈联的第一句,“乱花渐欲迷人眼”,也还是平平,情绪上、感觉上都太常规了。苛刻的读者可能觉得,这样写下去,难免要陷入套话了,有危机了。幸而,接着一句神来之笔,把诗的境界提高了一个层次:浅草才能没马蹄。

这也是通过青草来写早春的,但是和韩愈不同,他有自己的发现。草是浅的,没有长多高,春天还早呢。这当然是有特点的,但光是这样的特点,还仅仅是物候的特点,没有人的感受。而“没马蹄”,就把人的感受和发现带出来了。写马,不写全部,只写马蹄。这在唐诗中已经是通用的技巧了,比如孟郊《登科后》: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再比如王维《观猎》: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有了马蹄就有了马,这不言而喻,更为精彩的是,不但有了马,读者心目中,还隐约出现了那个在马背上的人,他的心情是得意、豪迈的。而“浅草才能没马蹄”,则让人感到,诗人体验到的早春的特点,不是别人早已习惯了的,这不是任意一看,也不是认真的观察,而是一种偶然的发现:马蹄没有被完全淹没呢。这个现象,也许常人也能发现,但是没有人感到这里有诗意,就轻轻地忽略过去了。白居易的功劳,就在于发现了这种被轻轻忽略过去的现象,传达出一种内心的微微的激动。这首诗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这个句子决定的。但是白居易好像没有十分在意这一点。他在尾联,没有像韩愈那样,抓住自己的发现再强化一下,而是写到了别的地方:

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提。

“浅草才能没马蹄”,在马上感受春天,本来很有个性、很有心灵含量和艺术创新的力量,可是白居易觉得还有比这更美好的,就是到白沙堤上步行。在这样的步行中,可以看到水面和云脚,可以听到黄莺的鸣叫,可以让花来迷自己的眼睛。这“最爱”步行是情致的递增,把这首诗的诗意又推向一个新的层次。但另一方面,这种诗意几乎是所有诗人都感受过了的,白居易在这里,不过把诗人们早已认同了的形象和境界组装了一番。“最爱”步行,也许是在强调自己不把骑马当一回事,也许步行更具平民色彩吧?但是,这种平民色彩却有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心灵发现的奥妙和激动。

祝英台近·晚春

辛弃疾

宝钗分,桃叶渡。烟柳暗南浦。怕上层楼,十日九风雨。断肠片片飞红,都无人管,更谁劝,啼莺声住?鬓边觑。试把花卜归期,才簪又重数。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是他春带愁来,春归何处?却不解,带将愁去?”

辛弃疾在宋朝词人中,应该列入豪放派,金戈铁马,壮志凌云,但是,人的内心和语言风格是丰富的,他也有红巾翠袖的一面。他常常把金戈铁马和红巾翠袖交织起来,这给他的诗词带来独异的风貌。

这一首,如果光从字面上看,从头到尾都是闺情,甚至有艳情之嫌。一上来就是宝钗分为两股,暗示夫妇或者情人的离别。这种离别之情,被当作一种美好的感情来强调,带着诗意。首先是现场有传统的、古典性诗意,用了一些表现离愁别绪的意象(桃叶渡、南浦),其次是眼前的景色有诗意,烟柳、高楼、飞红。高楼便于远望,飞红触发情思。值得研究的是,面对如此美好的春天,辛弃疾却不像杜甫、韩愈、杜牧、叶绍翁那样表现出喜悦,也不像他自己在《鹧鸪天》中那样,因为在平凡的荠菜花上发现春天的美好而怡然自得,他感到的是害怕——眺望新春美景却触发了恐惧,这是值得注意的。

怕上层楼,十日九风雨。断肠片片飞红,都无人管,更谁劝,啼莺声住?

如果换一个人,让他站在高楼上,极目远眺,平湖烟雨,落花飞舞,会有什么样的感觉?也许是心旷神怡,觉得这种春色是很精彩的。但作者在这里营造的是一种悲郁的情境,为花朵在风烟中消逝而忧愁,这是中国古典诗歌中一个普遍的主题——惜春,或者叫“伤春”。要知道,惜春、伤春,并不是为了春天,为了季节的变化。春天去了,没有什么可惜的,因为明年还会再来。惜春其实是惜春光,伤春是伤春华,为自己的年华如春光一去不复返而伤感。但是,诗人如果直白地把自己的情感说出来,就没有诗意了。诗人明明怜惜自己年华消逝,字面上却只说是对春色的消逝无可奈何:花飞落了,“无人管”;“啼莺”声停住了,谁能留住它呢?这好像有点傻气,孩子气。谁都知道,时间是不可能因为情感而改变流逝的进程的。但这是一种诗的逻辑——抒情逻辑,为挡不住时光而忧郁,这说明诗人为自己虚度年华而痛苦。为了形容这种痛苦,作者用了一个既俗套又新异的词语:“断肠”。说它俗套,是因为这个词语常用于女性的相思;说它新异是因为从上下文来看,到这里,还搞不清主人公是男性还是女性。作者肯定是叱咤风云的将军,但是,诗中的情感和动作,却是女性化的:

鬓边觑,试把花卜归期,才簪又重数。

“觑”是细看,斜视。斜看鬓边的花儿,拿下来数花片以卜归期(大概是数花瓣吧,这和现代欧洲人有点相似),这与其说是迷信,不如说是天真。才卜完了,插上头去,又忘了,取下来重数一遍。是男性替女性拿下来,还是女性自己拿下来?作者似乎有意含糊其词。但是,以花卜归期,似乎是女性的行为,特别是“才簪又重数”,看来是女性。这么说,这应该是一首爱情词,非常缠绵。“缠绵”表现在哪里?第一,表现在反复,颠颠倒倒,刚刚卜过了,又重新来,这说明主人公多情,总是不放心,把情感看得很宝贵,不能容忍任何不确定性。第二,表现在沉湎,白天不能摆脱忧愁,夜间做梦还在念叨:

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

念叨什么呢?

“是他春带愁来,春归何处?却不解,带将愁去?”

最后几句是这首词最精彩的。为什么呢?因为,你的忧愁,可以说,与春天没有关系,本来不是春天造成的,是自己太缠绵,太沉湎,不潇洒。春天来了,你要忧愁,春天去了,你也要忧愁。你摆脱不了忧愁,要怪谁呢?当然应该怪自己,但是,主人公却不怪自己,反而怪春天——为什么你春天把忧愁带给了我?你离开了,却为什么不把忧愁带走呢?都怪你不好。这不是不讲理吗?但正是因为不讲理,才显出感情的执著;在逻辑上这么偏执,才有诗意。如果不是这样,而是说,伤春、惜春,其实都怪自己多愁善感,就太理性了,太没有感情了。读到这个份上,应该可以确定,这是一首爱情词,词中的抒情主人公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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