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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大雁细狗

70年代初,我在三门峡库区的农场务农。

十月,天气转凉,滩地的风渐渐变硬,农场的男人们开始躁动不安起来,他们要打雁了了。

每到秋天,渭河的芦苇塘里就歇息着成群成群的雁,它们不是今天来了明天走,它们往往要在这个地方盘旋很久,直到很冷了才离开。那些雁都是麻色的,粗看很不起眼,但是在阳光下细看,它们的每一根羽毛都辗转着色彩,随着角度的变换而变得五彩斑斓。

男人们的枪已经准备好了。

我去河边看那些雁,一大片的。有时静得没有一点声息,有时则吵得一塌糊涂。它们在河里觅食,在芦苇丛里歇息,这些齐整的,有纪律的鸟儿,给枯黄惨淡的渭河滩带来了美丽的色彩和无限的生机心秋风吹过,雁住冰水中瑟瑟发抖,我真是可怜它们,白居易有诗说“雪中啄草冰上宿,翅冷腾空飞动迟”,我心里想,怎么还不快走呢,家乡就这么好么,南边比这里要暖多了,危机四伏的黄河滩有什么好留恋的呢?

但那些雁还是迟迟的不走。

一天傍晚,枪声终于响了。

长河落日。萧萧风声?天地间一片血红,我认为他们干打雁这样的事有点儿残酷,雁是义禽,古来对雁的赞美实在是不少的,“鸿雁于飞,肃肃其羽”;“高城残照下,万里一行飞”;“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对这样的鸟儿怎能开枪射杀呢。

我的心里满是悲哀与失望。

大堤上,男人们于里捉着淌血的雁迎着我走来,他们很夸张地向我炫耀着,炊事员将一只很秀丽的绿羽雁在我的眼前使劲晃动,得意地说:“今天夜里别睡着了,我给你们做红烧雁肉。”

我看见那只雁的头颈像绳子一样地垂着,眼睛睁着,晶莹的眼睛里反射着落日的余晖,它大概到死也不理解,不明白,没有招准没有惹准的它,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

我奔到芦苇从中,大声地冲着那些雁吆喝。我要赶超那些雁,让它们快走,快走,快走!

没有雁儿飞起,叫周死静一片。

它们在更深的苇丛中躲避。

我跌坐在河岸,望着滔滔的河水,只感生命的不易,存在的艰难。

雁尚且如此,更何况人。

我们的炊事员做别的不行,红烧雁肉却做得很地道。农场的人都很兴奋,大家都在为雁肉而熬夜。难见荤腥的人们在厨房溢出的肉香中已经飘飘然,昏昏然,不能自已了。

我没有去凑热闹,早早地躺下睡了。在蒙胧状态时,我听见让大家去盛肉的招呼。拖拉机手老张的媳妇敲我的门,说去晚了多半会计那帮“狼”吃光,我说不吃了,老张媳妇隔着窗户说:“那你就亏了。”我还是说不吃。老张媳妇说:“要是真不吃,我就把你那一份也打了。”我说随你。老张的媳妇就咚咚地跑走了。我知道,她得顾及到她的那两个馋肉馋得眼睛发绿的女儿。

夜里,男人们就着雁肉蹲在碾盘上喝酒,是从渭河对面小村沽来的一毛二两的红薯酒。他们边吃边闹,“老虎、杠子、鸡”的嘶喊传人我的小土屋。清隽高雅的雁与浑浊浓烈的酒风马牛地搅在一起,让人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悯怅。

男人们都吃得很惬意,很酣畅淋漓,他们开始唱了,唱秦腔:有为于打坐在某某地向……

跟大雁没有关系。

炊事员喝得舌头已经发直,不利落地说:“叫天还去打……”

男人们纷纷府和着:“……还打。”

第二天,按正常作息时间起床的只有我一个人。我看见石碾上一片狼藉,被嘬啃过的雁骨遍地皆是,厨房的墙根是一堆用开水烫过的杂乱的雁毛,情景惨烈而悲壮。

我来到河边,见苇丛中雁们又在起落,不禁深深吸了口凉气。

糊涂的雁哪。

后来,男人们每天都去打雁,他们吃了多少回红烧雁肉,谁也记不清了,可叹的是那些雁,打了还来,打了还来……

我埋怨它们的没记性,细想那是一种执著,是一种临乎死生而不惧的气节。一种伏清白以死直兮的精神。

我不如雁。

事后我才知,打雁的并非我们这一个农场,几乎在黄河滩上的所有团队在那个时期对雁都发动了攻击,一到傍晚,河滩上枪声不绝,经过沿途无数的浩劫,南去的雁真正能飞到目的的大概没有谁了。

就是能到达目的地,那里也未必就是乐园。

我将那些雁羽做成了一把把扇子,为的是纪念那些在黃河滩上永不能再飞起的鸟儿。我被招回城市以后,不少朋友都接受过我馈赠的羽扇,他们为那羽的美丽而惊叹,我就给他们讲那些大雁九死而不悔的故事。

下雪了。

河滩上一片洁白的得耀眼。

狗们不怕冷,冬天似乎是它们的节日,它们几只,十几只地结在一起,有我们自己的,也有外来串门的,它们在空旷的田野里奔跑跳跃,忽而一群集体朝东,忽而又朝两,跑得莫名其妙。

带头的就是老万的那只纯白大狗。

农场的狗不少,各有各的主人,也就是说,它们每个都有自己的投靠,并不是领导的分配,是自然的结合,谁也说不清楚是怎么的,有只狗就会卫兵一样的厮跟上了你,冲你摇尾,向你献媚,对你毫不掩饰地抛撒出它喜欢你的信息,不由得你不动心。

我的黄儿就是这么找上我的。

黄儿是只漂亮、聪明的小母狗,大眼睛,全身一片金黄。它来自城市,是夏天城里的一些年轻学生来帮助收麦子留在农场的。我在仓库里发现黄儿时,它正奶声奶气地尖叫着,躲避着炊事员的堵截。

我问炊事员为什么要逮这只还没脱尽绒毛的小狗。炊事员说为了。又说他下午想做炖狗肉,食堂小黑板上的菜谱都写出去了。炊事员在谈论吃黄儿的时候,黄儿就在麻袋后头藏着,一动不动,听他说话。

我让炊事员把小黄狗给我。炊事员说我要是在下午以前把它给哄出束,就属于我,要是过了午睡时间,我还没有把它搞到手,他就要和美食家们联合采取行动了。

炊事员走了。我就弯下身了趴在地上哄那只狗。黄儿还是不动。我只看见在麻袋与麻袋的夹缝有一双晶亮的眼睛在闪烁。

中午,我正在午睡,感觉有什么在拱我的门,趿拉着鞋推开门一看,竟是黄儿,天晓得它怎么想通了,会寻到我这儿,它很会掌握时机,赶在了炊事员向它发动总攻之前,及时修正了自己的生存方针,真是只聪明的狗。我从地上抱起了黄儿,它很害怕也很虚弱,浑身战抖着,眼里有水光,那双眼分明在说:“是死是活,我把一切都交给你了。”

黄儿的信赖让我感动,我将它抱进屋来,放在地上,它委屈又胆怯地站在那里,不敢乱动,我将碗里的半块剩馒头掰了喂它,它嗅嗅,不,吃。那条小尾巴却在不停地向我摆动。

从此黄儿就跟定了我,成了我的狗,我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

人们都喜欢黄儿,这得益于它的美丽。

农场里最没人气的狗要数老万那只大白狗了,它跟希特勒似的,永远是一脸的严肃与郑重,冷漠得让人想到那不是狗而是什么其它的东西。老万的大白丑陋至极,高近一米,细腰长腿短毛,脸特别长,我每每看到白狗那张没有表情的、失却比例的长脸,就感到这应该是马而非狗。除了老万以外,大白不认任何人,我喂黄儿的饭也多被它抢了去,且吃了我的并不领情,任你怎么喊,它是从不搭理你的。

老万对他的狗却情有独钟,说他的狗是上了谱的,叫细狗,产于山东梁山,有皇族血统,自汉朝以来就是皇宫里的宠物,高贵得不行,与我们那些杂种狗非同日而语。

我不知老万的阶级市场到哪里去了,他的狗有“皇族”血统,便被视为高贵,当他骂我是封建王朝的孝子贤孙时,我则卑贱得是提不起来的狗屎,世间的事情不能细想,想来想去便很想不通。我想,皇族的狗也罢,狗屎的人也罢,人和命运的冲突永远是一个难以破译的谜。

狗们倒很有臣服思想,它们对有皇族血统的细狗大白极尽讨好、卑躬之能事,这其中也包括我的黄儿。大白争它的饭,它竟摇着尾巴表示欢迎。有时大白看它一眼,它也激动得翻仰在地上,四爪朝天,把肚子亮给人家。我问过老张媳妇,黄儿一见人白为什么要采取这种姿势,老张媳妇说这是狗们对对方表示信赖、友好、甘愿服从的表示,不惟狗,猫也是如此,老虎、豹子也是如此。

皇族的人自称王称霸得厉害。

大门将我的黄儿咬得鲜血直流,我让黄儿出去奋勇争斗,黄儿缩在桌底下不敢出去,我说:“黄儿你窝囊到家了,谁见过挨了咬夹着。尾巴钻桌子的,也就是你罢……”

我决心报复,一下可恶的大白。

趁它蜷在我窗下晒太阳的时候,我过去逗弄它,大白自有王者风范,任我怎么搬弄。连理也不理。我想,机会来了,就用紫药水,红汞,将那张狭长的狗脸面得如山魈般的花哨。须臾,大白站起,抖动全身伸直前腿,伸了一个人懒腰。我看着郑重的大白,扑哧乐了,它已不是细狗,分明是戏台上的窦尔敦了。

接下来的情景十分微妙,大白迈着皇族的雍容步伐走向那些杂种狗的时候,杂种们一齐冲着它狂咬起来,它们没见过这花花绿绿的怪物,它们把它当成了外星狗。

住集体的撕咬下贵族的大白败得非常惨,直到它被骂骂咧咧的主人弄到冰冷的河里去洗脸,它也没弄明白,平日归顺的臣民为什么会在它午睡醒来之后突然发生了哗变。

冬天是撵兔的季节,也是狗和男人们的活跃时期。陕西的农村有雪天撵兔的传统。在老万的带动下,我们全体出动要跟过冬的兔子较劲儿了。

苍茫的雪野上,只有我们几个人,此外就是一群张牙舞爪的狗。狗们似乎都知道我们要干什么,它们一蹿一蹿地撒着欢儿,表达着它们的兴趣和忠心。

我们一字排开往前趟,男人手里都拿着镰,当兔子惊起时,男人手中的镰便朝着兔子逃窜的地方飞过玄,一声呼哨,细狗大白就箭一样随着镰射出,直奔兔子而去。于是,一勇追逐在雪地上展开了,兔往前面夺命逃窜,狗在后面穷追不舍,人则分路散开围截,人喊狗叫,气氛热烈。

渐渐的,我窥出端倪,大白迫兔,是不声不响地实追,白的狗,白的雪,往往把兔子搞得昏头昏脑,防不胜防,大白在追兔的时候很有策略,它多是从侧路包抄,以其敏锐快捷,从速度上采取主动。而那群杂种狗则不然,它们闹哄哄挤成一团,平时就爱扎堆,撵兔时仍爱扎堆。瞎跑乱咬,全没有章法,不是撵兔,是在起哄。

大白叼着今年猎取的第一只兔子,很幽雅地向老万小跑着走来时,老万对我们说:“什么叫血统,这就是血统,得了猎物给土人送来,绝不私春,这就叫规矩,这就叫训练有素。”

我们就一齐夸大白,大白仍旧是一脸的傲慢,不肯降贵纡尊。

这使我想起了庄子的话:“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辨乎荣辱之境,斯已矣。”

再看我们那样杂种,仍在地坐里忙活,不知为什么在撕扯打架,我的黄儿也在里头不依不饶地上蹿下跳。

有人跑过去看了一下,回来说:“是为了一只一干瘪了的死鼠。”

老万手里的镰冷不丁又飞出去了。

大门早已风一样地赶在镰落地点的前面,向另一只兔子发起了攻击。

那边,热闹的一群仍在为那只死鼠纠缠。

三十年后,我在陕西电视台的体育节目里突然又看到了熟悉的细狗撵兔的场面,那是大荔县的农民领着他们豢养的细狗在做表演,他们的县成立了“细狗撵兔协会”,电视里说,这是全世界独一无三的协会,它将被列入陕西的体育项目。电视里那些细狗都长得跟大白一样,丑陋向精神,仍旧是一副贵族派头,风采不减当年。一农民爱抚地摸着他的狗对着镜头说:“这狗,是我的心尖子哩,它是有皇族血统的,自汉朝以来就是宫廷里的专用赛犬,尊贵得很很。”

电视台的人间这一只狗价值几何。农民说,不贵,也就万把块钱。问养了几只。答曰:六只。问所为何用。答曰:撵兔。

我在屏幕那闹哄哄的背景上寻找老万?我想这样的协会,这样的场面是一定少不了老万的。却没有找到,静下来一推算,老万若在也该是七十多和老人了,七十多岁的老万大概不会再随着众人在田野里撵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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