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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作家论(10)

这是属于张承志的独特的艺术魅力,这也是我“费劲”、“费心”重读《金牧场》所获得的一种艺术感受。而且我由此想到,《金牧场》比较典型和集中地反映了张承志逼近艺术的一种方式:沉入生命。

依我看来,获取或逼近艺术的方式可以有三种。第一种是直接浸泡在古老的、原始的或民间艺术的源头活水之中,所谓“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从中取一瓢饮,即可以一步登天,羽化成仙,就好比西北民歌之于王洛宾;第二种是徜徉于源远流长的文化大河之中,间接地从典籍辞章中汲取养分,增长知识,获得智慧,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譬如说散发着浓郁书卷气的钱钟书的《围城》;第三种则是直接用生命本体去沟通世界,用肌肤去触摸,用心灵去碰撞,在无边的宇宙中无限地沉入,在沉入中获得生命的感悟,获得神秘的体验,再结晶为“神示的诗篇”。以此观之,张承志当属于第三种。当然,三种方式决非非此即彼,中间也决无楚河汉界,而常常是交叉互渗难分你我。就譬如张承志吧,他不是中青年作家中少有的正经学者么?不是长期致力于爬梳研究乃至东渡扶桑去“访问研究”中亚新疆历史文化么?与此同时,他又同样重视或者是更加钟情于民间文化艺术,从早期《黑骏马》中对蒙古古歇的倾心迷恋,到晚近对哲合忍耶秘籍的顶礼膜拜乃一脉相承。但是,比较起来看,从本质上看,张承志还是一个“人本”主义者,在他那里,富于灵性和神秘感的生命本体才是创造和激活艺术的“真主”。他在气势磅礴的《金牧场》行将结尾的时候神圣地宣布:“是的,生命就是希望。我崇拜的只有生命。真正高尚的生命简直是一个秘密。它飘荡无定,自由自在,它使人类中总有一支血脉不甘于失败,九死不悔地追寻着自己的金牧场。”

永远追寻着自己的“金牧场”,是张承志精神的象征,也是《金牧场》的主题,亦是本文要讨论的第二个话题,暂且按下。

我们接着说“沉入生命”。

张承志沉入生命的绝佳情境是“静夜”,是孤独的黑暗。他在《静夜功课》中写道——“清冷四合。肌肤上滑着一丝触觉,清晰而神秘。我悄悄坐下了,点燃一支莫合烟。黑暗中晃闪着的一星红点,仿佛是一个异外的谁。或者那才是我。窗外阴云,室内沉夜;黑暗充斥般流溢着,不知是乌云正在浸入,还是浓夜正在漾出。其中那一点红灼是我的魂么,我觉得双目之下的自己的肉躯,已经半溶在这暗寂中了”——这是典型的张承志式的生命沉入。在静谧中,在孤寂中,如高人坐禅,如老僧入定,化入冥冥,谛听神谕,最内在最深刻地感知生命与世界。而这个时刻所获得的感觉就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谓的那种“艺术感觉”了。如果说那种“艺术感觉”是一种小感觉,是一种借助五官开放(如视觉、听觉、嗅觉等等)来获取并传达的艺术的灵气与悟性的话,那么,这就是一种大感觉,一种生命感觉,它不是艺术表达技巧和手段,它就是艺术本体。它也许不如那些小感觉那么灵动活跃和多姿多彩,但它却更浑厚、更庄重、更博大深邃。

“静夜功课”也许是张承志皈依哲合忍耶以后的一种宗教意义上的必修功课(“尔麦里”),但我却更愿意把它看做是张承志感情生命的功课,修炼艺术的功课。这种功课使他常常能在瞬间穿越喧嚣和嘈杂的表相,迅速沉入宁静和孤独,一下子抵达生命的本质和世界的本原(在“静夜”或非静夜中都一样),抓住生命的高峰体验,谱写出艺术的华彩乐章。《金牧场》中如许的场面比比皆是——当他在草原之夜的毡包里倾听草潮由远而近奔涌而来的时候,当他跪在苇丛深处的青砖“拱北”面前手抓黄土仰望苍天的时候,当他伫立山岗俯瞰数千匹骏马如风暴卷过草原搅起一道遮天蔽日的烟尘之墙的时候,当他凝视夙谷纯净美丽的绿景任心中飘荡着惊奇的时候,当他在小林一雄那波浪如绸的蓝色的音乐之河中深情漫游的时候,当他在东京街头的车水马龙中踽踽独行的时候,当他纵马草原酒醉毡包悲声大恸的时候……当张承志用他那著名的带着凡高式的辉煌色彩的像岩浆一般凝重而滚烫的长句描述出这一切的时候,那就是他生命的暗涌和激流。

人们可以选取多种多样的视角、理论和方法来解读《金牧场》,但在这里。我却只想用生命的沉入来接近它。因为“沉入生命”是张承志体验人生的主要方式,更是他逼近艺术的主要方式,掌握了这一点,也就掌握了进入《金牧场》乃至张承志艺术世界的或一通道。否则,面对篇幅浩繁、时空深广、意象多变的“金牧场”,这样一篇区区短文还能够再做什么呢?

也许还可以再谈一点,即《金牧场》的恩情走向或寓意。其实,如前文所述,《金牧场》乃是一首人类寻找精神天国的英雄交响乐,这也是诸多论家的共识,无须再予置喙。我觉得有必要细加辨析的是这个大共识之下的小歧义。即在评价《金牧场》和张承志精神现象时,如何把握历史的和道德的、审美的价值尺度的差异及其悖反。

我注意到已有不少论家在精神的或道德的层面肯定了张承志的追求之后,又在现实的或历史的层面提出质疑——“我敢冒昧地说,他对某种凝固的、神秘的文明史的热衷,使他未能跳出先在的经验模式的圈子,他的英雄梦一方面给他的作品带来了轰轰烈烈的美的效应,但另一方面,却漠视了他所礼赞的社会存在与文化存在中的局限性”;“我认为《金牧场》里,有这种矛盾的集中显露。张承志所有小说都有一个非常突出的主题,即对较原始淳朴生活形态的向往和讴歌。《金牧场》正是这种理想形态的象征。有一些很困扰人的问题是:这种生活有没有缺陷以及‘我’是否应投身于这种生活?我们是在哪一种意义上向往它?这种向往的终点是什么?”诸如此类,恕不一一征引了。但即便从这两段意见中我们已不难发现,持此论者都在使用双重标准评价同一个事物,结果或者是把“美”割裂了,或者是将自身置于矛盾的尴尬境地。

其实,在张承志那里,他的审美标准是惟一的,是始终如一从不矛盾的,那就是崇尚生命,崇尚自由。他沉入生命正是为了忠实于生命的本体感觉,为了坚执于心灵的内在体验。他的这种“忠实”和“坚守”是超越功利的,是超越政治、经济、时代和历史的。为此,他不惜和某种正宗的文化系统抗衡,甚至和整个物化文明的秩序决裂:——“让激流抛弃和超越我吧。我以真正的异端为骄傲。”(《金牧场》)“他”(圣徒马明心)“为我树立了以人的心灵自由为惟一判别准则的审视历史的标准。经济不等于时代……我的判断只忠于心灵获得的感受,我只肯定人民、人道、人心的盛世。”(《心灵史》)正是基于这样的准则,张承志不仅始终不改变他的知青姿态,而且还拒绝对红卫兵经历作出忏悔。他将政治反思和社会批判的任务交给政治家和社会学家,义无反顾地偏执地去红卫兵的狂热中打捞忠诚和信仰,去知青的岁月中赞美青春和热血,直至去到他的荒裸贫瘠的圣都西海固寻找精神导师,并且为此“举意”,粗暴地“反叛入伙”,成为了哲合忍耶的一名圣徒。从《金牧场》到《心灵史》,张承志一如既往地在他“精神的自由长旅”上高蹈远扬,如果说前期还有些许迷惘和彷徨的话,那么,到了后期他就更加纯粹明澈更加坚定决绝了。他从生命的沉人中腾跃升华起来,最终认定生命存在的惟一依据和理由就是:信仰。为此,他为哲合忍耶二百年的血腥历史长歌当哭;为此,他彻底改变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包括文学观念——“这种文学并不叫什么纯文学或严肃文学或精英现代派,也不叫阳春白雪。它具有的不是消遣性、玩性、审美性或艺术性——它具有的,是信仰。”为此,当商海滔滔物欲横流之际,他遗世独立,逆向时潮发出尖锐的战叫:“而此刻我敢宣布,敢应战和更坚央的挑战,敢竖立起我的得心应手的笔,让它变作中国文学的旗”。

张承志当然并非没有矛盾,但他的矛盾不在于他的审美标准和精神向度上,而在于他这个人自身,在于他的精神追求和现实生存二者之间的不可调和。正如有的论者所挑剔的,《金牧场》中的主人公既然赞美草原为何又要离弃草原而走向都市(大学)?还有敏锐的作家循此思路发出更犀利的质疑——“旅人(指张承志)似乎总被两个世界撕扯着,身与魂俱归大西北了,但我们常读到他写于中国最大都市里的文章……他经常登绝顶临风弹剑、一遍又一遍地宣称与这个世界一刀两断——只要说过两次,那么起码第一次是欲断而未断……”我承认他们说的是事实,但他们对于作家的苛求却是我不敢苟同的。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混淆了什么评价尺度或标准,而恰恰是因为他们击中了“要害”——张承志的这种无奈,这种身陷两难的尴尬,恰恰反映了人类自身的生存窘况。张承志是在这里代“人”受过。因为在我看来,人类文明的进程也就是物化的进程,也就是自我异化的进程,每前行一步,离原初的人性、人心和人道就更遥远一分。在此情势之下人还能做什么呢?无非是频频回头张望,不断地重温旧梦罢了。文学做的就是这件事情,文学的本质说穿了就是挽歌,就是寻找人类在前进道路上失落的而又永远寻找不到的精神家园。在此意义上,每一个优秀作家都必定充满了堂.吉诃德色彩,张承志就是一个悲壮的堂.吉诃德。他在皈依了哲合忍耶的同时,也就卷入了一场文学上的精神圣战。他的意义不一定是要战取什么,而是反映出现代人失去精神家园和寻找精神家园的痛苦,只要把这种痛苦体验得愈深刻,他作为一个作家也就愈杰出,并不在于他住在内蒙草原还是西海固,北京抑或东京(何况西海固也在“奔小康”,总有一天也会被现代“化”掉的)。他穿行于都市与边地。繁华与贫瘠之间,灵肉因此被撕扯、被熬煎,被迫发出愈益嘹亮的呼号,对《金牧场》和《心灵史》都可作如是观。那个访日学者不是在东京的“温柔富贵乡”里感到透彻骨髓的孤独与寂寞吗?不是靠草原的温馨回忆和小林的粗野歌声来慰藉心灵吗?不是在拱北中的圣徒和《黄金牧地》中的勇士的召唤下奋然前行吗?

肉身在现实中挣扎,灵魂在天国里飞扬,这就产生了诗。

张承志以一个哲合忍耶圣徒的身份和名义“重返”文坛,带着他的生命之作《心灵史》,带着他的人格和信仰的光芒,来为“人心”、“人道”而战。真主已经“全美”了他。对此我们还能再说什么呢?

几经斟酌,最终我还是次定再引韩少功的一段话来作为本文的结尾:

“他们的意义在于反抗精神叛卖的黑暗,并被黑暗衬托得更为灿烂。他们的光辉不是因为满身披挂,而是因为非常简单非常简单的心诚则灵,立地成佛,说出一些对这个世界诚实的体会。这些圣战者单兵作战,独特的精神空间不可能被跟踪被模仿并且形成所谓文学运动。他们无须靠人多势众来壮胆,无须靠评奖来求升值,他们已经走向了世界并且在最尖端的话题上与古今优秀的人们展开了对话……因为他们笔下的种种惊讶发现已经道破天机,具有神谕的品质……”

这段话当然是关于《心灵史》的恰切评价,但在同一意义上拿来评价《金牧场》,我认为也庶几相当。

4.天马行空——莫言小说艺术评点

“创作者要有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

——莫言:《天马行空》

有人这样评价他:如果说1985年的中国文坛有什么大事的话,那就是出现了莫言。也许莫言的名字对于相当多的人们来说,还不很熟悉。1985年以前,他总共发表了不过十几个小说,艺术上也还缺乏明显的个性。开始有些与众不同的短篇《民间音乐》,因其“空灵缥缈”而得到前辈作家孙犁的青睐,也仅仅是认为其“主题有些艺术至上的味道”而已,默默无闻是自然的。可是,1985年中,他突然排炮式地在《中国作家》、《收获》、《钟山》等刊物上连续轰出了《透明的红萝卜》、《球状闪电》、《金发婴儿》等五部中篇,和《秋千架》、《枯河》等八个短篇。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青年作者在短短一年之内就奉献出一个多达数十万字的作品群,这已经是蔚为大观了。但仅止于此,我们至多也只能把他称作为一个“快手”。值得庆幸的是,他创作的质量几乎和产量等高(如果可以这样比较的话)。他不仅是带着“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而且也是带着立足继承传统而又着意打破传统钳束的“邪劲儿”,带着从中外小说艺术的融渗中脱胎出来的独异的小说风貌登上文坛的。因此,要及时地对其作出较为全面的审美批评以及成因分析,的确是一件艰巨甚至危险的事情。所以本文只能仅仅就莫言小说艺术的十点特色,结合大量实例,进行一次粗浅的,然而是关于艺术本体的评析与探美。但愿能对读者的审美和作者的“创美”活动均有所启示。

一、“有一天凌晨,我梦见一块红萝卜地……红萝卜在阳光下闪烁着奇异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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