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序 运气之说微矣,得其指归者,不数见焉。是编撮其大纲,为初学人阶梯云耳。第曰某年为某政,执某药以治之,是守株而待兔也。呜呼!麒麟凤凰不常有,世治则见;日月薄蚀有常度,德盛则免。通于其说者,可以论运气矣。
运气之教,先立其年。干分五运,支立司天。
五运者,金木水火土也。六气者,风寒暑湿燥火也。南北二政,运有不同。上下阴阳,脉有不应。先立其年者,如甲子、乙丑之类,左右应见,乃可以言死生之逆顺也。其法合十干为五运,对十二支为六气。六气者,有主有客。天以六气动而不息,上应乎客;地以五行静而守位,下应乎主。经曰:“先立其年,以明其气。”是知司天在泉,上见下临,为之始也。
天干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地支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土运甲己,金运乙庚,水运丙辛,木运丁壬,火运戊癸,土君余臣。
太古占天之始,察五气,纪五天,而所以立五运也。谓望气之时,见 天之土气,经于心、尾、角、轸四宿之上,下临甲己之方,此甲己之所以合为土运也。素天之金气。经于亢、氐、昴、毕四宿之上,下临乙庚之方,此乙庚之所以合为金运也。见玄天之水气,经于张、翼、娄、胃四宿之上,下临丙辛之方,此丙辛之所以合为水运也。见丹天之火气,经于牛、女、壁、奎四宿之上,下临戊癸之方,此戊癸之所以合为火运也。惟土运为南政,盖土位居中,面南行令故也。金木水火四运,皆以臣事之,北面受令故为北政。土之与金木水火,犹之有君臣之分耳。
风寒暑湿燥火者,天之阴阳,三阴三阳上奉之。木火土金水者,地之阴阳,生长化收藏下应之。戊己,土也。然化气必以五,故甲己化土而居其首。土生金,故乙庚次之,金生水,故丙辛次之。水生木,故丁壬次之。木生火,故戊癸次之。此化气之序也。
司天在泉天之五运化《素问·天元纪大论》曰:“甲己之岁土运统之。乙庚之岁,金运统之。
丙辛之岁,水运统之。丁壬之岁,木运统之。戊癸之岁,火运统之。”《素问·五营运大论》义亦同。
五天五运五天歌木苍危室柳鬼宿,火丹牛女壁奎边,土 心尾轸角度,金素亢氐昴毕前,水玄张翼娄胃是。下为运气上经天。
司天分例。六化图推。少阳之右,阳明治之。阳明之右,太阳治之。太阳之右,厥阴治之。厥阴之右,少阴治之。少阴之右,太阴治之。太阴之右,少阳治之。
此言客气阴阳之次序也。如上乃少阳司天,则下乃厥阴在泉,自南面而观之,则太阴在左,而阳明在右。余仿此。司天在泉,迭为迁转,故上下异而左右殊也。
《素问·天元纪大论》曰:“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又曰:“在天为气,在地成形,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矣。”又曰:“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夫六气之合于三阴三阳者,分而言之,则天地之化,有气有形;合而言之,则阴阳之理,标由乎本。(所谓标本者,六气为本,三阴三阳为标。有本标中气图。)如主气之交司于四时者,春属木为风化,夏初君火为热化,盛夏相火为暑化,长夏属土为湿化,秋属金为燥化,冬属水为寒化,此六化之常,不失其序,即所谓当其位则正也。如客气之有盛衰逆顺者,则司天主上,在泉主下,左右四间,各相专王,不时相加,以为交合,此六化之变,变有不测,即所谓非其位则邪也。故正则为德化政令,邪则为灾变 伤,大者之至徐而常,少者之至暴而亡,而凡为淫胜邪胜、相胜相复等变,亦何莫非天地六化之气所致欤!子午之上,少阴君火。丑未之上,太阴湿土。寅申之上,少阳相火。卯酉之上,阳明燥金。辰戌之上,太阳寒水。巳亥之上,厥阴风木。
天地六气之如子与午对,俱为君火。丑与未对,俱为湿土。寅与申对,俱为相火。卯与酉对,俱为燥金。辰与戌对,俱为寒水。巳与亥对,俱为风木是也。运则五年一周,气则六期环会。
六气分上下左右而行天令,十二支分节令时日而司地化。然以六气而加于十二支,则有正化对化之不同。如厥阴之所以司于巳亥者,以厥阴属木,木生于亥,故正化于亥,对化于巳也。少阴所以司于子午者,以少阴为君火,当正南离位,故正化于午,对化于子也。太阴所以司于丑未者,以太阴属土居中,王于西南,故正化于未,对化于丑也。少阳所以司于寅申者,以少阳属相火,位卑于君火,生于寅,故正化于寅,对化于申也。阳明所以司于卯酉者,以阳明属金,酉为西方金位,故正化于酉,对化于卯也。太阳所以司于辰戌者,太阳为水,辰戌属土,然水行土中,而戌居西北,为水渐王乡,是以洪范五行以戌属水,故正化于戌,对化于辰也。一曰正司化令之实,对司化令之虚。一曰正化从本生数,对化从标成数。皆以言阴阳之衰盛,合于十二辰以为动静消息者也。此说详具玄珠,今录之以备参考。
六气正化对化之少阴正化午,对化子。太阴正化未,对化丑。少阳正化寅,对化申。阳明正化酉,对化卯。太阳正化戌,对化辰。厥阴正化亥,对化巳。
《素问·天元纪大论》云:“子午之岁,上见少阴。丑未之岁,上见太阴。寅申之岁,上见少阳。卯酉之岁,上见阳明。辰戌之岁,上见太阳。巳亥之岁,上见厥阴。少阴所谓标也,厥阴所谓终也。”标者,犹所谓上首也。
《素问·天元纪大论》曰:“厥阴之上,风气主之。少阴之上,热气主之。太阴之上,湿气主之。少阳之上,相火主之。阳明之上,燥气主之。太阳之上。寒气主之。所谓本也。是谓六元。”南北二政,其面不同。司天在泉,移位相从。甲己之岁,是为南政。三阴司天,则寸不应。三阴在泉,则尺不应。乙庚丙辛,丁壬戊癸,斯八岁者,皆曰北政。三阴司天,则尺不应。三阴在泉,则寸不应。
南北政者,即甲己为南政,余为北政是也。《素问·至真要大论》曰:“阴之所在,寸口何如?岐伯曰:‘视岁南北可知之矣。’”谓南政之年,南面行令,其气在南,所以南为上而北为下,司天在上,在泉在下,人气应之故寸为上而尺为下,左右俱同。北面受令,其气在北,所以北为上而南为下,在泉应上,司天应下人气亦应之,故尺应上而寸应下。司天应两尺,在泉应两寸。地之左间为右寸,右间为左寸。天之左间为左尺,右间为右尺。正与男子面南受气,女子面北受气之理同也。
南北政南政之岁,厥阴司天,则右不应;太阴司天,则左不应。
脉有不应者,谓阴之所在,脉乃沉细,不应本脉也。
天地之间五行,金木水火土而已。经所谓二火者,君相二火也。君火以名,相火以位。君火不用事,相火代君行令者也。故南政厥阴司天,则君火在右,故右寸不应;太阴司天,则君火在左,故左寸不应。
北政之岁,厥阴在泉,则右不应;太阴在泉,则左不应。
厥阴在泉,则君火在右,故右寸不应;太阴在泉,则君火在左,故左尺不应。
南政年脉不应甲己年为南政。北政年脉不应乙丁辛癸丙戊庚壬年为北政。排山掌法南北政指掌其法以南政子年起中指端,北政子年起中指根,俱逆行轮之。凡年辰所值之处,即其不应之位。如南政子起中指端,即两寸不应。丑年左寸,寅年左尺,右数到底,皆南政不应之位。北政子年起中指根,如前右数到底,皆北政不应之位。司天为上,其位在南,则面必北;其分左右,左西右东。
司天在上,故位南面北,而命其左右之见。左,西也。右,东也。
在泉为下,其位在北,则面必南;其分左右,左东右西。
下者即言在泉,故位北面南,而命其左右之见,是为在泉之左右间也。左,东也。右,西也。司天在泉,上下异而左右殊也。
按右二节,阴阳六气,迭为迁转。如巳亥年厥阴司天,明年子午则左间少阴来司天矣。又如初气厥阴用事,则二气少阴来相待矣。六气循环无已,此所以上下左右阴阳逆顺有异,而见气候之变迁也。
司天在泉左右间气司天歌子午少阴为君火,丑未太阴临湿土,寅申少阳相火王,卯酉阳明燥金所,辰戌太阳寒水边,巳亥厥阴风木主。初气起地之左间,司天在泉对面数。
不应之位,皆少阴也。诸部不应,反诊较之。
脉来不应者,沉细而几于不可见也。不应之脉,皆在两寸两尺,一为手少阴心经,一为足少阴肾经也。
凡南政之应在寸者,则北政应在尺;北政之应在寸者,则南政应在尺。反其诊者,谓南北相反而诊之,则或尺或寸之不应者,皆可见矣。或为覆病者之手而诊之则脉见,未尽其解也。值此不应之脉,乃岁运合宜,命曰天和之脉,不必求治。若误治之,反伐天和矣。
阴之所在,其脉不应。诸家之注按,谓六气以少阴为君,君象无为,故少阴所至,其脉不应。此说殊谬。夫少阴既为六气之一,又安有不主气乎?盖因《素问·至真要大论》言少阴不司气化,殊不知所言不司气化者,言君火不主五运之化,非言六气也。如子午之岁,上见少阴,则六气分主,天地各有所司,何谓不立岁气乎?且君为大主,岂寄空名于上者乎?夫三阴三阳者,天地之气也。如《素问·太阴阳明论》曰:“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故阳道实,阴道虚。”自然之道也。第以日月证之,则日为阳,其气常盈。月为阴,其光常缺,是以潮汐之盛衰,随月消长,此阴道当然之义,为可知矣。人之经脉,即天地之潮汐也。故三阳所在者,脉无不应,气之盈也。三阴所在,脉有不应者,以阳气有不及,气之虚也。
而三阴之中,又惟少阴独居乎中,又阴中之阴也。所以少阴所在为不应,盖亦应天地之虚耳。
(南政)少阴司天,甲子、甲午二年,两寸脉不应。
少阴在泉,己卯、己酉二年,两寸脉不应。
太阴司天,己丑、己未二年,左寸脉不应。
太阴在泉,甲辰、甲戌二年,左尺脉不应。
厥阴司天,己巳、己亥二年,右寸脉不应。
厥阴在泉,甲寅、甲申二年,右尺脉不应。
(北政)太阴司天,(乙丁辛癸)丑未八年,左尺脉不应。
太阴在泉,(丙戊庚壬)辰戌八年,左寸脉不应。
厥阴司天,(乙丁辛癸)巳亥八年,右尺脉不应。
厥阴在泉,(丙戊庚壬)寅申八年,右寸脉不应。
少阴司天,(丙戊庚壬)子午八年,两尺脉不应。
少阴在泉,(乙丁辛癸)卯酉八年,两寸脉不应。
《灵枢·禁服篇》曰:“寸口主中,人迎主外,两者相应,俱往俱来,若引绳大小齐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名曰平人。”夫曰微大,则脉之和可知矣。《素问·至真要大论》曰:“帝曰:‘阴之所在,寸口何如?’”夫使阴脉来现沉而不应,则与大小齐等之义拂矣。五运以甲己土运为尊,六气以少阴君火为尊。凡脉之司天在泉不应者,皆以少阴而论之。故北政之岁,人气面北,而寸北尺南,地左间之气在右寸,右间之气在左寸;天左间之气在右尺,右间之气在左尺。故乙卯、乙酉、丁卯、丁酉、辛卯、辛酉、癸卯、癸酉乃少阴在泉也,则两寸之脉俱不应。而北政少阴在泉亦两寸不应者,乃从君不从臣也。故不以尺为主,而以寸为主耳。《运气全书》所谓根据南政而诊尺寸者是也。北政之岁,丙寅、丙申、戊寅、戊申、庚寅、庚申、壬寅、壬申乃厥阴在泉,其左间则少阴,右间则太阳也,宜右寸之脉不应。北政厥阴在泉亦右寸之脉不应者,亦从君而不从臣也。故不以尺为主,而以寸为主耳。北政之岁,丙辰、丙戌、戊辰、戊戌、庚辰、庚戌、壬辰、壬戌太阴在泉,其左间则少阳,右间则少阴也,宜左寸之脉不应。南政太阴司天,则左寸不应,北政太阴在泉而亦左寸不应者,从君而不从臣也。若使北政三阴司天而不在泉。
则其不应者不在寸而在尺矣。故曰:“北政之岁三阴在下,则寸不应;若三阴在上,则尺不应”者此也。
南政之岁,如甲子、甲午乃少阴司天,则两寸之脉俱不应,如前所云者是也。南政之岁,如己巳、己亥乃厥阴司天,其左间则少阴,右间则太阳,宜右寸之脉不应,如前所云者是也。南政之岁,如己丑、己未乃太阴司天,其左间则少阳,右间则少阴,宜左寸之脉不应,如前所云者是也。若使南政三阴在泉而不司天,则其不应者不在寸而在尺矣。故曰:“南政之岁,三阴在天,则寸不应;若三阴在泉。则尺不应”者此也。所谓诸不应者,即南北二政而相反以诊之,则南政主在寸者北政主在尺,而南政主在尺者北政主在寸,则其脉自明矣。
南政少阴司天脉南政厥阴司天脉南政太阴司天脉南政少阴在泉脉南政厥阴在泉脉南政太阴在泉脉北政少阴司天脉北政厥阴司天脉北政太阴司天脉北政少阴在泉脉北政厥阴在泉脉北政太阴在泉脉《素问·五营运大论》曰:“不当其位者病,迭移其位者病止。”南政少阴司天在泉,北政少阴司天在泉,曰“失守其位者危。”论南北二政内行运法甲己为南政,余四运为北政。南政司天在泉,皆行土运。
其余北政,皆以在泉行运。如北政巳亥厥阴司天,则行在泉少阳火运;又如寅申,少阳司天,则行在泉厥阴木运。余仿此。惟有北政,辰戌年太阳司天,当行在泉土运,缘北政以臣不敢行君之令,故行金运,是土之子,以足木火金水之四运焉。
尺寸反死,阴阳交危。谓之反者,不应而应,应而不应,尺寸反也。谓之交者,隅位相交,阴当在左,交之于右;阳当在右,交之左也。
如尺当不应而反浮大,寸当浮大而反沉细;寸当不应而反浮大,尺当浮大而反沉细;是谓尺寸反。
《素问·五营运大论》曰;“尺寸反者死。”如右当不应而反浮大,左当浮大而反沉细;左当不应而反浮大,右当浮大而反沉细。经曰:“左右交者死。”如其年少阴在左,当左脉不应,而反见于右;阳脉本在右,而反互移于左;是少阴所易之位,非少阳则太阳脉也。故曰:“阴阳交,交者死。”惟辰戌丑未寅申巳亥八年有之。如其年少阴在尺,当尺不应,而反见于寸;阳本在寸,而反移于尺。故曰:“尺寸反,反者死。”惟子午卯酉年有之。然必也尺寸俱反,阴阳俱交。始为危殆。若但本位当应而不应者,乃阴气之不应也,止疾而已,不在阴阳交、尺寸反之例,不可胶柱鼓瑟也。
南政少阴司天尺寸反者南政少阴在泉尺寸反者北政少阴司天尺寸反者北政少阴在泉尺寸反者《素问·天元纪大论》曰:“尺寸反者死。”止以南北二政少阴司天在泉论。
南政厥阴司天阴阳交者南政厥阴在泉阴阳交者南政厥阴司天阴阳交者南政太阴司天阴阳交者南政太阴在泉阴阳交者北政厥阴司天阴阳交者北政厥阴在泉阴阳交者北政太阴司天阴阳交者北政太阴在泉阴阳交者《素问·五营运大论》曰:“阴阳交者死。”除少阴司天在泉,止以厥阴、太阴司天在泉论。详按后世诸图,悉宗仲景,然多不合经旨,未知果出仲景否也。若他书有图无说,其义益晦,余一以经旨为主而补之。
太过有余之岁
土运甲岁。水运丙岁。火运戊岁。金运庚岁。木运壬岁。
不及不足之纪
水连辛岁。火运癸岁。土运己岁。金运乙岁。木运丁岁。
天符说
天符者,假如丙戌岁,丙辛水运,岁之本位辰戌,太阳寒水司天,司天是水,又合水运,故曰天符。
岁会说
岁会之岁会者,中运与年支同其气化也。如木运临卯木,火运临午火之类共八年。
按八年之外,有四年壬寅皆木,庚申皆金,是二阳年,癸巳皆火,辛亥皆水,是二阴年,亦是运与年辰相会,而不为岁会者,谓不当四年正中之会故也。除二阳年,则癸巳、辛亥二阴年虽不名岁会,亦上下五行相佐,皆为平气之岁,物在脉应,皆必合期无先后也。
岁会者,谓运与岁相会。假如甲己化土运,而遇辰戌丑未岁是也。余仿此推之。
同天符
同天符同岁会同大符同岁会者,中运与在泉合其气化也。阳年曰同天符,阴年曰同岁会。如甲辰年阳土运而太阴在泉,则为同天符;癸卯年阴火运而少阴在泉,则为同岁会;共十二年。
太过之运,加地气曰同天符。假如庚子、庚午年、运同阳明燥金。
同岁会
不及之运,加地气曰同岁会。假如辛丑、辛未年,运同太阳寒水。
顺化诀
天气生运曰顺化。假如甲子年甲己化土,子午少阴君火,火下生土运。余仿此推之。
天刑诀
天气克运曰天刑。假如庚子年乙庚化金,子午少阴君火,火下克金运。余仿此推之。
小逆诀
运生天气曰小逆。假如壬子、壬午年丁壬化木,子午少阴君火,木上生下火。余仿此推之。
不和诀
运克天气曰不和。假如丙子、丙午、丙丁,俱是三江水,子午君火,水上克下火。余仿此推之。
太乙天符
天符之天符者,中运与司天相符也。如丁年木运,上见厥阴风木司天,即丁巳之类共十二年。
太乙天符者,如戊午年以火运火支,又见少阴君火司天三合为治也,共四年。
天符岁会相合曰太乙天符。戊午、乙酉、己未、己丑,六十年有此四年太乙天符。
支德符
运与四孟月同曰支德符。假如寅属木,春孟月也,壬寅岁水运临之。巳属火,夏孟月也,癸巳年火运临之。六十年有此四年。余仿此。
六十年气运相临之六十年中纪运歌,运克气者为不和,气如生运名顺化,运被气克天刑多,小逆见之运生气,气运合则天符过。
干德符
运与交司日相合曰干德符,甲与己、乙与庚之类。一年遇此二干,天地德合,亦为平气之岁也。
六气加临上下
五运六气,相摩相荡,上加下临,六十年之纪不能齐。
太过之纪有五:木曰发生,火曰赫曦,土曰敦阜,金曰坚成,水曰流衍。
不及之纪有五:木曰委和,火曰伏明,土曰卑监,金曰从革,水曰涸流。
平气之纪有五:木曰敷和,火曰升明,土曰备化,金曰审平,水曰静顺。
太过则乘己所胜而侮所不胜,侮反受邪,寡于畏也。不及则胜己者来欺之,子必为母复仇也。
太过之纪
木曰发生之纪
(生气宣发)谓壬子、壬午、壬寅、壬申、壬辰、壬戌六年也。岁木太过,风气流行,脾土受邪,偃木飞砂,草木早生,岁星明见。民病腹痛,濡泄饮食,上走两胁,膈噎不通,胃脘当心而痛,甚则忽忽眩冒巅疾。
太过之纪
火曰赫曦之纪
(阳光盛明)谓戊子、戊午、戊寅、戊申四年也。岁火太过,热气流行,肺气受邪阳焰沸腾,山川赤地,荧惑星明见。民病咳逆喘嗽,肺痿寒热,血溢血泄,甚则身热肤痛。
太过之纪
土曰敦阜之纪
(土余高浓)谓甲子、甲午、甲寅、甲申、甲辰、甲戌六年也。岁土太过,湿气流行,肾水受邪,淫雨水潦,田蚊土驹,镇星明见民病七疝惊溏甚则腹大肿满。
太过之纪
金曰坚成之纪
(气爽成物)谓庚辰、庚戌二年也。岁金太过,燥气流行,肝木受邪,草木晚生,不时霜降,太白星明见。民病胁痛善恐,如人将捕之状,甚则皮肤皴揭。
太过之纪
水曰流衍之纪
(流行洋溢)谓丙子、丙午、丙寅、丙申、丙辰、丙戌六年也。岁水太过,寒邪流行,心火受邪,雪霜凛冽,水泽冰坚,辰星明见。民病心悬如病饥,坚痞甚痛,甚则厥逆禁固。
不及之纪
木曰委和之纪
(委屈少用)谓丁丑、丁未、丁卯、丁酉四年也。岁木不及燥气妄行。肝反受邪,草木晚生,黄落凋陨,太白光芒。民病肋痛支满;复则火令大举,肺气受制,民病咳逆唾血。
不及之纪
火曰伏明之纪
(阳气潜藏)谓癸丑、癸未、癸卯、癸酉四年也。岁火不及寒气妄行,心反受邪,雪霜时降,寒气凛冽,辰星光芒。民病吐痢腥秽,食已不饥;复则温令大举,肾水受制,民病膝痛胫肿。
不及之纪
土曰卑监之纪
(监化权弱)谓己卯、己酉、己巳、己亥四年也。岁土不及,风气妄行,脾反受邪,雨水愆期,大风数举,肝木受制民病胁痛。
不及之纪
金曰从革之纪
(从顺革易)谓乙巳、乙亥二年也。岁金不及,热气妄行,肺反受邪,草木焦黄,天暑地热,荧惑光芒。民病肺痿寒热咳血;复则寒令大举,心火受制,民病厥心痛。
不及之纪
水曰涸流之纪
(流注干涸)谓辛丑、辛未、辛巳、辛亥四年也。岁水不及,湿气妄行,肾反受邪,阴雨淋溃,雪霜晚降,镇星光芒。民病膝痛胫肿;复则风令大举,脾土受制,腹痛濡泄。
平气之纪
木曰敷和之纪
(布和荣物)谓丁巳、丁亥二年也。木本不及,上逢天符助之,得其平也。气化均。民病少。
平气之纪
火曰升明之纪
(火气高明)谓戊辰、戊戌二年也,火本太过,上逢天刑克之,而得其平也。癸巳、癸亥二年,火本不及,上逢顺化,天气生之,助而得其平也。气化均,民病少。
平气之纪
土曰备化之纪
(广被化气)谓己丑、己未二年也。上逢太乙天符助之,得其平也。气化均,民病少。
平气之纪
金曰审平之纪
(气清平定)谓庚子、庚午二年也,上逢君火;庚寅、庚申二年,上逢相火,天刑克之,减而得其平也。乙丑、乙未二年,上逢顺化生之乙卯年逢天符乙酉年逢太乙天符助之,得其平也。气化均,民病少。
平气之纪
水曰静顺之纪
(体清顺物)谓辛卯、辛酉二年也。上逢顺化生之,得其平也。气化均,民病少。
太过不及平运之发生、委和、敷和角、赫曦、伏明、升明征,敦阜、卑监、备化宫,流衍、涸流、静顺羽、坚成、从革、审平商,太过不及平气纪。
地理之应六节此图上者右行,下者左行,自初至终,乃为地之主气,静而守位者也。
逐年主气此逐年主气之位次也。六气分主四时,岁岁如常,故曰主气。
逐年客气此逐年客气也。如子午年则太阳为初气,厥阴为二气,少阴为司天为三气。太阴为四气,少阳为五气,阳明为在泉为六气;丑未则厥阴为初气,以次而转。余可仿此类推也。
子午二年客气定局热化之丑未二年客气定局湿化之寅申二年客气定局火化之卯酉二年客气定局燥化之辰戌二年客气定局寒化之巳亥二年客气定局风化之六气分合六部时日诊候之图一(图缺)六部时日诊候之图二(图缺)合六部时日诊候之图,家先生所自定者也,实具六气至理,乃古今未发之秘,须精思而熟玩之。
以平治之纪为例,若太过之纪,其气未至而至,从节前十三日为度。不及之纪,其气至而未至,从节后十三日为度。太过之岁,从左尺浮分起立春,不及之岁,从左关中分起立春,根据次而推之,清心调息,逐部细究,则时令之病,可以前知。诊得六部俱平则已,若有独大独小,独浮独沉,独长独短,与各部不同,根据图断之,无不验者。假如左关中候脉独弦大,已知雨水后惊蛰边有风热之病,盖弦主风而大主热也,且左关又为风木之令故也。如右尺沉分脉独缓滞而实大,已知芒种后夏至边有湿热之病,盖缓滞主湿,而实大主热。若缓滞而虚大,乃湿热相火为患,盖缓滞为湿,而虚大为相火也;且在沉分,沉亦主湿,又在相火之位故也。久病之人六脉俱见浊滞,惟右寸中候脉来从容和缓,清净无滞,已知霜降后冬至边必愈,盖中候而从容和缓,为胃气之佳脉;且右寸为肺金之位,土来生金故也。余仿此而精推之百不失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