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38500000007

第7章 放手便是皈依 (2)

不同于英国人来印度,为了拾取微弱的贵族余晖;也不同于美国人来印度,热衷于灵修与冥想的另类嬉皮;中国人来印度,是因为:直到来了印度,你才能真正了解“东方”的全部含义——也许聆听了佛陀,你才终于懂得了老庄;也许看到了泰姬陵,你才开始理解梁山伯;也许尝遍了咖喱的辛辣,你才学会欣赏汾酒的香糯。天竺远远,但不应只是中国人心目中的“西天”;中土浩浩,也不应仅是印度人记忆里的“大唐”。如果中国是跏趺而坐、昼夜思索的老者,印度便是那同样古老的

菩提树。中国用一个指头点数不过印度的年轮,印度用一千个年头回答不了中国的疑问。可能坐下来思考的问题,只有走出去才有答案。所以,行走吧,唯行走是家园。

2. 历史的中心,都城的边缘没有专业向导,连本旅游指南都懒得找,我递给三轮车司机一张写了一串地名的纸条,报上了一个包一整天车的价钱——150卢比,所有行程顺序都由这位锡克族的年轻人来安排。这样的旅行比较轻松随性,也许不够深入彻底,但是你又怎么能指望一次观光就把一个城市、一段历史、一种生存状态看彻底呢。

曾经有朋友问过我:“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跑印度,你很爱印度吗?”我说:“是啊,我第一次去就爱上了印度。”但我知道自己只是作为一名异乡人去爱她,如果我是印度人,真不确定还能不能够再爱她,包括爱她的苦难。于是,即使钻进三轮车,即使扎进人流和尘土,我还是坚持游走在边缘。

先到的是红堡,去得太早,雾还没有散去。雾霭沉沉中的红堡,呈赭褐色,高墙直壁如同北京的故宫,却抬眼看不到类似故宫的金黄琉璃,只有碉堡似的门楼铮铮然。进门更是需要被搜身,再往前便看到一挺机枪正对入口架着,这样的保安措施,真的很印度。我开始觉得兴奋:这样

怪异就对了!

穿过一条长长的甬道,避过上前兜售工艺品的众多商贩,接下来看到的竟是一片开阔无比的绿地,还有远处三座纯大理石建造的大殿——哦,原来红堡不是一座堡垒,是宫殿才对。

其实,以我不求甚解的习性,知道红堡是沙贾汗建造的就已经足够了,至于舞宫是左边那一座抑或是右边,中间的大殿又有过怎样的歌舞管弦、怎样的刀光剑影,到最后还不是成为了我拍照的背景,小学生们集体活动的地点?这是不是就是文明古国的尴尬——当历史长到足以将几代人的心血简化成一篇导游词时,真正的“文明”多半会成为一幅商业化社会的苍黄布景。

慢慢接近主殿,呈现眼前的是不得不赞叹的细节之美。大理石或许已经不像当初那样纯白莹润,镶嵌其中的金银铜丝却依然传神地描画着昨日的极致浮华。到此才相信书中描述的古印度:楼宇阶基、铃铎伞盖,纯为七宝所成。莫卧儿王朝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兴盛时代,沙贾汗又是怎样的一个多情帝王呢?到如今只留一处红堡、一座泰姬陵让人想象不已。

宫殿的屋顶上停满了鸽子,它们现在俨然是这座宫殿的主人了。宫墙储藏记忆,墙外是赤裸的现实,在记忆与现实交错的幽暗国度,只有这些生灵能够置身事外地活着。

离开红堡的时候,鸽群不知被什么惊飞,像一张大网似的陡然掀起,远远盘旋开去。被轻灵的飞鸽遗下的这一座深红堡垒,更显得沉重了,深深地压在德里的东北角上,仿佛昭示着它虽落在这座都城的边缘,却始终在历史的中心。我坐在迦玛清真寺前的台阶上远远望向红堡,它像是天地间的一个苍凉手势,在迷雾中奋力画着感叹号,也许下一次来,真应该好好地读读它。

红堡的下一站,当然是就在它对面的迦玛清真寺。到迦玛清真寺需要经过一个廉价市场。作为一个中国人,没有理由故作清高地去挑剔这样的一个专卖低档小商品的市场,在中国这样的市场仍然遍地都是,同样的假冒伪劣,也同样为大多数老百姓喜闻乐见。

在路边我买了一包印度的“口香糖”,就是各种香料包装在一起,吃的时候倒出来一把放到嘴里的东西。第一次来印度的时候曾经吃过,味道还不错,于是这次又买了一包。在众多口味中随便拿了一种,撕开袋子,一股脑倒进嘴里——“嗡”的一声,三秒钟之内大脑一片空白,当我找到下水道把香料吐出来之后,已经完全进入了醉酒状态。耳朵里嗡嗡的只听到J说:“有槟榔!一定是有槟榔!”这时,我已经醉醺醺地走上了清真寺高高的台阶,沿途和每一个乞丐亲切地打着招呼。

在清真寺的广场正中,有一个满溢的清澈水池,倒映着清真寺的屋顶,但我不敢走太近,怕脚步不稳掉进池子里。于是跑向正在地面觅食的鸽群,

鸽子们在我身旁纷飞。如果在法国,这样的美丽景象一定会被拍成电影,而在印度,我就只能被坐在旁边看报纸的大叔用印度语破口大骂了。

这时,一个小孩笑嘻嘻地过来问我能不能给他照一张相,当然可以!照完相小孩拉着我说,他爸爸和叔叔都在,就在池子边休息。我于是热情洋溢地上前打招呼:“那玛斯爹!你真幸运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小孩的父亲微笑着礼貌地对我说:“她是个女孩。”看来我真是醉得不轻啊!

刚进入祷告大厅没两分钟,一个拿着木棍的人就进来轰我。起初以为自己做出了什么大不敬的行为,后来才听明白原来是穆斯林的礼拜时间到了,所有非穆斯林都要离场,连站在大门口看看都不行。待了不到半个小时就离开了迦玛清真寺,大脑清醒之后觉得那两张票子买得实在是亏(到清真寺人无须买门票,但是要为每台照相机买150卢比的票)。

离开清真寺到了甘地墓(Raj Ghat)已经是中午。这也许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墓园了——在尘土飞扬的德里出奇地纤尘不染,草地是精心修剪过的,却不禁止进入,在红堡见过的那群小学生正在草地上奔跑嬉笑。他们知道这一天的欢笑,这些年的平等就学机会,是甘地坚持了多久的愿望吗?

其实甘地墓只是甘地的火葬之处,他的骨灰在火葬之后被撒入了恒河,

所以他并没有陵墓。而人们在他的火葬地点放置了一块方形的黑色大理石,作为纪念,权当是“甘地之墓”吧。简约到几乎简陋,以这样一块大理石作为“甘地之墓”倒也恰当,它正如甘地般卑微坚忍、平静倔犟,缓缓说着:“还有一种比暴力更强大的力量,叫做仁爱。”

一直都说,要去看看落日余晖里的胡马雍陵,但不知道为什么非要加上“落日余晖”这个条件。不管怎么样,当我到了胡马雍陵的时候真的已经日暮黄昏了,倒是遂了自己古怪的心愿。胡马雍陵,按我的逻辑,一定就是一个叫胡马雍的人的陵墓了,直到写这篇游记的现在,我还是没有去好好查一查胡马雍陵的来历。有什么关系呢?不管是不是陵墓,它一样奢华美丽,雄伟又细腻;不管胡马雍是谁,生前即使风光无限,身后一样寂寞无语。

时间就是这么戏谑,不愿遗忘的终于变得不可认取,不得侵犯的也最后只得让我入内观瞻。突然间觉得在胡马雍陵前的拍照留念也可笑起来,到底自己要记录什么,要证明什么呢,在这不堪栖止的时间之河?

努力和时间叫板的,大概就是博物馆了。德里的国家博物馆坐落在一条不太热闹的大街上。印度政府的慷慨大方让我感动:国家博物馆里有一半的文物都是不加密封完全展露的,你可以上前去细细触碰那些中世纪石雕的纹理,甚至深深闻嗅印度远古尘土的味道。科学家们已经证明即使没有生命的死物也存在记忆,这种记忆会以特定的磁场向外释放。

于是,我猜想,如果给我足够长的时间,也许就可以完全读取七百年前那一尊湿婆像前狂热的膜拜景象,或者听到2550年前佛骨舍利旁边阿难与迦耶低泣的声音。

第二天睡到接近中午才起来,所以包三轮车的价钱被压到了100卢比。司机先是把我们带到了印度门,我一直把它理解为印度的天安门。但其实,它应该相当于北京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因为在快要离开的时候我发现在印度门的顶上写着“纪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阵亡的印度将士”。和印度门正对着的是一条“国道”——每年印度国庆日阅兵的地点——我想应该就相当于北京的长安街吧。沿着这条大道上去,便是总统府。这个景点并不在我给司机的纸条上,所以那位司机很得意地一直跟我说:“这是送的,怎么样?”

在总统府前,和我一样不求甚解的J说:“我昨天在一本旅游书上看到它的照片了,当时心里想,这一定是户大户人家,果然没错嘛,全印度最大户的人家就它了!”而让我意外的是,总统府的大院里竟然不是修葺完美的绿地,而是一大片红沙铺地,而且半天没有看到任何人影,想必这位印度总统也是一位“寡人”。

除了总统府,德里还有一座建筑物,同样有着孤独的面目。离开市中心,我们来到距德里约15公里,好朋友噶玛极力推荐的Qutb Minar。刚进入遗址的时候J问我:“这是个什么地方?”

我说:“就是一个Minar呗。”

J问:“那什么是Minar啊?”

我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J说:“不管了,逛吧!”

于是我们就这样稀里糊涂地逛起了这座世界文化遗产(事后补课才知道的),稀里糊涂地惊叹它既壮观又细致的美丽。

遗址园内最主要的建筑是一座尖塔,共五层有72.5米高,每一层都有突出的阳台,外表由交替的三角形和圆形折纹组成。前三层由红色砂岩制成,第四、五层由大理石和沙石建成,塔身雕刻着伊斯兰文字和复杂的花纹,想必这些文字便是《古兰经》铭文。

这座尖塔应该是当时德里最高的建筑物了,1192年德里苏丹国的创立者顾特卜-乌德-J.艾伯克为纪念阿富汗穆斯林征服印度教王国,决定建立这座尖塔,以昭示伊斯兰文化对北印度的征服——一种文化的胜利成就了一座建筑物的高度,于是它昼夜傲视着德里,甚至整个印度国土。

1192年,南宋光宗绍熙三年,金章宗明昌三年。那一年,定都北京的金

朝,建造了马可波罗口中“世界上罕见的最漂亮的桥”——卢沟桥。同样是入侵,中国人选择代表“沟通”的桥梁作为权力符号,当它和代表“一统”的尖塔出现在同一历史坐标时,竟别有一种文化意趣。

离开QutbMinar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司机提醒我们莲花庙是要在日落前关门的。印度大部分旅游景点的开放时间都是从日出到日落。很喜欢这种规定,因为很接近自然所以更有人性,而且有着不确定性,就像生命本身。

莲花庙的建造来自一个善意但不切实际的创意——世界大同——旨在融合各国、各族、各种宗教。一位名叫巴哈奥拉的伊朗人在1844年创立了“大同教”,莲花庙是“大同教”在世界各国的大型庙宇中的一个。莲花庙的设计很像悉尼歌剧院,白色是主色调,造型仿如盛开的莲花。内部设计像是一个大演讲厅,没有神像没有祭坛,只有一个演讲台,然后就是一排一排的白色大理石长椅。每一个进入的人都保持静默,或者坐下来祷告一番或者绕行一圈便走出去。

喜欢这种静默,也许有一天世界不再聒噪,世界就大同了。

第三天,在拥挤不堪的月光街,我找到了世界大同的感觉。月光街又叫“金银街”,感觉像是广州的“高第街”加“状元坊”再加“上下九”,或者是香港的“女人街”加“庙街”。月光街其实不是一条街,

而是很多很多条,但不叫街,叫巴扎:专门卖纱丽的、卖鞋的、卖干果的、卖甜点的、卖金银的、卖餐具厨具的、卖文具的一条挨着一条,无穷无尽没完没了。街上尽是谋生的人和觅食的狗各自奔忙,倒也相安太平。累了,人和狗都能找到自己的姿势、自己的角落,泰然躺下,多少个长梦短梦短短梦,便都在这熙来攘往里被湮没。

3. 在灵鹫峰上俯瞰,于那烂陀寺前仰望灵鹫山(Gridhakata Hill,Vulture's Peak)离菩提迦耶并不太远,我们从菩提迦耶出发花1500卢比包了一辆七座的吉普车,大约一个小时的车程就到了灵鹫山脚下。我们到达的时候,山下繁茂的树林还隐在乳白色雾气之中,恍恍惚惚似是人头攒动——是当年的大比丘众、诸大罗汉闻法欢喜,所以至今不忍离去吗?

同类推荐
  • 活出生命的本真

    活出生命的本真

    人生的旅途,苦与乐总是相随,禁得住多少曲折,才配得上多少幸福。人生真正的意义,是平静地面对困惑与烦恼,活出生命的本真。不管世界多么喧嚣,我们要应该:不被世俗遮住视野、不让世俗迷惑了自己的心灵、不让污浊的尘垢落在自己的心上,要用一颗纯洁的心灵审视世界,感受生命的美好。回归到生命的本真状态,这样从能真正成就自我人生。
  • 一生必读的随笔美文大全集(超值金版)

    一生必读的随笔美文大全集(超值金版)

    优秀的哲理美文如漫天繁星,总会令人应接不暇,又唯恐落得沧海遗珠之憾。为了让读者感受中外哲理美文的风格和魅力,使读者获得美好的享受,汲取更多有益的精神食粮。本书提炼的哲理美文不仅是被公认的上乘之作,更分门别类,意蕴宽广。它们或讴歌自然,或解析社会;或赞颂真善美,或鞭挞假恶丑,其优美文辞的背后,总是蕴蓄着或阐释着深刻的哲理,给人以思想上的启迪和行为上的观照。
  • 春天来到哥伦布

    春天来到哥伦布

    本书收录的作品主要包括:我飞,我飞,我飞飞飞、并不漫长的旅途、最初的印象、走在美国的校园里、邂逅一场大雪、春天来到哥伦布、亲临汉语桥大赛现场等。
  • 我们的六七十年代

    我们的六七十年代

    随着年龄在悠悠漫漫中增长,当年,我们这些风华正茂的六零、七零后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四十不惑,甚至五十而知天命的年龄。在这即将老去的岁月里你会发现,我们更容易回想起那些远去的最浪漫的童年时光。当同龄人聚在一起,不再意气风发地指点着江山,而是共同回忆着我们那么多的曾经与往事,然后不约而同地感慨一句:唉!我们都老了。但是,我们曾经年轻过,我们曾经浪漫过。
  • 刘云若作品集(中国现代文学名家作品集)

    刘云若作品集(中国现代文学名家作品集)

    在天津租界中一家旅社里,某年的初春,夜里一点多钟,大明旅社里的一家烟馆,正在榻上客满房里烟浓的时节,人多得简直有些旋转不开。烟容满面的烟馆掌柜佟云广,被挤得攒到账桌后面,正办着一手钱来一手烟去的交易。他那鬼脸上的表情,时时的变化不定,这时正向着烟榻上卧着的一个穿着狐腿皮袄,三十多岁大白胖子道:“徐二爷,昨天给你府上送去的八两清水膏子,你尝着怎样?”那徐二爷正喷着一口烟,喷完喝了口茶才答道:“好的很,明天你再给熬十两送去!真个的,那八两该多少钱?”说着从怀里把很大的皮夹拿出放在床上,预备付钱。佟云广笑道:“二爷,你忙甚么?只要你赏脸,我供你抽到民国六十年再算账也不迟!”
热门推荐
  • 爱你是我一生的信仰

    爱你是我一生的信仰

    一场巨大的阴谋围绕着四大家族展开。家族的变故促使五个少年快速成长,成为家族的顶梁柱。一次偶然的遇见,让他对她情根深种;一次突发的车祸,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他因为她,性格大变;她因为他,受尽苦楚。四年之后,当她改名换姓重新站在他面前,他又是否能认出她并与她再续前缘呢?
  • 天选萝莉

    天选萝莉

    从天而降的小萝莉居然被误认为天选之人?什么鬼啦,我的美好学习生活;我的肤白貌美小姐姐,凭什么剥夺我的人生!……真仙境强者?对不起,我的师兄强无敌!哈?我师兄只是元婴境?不可能打赢你?那么,两个元婴能打得赢你吗?十个呢?百个呢?—————————————————————书友群:624689842
  • 小儿未生胎养门

    小儿未生胎养门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异世全能大小姐

    异世全能大小姐

    二货版简介:地摊上淘货,苏千华狗屎运地淘了个随身空间。车祸死亡,异世重生,却有变态要把她送给食人魔,寄人篱下,摇身一变,她成为王府大小姐。“知道吗?大小姐厨艺精湛,做出的菜是绝顶美味!”“知道吗?大小姐绝顶聪慧,造出的纸比天上的云还要白!”“知道吗?大小姐天赋异禀,能够把贫土变成良田!”某爹:儿子,赶紧下手,晚了你媳妇儿就被人抢了!某男:媳妇儿,咱成亲吧!某少年:千华妹妹,我才是最适合你的!某正太:姐,你不能始乱终弃啊!某太子:千华,来做我的太子妃吧。某疯子:我可以让你成为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某王子:我给你最自由的天地!某猫/某鸟/某狼:妖孽退散,主人是我们的!苏千华的口号是:空间在手,天下我有!普通版简介:过年回家遇车祸,倒霉!异世重生遭遇变态,超级倒霉!父亲手握重兵,可惜已死。母亲家族显赫,可惜不敢回家。堂堂世家千金,却要跟着母亲寄人篱下。饮食单一,生产力低下,小人横行,奸臣当道。这万恶的世道!她只想悠哉过自己的小日子,敌人却步步紧逼,次次陷害。唯有颠覆了这乱世,才能逍遥一世,笑傲苍穹。这是一个骨灰级吃货加生存狂人一路踩着狗屎运,靠着随身空间在异世混得风生水起,最终颠覆天下的故事。男女主身心干净,一对一。P:架空世界YY爽文,考据党谨慎跳坑,喜欢请记得收藏留言。
  • 豪门风月:boss强势撩妻

    豪门风月:boss强势撩妻

    (男女主一对一,身心干净,这是一个霸道总裁宠妻无度甜死人不偿命的苏爽宠文)白莲花心机婊拿着和渣男的亲密照挑衅她,她给了莲花一巴掌:“这么没水准的照片也敢来侮辱我的眼睛!果然是乌龟配王八,渣男配莲花!”身后,一个帅出天际的男神朝着她走了过来,她上前,挽住男人的手臂,像是一个高傲的女王一样宣告主权:“我的男神是大叔。”----顾霆熠,众人皆知他高冷矜贵,杀伐果断,却不知道,他宠妻无下限。“大叔,他们说我没背景,不配嫁给你。““去将公司转让给夫人。”“大叔,他们说,我长得不美,配不上你的高贵冷艳,去查下哪家媒体,发律师函告他们诽谤。”那时,林灿灿以为真爱就是大叔对她的极度宠爱,直到有一天他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她才知道天真害死人。五年后,当她以为一切都结束了的时候,一个粉雕玉琢地小家伙跑到她面前,拉着她白嫩的手,开口:“美女,看你的面相,命中缺我,跟我回家做媳妇吧。”林灿灿笑:“你看我们合适吗?”“我百搭,实在不行,大不了你先搭我爹,我搭你呗,爹,我给您找了个媳妇。”林灿灿转过头,就看到那个俊美无涛的男人朝着她走了过来。
  • 青禾云缀

    青禾云缀

    门派被灭,青禾不得不逃离。几大家族的嫉妒,让青禾的弟弟中毒。在寻求解药的过程中,她发现了那个所谓“最大家族”的阴谋。而随着青禾慢慢逃脱这一切,才发现自己慢慢陷入了更大的阴谋之中。
  • 王牌前锋帅炸天

    王牌前锋帅炸天

    ----------------------------------- 姜泽,从小寄读男校,男人堆里长大。 高一,父母反对,她被接往燕州读书。 父母反对时,只一句话便让她哑口无言。 母亲说:你是女生。 —— 文国篮球青黄不接,文国人在国际赛场被压几十年,从未真正抬起过头,攀爬过那个世界之巅时,一人横空出世。 以惊人的成长速度、以完美的攻防技术、以果敢决断的身姿! —— 某天当众人发现那个惊艳世界的篮坛巨星,居然是一个女生的时候。 举国震愕! —— 排:1.时代架空、赛制半架空、皆为剧情和感情服务。2.女扮男装,1v1He,体育竞技爽文,事业与情感齐飞。 3.娱乐写作,切勿与实际联系。
  • 终极宇宙密码

    终极宇宙密码

    人类终于为自己的无知和狂妄付出代价,天眼系统的使用招来了外星文明的入侵,自以为已进入半神级文明的人类已经能无敌于宇宙,却被神级的地外文明几乎完全毁灭,此时人类唯一的希望就是他们全力打造的接近神级战士的蚩尤,那么蚩尤能否重新带领人类走向复兴呢,地球最后的救世主又会有谁呢
  • 鬼王的嗜血妖妃

    鬼王的嗜血妖妃

    她,无视世人的的辱骂,将痴傻扮演得淋漓尽致,只为保全家人一生平安她,放下心中所有的仇恨,低调、淡薄,只为与爱人一世幸福奈何,她的痴傻,换来的是家破人亡……奈何,她的原谅,换来的是洞房花烛夜,与相爱之人阴阳相隔……她,忍耐,承受,将锥心的痛埋在心间。她受尽地狱之火的焚烧,奈何桥下忘川河锥心灵魂的拍打,只为等待涅槃重生的那一刻……她是人人敬爱的神之女,清冷、淡薄与世无争……她是人人惧怕的地狱妖女,嗜血、冷漠、孤傲……再见时,她已不是从前仍人欺凌的血依雪!涅槃重生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有些事、有些人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她嗜血】她修长的手指温柔的拂过绸缎上沾染的鲜血,她抬起染血的手指,放在唇边舔了舔,唇边勾起一丝魅惑人心的笑意。“血,果然是人间最让人心折的颜色,味道更是让人百偿不厌呢……”甜美的嗓音,说出的却是狠毒嗜血的话语,手指状似无意的轻轻摆动着冰蚕丝带,最终这方原本吵闹的天地间只余下她狂肆的笑声,以及柏驹尉声嘶竭力的哀嚎声……“血依雪……你不得好死……”噗——柏驹尉生生的吐了口鲜血,颤抖着手指咒骂着她。看着满地的鲜血,看着身首异处的家人,他心中的恨犹如烈火般在胸口燃烧着,痛彻心扉!“我,不怕!”血依雪手轻轻一扬,一团青蓝的火焰冒了出来,将他团团围住,“充满罪恶的灵魂,你将被地狱之火烧死,永世不得超生,灵魂坠入地狱后,日夜被忘川河流冲刷,体会灵魂被撕裂的痛苦,时时刻刻活在被灵魂和记忆双面夹击的痛苦之中……哈哈——这一切都是我还给你的!”愉悦的笑声传遍了整座后山,笑的人心生恐惧,笑的人毛骨悚然……火红的衣裳,火红的头发,火红的双眸,站在那鲜红的血泊中,她是如此的夺目却不显得突兀,宛若她就是从中而生的,理应如此。“我回来了……”鲜血染红了整片后山,一身红衣的女子手持玉箫,笑的柔媚嗜血。笑声犹如地狱的勾魂使者,嗜血无情又兴奋,绵绵不绝的在山谷中飘荡着……她回来了,而她承受的所有痛苦,都将千万倍的还给他们……【她和他的爱】乱世风尘中,她淡然一笑,那惊鸿一瞥让他无法忘怀。那日,她对楚国太子的回眸一笑,他怒了,她笑了。那日,她一身鲜血与武林为敌,他心疼,毅然决然的站在她身旁守护她。她嗜血的笑了,笑的犹如夏日最灿烂的玫瑰,妖艳而美丽。那日,他抱着她,义无反顾的纵身血海,只为她心中所想的噬魂丹。
  • 此间天下有江湖

    此间天下有江湖

    少年无意中身中寒毒,至此踏上漫漫求医路。凶险的绝地,君临天下的皇朝,强大的门派,分毫必争的战斗,爱恨情仇,都在这江湖中呈现出自己的精彩纷呈的一面。你若是要问这里的人江湖是什么:人们这样说:瘦马西风,断肠人。爱恨情仇,红尘客;洗剑煮酒,此间侠!。。。这是一本关于异世界的武侠江湖的书籍,虽没有通天彻地的神通,但也有热血沸腾的江湖与妙不可言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