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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宝物

青瞳的舒服日子注定享受不了多久,虽说是亲人,其实在这之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面。没想到心结打开,晋王竟然很八卦,详细问她喜欢吃什么、玩什么?为什么总是气喘,现在吃什么药?为什么还没有选出相王?喜欢什么样的人……很像青瞳早年在甘织宫时的老嬷嬷丁氏。

青瞳一直缺少和长辈相处的经验,开始还为这份关心而感动,渐渐就有些吃不消了,但她又不可能不敷衍晋王。晋王是决心不走争权这条路,所以他送出来的是真金白银,实打实的鼎力相助。而朝廷又实在没什么能让人看得上眼的,所以朝廷给晋王的都是那些听着虽高贵,却没有实权的荣爵和死后的荣耀。青瞳占了这么大的便宜,难道还不让人家说个高兴?所以她只好把自己的私事絮絮叨叨说给这个叔叔听。

更难受的是,这个叔叔从青瞳对日常生活的叙述中,明显觉得皇帝侄女的日子过得并不好,对她更加关怀备至。由于晋王的生活远远比青瞳要奢侈,晋王府中好些东西都让青瞳难免多看两眼,但是只要她对什么东西略微称赞或者多看一眼,晋王就会马上要送给她。喝水的玉杯雕刻精致,青瞳喝水时顺手摸了一下,晋王立即命人将整套玉杯拿出来;墙上的一幅字运笔有些像周毅夫,青瞳略看得出神,晋王以为她喜欢字画,打开库房,取了几百幅古画给她;还有整套黄杨木老树根抠出来的桌椅,一连十六扇的翡翠屏风……如果不是青瞳全力阻拦,园子里那座七彩钟乳石的假山,晋王也准备拆了给她。

晋王确实是诚心诚意的,青瞳能感觉到,却之不恭她也只好收下,但这过分的热情让她不免小心翼翼,不敢轻易表示出对任何东西的兴趣。便是这样七八天下来,晋王准备要给她带回京都的东西,已经两间屋子都放不下了。

终于等到交割得差不多,应该不会有大乱子出来了,群臣也已经来接她。这些平时在大苑朝堂上才能聚齐的人,又在晋阳附近大小官吏的陪同下游览了几日,面子里子都做好,青瞳不禁松了一口气,她终于可以走了。

送别的宴席上,首席自然是青瞳坐了,晋王坐在主位上相陪。席间自然是一片赞扬之声,别说食物精致可口,便是晋王给他们吃窝窝头、喝刷锅水,此刻他们也要说好吃。

其实青瞳几乎吃不下东西去。青州失陷、西南告急、南诏叛乱,这些十万火急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她恨不能长出翅膀飞回去。但是为了安定军心民心,她又必须做出淡然悠闲的样子,老百姓看的是官,官看的是她。晋阳是北部最大的商城,道路顺畅消息灵通,她来晋阳是大事,必然广受关注。在晋阳期间,她的一举一动都会被传出去,所以她越悠闲越满不在乎,其他人也就越心中有底。关中这一路预计要打不短的时间,又要借此震慑东林,士气十分重要。

京都的文臣们也吃不下,晋阳在他们眼中不啻于狼窝虎穴,个个都是提着脑袋来的。虽说现在的情况比他们料想的好得多,晋王丝毫没有翻脸的意思,看上去还有点舍不得皇帝走,但是这种危险的地方,当然还是越早离开越好。

撤下宴席,青瞳端起一杯茶,道:“皇叔,这些日子多有叨扰,朕以茶代酒,多谢皇叔为大苑所做的一切。”

晋王站起身子,举杯饮下,道:“陛下驾临晋阳,晋阳属地各个郡县官员同感天恩,臣等商议,有几件物件献上,请陛下带回京都,也算臣等的一点心意。”

还有礼物?那两屋子的东西还不知道怎么拿呢。青瞳暗自咧了一下嘴,却不得不做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哦?皇叔准备的一定不凡,是什么东西?”

晋王叫了一声,“陈大人,呈上来吧。”

“是!”绥郡郡守陈广福应了一声,连忙起身施礼。他一个小小郡守本来没有资格出现在宴席上,不过这次客人太多,主人家就晋王一个当然招待不周,于是晋王将属地郡县官员都叫来陪席,这个陈广福知道这是个千载难逢的露脸机会,老早就开始准备了。

陈广福是个精瘦的中年人,不知是不是年纪大了,下巴上只有稀稀拉拉几根黄胡子,他来到首席前媚笑道:“万岁富有四海,别的物件也不敢呈上,不过有三件宝物却是别处没有的,晋王殿下看了也说尚可,请万岁看看。”晋王也微笑着点点头。

青瞳多少来了一点兴致,这几日她见多了晋王府中巧夺天工的饰品,什么金的玉的都是随意摆放,得他点头,这三宝必然不凡,于是问道:“哦?是什么?”

陈广福双手一拍,道:“拿上来!”

青瞳见有人托着个小小托盘上来,陈广福接过托盘,隔着桌子恭敬地举起给青瞳看。

偌大的盘子里只有一颗形状不甚圆滑的珍珠,这珍珠有成年男人大拇指大小,微微泛着白光。对一般人来说,这珠子的确不算坏,但是今日宴席上全是高官,这样大的珠子,谁家没有几十个?盘子倒是好盘子,上好的黑漆漆了很多遍,黑得亮眼。

见绥郡郡守所谓的宝物就是这么一颗珠子,抻着脖子的人全落回座位上。这陈广福在绥郡小地方待久了,想讨好皇帝就找来这么个破玩意儿,眼皮子也忒浅。只有黄希原为人厚道,不忍见他难堪,应付地说了句:“挺好,挺好。”

陈广福笑容不变,对晋王道:“殿下,有没有珠子,借下官一用。”

大家都奇怪地看着他,晋王吩咐家人,“拿一斗珠子来。”

片刻珠子就送到了,一斗珠子哪一颗拿出来也不比盘中大珠逊色,更难得颗颗圆润、大小如一,相比之下,盘子里的大珠更显光泽晦暗。

陈广福假装看不见别人的眼神,他拿过犀牛皮的珍珠斗,将一斗珍珠缓缓倒进黑漆盘子里。珍珠一进盘子,竟然立即围着原来的大珠转动起来,好似铁球遇到磁石一般,过了很久才停下。停下之后全聚在大珠正南方向,地方不够就自动叠了起来,变成高高一堆,只剩大珠留在东边,恰似群星同皓月一般。

大家皆看得眼睛发直,陈广福笑道:“王爷家的这些珠子一定是南海的,听说南珠最是优良,果然不差。”

范归豫脱口惊呼,“这、这难道就是东海母珠?”众人立即喧哗起来。

任平生站在青瞳身后护卫,此刻也把脑袋伸出来,极为吃惊地看着这些活了一般的珍珠,问道:“东海母猪?在哪里,我怎么一条猪腿也没看见?”

青瞳用胳膊肘微微撞了他一下,道:“小声点,是母珠,珍珠他娘,懂了没有?我在典籍中看到过,天下只有四颗母珠,东南西北四海各有一颗。这些珠是南珠,所以被母珠排斥,如果是东珠,那就会贴在母珠上了。还真有此物,我以为是传说呢。”

还好大家正惊诧喧哗,才把任平生的声音盖了过去,要不皇上身后只站了这么一个侍卫,还是这种水准,真是太丢脸了。

见任平生两眼死盯着这个奇特的“母猪”看,青瞳伸手将盘子要过来拿起母珠假意把玩,其实是让她身后的家伙能看得更清楚一些。估计大个子新鲜劲过了,才将托盘递回去,略夸了一句,“确是宝物。”

见皇上喜欢,陈广福乐得眼睛眯成一条缝,道:“万岁,这是天生的物件,这第二件宝贝可就是人做的了,请万岁瞧瞧。”

青瞳也是好奇,什么人做出来的东西能和这等稀世珍宝相提并论?她微微点了点头,客气地说了声,“有劳!”

陈广福退了下去,一会儿花园的小门外鱼贯行来两队侍女,她们双手平伸,好似托着什么物件一般。众人全都揉了揉眼睛,面露惊奇,因为这些侍女手中托着的半点也不像实物,分明就是晚霞。

左面一队侍女手中好似一匹红绡,但是不管怎么看,它都更像是一条彩虹、一条由各种各样红色组成的光带。这红绡本身应该只有一种红色,但是只要映照在它身上的光线微微变化,都会让它现出不同的红色来,大红、曙红、洋红、朱红、深红、橘红、栗子红、紫红、玫瑰红、桃红,还有许多说不出名字的红色,流光溢彩,绚丽至极。这些侍女的手也像是伸进了霞光里,被染得红得透明。

陈广福的声音传来,“绥郡富户有一块祖传的红曲,染出的红色不同一般,臣命巧匠用上好冰绡历时三年织成两匹长绡,后用珍珠为炭才将这红曲颜色煮在冰绡之上,色成之后晒于城头,观者如潮,莫不以为晚霞。故而,臣为这匹红绡命名‘落霞’。”

青瞳不由赞叹,“名副其实!”

晋王微微一笑,道:“绥郡以织染闻名,此物在整个晋阳都非常有名,三年前陈大人送了给我,今日拿来奉上,也算是借花献佛了。”

青瞳笑嘻嘻地道:“送了皇叔就是皇叔的,陈大人,朕可只能领皇叔人情。”

陈广福连忙施礼称是,四周臣子也配合着笑了几声,将气氛推得更加融洽。

陈广福这才指着右边一队侍女捧着的东西道:“染了落霞之后还剩下一点染料,臣见池底滤色剩下的浆子虽说轻薄,却也别有一番味道,就命人试着又染了一匹冰绡。浆子色薄,前后染了上百遍,用了一整年才妥,染成之后臣看了竟是还好。”

大家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耽搁间,这队人已经走近很多,可以看见她们手中也托着红绡,这匹绡比起刚才那匹就显得轻薄很多,远没有落霞那么绚丽厚重。其实绡是一样的绡,不过是颜色淡了,才让它显得轻了很多,轻得似乎比空气还轻,轻得如同悬在手上落不下去一般,乍看似乎平平无奇,却越看越有味道。

如果说刚才的红绡是光、是霞,那么这个就是一缕轻烟、一片薄雾,就如同水墨画中极淡的一笔,不注意几乎看不到。然而这淡淡的嫣红竟能晕开极大的面积,映得侍女们脸颊都是一片懒洋洋的嫣红,这绡轻轻动上一点儿,都能引得一片嫣红优雅地流动良久。看的人都不约而同地屏住了呼吸,只恐气大了,就吹散这片软红轻雾。

两匹绡都极长,鱼贯而入的两队人在离御案五步远的地方左右分开拜伏于地,两匹红绡就飘飘摇摇地铺在地上。尤其是后一匹,淡得就像这片地面升起的红雾一般,青瞳不由轻轻地问:“这个叫什么名字?”

陈广福躬身道:“这个没有名字,万岁若为此物赐下名字,则皇恩浩荡,不但惠及众生,连这无知之物,也要感念天恩了。”

青瞳微微点头,道:“既如此,叫余霞吧。”类似这样的奉承话她听得多了,已经不会像最开始那样觉得浑身发痒、恶心反胃。有些官员事情还是会办的,只是说话就一定要这么说,这也是人家几十年练成的本领,无甚大碍,将就一下也就是了。

这个名字立即换来一片嗡嗡的颂声,不管是不是真觉得她起得好,大伙都夸得好像此人文采风流,天下无双一般。

前两件都可以算作宝物,然而都是些风花雪月的奢侈玩意儿,青瞳表现出如此兴致勃勃,一大半还是为了给晋王面子。

这时候,陈广福突然将手一指,道:“万岁,第三件宝物来了。”

大伙都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见手托落霞、余霞两匹红绡的侍女突然将手一抖,这两匹极长的红绡就被抛在空中,遮蔽了众人的视线。接着她们左右一闪,露出队伍最后一个身穿白衣的人来,这人低着头,满头乌溜溜的黑发柔柔地垂下来,如一匹黑缎。他的脚上没有穿鞋袜,皮肤白腻得如同细瓷一般,十个小巧的趾甲都微微现出淡红色,如同十片小小的花瓣。两匹红绡的另一端都系在这人的腰上,那腰肢纤细柔韧,如同刚长出叶子的新竹般俊秀挺拔。

随着落霞、余霞往天上一抛,各种红色顿时如同活了一般游弋起来,太阳都被夺去了光彩,宴席后面奏起节奏激扬干净的乐声来,那人舒展手臂,跳起舞来。

音乐是激扬的《兰陵王入阵乐》,皇家祭祀的必备曲目,青瞳从小看到大,和着这个音乐跳舞的一直都是六十四个穿着甲胄、戴着鬼面的士兵,如今叫一个穿着白衣、舞着红绡的人来跳,竟然跳出六十四个人都不及的气势来。

入阵,入阵,天地洪流奔腾。

入阵,入阵,烽火狼烟翻滚。

入阵,入阵,披坚执锐斩魂。

入阵,入阵,武王天恩浩盛。

只见两匹红绡在这个舞者的手中像有了魔力一般,遮天蔽日、变幻莫测。每每从你绝对想不到的地方飞出,却又在你认为肯定不能回转的时候回旋。

旌旗扬,战鼓振,

车如林,马如龙。

风沙泣,云月昏,

祭英灵,欲招魂。

任我——纵横!

音乐声到这里,那舞者的身子却毫无征兆地骤然跃起两人多高,继而在空中自由旋转几次才落下,让人不由为人的身体可以有这么惊人的爆发力而叹为观止。其实想想就能知道,能将这长达几十丈的红绡舞动得如此婉转灵动,这舞者的身体力量和协调性当然极好。

乾坤无垠驰铁马,

雄关演兵卷飞沙。

虎帐谈兵,

不灭敌寇不返家……

在《兰陵王入阵乐》那般激越的杀伐声中,红色的绡一会儿化成斜插的宝剑,一会儿化成指天的长矛,一会儿又化为情人甜蜜的拥抱、满城生灵涂炭的叹息……绚丽得让人窒息。这个孤高的舞者如同在诉说着一代战神的故事,孤寂又骄傲,悲戚又雄壮,而这一切又在兰陵王睥睨天下的气势中,让人看到希望。

他的身体极为柔软,能合着红绡做出各种不可思议的姿势来,却一点也不做作,如同他就是红绡中生出来的精灵,而那炫目的落霞、余霞,不过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光华一般自然。白色的身影在这红光中时隐时现,如同神龙,明明矫健的舞姿,由这人舞出来却给人说不出的妖娆妩媚之感,带着奇异的如同醇酒般的诱惑,轻易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音乐转为呢喃,那舞者的动作也缓慢起来,却更加缥缈如仙。

翠华里,

得胜令中一笑罢。

魑魅代面,

谁识玉颜赛娇娃……

乐曲到了这里,大家才想到,因为兰陵王每逢上战场,都会戴着一个狰狞的鬼面具来掩饰他极美的容貌。后世人跳《兰陵王入阵乐》舞的时候,也应该戴着一个鬼面具的,可是这个舞者并没有戴面具,却也没有人看清他长的是什么样子。

于是在婉转的乐曲声中,人人都忍不住去搜寻那舞者的脸,然而没有一个人达到目的。两匹红绡似乎故意让人着急,无论什么动作,无论什么角度,或是落霞带动的霞光,或是余霞拢住的雾霭,总是恰巧遮住了舞蹈者的脸颊。真是越看不到越是心痒难耐,于是也就越加全神贯注地看,好些人不自觉间,已经将上半身向着那舞者探了出去。

我王神武,

威震四方!

我王神武,

威震四方!

就在最旖旎的时刻,乐声骤然转为激扬,那舞者借着一个几乎倒在地上的姿势骤然跃起,一匹红绡在另一匹红绡上一搭,竟然借力在空中又翻了个跟斗。

得胜,得胜,金鞍白羽练澄。

得胜,得胜,恩信吉和并称。

得胜,得胜,庙堂君恩上呈。

得胜,得胜,麟阁功业永存。

两匹红绡遮盖了天幕,落霞、余霞再没有比这一刻更像晚霞的时候。这两条流动着的红色河流舞在天上的时候,如同上天承认的功业;舞在地上的时候,如同流血漂橹的战场;在正面,则如同满城对胜利张灯结彩的庆祝……

青瞳这次是真正看得出神了!这一刻,她无可遏制地想起了那个同样嫌弃自己相貌太过文弱,于是戴着面具上战场的人。恍惚回到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她在黑暗中俯视着冲进定远军大营的敌人,那人脸上的金鹰面具每一根线条都那么清晰,当时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射死他!

是不是从这一句话开始,便注定了两个人永无休止的争斗?他出招,她应对!她出招,他再应对……重复了多少次?为什么还没有结束?大概就是因为始终没有分出胜负吧!青瞳狠狠握了一下扶手,好,这次我们就分个胜负出来。这既然是你要的,我们就分出个胜负来吧!

乐曲在她瞬息也没有离开舞者的眼光中接近尾声,再次变成低低的呢喃,如同一个人在轻轻叹息。满园人等鸦雀无声,看着那舞者的动作缓慢下来。奇怪的是,他动作缓慢应该不能舞起十丈长的红绡了,但那两匹红绡却还在天上婉转飞扬,好像已经被这一舞注入了生命,不再需要人来带领,自己就能婆娑起舞一般。

直到乐曲声渐渐消失,全场仍然没有一点声音发出来。舞者最后旋转了一下腰肢,软软地伏在御案前,如同天上的白云落入席间。两匹红绡刚刚被抖起了极大的弧度,此刻失了依托,一前一后慢慢飘落,轻柔地落在舞者身上。不过是简单的红白二色,可天地间的颜色都如同被夺去了一般,蓝的天、清的水、绿杨黄堤、满园春色都再不能入眼了。

一切静止下来之后,两匹红绡将地面几乎铺满,于是当中那小小的白色身影便显得异常婉约可怜。他缓缓地抬起头来,随着脸颊一点点露出,满园发出极大的吸气声。关于容貌,青瞳一向十分自信,皇宫之中最多的就是美人,她仍然是顶尖的一个。她见过的最美的美人,也不过是和她各具不同的味道罢了,并不能说谁比谁更美。于是青瞳一向认为美女不过是根据个人的喜好评定出来的,世上并没有所谓公认的绝色之人。便是青史上记载的美人,也不应该全凭容貌,而是她们因容貌改变了历史,才会如此有名。然而此刻,青瞳立时知道不对,这世上是真的有绝色的,真的有让所有人都不能形容的绝色之人。

他已经完全抬起头,冲着青瞳微微一笑,只听咕嘟一声,陪宴的随州知州李昶控制不住,吞了一大口口水。

舞者睫毛轻颤,又柔顺地低下头去,恢复成伏地叩拜的姿势。不问可知,这身怀绝技的舞者就是第三件宝物了,谁也不能说他不是宝物。

他看上去最多十四五岁,本应是青涩的少年,可他却长着成熟女人的相貌,美艳绝伦的同时,也媚态入骨、娇态入骨。他的身段出挑得几乎和成人一般高度,谁都能看出他是男孩儿,他的眉眼清澈、鼻子翘挺,可他给人的感觉却完全是女人式的,带着奇异的引人堕落的诱惑。

李昶似乎已经忘了身在何处,他从喉咙里发出带着一点痛似的呻吟声,“天哪,这妖精……”

晋王十分满意地看着,这就是他中了牵机剧毒,疼得满地打滚的时候,还和萧瑟炫耀的绝美少年。以他晋王的财雄势大,也是用了多年,才栽培出这么一个顶尖的宝贝来。

任平生也直了眼睛,半晌才吐出一口气来,青瞳叹了口气道:“果然是绝色无双,我不信什么西施、王嫱能有这般容貌。”

她说的虽然是赞叹的话,声音却是落寞的,这种婉转妩媚的神情、献媚乞怜的眼波,美的确是极美,却半点也不像舞中的兰陵王了,更别说那个比兰陵王更霸道、更明白自己要什么的人。

突然耳边一热,任平生小声道:“我看还是你好看。”

青瞳摇头,道:“你就不用拍我的马屁了,我自己长什么样子自己知道。”

任平生认真地道:“不对,你美得精神,谁也没有你那股子精神劲。你不知道,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这姑娘可真俊啊!就是眉眼之间全是愁,愁得漏了似的,但是尽管愁,却挡不住你那股子精神劲,特打眼,真的!”

只要是女人,说她漂亮总是爱听的,青瞳微微一笑,不再搭言。

见青瞳对这样的人间绝色也只是看过一眼就罢了,却只顾和身后长得土匪似的侍卫小声谈笑,有人就暗中想:莫不是皇上杀伐之人,喜爱的也是这类高大粗犷、男人味十足的?于是后来不长眼的想用美男奉上,竟有高大超过任壮壮同志者,被花笺笑得几乎要断气,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却说晋王见状不由好生意外,问道:“陛下觉得这个男孩儿可好?”

跳舞的男孩儿也大感意外,同时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青瞳。

青瞳被他看得微微一皱眉,顿了一下,才道:“甚好。”

晋王放下心来,笑道:“这孩子可是臣心爱之物,臣从小关照着调教的,琴曲歌舞都不错,陛下带回去,解解闷也好。”

前两个宝物也罢了,这第三个“宝物”青瞳实在难以消受,不停推辞道:“皇叔,我对礼乐一向不甚喜爱,皇叔的心意我领了,这个孩子既然是皇叔心爱之人,他还是留下吧。”

晋王摇头,“歌舞能怡神怡情,正该多听听才是,陛下莫要客气!”

青瞳仍然摇头,“我不是和皇叔客气,确实是不喜欢歌舞,皇叔若不信,我将《起居注》送来,看看传过几次歌舞?”

晋王道:“那陛下喜欢什么?喜欢杂耍?臣这里也有一个不错的班子……”

青瞳一脸苦笑,“皇叔,我明白你的心意,只是此刻战事频传,我实在没有心力顾及这等享乐之事。皇叔若喜欢,就请自便吧。”她的确有些失神,以至于没有注意到自己用词欠妥。

晋王停了一下,许久才道:“陛下以为臣是在教唆陛下享乐?需知你身系大苑安危,一张一弛才是养生之道,你无恙,大苑才会无恙。臣无能,别的东西也拿不出,就只能尽这么点心力了。”他明显有些怒意,“这三宝陛下看不上,却是臣多事了。臣目光短浅,以微物扰乱圣君,请陛下恕罪!”

气氛一下子变得尴尬,在座之人不免都紧张起来,萧瑟微微看了青瞳一眼,恼她节外生枝。

青瞳眼珠儿一转,突然将脸一沉,道:“错了!晋王,你给朕的明明是一宝,为什么说是三宝?”

此言一出,人人大惊,瞪着眼睛看着她。晋王也骤然吓了一跳,青瞳却已经大步走到他面前,大声道:“这一宝便是皇叔你对我的信任。皇叔在我最需要的时候鼎力相助,的确让我感激,但是和皇叔对我的信任比起来,又不算什么了。皇叔说我看不上眼,我的确看不上。我有这一宝在手,别提什么三宝,便是这天下间也难找让我看得上眼的宝物了。”

晋王手指微微颤抖,一时说不出话来。

青瞳将他的手用力一握,道:“这个孩子就留给皇叔,等大苑安定的时候,我还来看望皇叔,让我们再来欣赏一次这《兰陵王入阵乐》。”

“陛下!”晋王微微颤抖,道,“臣也知道青州战事紧急,臣也知道这天下尚有危机,需要陛下操心的事情还很多。臣恨自己不能帮陛下更大的忙,不能为大苑尽更大的力。”他吸了一口气才道,“臣愿将收藏的古玩字画、奇珍异宝,连同这王府一并变卖了,将钱财全部捐赠军需。”

户部尚书黄希原吓了一跳,“王爷卖了王府,住在什么地方?”

晋王道:“除了王府,我在乡间还有许多房产田地,哪里不能住了?随便住在哪里,我都高兴。就算不要这些身外物,我也不失为一个富家翁,身安心安,于愿足矣!”

青瞳道:“不必如此。皇叔对朕的帮助已经很大,怎么能让国之功臣将房子也赔出来了?皇叔,你出生就在晋王府,都是住惯了的,即便你能习惯简朴,我也不能答应。皇叔,你就别让我寝食难安了。”

晋王道:“臣是真心的,臣原本生活得太过奢侈,这几日和陛下相处,方知陛下都比臣简朴,又有如此重任……我和陛下争什么?唉……臣才是寝食难安。”

“皇叔!”青瞳握着他,“我的确很辛苦,可是你知道我这么辛苦是为了什么?想要所有人都把房子家产捐出来一心为国?想要每个官吏都鞠躬尽瘁?想让每个士绅富户都乐善好施?不是!我希望大苑每一个认真劳作的人都能丰衣足食,每一个恪尽职守的官吏都能饮酒作乐,而每一个像皇叔这样为国家立下大功劳的人就应该锦衣玉食,享受最好的生活、看最好的歌舞。皇叔,你为什么要简朴?要是你永远都能过得锦衣玉食,才不枉朕的一番辛苦。”

“陛下……”晋王十分激动,双手握得紧紧的。

“皇叔!你就按照你自己觉得舒适的习惯生活,让别人看看对我好的人是什么样子,也给我一个努力的方向、奋斗的目标,好不好?”

“好!”晋王大喝一声。

“拿酒来!”青瞳自己执壶,倒了满满一大碗,递给晋王,“朕回去了!皇叔不用送,待天下安定了,我再来看望皇叔。”

晋王将壶中烈酒一饮而尽,大声道:“臣助我王,驱除胡虏,以安天下!”

六十四个人抬的銮驾缓缓驶出,临别没有按照惯例奏乐,却似有乐曲在每个人心中激荡。

半个时辰后,銮驾离开晋阳,向官道行去,路上闲杂人等早已肃清,所以一到城外,就没有半点人声了。

青瞳靠在銮驾里微微出神。晋阳之行收获很大,至少对她构成很大威胁的西瞻军和东林军暂时可以放心了。她在晋阳期间,元修已经和西瞻军小小地接触了一下,发现很难攻退,于是立即改变策略,一边设下坚固的营盘,一边使用游击骑兵点式战术突袭扰敌。西瞻军进攻的脚步被他拦在关中以北,双方尚处在胶着的状态中。元修手握四十万军队,具有绝对优势却能沉得住气,青瞳对此很满意。

另一方面的消息就不太好了,霍庆阳已经将西南军全部调往麟州,却被陈王尾随突袭了一下,吃了个不小的亏。青瞳暗暗咬牙,好个陈王,居然趁着自家着火的时候打劫,等腾出手来,绝对饶不了他。这銮驾走得实在太慢了,她很想像来的时候一样,骑着砚台飞一般奔驰,也让自己清醒清醒。青瞳微微考虑了一下,这样做毕竟有些任性,自己偷着出来京都群臣已经被她吓得不轻了,回去的时候还是稳妥点吧。

正想着,銮驾微微一顿,居然停下了。前面隐隐传来喧哗声,青瞳暗暗奇怪,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只一会儿,内侍总管姚有德就一溜小跑过来,躬身道:“皇上,刚才跳舞的那个男孩儿跪在路边,不停地磕头,说是想跟了皇上回去,老奴怎么劝他也不听。”

青瞳脸色一沉,道:“赶走!”

姚有德现出不忍之色,张了张嘴,还是低下头,应了声,“是!”

前面隐约传来哭声,男孩儿的声音还比较清越尖锐,不大能辨得出是男还是女。六十四个内侍一起抬起,銮驾微微一晃,又开始有节奏地移动起来。

那男孩儿被几个侍卫死死地按在地上,他好像用尽了力气一般,一直软软地趴着。谁知明黄色的銮驾来到近前,他却突然大叫一声,“皇上,带我走吧!”然后挺身跃起,拼尽全身力气向銮驾扑过去,原来前面的软弱都是装出来的,这孩子的力气竟然不小。他自幼练习舞蹈,能一跃两人高,身子当然是灵活的。

众侍卫全都吓出了一身冷汗,其中一个猛然一跃,在半空中将男孩儿抓了回来,他恼恨这男孩儿害他失职,抓过男孩儿后反身将他的双手拢住,随即施展擒拿手,咔吧一声将他的手腕关节卸了下来。

那男孩儿失声痛呼,嘴里却是不停,道:“皇上,带上奴婢一起走吧,让我干什么都行,求求您,别把奴婢留给晋王!”

青瞳伸手在銮驾内壁叩了一下,銮驾立即停下。姚有德上前给她打开帘子,青瞳往外看,见那男孩儿脸色一片惨白。他还穿着刚才跳舞时穿的瘦腰广袖的白衣服,仍旧赤着脚,大概疾跑了一阵,脚上黄土黑泥,弄得脏兮兮的。地上早用细的黄土铺过,四下都是软绵绵的,可这孩子的脚实在太嫩,还是有几处被划伤,流出红红的血来。他看到青瞳,立即挣扎起来,抓着他的侍卫发怒,手下大概用了暗劲,他立时又惨叫一声,随即用水汪汪的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青瞳。

青瞳皱起眉,他的叫声十分凄惨,分明是想引起她的可怜。这孩子凭借自己过人的容貌,大概早已经习惯了别人对他的怜惜,时时都忍不住拿出这项武器。见青瞳看他,他的眼波又幽怨了几分,流露出讨好又楚楚可怜的神情,就像一只受了委屈的猫。

青瞳静静地开口:“刚刚你跳《兰陵王入阵乐》跳得真好,就像借来了兰陵王的灵魂,就像那个战神重临世间。”

男孩儿以为这就是喜欢他的意思,立即露出羞怯,又明显带着妩媚的笑,霎时便艳光四射、魅惑惊人。

“可惜跳完舞,你立刻就把灵魂还给兰陵王了。”青瞳缓缓开口,“所以,还是好好待在晋王府吧,朕觉得你很适合在那儿。”不等回答,就用脚一踢轿底,姚有德立即长声道:“起驾……”内侍们抬起銮驾,又缓缓地走了起来。

男孩儿张大了嘴,脸色瞬间灰暗。以前每当有人像青瞳刚才那样盯着他看,接下来都是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谁知皇帝竟然丝毫不为所动。眼看一双双一模一样的官靴从面前整齐地经过,銮驾毫不停留地去了,他大叫一声,“不——”然后一跃而起,连滚带爬地追了过去,嘴里大声呼喊,“皇上!皇上!您就留下奴婢吧,让我端茶倒水、洗衣做饭,做什么都行,做什么都行!皇上,我夏天给您打扇子,您闷了我唱歌跳舞给您解闷,我……我歌也唱得很好听的,您听听,您听听……”

他一边连滚带爬地追,一边磕磕绊绊地唱了起来,唱到后来竟全是哭腔,“夜深人愈静,独坐——寒灯下……又是五更风吹雨,思……呜呜……思君一席话……”砰的一声摔了一个大跟头,等他爬起来,銮驾已经走远了,可他还是执拗地唱,“……生……呜呜呜……生死、生死由天命,来去——无牵挂……”

青瞳在轿中摇了摇头,吩咐继续走,笨重的銮驾可比不得她来时候骑的砚台,半个月内要赶回京都,还有不少路要走呢。

行了一个时辰左右,前面转过一个山谷,銮驾又停了下来,姚有德小心翼翼地说:“皇上,那个孩子又拦住路了。”

青瞳微微发怒,伸手推开帘子,见那男孩儿头顶一片鲜红,大概是在哪里撞破了。这一阵不知怎么绕路疾赶才拦在队伍前面,见他娇里娇气,竟然韧劲不小,她伸手示意姚有德把他叫过来。

那男孩儿来到銮驾前跪下,仰起头看着青瞳,只是说:“皇上,您带奴婢回去吧。”

青瞳心道,这还是个半大孩子呢,他兰陵王的舞跳得好,就必须像兰陵王一般性情?自己未免太不讲理。于是声音也柔和下来,“皇宫之中并不像世人传言的那么美好,你一定要和朕回去做什么?你一个孩子,什么也不会,朕也没有用你之处。”

男孩儿道:“奴婢会唱歌跳舞,我……我、我也能干杂活,喂马也行,抬轿子也行,我什么都能学,什么都能做。皇上,就带我回去吧!”

“抬轿喂马?你看你的手白嫩得一点杂色也没有,朕料定你没干过这些粗活,不如留在晋王府唱唱歌、跳跳舞,能安享优渥的生活,何必自讨苦吃?”

男孩儿紧咬嘴唇,突然号啕大哭起来,他用力拉开衣衫,露出白得耀眼的一大片肌肤。许多侍卫都转过头去不敢再看,青瞳却一眼看见他腰上用生牛皮围着一个硬硬的箍。

男孩儿哭道:“皇上,您看,我从小就戴着这个,所以我的腰才一直这么细。我每天要穿小孩子才能穿得上的鞋子,再用人参水烫,烫得一点儿硬皮也不留,所以我的脚只有八九岁孩子的那么大。皇上啊,您还不明白他们养我是干什么用的吗?

“晋王殿下让我给您跳舞,我是拼了最大的力气在跳啊,因为我知道这是我唯一的机会了,唯一能像人一样活着的机会了。您看到您右边那个李大人看我的眼神了吗?皇上,我也想像个人一样活着啊!皇上,求您救救我吧!救救我吧!我知道您没有看上我,我还可以做粗活,皇宫里也得有人扫地擦桌子吧,也得有人洗衣服做饭吧,我干什么都行,我真的做什么都行。皇上,您就留下我吧!”

青瞳露出恻然的神情,他并不想要这种生活,这倒是没有想到。这孩子对前途看得很明白,自己这一放手,他大概只能沦为玩物了。她心中迅速盘算一下,他反正已经逃出来了,如果假装不知,随便他走行不行?随即摇摇头,如果他长得没有这样漂亮就好了,这般引人注目的长相,根本掩盖不住,惦记他的人绝对不会少了。这样放他走,等着他的还不知道会是什么命运,也只有留在皇宫,才能让惦记他的人死心。不过自己已经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开口说了不要,现在走了又偷偷去要,晋王会怎么看她?况且他从小到大,学的都是取悦人的玩意儿,这样一走,让他如何生活?结局只有更加悲惨!

她犹豫许久,才叹了一口气,道:“朕既然已经开口将你留给晋王,又岂有反悔之理?朕是一国之君,不能出尔反尔,一会儿去姚有德那里领些赏赐,就回去吧。”

那男孩儿脸若死灰,刹那间生气全无,同样的命运对于认命的人,也许难过归难过,却还能自我安慰地过下去,毕竟还有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是对于不甘心于此的人,青瞳理解他现在的痛苦,但是却无暇关心这样一个人。她望了一眼伏在地上的小小身影,衣襟撕开,肌肤的白色竟然不逊于衣衫,暗中叹息,“太美了,自古因为容色招致祸患的又岂止他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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