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762700000033

第33章 航空运输责任制度(3)

告知义务包括航空承运人以书面形式向旅客提示有关运输条件内容的法律义务,例如,可能限制承运人对死亡或者伤害以及延误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这一义务的规定同样是基于对旅客在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的考虑,由于航空运输合同是格式合同。1929年《华沙公约》等相关条约以及我国《合同法》、《民用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和《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等法律都对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承运人不能有效地履行告知义务,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按照客票所示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表现为航空承运人按照航空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航空运输凭证上所规定的航班,即飞机按规定的航线、日期、时刻的定期飞行,运送旅客。承运人若未能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进行运输的话,旅客有权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变更运输路线以便到达目的地或者退票。我国《合同法》第290 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如果不能按照合同履行相应义务,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他义务要求航空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于患有急症、需要分娩或遇险的旅客应尽力予以救助,航空承运人负有将旅客安全送至目的地的义务,在运输过程中航空承运人应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在航空运输中,航空承运人和消费者之间是一种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有义务将旅客安全送到约定的目的地,当在航空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损害时,就产生了承运人的违约责任。比如,倘若航空承运人对患有急症、分娩或遇险的旅客不予救助,或者在旅客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未能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旅客人身安全的话,承运人须为此不作为承担民事责任。1929年《华沙公约》第20条以及我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55条、《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第56条对此都作出了相应规定。

(二) 损害事实

航空运输过程中,损害事实为因死亡或者身体伤害而产生的损失,造成旅客伤亡的原因构成“事故”,并且损失发生的期间是在航空器上或上下航空器过程中。

1. 承担旅客航空运输责任的原因是,因死亡或者身体伤害而产生的损失。对于旅客死亡情形的认定,并无太大争议。然而,对于旅客受到伤害的情形的认定,却存在很大的分歧。《华沙公约》第17 条采用的是“bodily injury”,即“身体伤害”。在其后1955年《海牙议定书》的制定过程中,美国首先提出以“personal injury”,即“人身伤害”,代替“bodily injury”,但未获得采纳。在1966年《蒙特利尔协议》中,美国坚持使用“personal injury”一词,在 1971 年《危地马拉城议定书》中最终正式使用“personal injury”代替“bodily injury”。“身体伤害”和“人身伤害”,在汉语中似乎没有很严格的法律区分,但在英美法等国家中,后者的含义往往明确地包括了“精神损失”。所以尽管《蒙特利尔公约》明确规定了“身体伤害造成的损失”,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仅允许在侵权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因此,《蒙特利尔公约》将诉因问题留给了各国国内法自行解决。

2. 造成旅客伤亡的原因须构成“事故”,“事故”一词,在侵权行为法领域,是指超出某人预见或愿望之外而发生的偶然事件。 [12]“事故”是发生责任的实质性要件,如果造成旅客伤亡的原因构不成“事故”,则承运人将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各国法院历来都非常重视对该词的解释。《华沙公约》第17条规定:“对于旅客因死亡、受伤或任何其他身体损害而产生的损失,如果造成这种损失的事故 ( accident) 是发生在航空器上或在上、下航空器的过程中,承运人应承担责任”。然而,对于航空事故,《华沙公约》未作明文解释或规定,各国法院历来在具体案件中对该词作出了不同的解释。美国法院是最早对航空活动中“事故”一词下定义的。在1977年的“德马林斯诉荷兰皇家航空公司”( De-Marines v. KLM Royal Dutch Airlines ) 案和1977 年“沃肖诉环球航空公司” ( Warshaw v. Trans World Airlines Inc. ) 案中,法院将 “事故” 定义为,“是一种未预料到的、 不希望发生而突然发生之事件。航空领域的事故是一种未预料到的、不按事物常规发生之事件或外部事实情况。凡属航空器上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的事情,不是事故。飞机上发生的事故必须是一种异常的、意外的、不期望发生的、少见的事情。但凡纯属旅客健康状况引起的,或者与飞行无关的事情或事件,均非事故”。 [13] 在“沃肖诉环球航空公司”案中,原告耳朵因机舱压力的变化而受损,法院判决认为,机组人员以通常之谨慎方式改变机舱压力,因为这种正常的、预期的和必要的操作而造成的损害不属于公约所称的“事故”。 [14]

在《蒙特利尔公约》的中文本中,对造成旅客伤亡和行李、货物损害的原因分别使用“事故”和“事件”两个术语,以示区分。那么,如何理解航空“事件”( incident ) ?《华沙公约》第17条的规定仅仅是要求承运人对“事故”( accident) 承担责任,而不是对导致伤害的每一个事件 ( incident) 承担责任。并且,对于什么是事故 ( accident) 和事件 ( incident) ,《华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均未没有作出任何解释或定义。因此,在实践中,究竟什么是“事故”和“事件”,裁量权完全在法官。在美国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事故”的解释往往更为宽泛,通常将“事故”定义为是“一个事件,外界的情势,它的发生无法预见”。“事件”的外延比“事故”的外延大得多,因此,对“事故”作从宽解释,将其等同于“事件”来理解的话,势必对承运人更为不利。出于对旅客与承运人之间利益平衡的考虑,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采用了“事故”一词。

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24条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本条在参照《华沙公约》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但是,《华沙公约》中用的是“事故”一词,而我国民用航空法用的却是“事件”。

(三)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的关系极为纷繁复杂,从法律上来说,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应当达到一定程度,从而使得该行为人对权益的被侵害承担法律后果具有正当性。在航空运输活动中,由于航空运输业是高度危险的作业,根据法律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15]《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这一规定是典型的无过错责任的表现,对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受害人的法律保护,促进从事高度危险作业主体的提高责任心并加强技术安全措施。我国《民用航空法》根据这一责任制度确立了承运人责任对旅客人身伤亡及延误所产生的损失归责制度,规定航空运输责任期间发生了旅客死亡或者身体伤害而产生的损失或由于延误引起的损失,均构成对旅客权益的损害,承运人对这种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托运行李与货物运输责任构成

对于航空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义务,1929 年《华沙公约》、1971 年《危地马拉城议定书》以及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都作出了相关规定。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25条也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的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货物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从《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来看,航空运输承运人在托运行李与货物方面的运输责任构成要件也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承担责任原因是因货物毁灭、遗失或者损坏而产生的损失; 二是造成货物损失的原因构成“事故”; 三是损失发生的期间是在航空运输期间; 四是有违约行为。

在航空货运活动中,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旅客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安全运输、通知义务、处置货物等。

安全运输的义务要求航空承运人依照合同约定,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安全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通知义务要求航空承运人在受托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如1929年《华沙公约》第13条第2款规定:“除另有约定外,承运人应该在货物到达后立即通知收货人。”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第13条“货物的交付”第2款也做了同样的规定。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20条针对承运人的通知义务做了同样的表述。 [16] 航空承运人处置货物的权利和义务,表现为: (1) 托运人在负责履行运输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的条件下,有权对货物进行处置。即可以在出发地机场或者目的地机场将货物提回,或者在途中经停时中止运输,或者要求在目的地点或者途中将货物交给非原指定的收货人,或者要求将货物运回出发地机场。托运人不得因行使此种处置权而使承运人或者其他托运人遭受损失,并必须偿付因行使此种权利而产生的费用。(2) 托运人的指示不可能执行的,承运人必须立即通知托运人。(3) 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指示处置货物,没有要求出示托运人所收执的那份航空货运单或者货物收据,给该份航空货运单或者货物收据的合法持有人造成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不妨碍承运人对托运人的追偿权。(4) 收货人的权利开始时,托运人的权利即告终止。但是,收货人拒绝接受货物,或者无法同收货人联系的,托运人恢复其处置权。

三、旅客、行李或货物延误责任构成

对航空运输延误的界定,学者们从理论上曾作出三种不同的界定: 一是指仅限于飞机在空中飞行中未能按约定时间将旅客、行李或货物运抵目的地; 二是指航空运输未能按约定时间将货物运抵目的地; 三是指整个航空运输未能按约定时间将旅客、行李或货物运抵目的地。 [17] 认为航空运输中的延误应该是航空运输期间的延误,并且在运输对象上应该涵盖旅客、行李、货物等全部对象。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通常按照第三种界定来处理。我们认为第三种界定较为合理,同时在必要时应兼顾第二种界定的部分论点,目的在于排除在机场外的陆运、海运、水运引起的延误因素。 [18]

在国际条约中,1929 年《华沙公约》、1955 年《海牙议定书》、1971 年《危地马拉城议定书》和1999年的《蒙特利尔公约》都对国际航班的延误作出了规定。《华沙公约》第19条规定了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对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由于延误所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责任,构成航空运输延误的法律责任的基本框架。《华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虽然都规定了旅客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引起的损失,航空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蒙特利尔公约》还规定了赔偿限额———旅客的延误赔偿以每名旅客4150 特别提款权为限,在行李运输中造成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承运人的责任以每名旅客1000特别提款权为限,但是二者犯有同样的毛病,即没有给延误作出明确的界定。这就使得国内法不得不自行解决这一问题。

我国《民用航空法》基本上采纳了《华沙公约》的规定,《民用航空法》第126条仅做了一条原则性的规定:“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这种原则性规定并没有在相关的行政法规中具体化。这种制度上的缺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在实践中诸多问题的产生。例如,旅客占机事件等非理性维权行为。因此,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对延误给予明确的界定,并且明确规定承运人承担责任的范围,规定旅客就自己因延误受到损失索赔承担举证责任等。

同类推荐
  • 新探案记

    新探案记

    现代中、小学生不能只局限于校园和课本,应该广开视野,广长见识,广泛了解博大的世界和社会,不断增加丰富的现代社会知识和世界信息,才有所精神准备,才能迅速地长大,将来才能够自由地翱翔于世界蓝天。否则,我们将永远是妈妈怀抱中的乖宝宝,将永远是温室里面的豆芽菜,那么,我们将怎样走向社会、走向世界呢?
  • 窦桂梅:影响孩子一生的主题阅读6

    窦桂梅:影响孩子一生的主题阅读6

    小学生要想提高阅读能力、拓展知识面、提高语文素养,只能从课堂之外大量而广泛地阅读精品。本册专门针对小学六年级的学生,精选柴静、迟子建、张晓风、梁实秋、刘慈欣、季羡林、黑鹤、刘瑜、落落、老舍、余光中等众多中国作家的优秀作品,以及都德、V.M.希利尔等世界大师的经典名篇。通过阅读这些杰出作品,让小读者们享有语文课本不曾带来的阅读乐趣,培养孩子们在阅读中对比、归纳、联系的阅读和思维方式,大大提升孩子们的阅读质量和阅读空间。
  • 中学生怎样阅读写作

    中学生怎样阅读写作

    《中学生怎样阅读写作》是全国中小学语文教材总顾问、多篇文章入选语文课本的作家梁衡为中学生打造的阅读与写作之书。第一部分“中学生怎样阅读写作”旨在分享阅读经验,示范多种实用的写作方法与技巧。第二部分“入选中小学语文课本作品解读”深度剖析写作心理与背后的故事。第三部分“新作与经典”提供多篇美文范例,拓展阅读面。梁衡老师通过本书,生动示范了如何通过阅读经典有效提高写作水平,帮助中学生轻松提高语文成绩。
  • 教你学作文描写(下)

    教你学作文描写(下)

    语言文字的简称就是语文。语文是人文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是人们相互交流思想的工具。它既是语言文字规范的实用工具,又是文化艺术,同时也是用来积累和开拓精神财富的一门学问。
  •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是一套献给孩子们的书。一如它的名字“阅读一小步·成长一大步”,在孩子们开始求知的成长旅程时,一套适合他们课外阅读的好书无疑为他们的人生……
热门推荐
  • 二仙居

    二仙居

    二仙居这个地名挺好听的,有点诗情画意。三十年前我落户热河古城,最先认识并记住的,就是这个地方。但认识记住与诗情画意却不相干,与那儿有一铁道小站也无关,更与小站旁有座保存很好的康熙年建的大石桥亦无关。说来说去,有关的是大石桥边有一家锅贴铺。还是说透了吧,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那时是那家锅贴铺的职工,戴个烟熏火燎的白什布帽子,一身劳动服油渍麻花,先卖锅贴后烙锅贴外加倒锅灰。这店文革后有个革命的新名字(好像叫向阳饭店),但没人叫,大家都叫二仙居锅贴铺。地名和店名:叫到了一块儿。锅贴铺是老字号,老房子。
  •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研究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研究

    本论文获吉林大学优秀博士论文。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15YJCZH042)。 本文以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讨论,得出只有构建起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内在机制,才能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进而激发出农业、农村发展的活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在第一章导论部分,阐述了本文选择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这一论题的原因,并对其他学者的相关研究做了文献综述,同时还对本文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及存在的创新点、研究上存在的不足做了说明。
  • 棋中局:妃常使命

    棋中局:妃常使命

    末日之时,暮景颜深陷棋局,一场现代版的密室逃脱由此展开。神秘人突降其来,一个个任务攻略逐渐指向通关矛头。最后关头,任务却突然无故中断,她被迫回到现代,却一心寻求解答没有完成的任务谜题。一场扑朔谜题任务考验,一群群消失的现代人类,还有神秘之人究竟为何将她扣在棋局之上?是阴谋还是陷进?然而,正当她得到最后一个任务提示的时候,她被迫卷入了另一场风波之中?暮景颜究竟能不能逢凶化吉?待神秘之人脱下面具之时,居然是会是他…
  • 龙归诀

    龙归诀

    三界中人人觊觎的奇书也是灾书的《龙归诀》重现,玄天盟奉经弟子南宫斐应劫而生成为《龙归诀》的唯一传人,究竟是福是祸?而那个关于“龙归一现,灾祸重生”的预言又会是什么,南宫斐究竟要如何阻止这场祸乱三界的浩劫?
  • 暖宠之热搜女王

    暖宠之热搜女王

    她是安贞,是娱乐圈炙手可热的当红女星,美丽、低调、优雅,是新一代国民女神,也是最有话题的热搜女王。安贞体重减轻,上热搜!安贞换了发型,上热搜!安贞菜市场买菜,上热搜!别的明星求而不得,安贞不甚在意的网络热搜,成为了她事业的云梯,扶她直上云端,也同时成为了揭开她过去隐秘的地狱。她看似繁花锦绣的星途背后有着不为人道的心酸,一笔笔血债横在她的心头,压在她的身上,她被人陷害家破人亡,为救身患重病的幼妹差点去拍三级片……随着一次次的热搜,隐秘而沉重的过去被骤然撕开,鲜血淋漓地要把她好不容易过好的日子再次踩进泥土里,让她永世不得翻身!他是萧嵘,是国内最杰出的青年企业家,背景雄厚,手可翻云,是处在金字塔顶端的男子。他的绅士、他的温柔、他的强大让安贞已不堪重负,寸草不生的心灵重新焕发生机。爱情,开始萌芽。他说:风暴我来挡,仇人由我杀,从今以后你只要在我身后吃喝玩乐,安享荣华。她说:不,我要站在你的的身旁,和你一起面对,风暴一起挡,仇人一起杀!爱情,深入骨髓,永不分离!【本文1V1,暖宠,纯爱】
  • 医拜天地:夫君请吃药

    医拜天地:夫君请吃药

    一朝重生,再世为医。她要的不过是一世安宁,偏偏有人扰她清净!父亲偏心,将她禁足;庶妹设计,逼她代嫁双腿有疾的将军。不曾想,盖头掀开,那人目光灼灼,绝世风华。“将军有疾在身,不可心急。”“传宗接代不能耽搁,不如娘子主动为好。”她以为他是此生最好的避风港,后来血洒疆场,她才知道他是来索命的阎罗王!若早知结局如此,愿此生君不识……
  • 超级巨星之头条女王

    超级巨星之头条女王

    为钱出道,寻找真相阴谋阳谋,魑魅魍魉不惧,不恐,不退原以为一切背道而驰,却不料殊途同归走到星光前,势要搅她个天翻地覆。【片段一】这是什么?”叶柠接过一个信封问道。“叶柠,这是你的新任务。”“新任务?”“我不去。” “这是命令。”“今日凌晨,微博曝光了一张价目表,里面囊括了娱乐圈大多数明星的片酬,其中以秦阳8000万的片酬位居榜首……”“你不是需要钱吗?成为艺人,你想赚多少就有多少。”八千万,叶柠看了一眼电视。“好,”。【片段二】真人秀“啊啊啊啊,这里有蛇,”李诗诗看到树枝头缠绕着花花绿绿的蛇,花容失色的尖叫着。如果再给她一次选择的机会,她死也不参加这个节目。“啪,”一根干枯的树枝飞了过来,将枝头的蛇打落下来。“噗”。“看,我们的晚餐有了。”叶柠一手拿着匕首,一手捏着没有蛇头,不停挪动渗着血的蛇身,凑到李诗诗面前。开心的露出八颗牙笑道。“呵呵”,李诗诗脸色苍白的退后一步。
  • 万古最强战神

    万古最强战神

    九天十地,万世独尊!仙神为奴,妖魔为仆!弹指天地覆,出刀神鬼哭!十万年前,无敌世间的修罗大帝李牧神为追求永生不死之境而陨落,十万年后,他重生归来,修无上玄功,觉醒修罗至尊体,屠仙灭神,永生不灭,铸就无上神话!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小儿二便门

    小儿二便门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