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747500000051

第51章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多次行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行贿数额处罚。

第六条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与行贿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第七条因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而破获相关受贿案件的,对行贿人不适用刑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立功的规定,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单位行贿的,在被追诉前,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主动交待单位行贿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受委托直接办理单位行贿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自己知道的单位行贿行为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八条行贿人被追诉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九条行贿人揭发受贿人与其行贿无关的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依照刑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立功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条实施行贿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因行贿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三)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行贿的;

(四)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五)其他不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具有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十一条行贿犯罪取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责令退赔或者返还被害人。

因行贿犯罪取得财产性利益以外的经营资格、资质或者职务晋升等其他不正当利益,建议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行贿犯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被追诉前”,是指检察机关对行贿人的行贿行为刑事立案前。

第一章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2年12月7日法释〔2012〕18号)为依法惩治渎职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第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犯罪行为,触犯刑法分则第九回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因不具备徇私舞弊等情形,不符合刑法分则第九回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但依法构成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犯罪的,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第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共谋实施的其他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既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又以非职务行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该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其他犯罪的共犯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国家机关负责人员违法决定,或者指使、授意、强令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构成刑法分则第九回规定的渎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集体研究”形式实施的渎职犯罪,应当依照刑法分则第九回的规定追究国家机关负有责任的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具体执行人员,应当在综合认定其行为性质、是否提出反对意见、危害结果大小等情节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应当判处的刑罚。

第六条以危害结果为条件的渎职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有数个危害结果的,从最后一个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回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适用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本解释规定的“经济损失”,是指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为挽回渎职犯罪所造成损失而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立案后至提起公诉前持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一并计入渎职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

债务人经法定程序被宣告破产,债务人潜逃、去向不明,或者因行为人的责任超过诉讼时效等,致使债权已经无法实现的,无法实现的债权部分应当认定为渎职犯罪的经济损失。

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或者因客观原因减少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但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第九条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流入社会,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从严惩处。

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同类推荐
  • 艺术综合真题解析

    艺术综合真题解析

    本书是艺术类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用书的其中一本《艺术综合》的配套习题集,由姚杰主编,全书版面字数约18万字。本配套习题集,内容包括“答题技巧”;“历年真题”;“真题解析”;“模拟试题”四大部分。第一部分“答题技巧”主要涉及填空题、名词解释、论述题、简答题的答题技巧;第二部分“历年真题”部分选取历年来考试真题,但只有真题没有解析,请同学们先自己做题;第三部分“真题解析”对第二编的真题分别做解析,并予以了点评和拓展等工作,拓展部分告诉同学们这题衍生开来还需要注意那些方面;第四篇“模拟试题”是自编的一些模拟试题可供同学们在临考前进行模拟考试。
  • 高而基考研心理学:管理心理学分册(专硕版)

    高而基考研心理学:管理心理学分册(专硕版)

    比邻学堂高而基考研心理学系列是针对心理学考研进行编写的标准的教辅书。本书对知识进行了深度和全面的梳理与整合,覆盖全部核心考点,同时在312考试大纲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完善、充实,对自主命题的考生也同样适用。全书逻辑性强,条理清晰,能帮助考生在较短时间内进行有效学习。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自考指南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自考指南

    本书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前辅导。根据本课程的考纲要求重点讲解知识要点和考核要求,并通过同步训练,使学生全面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理论框架,有针对性地掌握和理解“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以达到顺利通过本课程考试的目标。
  • 2015司法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国际司法职业道德

    2015司法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国际司法职业道德

    本书全面收录了目前复习司法考试必读的刑事诉讼法科目的法律法规。编排上采取关键标注、考频提示、考点对照、关联索引、对比注释、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的方式进行合理编排。同时,本书对司法考试中重要的涉及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也及时做了更新。
热门推荐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听时太太撒个娇

    听时太太撒个娇

    【新短篇已发】新晋影后唐诗念受邀参加一综艺节目,其中有游戏环节,给最重要的那个人打电话。唐诗念说了一串熟烂于心的数字,电话被接通,男人磁性又宠溺的嗓音从听筒里传来,“想我了?”前世的她被人陷害惨死,含恨而终。重生后的她有大佬保驾护航,狂飞天际,开启了浪到飞起的复仇之路。白莲花?绿茶婊?呵呵不带怕的。再后来唐诗念怀孕了……时先生:息影,生猴子。唐诗念:不。时先生:嗯,生一堆。唐诗念:……
  • 妄言妄听

    妄言妄听

    纪昀笔下的鬼写此书稿前翻出扬州八怪中罗聘画的《鬼趣图》,为他所画的生动之鬼而叫绝。当时,扬州八怪到最后一怪罗聘这里已经不怪了,前面七怪本已是泰斗式的画家,其画更是穷尽了各自领域,罗聘该去画什么呢?像是天启,无意间产生的画鬼念头让他欣喜若狂。这个题材几乎无人涉及,他遂决意把鬼当成可大力开发的源泉。爱上鬼,鬼便是美的。他先后画了献媚鬼、贪婪鬼、攀谈鬼、随行鬼、侍酒鬼、赶路鬼、逃命鬼,个个活灵活现,可爱之极。自此,他成了地地道道的鬼画家。看罢罗聘的《鬼趣图》,后又读了纪昀(又称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尤其喜欢其中写乌鲁木齐鬼怪的文章。
  • 闲情偶寄

    闲情偶寄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鬼帝绝宠:皇叔你行不行

    鬼帝绝宠:皇叔你行不行

    前世她活的憋屈,做了一辈子的小白鼠,重活一世,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弃之不肖!她是前世至尊,素手墨笔轻轻一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天下万物皆在手中画。纳尼?负心汉爱上她,要再求娶?当她什么?昨日弃我,他日在回,我亦不肖!花痴废物?经脉尽断武功全无?却不知她一只画笔便虐你成渣……王府下人表示王妃很闹腾,“王爷王妃进宫偷墨宝,打伤了贵妃娘娘…”“王爷王妃看重了,学仁堂的墨宝当场抢了起来,打伤了太子……”“爱妃若想抢随她去,旁边递刀可别打伤了手……”“……”夫妻搭档,她杀人他挖坑,她抢物他递刀,她打太子他后面撑腰……双重性格男主萌萌哒
  • 隐婚天后:老婆,求正名!

    隐婚天后:老婆,求正名!

    他是她心头的朱砂痣,守她,护她,只要她高兴,就算是与世界为敌他也甘愿。“顾泽晨,大家都说你是妻管严。”“嗯,群众的眼睛果然是雪亮的。“青梅竹马,本以为对他只有兄妹之情,却不知他为她早已精心编制了牢笼,逃不掉,放不开。网上盛传:信凝霜,得永生。抱住叶凝霜的大腿就是抱住了顾泽晨的大腿。看着网上的信息,叶凝霜默默吐槽一句,“果然群众的眼睛都被某人给蒙蔽了!”某人恬不知耻凑上来,“老婆,求正名!”
  • 老街

    老街

    老街,似城市的盲肠,矮墙灰瓦,炊烟袅袅。余生于斯,长于斯,别于斯,往事历历,梦萦魂牵。道是:最明莫过中秋月,最亲还是老街人。据悉,旧城改造,老街不日即逝。闻之,长夜辗转,不能释怀。街坊旧邻,音容如昨,遂以拙笔记之,聊以为念。井水月老街人称妻子不叫“妻子”,叫“内人”。井水月是郑老憨的内人。井水月,活脱脱一弯水中月,水灵、白净。郑老憨却长得五大三粗,一张黑脸赛过李逵。两人搭在一起,正应了那句老话:“鲜花插在牛粪上。”可王八看绿豆,两人挺对眼。“你问我图老憨什么?我就图他是个好人!”井水月说。
  • 浮生梦

    浮生梦

    海涛是海员,二十八岁了还没找到对象。并不是他的长相或者其他方面有什么问题,正相反,一米八的个头,相貌英俊,身体也很棒。终身大事之所以拖到今天,是他太相信盘龙山那个道士的话。盘龙山距海涛家百里之遥,那年暑假,他慕名而去。那道士一看他的手相就说他以后会做海员,还说他能走十九个国家。将来能走多少国家暂且不说,单凭算出他未来的职业是海员这点,海涛就感到不可思议,因为那时他还是海运学院的一名学生。道士又说他将来的对象是教师,这更让他深信不疑了,因为他一直希望找个教师做女朋友。海涛毕业后努力找教师为伴,找了几年却没结果,于是,他就怀疑那位道士的话了。
  • 太上灵宝玉匮明真大斋言功仪

    太上灵宝玉匮明真大斋言功仪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萌宝驾到:总裁爹地宠上天

    萌宝驾到:总裁爹地宠上天

    盛传厉氏的总裁高富帅占了两样,缺的那一‘帅’是因为他太丑,不敢示人。没想到身边多了一个女人后,厉总裁的喜好彻底变了。每天都要牵着小女人的手逛逛街,看看电影。必要时伸手掐断小女人身后的一朵朵桃花,乐此而不彼。那时人们才知道,厉少一点也不丑,那个小女人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捡了个宝。“爹地,我帮你搞定妈咪的奖励呢?”厉凌烨微微一笑,“等我搞定你妈咪再说。”--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