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747500000015

第15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5)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条:本法第185条第1款】[02/2/87]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本法第384条第2款】[08/2/92]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原条文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敲诈勒索案件解释第1条至第8条】[14/2/1911/2/15

11/4/二10/4/二09/2/9408/2/1207/2/6306/2/1505/2/1403/2/50]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破坏电信设施案件解释第3条】[09/2/1706/2/60

02/2/4002/4/二]

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

【相关法条: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至第9条】[12/2/1]

[真题演练]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12/2/1]答案:D。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六回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条:本法第157条第2款、第242条第1款】[08/2/17]

第二百七十八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相关法条:本法第372条】[07/2/1707/2/19]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08/2/64]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惩治外汇犯罪决定第2条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解释第13条】[07/2/1902/4/一]

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第2、3款根据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增加。

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05/2/63]

第二百八十七条【补充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条:扰乱电信市场秩序案件解释第5条】

第二百八十九条【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08/2/17]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增加。[07/2/1807/2/58]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14/2/2013/2/62]

[难点注释]对聚众犯罪的处罚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只处罚首要分子,不处罚其他参加者,如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第二种是只处罚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而不处罚一般参加者,该种情况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刑不同,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另一类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刑相同,如本条规定的聚众斗殴罪和第268条规定的聚众哄抢罪。第三种是对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以及其他参加者都予以处罚,只是在法定刑上予以区别,如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以及武装叛乱、暴乱罪等。

[真题演练] 首要分子甲通过手机指令所有参与者“和对方打斗时,下手重一点”。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被害人被谁的行为重伤致死这一关键事实已无法查明。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4/2/20]答案:A。

A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B甲是教唆犯,未参与打斗,应认定为从犯

C所有在现场斗殴者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D对积极参加者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对其他参加者按聚众斗殴罪定罪

同类推荐
  • 高而基考研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分册(统考版)

    高而基考研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分册(统考版)

    比邻学堂高而基考研心理学系列是针对心理学考研进行编写的标准的教辅书。本书对知识进行了深度和全面的梳理与整合,覆盖全部核心考点,同时在312考试大纲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完善、充实,对自主命题的考生也同样适用。全书逻辑性强,条理清晰,能帮助考生在较短时间内进行有效学习。
  • 刑法

    刑法

    本书全面收录了目前复习司法考试必读的刑法科目的法律法规。编排上采取关键标注、考频提示、考点对照、关联索引、对比注释、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的方式进行合理编排。同时,本书对司法考试中重要的涉及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也及时做了更新。
  • 艺术综合真题解析

    艺术综合真题解析

    本书是艺术类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用书的其中一本《艺术综合》的配套习题集,由姚杰主编,全书版面字数约18万字。本配套习题集,内容包括“答题技巧”;“历年真题”;“真题解析”;“模拟试题”四大部分。第一部分“答题技巧”主要涉及填空题、名词解释、论述题、简答题的答题技巧;第二部分“历年真题”部分选取历年来考试真题,但只有真题没有解析,请同学们先自己做题;第三部分“真题解析”对第二编的真题分别做解析,并予以了点评和拓展等工作,拓展部分告诉同学们这题衍生开来还需要注意那些方面;第四篇“模拟试题”是自编的一些模拟试题可供同学们在临考前进行模拟考试。
  • 奋斗21天,考上公务员

    奋斗21天,考上公务员

    国内第一本面向公务员考试的心灵励志兼方法指导书,全书全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为什么要报考公务员;第二部分则是对公务员考试笔试《行政职业测试》和《申论》两门课的难点、特点、考试技巧进行分析,并制定为期21天的“三轮”复习方法;第三部分是针对公务员考试的面试环节,进行各类情景模拟并指导考生在不同情况下发挥出最好效果;第四部分则是指导考生在体检、政审环节要准备哪些资料、有哪些注意事项。第五部分是按具体情境分析刚刚当上公务员的年轻人如何面对工作中的挑战和机遇,这一部分系作者亲身体验,其精彩程度堪比《侯卫东官场笔记》等小说;而实用性更胜一筹,曾引得百万网友疯狂转贴!
  • 高而基考研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分册(专硕版)

    高而基考研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分册(专硕版)

    比邻学堂高而基考研心理学系列是针对心理学考研进行编写的标准的教辅书。本书对知识进行了深度和全面的梳理与整合,覆盖全部核心考点,同时在347考试大纲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完善、充实,对自主命题的考生也同样适用。全书逻辑性强,条理清晰,能帮助考生在较短时间内进行有效学习。
热门推荐
  • 万界修仙从青符神开始

    万界修仙从青符神开始

    穿梭于仙侠位面不断成长的故事。一人之下、白蛇、仙剑、蜀山、西游、封神、洪荒……
  • 职罪一刻间

    职罪一刻间

    罪犯的世界,很小,是一个真实残酷的地方,无信任可言,只能相信自己,暴力,恶行,骗徒,逃犯……这是一个巨大的牢笼,监狱。
  • 白狐蔷薇恋

    白狐蔷薇恋

    在如琉璃般易碎的时光中,相遇,就是这么偶然,然而,他是冬,她却是夏。有一种距离,渴望,却无法到达……许蔷薇说:“嘿,你还能回头看看我吗?”于是吴雪丰回头,看见了那个在琉璃时光中走丢的女孩,微笑着:“你还能走到我身边吗?”
  • 求变就是求赢

    求变就是求赢

    当你面对不断变化发展且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现代社会,想有所成就,却感觉迷茫无助之时该如何选择?在进与退、输与赢的关口,你当然会选择“进”与“赢”。而本书题为《求变就是求赢》,就是为你指出想赢就必须求变这一成功的先决条件。本书从求变与求赢的紧密联系、求变的重要性、变的方式、变的途径等各方面,辅以古今中外成功人士的范例,细致分析指明如何追求到“变”这一重要的社会生存技能,为你释疑解惑,拓展成功的思路,打开胜利的大门,让你顺利走向“赢”的彼岸。
  • 都市最强药神

    都市最强药神

    五年前苏扬离开都市,机缘下获得药尊记忆,踏上一条修神之路,医术无双,药道无敌,能救人,更能杀人。五年后重回都市,各色美女纷至沓来,抢着和他交朋友,早上逗逗傲娇女主播,中午给校花补课,晚上给妩媚大姐姐治病。没事还能装个逼,打下脸,踩踩人,日子过得美滋滋。书友群:543647828。
  • 无敌捡漏系统

    无敌捡漏系统

    【都市灵气复苏】没人采集的杂草捡回来浇灌一下,竟是千年灵芝。没人狩猎的灵兽捡回来饲养一下,竟是蛮荒神兽。没人重视的废材妹子捡回来培养一下,竟是女帝血脉。锈迹斑斑的断剑,残缺破烂的卷轴,捡回来补一补,不是上古魔器,就是绝世秘籍。遗迹、秘境、拍卖会,甚至大街小巷……哪里能捡漏,哪里就有叶风的身影。
  • TOM SWIFT IN THE LAND OF WONDERS

    TOM SWIFT IN THE LAND OF WONDERS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星座的那一角

    星座的那一角

    仰望星空,繁星点点。然而,似乎没有人会注意到,那天的星空,和往常着些许不同……
  • 牵魂

    牵魂

    郎园在海瞳市经营餐饮酒店,安雅是业界小有名气的美容师,偶然的机会,俩人参加一次旅游活动认识,后来就产生了复杂的情感纠葛。本来就尴尬的关系,更加上秋水恒和湘北的加入,更使得原本简单的关系陷入纷纭和错乱!
  • 后宫心计

    后宫心计

    男人有血流成河的江山—— 女人有硝烟弥漫的后宫—— 这群女子,时而闭花羞月,再者尔虞我诈;间或沉鱼落雁,怎堪勾心斗角… 在高墙之中,争相斗艳只博君王一笑。然则倾城红颜,仿佛绚丽烟花,过眼云烟… 在权术阴谋中,究竟是谁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