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719300000013

第13章 爱无代价(1)

秦歌继续向霸河上游溯进,两岸石崖愈趋壁立,夹着河水,崖下再也看不到可以放足之地,河中偶尔露出一大块礁石,上面栖停着翠鸟,叫几声,箭矢一般地贴着急促的水波飞去,落到岩畔的某个石穴口,喙上已经叨着一条小鱼。

好在右边的山崖半腰有条阳台似的走道,稀稀疏疏地长着刺竹或灌木丛。秦歌知道这种地带一般会有狗熊野猪出没,但是他不想从高高的山上绕道,那要浪费许多时间。这种半壁走道十分危险,宽的地方三四尺,窄的地方仅能下足。并不是每一寸都是实地,有些地方看上去铺着落叶,与别的实地一样,可是踩上去却是虚的,人便掉进了下面湍急的河水中,这种天然陷阱由枯枝架起来,落叶铺着。走道锯齿样崎曲不齐。

秦歌脚下探着虚实,手中抓着石壁或是草木,以期脚下踩虚时有个缓冲的过程。

走道越往上越远离河面,行到下午两点,在半壁大约行进了五十余里,已离河面十五六丈,低头下视,让人腿脚发软。只见那翻腾着白浪的碧绿河面宛如一条腰带,水声已经很轻微。此时人如幼兽,在石崖间微不足道,若是失足掉下去,恐怕未到水面,已在空中吓得破胆而死。缥缈的雾气在脚下变幻着……

转过一道山岭之后,秦歌进入了秋天。对岸的碧林中红叶渐增,越来越多,到后来,满眼全是五颜六色,比春天更加绚烂,赤橙黄绿青蓝紫,在清水洗过般的阳光中,叶片是半透明的色泽,漫山遍野摇曳着彩色,象季节之神不留心打翻了调色盘。

秦歌看得兴起,不由长啸一声,彻山彻水回应他的啸声,转折着、传递着……

谁知啸声未落,晴朗的峡谷中竟沙沙地下起了雨,小雨从林梢,从山腰的云中落下来,晶莹透亮地,将万千美丽的秋叶洗得更干净,在阳光下闪着熠熠的光芒,也将秦歌脚下的路淋得湿湿滑滑地。这下他傻眼了,原来在这峡谷内,一声长啸就可以引来一场雨水。

雾瘴又从脚下的河面上升起……

路却走到了尽头:这半崖中的走道突然断了,前面是悬崖,下临无地。秦歌从一开始踏上这条走道起,就知道它不知断在什么时候,能够走上这么长时间,他已经很满意了。不过,往前走得越远,也就意味着回头更难。秦歌拔开旁边比人还高的刺竹,却发现河上有一座独木桥:一根又高又大的古树不知何年何月从山崖上倒下来,竟从对岸架到了脚下,十余宽的河面有了通道。不过,这古树早已枯朽,枝丫剥落一空,仅余着光光的一根主茎,也不知它还能不能承受人的重量。

更让人害怕的是,独木桥那一端的岩树上,挂着一团庞大的野蜂窝,至少有箩筐那么大。这么大的野蜂窝并不少见,秦歌曾经烧过这种野蜂窝,远远地,用竹竿举着一团火靠上去,将野蜂燎散,然后把树木砍倒,再把蜂窝摘下来,里面的蜂蛹是著名的美食,又白又嫩满口香甜。那一次秦歌整整收获了五升蜂蛹,付出的代价是身上被蜇了七八处,痛得他两天不能走动。

秦歌估计,就算这一次能够烧散野蜂,但自己处于没有遮掩的独木桥上,不知道要被蜇多少针,只消在腿上蜇上一针自己就得坠下深渊。隔着河可以听见野蜂群嗡嗡的声音,它们密密麻麻地爬在黄褐色的巢壳上,尚有一群在周围巡视着。过桥经过蜂巢旁边,必定会被它们围袭。

他可不想被在半空中因枯树断裂坠下河中而亡,也不想被野蜂蜇得象个胖葫芦中蜂毒而死。他急匆匆地回头。

雨已停歇。

回路走起来不象来路那样有趣,没走多久秦歌便没了精神,开始打哈欠,但还是说服自己,没意思也比让野蜂蜇死要好得多。又走了一会,太阳已经射到峡谷的这一边,他看看手表,将要到下午三点钟,就算他返回到石壁的出口,这一天也算是白废了。

秦歌想来想去,权衡得失,又有些动摇,不想回返。

“该死的猫,老子什么时候变得犹豫不定了?”他骂自己,抽了支烟,决定从独木桥上走过去。

回到桥头,寻找枯枝扎火把燎野蜂时,秦歌才发现,刚才自己那一声长啸,引起的雨已经把地上的枯枝衰草淋湿,无法点燃。秦歌苦笑自己的自作自受。再抬头看对岸,那野蜂窝下面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头野猪,正哼哼叽叽地拱着岩树的根,它要把岩树拱倒了吃蜂蛹,反正它皮硬,不怕蜇。它不怕,秦歌可更怕,现在,那些红头黑尾的野蜂正乱成一团,黑云似的封住了桥的那一端。不但要挨野蜂蜇,还要挨野猪的獠牙,秦歌连连感叹屋漏又遭连夜雨,行船偏遇打头风。

“小妖,小妖,该死的小妖!”秦歌狠狠地骂。他不骂野蜂野猪,他骂小妖。

秦歌骂骂咧咧地折了一把竹枝在手以防野蜂。他踏上独木桥,打算趁野猪正忙着拱树根,自己悄悄地借着野蜂声音的溜过去,大不了多被蜇几针,过去再找些青苔敷一敷。

腐烂了的古树在雨后滑溜溜的,秦歌已顾不上头皮发麻,也顾不上害怕,他将全部心思与精力集中于脚下,只要稍稍疏忽,便会失足坠下河去,同时还要保持着身体的平衡。他已经不是在走,而是蜗牛似的蠕动,眼睛盯着脚尖,一刻也不敢分神看河面或对岸。鼓荡在峡谷间的风让他几乎风筝似的飘起来。他意识已空白一片,整个世界只剩下了脚尖与又黑又滑的枯树干。

……也不知过了多入,秦歌的意识才又回复过来,是实地让他重新回到了真实的世界中,他已经无比幸运地踏上了对岸。抬起头来,眼前并没有野猪,也没有野蜂,什么危险也没有!沿着林麓走下去就可以到河岸了。

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原来,这些危险都是幻像。秦歌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背后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凉嗖嗖的。

就在这时,秦歌听到身后传来断裂声,回身望去,横架在河面上的枯树已经断成数截,发出呻吟的巨响,往河谷砸下。

秦歌吃了一惊,脚下一滑,自己也失足坠了下去……

待秦歌醒来时,已是夜里,他眼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床上,珠被羽帐,烛影摇红,床前坐着一个亭亭似月、燕婉如春的女子,只见她陆离羽佩,杂错花钿。仿佛回到了古代。

“喂,你又是哪一路妖精鬼怪!”秦歌大声问。

那十七八岁的女子正在烛光中读书,被秦歌吓了一跳,手中书卷跌落到地上。她满脸通红,羞羞怯怯地望着秦歌。

“我问你是哪一路鬼怪?”秦歌又道,他以为又是山精或山神在作怪。

“人家好心救了你……你骂人家……”那女子气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秦歌跳下床来,本想骂几句,但见她这样子,却也骂不出来,光着脚悠转着,四处寻找香烟。“烟呢,我的烟在哪里?”他问女子。

“烟?”那女子没听懂。

“你不会连香烟也不知道吧?”秦歌叉着腰问。

那女子想了想,恍然地转过身去,从笼箱中取出一支细长的梵香。

秦歌急得直顿足,自己寻找,终于在门后的架上发现了自己的衣服,从口袋中掏出一包香烟,好在外面包着一层玻璃纸,里面是干燥的。他点了一支烟,看着目瞪口呆的女子。

“请问你是谁?”秦歌吸着烟,平静下来,也恢复了礼貌。

“我叫桃花,你呢?”她回答。

“你怎么这样打扮?象演戏似的……我叫秦歌。”秦歌说。

“情哥?”桃花问。

“是的,我就是你的情哥。”秦歌愉快地占着她的便宜。

桃花吩咐丫环准备酒菜,让秦歌痛饮狂喝,她自己则在旁边弹着古筝,谈的是《高山流水》。吃饱喝足之后,秦歌从她口中知道,她的父亲是应州知府,这里是她家的山中别墅。她每年秋天都前来闲居赏秋。傍晚时,她在门前的流水中发现了他。

“你的意思是说我回到了唐朝?”秦歌知道在唐初这一带归应州府,怎么一跤就跌回了唐代?

“现在是贞观七年。”桃花说。

秦歌觉得自己的脑袋快要爆炸了,眨巴着眼睛想也想不通。桃花看到他这样子,连连掩口而笑。秦歌慢慢地恢复了记忆,他想起小妖,想起时间之泉,终于相信自己现在处于唐朝,否则,时间之泉也就无从解释了。为了时间之泉他必须相信自己现在就在唐朝。

所受的教养与所处的环境过于束缚,所以桃花对英俊而野性的秦歌倾心不已,一夜说不尽的笑语嫣然。云雨巫山,被翻红浪,让秦歌乐不思蜀,直到精疲力竭,方在桃花的温柔之乡中沉沉睡去。

起床后,秦歌与桃花携手到别墅外去散步,气霁地表,云敛天末,青山被风霜涂得秋色满目,正是昨日自己在半崖所见之景象。但流水已不凶险,却是波收浪缓,碧清见底,河上鸥鸟振翅,河畔砂岸如月。别墅依山傍水,前临清流,旁挂飞瀑,宽敞透亮的几栋吊脚木楼,铺着花岗岩的庭院。尚有几处花园,篱畔黄花正香。仆从英俊,侍女温柔。

更让秦歌倾心的是别墅旁边的枫树林,象燃着了的火,将整个峡谷映得乐欢而明亮,地上积了浅浅的一层,轻风徐来,曳锦垂罗而顾盼生辉的桃花走过,身后便微微地卷起红叶的轻尘。红叶沾在她的发间,领上,笑声在林间穿行,惊起了几只觅食的野鸟。

秦歌忘记了自己的存在……

秦歌却决定离开这世外桃园,虽然他着迷于桃花的无可挑剔,着迷于山河风景,但在吃过早饭之后,他向桃花辞别。

“你要回到山的那一边去?那一边有什么更好的?”桃花不相信秦歌会离开,睁大了眼睛,在她的想象里,山外是稀有人烟的荒蛮之地。此时,山外的确也还是荒蛮化外。

“有正在减少的森林,正在被污染的河流,浮躁的人……没有什么更好的,全是坏的。”秦歌黯然。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自己所处时代的人,而是一个怀古者,常恨自己为什么不生在唐代。

“那么,是你不喜欢我?”桃花不解。

“喜欢。”秦歌执着桃花的纤手,在她的脸上吻了几下。

“……你说你是从将来来的,那么我们可以在一起过一辈子,老了你再回去。”桃花显然不相信秦歌是未来的人,但是为了挽留,她使劲地想了很久,提议道。

“这里过一天,我的世界也在过一天,”秦歌说,“唐朝与我的科技时代同时在流逝。”

桃花的记忆里没有这些新词,她更不懂是什么意思。但是她猜出留不住秦歌,泪水从眼中流了出来,滴在秦歌的手上,凉凉地,只有反复地问:“你为什么要离开我?你为什么要离开我?”

“因为一个人。”秦歌不忍心欺骗,老实地说。

“一个女人?”桃花凭着女人的直感问。

“是的,因为我爱她。”秦歌也禁不住泪水盈眶。

“你不爱我?”桃花显然没有理解爱这个古老的词在一千多年后的意义。

“我喜欢你,但是我更爱她。”秦歌狠下心来说。

“爱与喜欢有区别吗?”桃花已然是梨花带雨。在她的时代里,在她的世界里,喜欢就是爱,爱就是喜欢,她不能想象爱一个人与喜欢一个人有着区别。

“是的,在我的时代里,有区别……但不是我的错。”秦歌别过头去,让泪水滴下,许久方轻轻地回答。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却不是与子偕老,而是人世茫茫自兹不见,恍如春梦,断若秋云……

桃花已失声哭了出来……

同类推荐
  • 若爱有明天

    若爱有明天

    本书由八个独立的短篇小说构成,讲述在上海这座城市中生活,在孤独中远行,又在各自的爱情中漂泊沉沦的一群人,小说主人公有着各不相同的身份与境遇,中间有作家、画家、歌手、设计师、现代艺术家,也有志愿者、酒吧舞者、夜总会陪酒、精品店销售,生命的多变与无常改变了主人公的人生轨迹,使原本不会有交汇的灵魂彼此相遇,相爱,即便有些感情无法长存,终究期待明天。
  • 向太阳

    向太阳

    初秋的傍晚,于晖坐在出租房狭小的客厅里,暖阳温和地抚摸着他的肩头,那感觉就像是家。他衔着半截烟,随着嘴里吐出的蓝色烟圈一卷,七年就这么过去了。他心里凉丝丝的,悲伤变成了一匹脱缰的野马,开始在时间的荒原上疾驰,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他不去理会楼下那些正七嘴八舌围观着一具血淋淋尸体的居民,更不去理会阳台上面目狰狞、满眼惊恐与泪水、正跪向他把头发抓得如同鸟窝样的李筱舒。取而代之的是,于晖拿出冰箱里大约半年前爸妈带过来的松籽。看着这些特产,于晖终于忍不住流泪了,他想,家没了,一切,全都完了。于晖怎么也没想到李筱舒会背叛他。
  • 王子与贫儿

    王子与贫儿

    《王子与贫儿》描写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在一个阴差阳错的偶然机会下,互相换了位置,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成了王子。贫儿因穿着王子的衣服可以在王宫里尽享荣华富贵,还当上了英国的新国王。而真正的王子却在外四处流浪,不得不忍受贫穷和乞丐们的欺凌嘲讽。在好人亨顿的帮助下,爱德华王子经过了重重劫难,改掉了自己的坏习惯,最终回到了王宫。而贫儿汤姆在良心的谴责下,将不属于自己的王位还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君主,和他的子民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故事的想像极其丰富、语言幽默风趣,在带给儿童快乐的同时,还能极大地激发儿童的想象力和对纯洁、善良、美好事物的向往。
  • 梦境

    梦境

    一个多小时后,麦子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这个电话的区号已经显示不是0571了,是0575。也就是说这个电话已经不是杭州的了。但电话里的声音很熟悉,麦子能想起那张黑黑的爬满蚯蚓的脸,能想起这个人佝偻着身子的模样,能想起他的女人说话不多却声音嘶哑。麦子说,怎么了?麦子没有说后半句,麦子知道这个男人肯定很难过,她的下半句本来想说,你是不是反悔了。电话里的声音像从很远的地方爬过来,从另一个城市爬到杭州,佝偻着身子沉重地爬到麦子的耳朵里,麦子,你给我们的钱我塞到你楼下的306信箱里了。只有一个多钟头的时间,相信不会有邮递员会去打开过,你去取了,赶紧收起来。我们从没想过要拿你的钱,你能给我们最后跟萝卜丝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已经很让我们知足了。
  • 中国式民工(第2部)

    中国式民工(第2部)

    《中国式民工(第2部)》讲述了:三个来自农村的平凡的年轻打工者,背井离乡,带着想改变命运的愿望,来到繁华的现代都市拼搏、奋斗,一系列爱恨情仇的故事拉开帷幕。
热门推荐
  • 上学记(“民国大学与大师”丛书系列)

    上学记(“民国大学与大师”丛书系列)

    本套丛书《民国大学与大师》,以详实而生动的史料、全面而独到的视角,邀你一起走进晚清与民国时期国学与科学大师们富有个性、既伟大又平凡、传奇而精彩的世界,包括他们的上学、留学、教书、长校……其内容丰富,情节曲折,语言通俗,可读性强。丛书分为名家上学记、名家留学记、大师讲书记、大学校长记4卷。由青年学者朔之北、青年作家许毕基等人撰稿。
  • 娇妻冷色:只愿伊人宠

    娇妻冷色:只愿伊人宠

    她是林家的大小姐,本过着幸福的日子,自从母亲去世,父亲另娶新欢,虽是同父异母,她受尽了后母的虐待,她在家里的地位一落千丈,后母的女儿和她同时喜欢上了一个高富帅,
  • 凰医帝临七神

    凰医帝临七神

    (原名《焚尽七神:狂傲女帝》)前世,她贵为巅峰女帝,一夕之间局势逆转,沦为废材之质。魂灵双修,医毒无双,血脉觉醒,一御万兽。天现异象,凰命之女,自此归来,天下乱之。这一次,所有欺她辱她之人必杀之!他自上界而来,怀有目的,却因她动摇内心深处坚定的道义。“你曾说,你向仰我,你想像我一样,步入光明,是我对不起你,又让你重新回到黑暗。”“你都不在了,你让我一个人,怎么像向仰你?!”爱与不爱,从来都是我们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带走了所有的光明与信仰。
  • 重生之王爷遣媒来

    重生之王爷遣媒来

    重生一世,誓要远离渣男;只是这完美王爷到手有些便宜;某人:王妃,要是嫌便宜,要不买一送一;
  • 全职辩手

    全职辩手

    辩论有用吗?一种来自大学这个象牙塔的屠龙之技。我们争论着,维护的是抽签所决定的立场而非是心中所想;我们吐槽着,为了那个仿佛主办方没过脑子想出的题目;我们自诩包容而多元地看待世界,却于赛场上将真理割裂;我们疯狂,为胜利;我们痛苦,为失败;我们拼搏,为青春;我们执着,为辩论。如果……辩论也有自己的职业联赛?是不是一切都会不同?
  • 草原王国吐谷浑(一)

    草原王国吐谷浑(一)

    最初的民族起源于姓与氏,寻根追究,姓的起源是氏族的称号,有女系易而为男系,说己见前。后来姓之外又有所谓氏。什么叫做氏?氏是所以表一姓之中的支派的。如后稷之桓公的三子,又分为孟孙、叔孙、季孙三氏是。始祖之姓,谓之正姓,氏亦谓之庶姓。正姓是永远不改的,庶姓则随时可改。依据青海史学家李文实先生所著《西陲古地与羌藏文化》记载:吐谷浑,据《金壶字考》谓其音读为“突浴魂”,“谷”读为“浴”,是从吐谷浑语原音,但今土族自称“土谷家”或“土户家”则谷、浴仍通用。
  • 双生微醉

    双生微醉

    双生双生,并蒂而生,相爱与否,相杀与否,则以为反。
  • 魅生(涅槃卷)

    魅生(涅槃卷)

    魅生系列终于迎来大结局,熟悉的人物又将再次登场,为大家演绎一出出如梦似幻的易容戏码。万千声色,百般变化,十分手段,只此一人。他是天下最好的易容师,优雅地操着刀,焚香修改他人容颜,无论男女老幼、高矮胖瘦,均由他随心妆扮。声、色、形、影、态,皆如海市蜃楼般空幻迷离;绝美的容颜和惊艳的技艺,都足以颠倒万千众生。人之于他,不过是一段又一段可供赁香的故事;他之于人,却直如主宰命运的翻云覆雨手。
  • 农门悍妇:醋夫将军宠妻录

    农门悍妇:醋夫将军宠妻录

    简介一场意外,误将叶芸送到民风开放的架空古代,成了有后娘就有后爹的可怜小农女。眼见叶芸被发卖做奴仆,幸好隔壁姨妈上门要人,花三两买下叶芸做童养媳。只是姨妈家光景也不怎么样,家徒四壁,外有婆家找茬,内有个暴戾凶狠,力大无穷的小儿子,隔三差五打伤人,唯一几亩田地也全被赔偿典当出去。叶芸瞅了眼凶残成性,惹是生非的正太小相公长叹息:好想退货!正太小相公凶巴巴状:你敢?叶芸腹诽:我不仅想退货,还想称斤卖,就是卖出去估计要倒贴钱,还是自己养着吧。一边调教未来相公刺头小虎崽,一边奋起凭借自带的空间和葵花宝典,练就飞针走线,成了有名的刺绣大师,赚的盆满钵满。养歪男主一正常人有了心上人的表现,羞答答表白:“我喜欢你。”邵寂渊有了心上人的表现,抽出刺刀冷笑:“你敢喜欢别人我杀了谁!”叶芸瞅了眼傻笑吃货弟弟:“…………”一样的土壤为什么差别辣么大,我要退货!虐渣二农忙季节,叶芸被卖后,叶家没人干活“你闲着也是闲着,回家干活!”后娘道。“不去!”“死丫头,信不信打死你?”后娘威胁。叶芸吸了吸鼻子。后娘得意一笑:看你还敢跟老娘横。叶芸眨了眨眼睛,吸口气喊:“抓小偷啊!”村民们抄家伙上门,围住风中凌乱的后娘。
  • 穿越:冷魅娘子不从夫(全本)

    穿越:冷魅娘子不从夫(全本)

    都说人死如灯灭,她却幸运的获得重生。面对前程似锦,一往情深的未婚夫,她嗤之以鼻,圣旨算什么?本姑娘说不嫁就是不嫁。☆一次偶遇,她和他结下不解之缘。可她和他不会有好结果的,她若深陷下去,只会让她万劫不复。于是她活生生的扼杀了那颗已为他萌芽的爱情种子。☆郑灏枫:“你是我郑灏枫的女人,从前是,现在是,以后是,永远永远都是,你若敢让第二个男人看到你漂亮的妆容,我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的。”☆乔岩:“咱们之间有什么,难道玉儿心里没数吗?就凭我与玉儿有肌肤之亲,夫妻之实,我去找郑将军提亲,想必也合情合理吧?对了,玉儿,若是咱们的事被郑公子知晓,你说他会有什么反应?”☆她既要应对屡屡逼婚的未婚夫,又要小心翼翼地应付那个被她所救,却对她频频骚扰的腹黑狼。☆本以为,她坦然的接受未婚夫的感情,就会受宠一世,那知在她全身心的投入时,却遭到爱情的背叛。☆在她遍体鳞伤的时候,他如同救世主一般给了她无微不至的照顾。在那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她发现他这个救世主,竟是不折不扣的大骗子,他先是对她骗财骗色,再将她骗入祠堂拜堂成亲,他竟还骗的皇上的赐婚。面对圣旨,她左右为难,嫁他不甘!不嫁死罪!她该如何决择……◆本文绝不会弃坑,请亲们放心追文。乔乔是新人,在文笔方面定有许多的欠缺,希望亲们能多多提意见,乔争取给亲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乔乔的QQ:1021181618,欢迎亲们的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