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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周汝昌先生一贯坚持的“写实自传说”的失误(5)

第三,曹玺、曹尔正兄弟没有爵位,这同宁荣二公的爵位相差太大。飞将军李广一生未封侯,司马迁替他惋惜,后人也替他惋惜。曹玺兄弟连男爵、子爵都不是,曹雪芹却给他晋封公爵,这符合纪传写实的体例吗?这种把“无”说成“有”的写法符合“写实到底”吗?曹雪芹写自传给自己的曾祖、叔曾祖晋封那么高的爵位,难道不怕朝廷追查、不怕后人耻笑?

第四,《红楼梦》所描写的贾府是一门有百年兴盛的贵族,家里出了一个贵妃,经历了一场“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后进入了末世,最后被抄家,彻底败落。周先生笔下的曹家与此大不相同。他说曹雪芹“若依我推作生于雍正二年,到六年北归,刚刚五岁,其记不起南京,乃是当然的”(《新证》第169页)。他认为《红楼梦》所写是雍正十三年秋到乾隆三年之间的事,“傅鼐、福彭,皆为乾隆即位后重用;曹家亲戚既复极臻显赫,本身亦复中兴小康。依余推雪芹书中省亲,即当之本年(指乾隆元年)”(《新证》第424页),以为小说写的是曹家的“中兴小康”。这样周先生人为地制造了两个破绽:一是他说的现实的曹家经过两次抄家,而小说的贾府只经过一次抄家;二是他描绘的《红楼梦》是写曹家经抄家后过了十余年之后的“中兴小康”,同小说实际描写的贾府是末世不同,这全对不上号。

(三)把恭王府当作大观园遗址同样存在巨大破绽

在《红楼梦新证》中,周先生说:“和大观园最相像的,我以为是果亲王的承泽园”,“进门之山水掩映,出门之深而反近,有专植卉草者,类蘅芜院;有梵寺,类栊翠庵;有潄流亭,类沁芳;‘藕花荇藻’,类藕香榭;‘修竹成林,构数楹读书其间’,大类潇湘馆;平田野蔬,则绝似稻香村”(《新证》第150、151页)。现在周先生修正了大观园遗址的看法,他认为“恭王府就是大观园遗址”(周汝昌《恭王府考》第5页)。他不仅找到了大观园,还找到宁国府遗址。他在《恭王府考》中说:“所以,恭王府居巷西,俗称‘西府’,阿拉善王府居巷东,俗称‘东府’者因此”,“从种种迹象看,曹雪芹由于住处或别的原因,对这一带地势是非常之熟悉……很可以说明,他的以荣宁二府为背景的小说,要写出这个环境,就采取了他所熟悉的李广‘大第’遗址(按:即后来的恭王府)为主而运用了‘一墙之隔’东西两府的这个特点,以为小说布置上生色”(《恭王府考》第117、119页)。他认为这里的“西府”恭王府即荣国府,“东府”阿拉善王府即宁国府。我们先假定周先生的这个研究成果是正确的,然后看这里边存在什么破绽。

自传文学一般要求人物、事件、时间、地点基本真实,不能出格,倘若出了格就是小说而非传记。周先生说:“雪芹写他的老宅故院,更该是‘实录其事’、‘追踪摄迹’了。”(《新证》第151页)此话不错,比较符合写实自传的要求。按理讲,雪芹要写自传,必定会让父母、祖母和自己生活在自家的“老宅故院”,不料他却实行空间大调换,硬把自己和父母、祖母搬入恭王府去过日子。这图的是什么?为了打肿脸充胖子,借王爷府抬高曹家身份?是曹雪芹害了失心疯?都不是。“恭王府就是大观园”对写实自传说是不利的,它从一个侧面说明《红楼梦》不是曹雪芹的自传,世上哪里有让自己冒用别人家园子的自传呢?周先生写自传,能借别人的名园当自己的家吗?

把阿拉善王府当作“宁国公”曹尔正的府第来写,其破绽同把恭王府当作荣国府大观园一样荒唐。此理易明,这里不赘。

周先生既然把《红楼梦》的史事坐实为雍正十三年至乾隆三年发生在曹家的事,那么他的写实自传说又暴露出一个破绽:即曹尔正的儿子曹宜(按周先生的写实自传说就是《红楼梦》中的贾代化)与曹寅(即贾代善)从来没有像《红楼梦》描写的那样对门而居过,在南京时是这样,在北京时也是这样;他们的后人曹颀(相当于贾敬)与曹頫(相当于贾政)此时在北京也没有像宁荣二府那样对门而居。这样可证曹雪芹借鉴阿拉善王府和恭王府写宁荣二府,显然属小说手法,它同曹氏家族的实际情况完全不合,它同写自传的纪实笔法完全不同。周先生十数万字的《恭王府考》除了证明曹雪芹写小说选素材“东挪西借”手法以外,其他什么也说明不了。

“写实自传说”除了上列三大类破绽外,还有许多破绽,随手再举几条吧。例如《红楼梦》描写传主曹雪芹的文字所占比例太小,根本不符合自传的要求。不管是自传还是他人写的传记,描写传主的文字应占全书的主要篇幅,起码要占80%的篇幅,甚至更多。但《红楼梦》根本不是这样,很少用整回描写宝玉的活动,用半回以上文字比较集中地描写宝玉的也不过十四五处。我粗略统计了一下,八十回小说实际描写宝玉的文字在全书中约占20%左右,最多不超过25%。世上哪有作家主要不写自己反而用绝大部分笔墨去写别人的自传?

周先生说雪芹二十二岁时“始草《石头记》”,从第十八回到五十三回止,主要写雪芹十三岁这一年的事,并一直写到十五岁(《新证》第425页,第171页)。按常规要求,自传应全面反映立传者的生平事迹和成就,随着年龄增长,愈往后来愈详写。但《红楼梦》这部自传却不同,作家只重点详写十三岁这年的事,十四岁至十五岁这两年只略写一下就过去了。十七岁及以后只字未写,这能叫自传吗?伟大作家曹雪芹写自传,以他的才学应易如反掌,照生活实录,略加“精裁细剪”即可成功,何至于要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呢?书名为啥不叫《贾宝玉自传》,却“题曰《金陵十二钗》”呢?

纪昀曾这样向《聊斋志异》提出质疑:“小说既述见闻,即属叙事,不比戏场关目,随意装点……今燕昵之词、媟狎之态,细微曲折,摹绘如生。使出自言,似无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则何从而闻见之?”(盛时彦《姑妄听之》跋转述纪昀语,见《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八)纪昀用纪实文学的标准去要求可以虚构故事的小说,这就混淆了不同体裁文学的特点。但用这段话衡量曹雪芹的“自传”《红楼梦》则是可以的。我们套用这段话的口气以向周先生请教:《红楼梦》既是自传,即属纪实,不比戏场关目,随意装点。那么小说多次写到房中之爱,“其燕昵之词,媟狎之态,细微曲折,摹绘如生。使出自言,似无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则从何而闻见之”?《红楼梦》80%的生活内容宝玉不是当事人,即曹雪芹不是参与者,那么他是根据什么资料来完成这些丰富内容的描绘的?是根据史官的记载?还是根据曹家人及其亲友的日记?周先生能提供雪芹写这些内容所依靠材料的证据吗?

既然曹雪芹说自己创作的《红楼梦》是真事隐去的假语村言;既然脂砚斋说贾宝玉只存在于《红楼梦》中,这是古今小说戏剧中从来没有的人物,也是他在生活中从没见到过的人物;既然“写实自传说”存在那么多难以弥合的破绽,它连自圆其说都没有做到,那它怎么可能成为20世纪红学的唯一成果呢?

如何评价“写实自传说”?梅节说:“周先生近半个世纪来苦心营建的红学体系,其核心部分即关于《红楼梦》原本与续本的整套故事,纯粹出自虚构。从开始‘立项’,周先生着意的就不是客观的事实真相,而是社会的视听效果。就这点而言,‘龙门红学’的基本倾向是创作而不是科学研究。‘龙门红学’长于编故事,但编故事利于创作不利于考证。”(梅节《说“龙门红学”》,见《红楼梦学刊》1997年第4辑)并把“‘龙门红学’的开山者”的桂冠奉送给周先生。孙伟科在《20世纪红学研究的启示》中说:“周汝昌先生既是考证派‘自叙传’学说的集大成者,又是将传记学方法庸俗化的最突出者。”(见《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一辑)这无疑都是实事求是的评价,不知周先生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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