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乡下的维吾尔族男孩子,十有八九都有过放羊的经历,我也是。
那时候我还小,掐指算来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这个年纪最缺的是瞌睡,只要头一挨枕头,就死狗一样睡过去了,推都推不醒。可我很少有这样的福气,天麻麻亮就得起床,赶在上课之前让羊吃饱肚子,是我一天当中最要紧也是很无奈的事情。
那个时候,乡下还比较穷。我们家五个孩子,顾了吃的就顾不了穿的,生活很是拮据,不想一点其他办法,日子就过不下去。而养羊似乎就成了唯一选择。所以当别人还在被窝里睡得正香的时候,我已赶着羊群出了院子。不过,要想在有限的时间内让羊吃饱肚子并非易事,须冒一定风险。这个风险就是把羊群赶向地头渠边,因为时常得到渠水滋润,这儿的草就茂盛,羊吃起来非常过瘾,不一会儿,原本一个个干瘪的肚子,眼见着就都鼓了起来。如果羊也像人一样听话,也就好说,我可以借机头枕在渠埂子上打个盹,免得上课时上下眼皮打架,一不小心从椅子上滑落下来,让全班哄堂耻笑。但老是不遂人意,这边你刚一头着地,似睡非睡,那边羊群就电打一样,一个跟一个“蹭”地钻进庄稼地,让人担惊受怕,出一身冷汗。
我始终认为放羊是一件苦差事,不都像是诗里写的,歌中唱的,欢快轻松,悠然自得,世外桃源似的,很浪漫,也很幸福。“蓝蓝的天上飘着白云,白云下面是洁白的羊群……”在绿草如茵的花的原野上,这种舒缓曼妙的场景,或许是一道亮丽的风景,让人产生联翩的浮想。然而即便这样,也都是在春暖花开、风调雨顺的年景,并不是说一年四季天天如此。转场的酸楚,缺草的焦灼、接羔的劳顿,局外人是感觉不到的;鞋跑烂了,腿跑细了不说,脸也好像涂了一层黑油彩,啥时候都是黑不溜秋的,见了让人害怕。更可怕的是漫长岁月里,孤独像黑夜一样与你形影不离,排解不去的寂寞的心绪,如丝如缕,犹如一张巨大的网,陷于其中,不能自拔。和羊相随的时间长了,说话的机会自然就少了,那一段时间,我有点拙嘴笨舌,不善辞令,一说话就前言不搭后语,我估计和放羊有直接关系。
羊这个东西怪得很,看似比马要驯顺,也没有牛的犟脾气,但就是极不情愿听从牧羊鞭的调遣,你向东边赶,它绕来绕去要向西边跑;大热天的你急着要早一点归圈,它却磨磨蹭蹭、懒懒散散,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后边的头抵着前边的屁股,死拉硬拽就是不动弹。尤其是山羊和绵羊混放的羊群,更要小心留神,不然肯定会捅娄子,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当我第一次拿起牧羊鞭的时候,父亲就对我约法三章:一是不能让羊糟蹋了地里的庄稼,那是庄户人家的命根子,毁了一茬庄稼,等于毁了一年的光阴;二要防止让羊跑丢了,肚子里的油水、穿的戴的和上学的花费都指望着羊呢!三是切记要远离三瓣野苜蓿,那可是草场上的一大害,羊吃了会胀破肚皮,一个个胀死。
我当时所放的那群羊不算多,大小二十来只,其中有五六只是山羊。为了吆喝起来方便,我大都给起了名字,譬如“花喜鹊”、“老满口”、“贼不死”之类的。起什么名字,因颜色差异来定,凭年岁大小而论,当然也有个别分子,则取决于其秉性之优劣了。就以那只“贼不死”为例,取的就是贬义。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羯山羊,一对弯弯的抵角,十分显眼,因身强体壮且又极爱抛头露面,自然成了头羊。然而就是这家伙,打第一天起就让我伤透了脑筋,操碎了心。放羊娃都最清楚不过的一件事情是,羊群上山之后,一般情况下,哪里的草长得好,头羊就会往哪里带。每每吃到七八成饱,羊群自然会游牧至一处固定的水源地,再美美喝上一阵,也就到了归圈的时候。所以放羊娃都说:管好羊群,先要管好头羊。足见头羊在羊群中的地位。我总觉得我们家这只“贼不死”,就像它的名字一样,确实奸猾、刁钻,贼得不行。别的羊到了一个好的草场,知足得只管低头吃草,哪里还顾得上东张西望;“贼不死”就不一样,两眼总是盯着山下的庄稼、渠边的树,一肚子弯弯绕。分明刚刚还在一座小山头上低头啃着草皮,可是等我撒完一泡尿回头再看时,它已带着羊群蹦着跳着一溜烟向山下跑去。要命的是“贼不死”边跑还边回身张望,那意思好像在说:你追呀,使劲追呀……
正如我父亲所说,那些年,谁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全指望地里那一点庄稼养家糊口。雨水好了还将就,遇上天旱就苦了,如果再让牲畜糟蹋了,无疑会成为一件了不得的事情。原本和睦相处的街坊邻居,或许就为此闹别扭起纠纷,恶言相向,反目为仇,甚至发生械斗。好在我儿时是出了名的“草上飞”,速度快得跟鹿跑的一样,总是抢先一步赶到地头,才算是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避免了事端。不过,羊啃树皮的事情还是有过那么一两回,只不过林带都是集体所有,毕竟就好通融一些。如果赶巧碰上一个沾亲带故的护林员,说不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上一马;即便是被村里人见人嫌的“是非头”逮个正着,也不过轻则厉声呵斥你一顿,重则被踢上一脚。这对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来说,当然也就算不上什么了。然而不管怎么说,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羊和其他牲畜还不太一样,最忌讳大运动量奔跑,天天如此这般来回折腾几次,饿不瘦也会跑瘦的。那时候和现在不同,羊肉越是壮实就越是受人欢迎,不像今天一个个都挑瘦肉吃。所以谁家羊的尾巴喂得大,谁家的锅里就不缺油水。不缺油水的家庭,算不上殷实,但起码让人心里踏实一些啊!所以,眼见得抓了一个夏天的膘,就这么一天天往下掉,哪有不心疼的。
也是迫于无奈,我只好给头羊“贼不死”使木绊。所谓木绊,就是截一根状若擀面杖大小的木棒,中间打上一孔,然后再穿上一根细绳子,将木棒吊挂在羊的脖子下。学问全在绳子和木棒的尺寸上,绳子长了,木棒拖在地上,让羊无法前行;木棒短了,吊在空中,起不到“绊腿”的作用。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木棒横挡在头羊的膝盖骨前,既不影响走路,又不能让它走太快。羊的膝盖骨是最脆弱的地方,只要它一跑,木棒就会自动敲打,叮叮当当的,滋味一定不好受。然而说这头羊是“贼不死”,也实在是名副其实,令人信服。尽管我使尽浑身解数,给头羊使了这个绝招,到头来还是收效不大,并没有完全束缚住它的腿脚。头羊依旧恶习不改,照跑不误,只不过跑的姿势有些滑稽可笑而已。我一次次看着它就那么蹩脚地跑着,像跳不是跳,似拐又非拐,活脱脱一副罗圈腿,动作虽难看,却很实用。不仅避开了木绊,速度也不慢。都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话用在羊的身上也恰如其分。见头羊“贼不死”率先垂范,勇往直前地带头跑着,羊群就有了主心骨,效仿着跟随其后跑将起来。一时间“咩咩”的叫声不绝于耳,扬起的尘土弥漫黄土梁,呛得人又打喷嚏又淌眼泪。
说实话,我本来对放羊就一肚子委屈。兄弟三人,好像唯独我天经地义、命中注定终日与羊为伴似的,没有个闲暇的时候。种庄稼都讲究个交替轮歇,不然的话,地力下降,影响收成。而我就是一匹拉磨的驴,不知道什么日子可以松一下套。早上的瞌睡多么香甜,对热被窝的那种依恋,甚至胜过刚出锅的抓饭包子,再迷糊一阵有多好啊!但羊群不出圈是不行的,羊群不出圈,就意味着我们兄弟三人当中有一人要面临辍学,而这种可能我琢磨非我莫属。兄弟三人,我排行老二,老大即将中学毕业,让他放弃学业显然不太现实;弟弟年龄尚小,他放羊的话,有可能先把自己放得找不回家了。与其失去割舍不断的学习机会,倒不如有自知之明,选择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牺牲瞌睡和玩耍,在上课前放学后让羊群吃饱还要吃好。年复一年,朝朝暮暮,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风和日丽的日子也就罢了,寂寞也好,孤独也好,咬咬牙也就撑过去了;遇到刮风下雨天,时间就很难打发,往往顾头顾不了脚。新疆的气候不同于内地,即便是夏天,也是“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说变天就变天,说寒冷就寒冷。人们常说的“早穿皮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西瓜”就是真实写照。可怜我身上衣正单,呼呼的寒风裹挟着噼里啪啦的雨点,劈头盖脸侵袭过来,让人躲无处躲,藏无处藏,像一只落汤鸡,蹴作一团,瑟瑟发抖。
回想起这些,我仿佛受到了一种欺侮,对头羊“贼不死”充满了敌意。旧恨未去又添新仇,于是我怒气不打一处来,新账和老账一次清,一弯腰就手捡起一块石头,攒足劲,瞄准头羊“日”的一声投掷而去。只听得“咣”的一声响,可是头羊丝毫未损,紧随其后的小绵羊“约勒瓦斯”却应声倒地。我原想打头羊“贼不死”的大角,不料击中了吊在脖子下的木绊,由于用力太猛,木绊又过于圆滑,石块反弹后不偏不倚就弹在了小“约勒瓦斯”的干腿杆子上。这是只二齿子小绵羊,虎头虎脑的,才起了这么个名字。羊群中它算是口轻的一个,膘情也最好。父亲对小“约勒瓦斯”情有独钟,不仅在于它长得憨厚,而且还通人性。小“约勒瓦斯”从小失去母亲,是个缺奶子,多亏我父亲特意为它订了牛奶,一口一口把它喂大。从此就认准了我父亲,只要父亲蹲下身子吃饭,小“约勒瓦斯”就会撵过来嘴巴往碗上凑。父亲也是越来越喜欢它,给它开起小灶,自然膘情日渐看涨。像是一只宠物似的,整天跟在父亲屁股后面,让左邻右舍稀罕得不行。有不少附近煤矿上的熟人要出高价买它,父亲都一口回绝,说要留着给弟弟举行割礼时才用。
此时此刻,瞧着小“约勒瓦斯”干腿子上血流如注,我后悔当初不该给头羊使木绊,否则,也不会有今天的惨状,真是自食其果。我慌里慌张脱下背心,学着电影上的样子,叠成一个方形状,使劲摁在小“约勒瓦斯”伤口上,心想这样可以止血。过了一会儿,血还是照流不误。我又抓起一把沙土捂了上去,刚开始还行,可不等多长时间,血又从沙土中渗了出来。我急中生智,突然又想起以往和小伙伴们玩耍,如果有谁不小心磕破了头皮,大人都是用烧草灰的办法来止血,于是就如法炮制。我急忙掏出每个放羊娃都必带的一盒火柴,用脚将四周的野蒿和荆棘向一块归拢归拢,点着火烧了起来。不知是真主襄助,还是烧草灰本身起了作用,一番忙碌之后,小“约勒瓦斯”腿上的血还真不流了。我顿时觉得一块石头落了地,长长舒了一口气。还算万幸,小“约勒瓦斯”最终摇摇晃晃站了起来,不过走起路来却是一瘸一拐,而且走一阵缓一阵,多少还有些吃劲。那一天我一直熬到很晚才收圈,而且一路走一路默默祈求:千万别让父亲知道了……
其实父亲不可能不知道。第二天一大早父亲就问我:“‘约勒瓦斯’的腿怎么了?”我吭哧半天才说:“没什么呀!”“没什么它的腿咋瘸了?”父亲又问。我想想说:“是不是让蛇咬了?”父亲这才不言语了,只是眉头蹙得更紧,烟抽得更凶了。然而我却忽略了最要紧的一点,那就是牲畜一旦被毒蛇咬了,很难挺过一个晚上。这一点我想父亲比我更清楚。因为有伤在身,小“约勒瓦斯”后来就日渐消瘦下去,不得已,父亲只好将其低价卖了,留给弟弟举行割礼时再用的许诺,从而也就作罢。
这件事虽说就那么平平淡淡地过去了,但我多少年来一直心存愧疚。如今父亲已经离我们而去,我就愈加感到不是滋味,这才记录下上述文字,算是一种歉疚和纪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