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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荒原上的爱(4)

我觉得自己孤独无助。我记得那是五六年,我的一位老乡专门从乌鲁木齐来看我。我一见她的面就忍不住嚎啕大哭。我有无数的话要向她说,但在心中整整憋了五年的话却不知从何说起。我的泪水自见她的面就没有断过。拉饱含着灵肉之苦的泪水成了我诉说的唯一方式。

我当时已怀上第三个孩子,我挺着个大肚子,可就是因为我不跟丈夫过夫妻生活,他竟然把我从床上踢了下来。第二天,他竟然当着我老乡的面,对我大发雷霆,还伸手给了我一个耳光。我实在受不了啦,就求那老乡帮我说说他。

我老乡当时还没有谈恋爱,这样的事求一个二十一岁的黄花闺女去说,也实在是没有办法。人家也不太好说,但看着我那可怜楚楚的样子,加之她胆子大,当即就答应了。

吃晚饭的时候,我丈夫回来了。我的老乡对他说,司令员同志,你是老革命,也是师一级首长,但你不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妻子,虐待、打骂妻子不是错误的,何况人家还怀着孩子……

我话还没说完,他把桌子一掀,拂袖而去了。

我还有个外号叫“小周璇”,周璇扮演的是戏剧中的可怜角色,而我却是实实在在的生活中的可怜角色。我实在忍受不了了。我深深的体会到,人世间最大的苦难不是别的,而是让你和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

所以,我最后不得不走出那对我而言,无疑是勇敢的一步。六十个代初,我与他离了婚,离婚之后,我回到了长沙,在一所小学里当老师,六五年我找到了自己的爱情。

那时候,女兵们最害怕听到那个“谈”字。女兵们只要一听到说哪个首长要找你谈话,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有一句顺口溜是这么说的,“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首长找谈话”。有很多人都没有摆脱这种半命令式的婚姻,这主要跟当时封建思想还很严重有关系。大多数女人遵循的还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部队,组织代替了父母,婚姻一旦被组织决定,也就认命了。但也有违命不从的。我有个老乡被团政治处主任看上了,说要和她谈话,她当即拿了一颗手榴弹,说,你敢来跟我谈,我就与你同归于尽。当然,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

自然,这种“拉郎配”也有撞上了好运的。那就是彼此结合后,真的产生了感情,生活和美融洽。我有一个姓朱的同学,也是一起入伍的。开始分在文工团。当他唱歌实在不行——她有个绰号叫“朱变调”——唱不了歌,调出了文工团,把她分到伊犁搞土改。嫁给了一个姓苏的教导员。不久,那教导员到昭苏县当了县委书记。这个人工作能力强,廉洁清正,即使现在去昭苏,问及苏书记,老一点的人还都知道,说那是一个好人,是一个好官。

他对我那个同学很好。记得有一次我去看望她时,她正悠闲地在家里看小说,一见面,就与我谈起了那小说中的故事。苏书记爱她爱得很呀,连家务活也不忍心让她干。他们恩爱一生。但这跟“闯天婚”一样,闯上这么个好的,的确不易。

总之,我们这一代人的命运是不得不在命运的泥淖中挣扎。生命像尘埃一样,随着命运那双无形大手的挥动,而起伏颠沛。怎么也摆脱不掉,逃避不了。每个人的命运也因此不得不留下那种环境、那个时代的深深烙印。

五.曾可兰:你知道什么叫“二八五团”吗

我是与李蔚华、范志群一起到的和田。那真可谓是漫漫长路啊。但到了部队,却连一床被子都没有给我们发。我们三人只有一床从老家带来的薄被和一床在西安发的军毯,三个人挤在一起睡,还常常被冻醒。我们提了几回意见,还是没有发下来。后来才知道,组织上已有意图让我们与老同志尽快结婚,所以就不用发被子了。

我在迪化就听说过这样的事,那是听几个八一农学院的学员在旁边议论。

一个学员说,听说分到下边去的女兵一去就要结婚。

另一名学员马上说,不可能,我们学校有规定,不准谈恋爱,男女同学之间的接触,也有严格的要求。每周都要开生活检讨会,汇报思想,主要是汇报男女同学之间交往的事情,可严了,你如果有什么隐瞒的,而别人“帮”你汇报了的,就会受到更严厉的批评。她们倒好,组织给她们介绍。

你觉得好,让组织也给你介绍一个吧。一个学员赌气地说。

对,给她也介绍个“二八五团”的。有人开玩笑。

什么叫“二八五团”?

二十八岁以上,五年以上党龄,团级干部,怎么样?你要不要?

唉呀,那不快成你父亲了吗?

我记得,那位同学说出那句话时,我都吓得哭了起来。

你不不知道,我们好多老乡来新疆不到三个月就结婚了,现在已做了母亲,有些正怀着身孕,看上去,她们雅气来脱,如花似玉,不像已为人妻者,更不像孩子的母亲。一名学员继续说。

另一名学员接着说,那样的话,我们应该是最为幸运的了,到了新疆还能上学,高校里不准谈恋爱的规定,使我们逃脱了分配婚姻的痛苦。

哎,只是这学校的条件太差了,连校舍都没有,天气好时,就在外面上课;天气不好,则在帐蓬里。所以,得一边上学,一边修学校。一天上八小时课,干六小时活,打土坯,运土坯……

我当时就有些害怕,但我不相信那些学员说的是真的。但一到部队,这些说法就应验了。

果然,没过多久,就给李蔚华介绍了一位教导员,二十九岁,范志群则介绍给了参谋长。年龄多比我们大十几岁。其实,年龄差异并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我们年龄太小,对婚姻没有任何认识。还有,就是这种方式太有违人意。我们三个女兵中,李蔚华的文化程度最高,也最敢说话,他当时就说,我是来革命的,为了革命,让我上刀山、下火海都可以,让我跟别人结婚,我坚决不答应。她因为不同意组织的安排,就让她到昆仑山的筑路部队去——那可是世界上最苦最危险的地方。

我文化程度低一些。一看这样,我就想,与其让别人给分一个,不如按照他们要求的条件自己去挑一个,所以我就认识了三营教导员,我们就谈上了。那教导员是够成家条件的,所以没人反对。我后来随丈夫去了沈阳,八九年我回过新疆一次,我回过农一师,与李蔚华见过一次面。我的婚姻虽然不能说很幸福,但自己毕竟选择过,虽然是在指定的一个很小的范围内。所以,也可以安慰一下自己吧。

李蔚华在上昆仑山时,马受了惊,把她摔了下来,把她的手臂摔伤了。她在山上呆了一段时间,又被调回了团部。

她回来后正在当年第三次“镇反”。那时,让大家开会,开着开着,就说谁是特务,马上就扒帽徽领章,她的毛笔字写得好,就让她写镇反布告,最后把手都写痛了。

上了一趟昆仑山,他们见李蔚华还是不同意婚姻问题,然后就让她到驻墨玉县的一个营去当文化教员,教他们唱歌,识字;五二年二月,又把我放到了连队。就这样一级一级“下放”,无非是让她在婚姻问题上松口,但她就是不。不,坚决不!她对我们说。

部队以为是处分了李蔚华,其实她在连队过得非常快乐。战士们大多不识字,她教他们识字,帮他们写家信,给他们读报,她也听他们讲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经历,讲战斗故事,听他们讲自己对亲人的想念,对故乡的眷恋。她既是战士们心中的女神,也是受他们尊重的老师,是他们喜欢的好朋友;战士们是她最可爱的学生,也是她很好的兄长。

范志群受李蔚华不从的影响,开始也想违命不从。加之参谋长已年近四十,开始她怎么也不同意嫁给他。她一个人管团里的图书,不知怎么搞的,喀什、和田新华书店的书断了,她知道这是组织上在给她施压。故意使她的工作没法开展。那时候是工作第一,工作没法开展那还了得。她又是个老实人,一点事就能把她难住,领导又轮番找他谈话,说那是政治任务,老同志是为革命耽误了青春,你如果同意了,就是为革命做了贡献。范志群抗不过,就同意了。

五一年一月,六七名四川女兵到了团里。她们都是师范或高中毕业。当时副团长,二营营长已与甘肃临洮的女兵结婚,四川女兵又解决了政治处主任和部分营级干部的婚姻问题,湖南女兵的压力相对小了一些,但我当时已经结婚了。

李蔚华在连队呆了两个月,团里认为她已经锻炼好了,又把她调回团部。这次,政委亲自出面,给她介绍了雪樵,雪樵是组织股股长,当时二十四、五岁,年轻,有文化。他还不符合部队规定的结婚条件,但因为政委很欣赏他,算是网开一面,都是政治处的人,李蔚华早就认识他,印象不错。政委把李蔚华叫到他的办公室,半开玩笑地说,你个小鬼呀,是够犟的了。但我还得给你介绍。我亲自出马,你不会不给面子吧。李蔚华也不怕,她对政委说,不,首长,我还是不会同意的。政委就笑了,说,这次你可能会同意。我想把我们团最优秀的机关干部介绍给你,无论从人品、长相、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你们都相配。李蔚华就问是谁?政委说,他是组织股的雪股长。李蔚华虽然认识雪樵,但也只是认识而已,从感情的角度而言,还无从说起。所以她当时什么也没有说。她这样一做,政委就认为她已默认了。于是就放话,说两个人已有爱情关系了。

李蔚华在高中时的成绩很好,一直有个大学梦。和田虽然偏远,但她也知道军区成立了农学院、医学院,就萌发了上学的愿望,所以还是不愿结婚,但她也认为自己在这样对抗下去就太过分了。她毕竟是一个士兵,她不能一直对抗首长的关照——那种夹带着权威和命令的关照。何况,政委能把雪樵介绍给她,也的确是做了很大的让步。在全团,雪橇的确也是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为数不多的优秀分子之一,大家都劝她,她也就同意了。

一九五二年底,山东女兵来到了团里,她们天真活泼,怀着崇高的革命理想,共有五十多人。她们能吃苦,但不习惯这里的生活。有一部分后来集体跑了,团里派人把她们拦了回来。这样,团里连以上干部的婚姻问题都解决了。

十二月十四日那天,我与李蔚华正在地里劳动,政委的车子开到了地头,司机对李蔚华说,政委让我来接你回团部去。

回去干什么?李蔚华问。

我也不清楚,团里要放电影,可能是接您回去看电影吧。

不可能,不可能是为了让我看电影专门来接我的,肯定有别的事吧?李蔚华很怀疑司机的说法。

具体有什么事我可不知道,你回去就知道了。

李蔚华让我跟她同路,我们就跟司机回去了,回到团部已是黄昏。回去后就对她进行政审,政审完毕后立马把她带到了操场上。那时把看电影叫看“西洋景”,比过年过节还热闹。操场上早已人山人海。

在电影放映前,政治处主任让雪樵和李蔚华站到主席台上,然后请政委讲话。政委就说,今天晚上,刚好有军里的电影放映队来团里放电影,在这高兴的时刻,我们要为雪樵和李蔚华两位同志举办婚礼,大家用掌声来为他们祝福!李蔚华这才知道神圣的婚姻就这样开始了。

李蔚华与雪樵的婚姻在我们三人中是最圆满的。但她对这种婚姻形式还是感到难以接受。因为……因为他觉得他们的婚姻好像只是组织的一项工作,宣布了,这项工作也就完成了,又是如此地突然,更有一种受了算计的感觉。

结婚后,他们到了墨玉,住进了地窝子。李蔚华在那里作了妻子,然后作了母亲。她一共生养了三个孩子,其中有两个是在和田生的。那时,她和我一样,在生养孩子方面没一个人可以请教,所以对这方面的事一点也不知道。第一个孩子生下来,掉在了灰土里,和田的灰土厚,从灰土里把孩子找出来,他像一个小泥人。生了孩子的第二天,她就去劳动了。生第二、第三个孩子也没坐月子——当时傻乎乎的,只知道工作,不知道生了孩子应该休息。

她在和田工作了八年,然后调到阿克苏的沙井子,六九年调乌鲁木齐,但随即又到了阿勒泰的农十师,一干就是十几年,直到八九年退休。我们就这样,度过了这平淡无奇的一生。即使留下了一些回忆,但大多有些苦涩。而唯一可堪回首的,也就是那些苦涩的东西。这听起来有些矛盾,但实际情况就是这样。

六.王佩荣:我相信爱是无罪的

这栋楼上住了我和陶素珍两位湖南女兵。平时,我们交往不多,但像共经患难的两姐妹,用目光互相关注着,用内心彼此呵护着。

我在这里已没有亲人,我的丈夫刚去世不入,埋在这里的盐碱土中,孩子们都不在身边;而陶素珍的儿孙都在这里。命运和生活在我们两人身上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陶素珍是湖南长沙人,一九五二年参军到新疆,她当了一辈子农工,她的丈夫尕金虎刚解放时是排长,离休是九连连长,他们与新疆的泥土打了一辈子交道,所以居室中的尘土不仅仅是风吹送去的,还有他们自身所携带的。我们已经习惯了那些泥土,所以并不经常扫它,地上有金黄色的一层,因此虽然住的是水泥和钢筋构造的楼房,但进到房子里,给人的感觉还是像是进了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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