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675100000004

第4章 恋爱不成,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1)

第一节 双方出资购置,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恋爱不成如何分割

案 例

高铁山和王晓红原来是大学同学,经过近8年的热恋,双方决定于2009年10月结婚。但考虑到双方在上海均无住房,双方父母也不在身边,为了有个稳定的住所,双方决定购置一套房屋。二人通过房产中介,以92万元购买了上海某区一套二手房,产权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购房时高铁山出资30万元,王晓红出资15万元,剩余的47万元是以高铁山的名义向银行申请的商业贷款。贷款发放后,由高铁山一人按月还贷。但在购置好房屋后,双方为了房屋装修问题发生争执,而且吵架频率剧增,双方的关系急转直下,最终决定分手。分手容易,但对于房屋如何分割双方意见分歧很大,高铁山认为应当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而王晓红则认为应当均等分割,双方僵持不下,最后王晓红诉至法院,要求均等分割房屋。王晓红要求均等分割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律师剖析

一、高铁山与王晓红对于系争房屋系按份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与共同共有相对应的一项制度,指数人按应有份额(部分)对共有物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的共有。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根据某种共有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也就是说二者的区别是多个权利主体之间到底是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还是没有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本案中高铁山与王晓红对于房屋是何种共有形式呢? 我们认为若双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时或购买时无特别约定,则双方对系争房屋系按份共有,因为依据我国《物权法》第103条之规定,若共有人对于共有的财产无约定或约定不明,除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恋人关系是否属于“家庭关系等”的范畴? 在立法时很多人建议将“家庭关系等”中的“等”字删除,不宜将共同共有的范围扩大,但未被采纳,我们认为,从立法本意来看,“等”的范畴指的是和“家庭关系”类似或相近的亲属关系,而不应包括“恋人关系”,恋人关系实际上属于比较松散的关系而且很脆弱,特别是在当今社会,很多年轻人对于感情问题喜欢追求刺激快乐,而未认真考虑自己需要承担的相应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据此,我们认为,既然双方不属于家庭关系也不属于近似的范畴,那么双方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对于该房屋当然系按份共有形式。

二、系争房屋的分割原则

依据我国《物权法》第99条之规定,对于按份共有形式的财产,除非共有人有特别约定,否则按份共有人随时可以请求分割共有财产。本案中高铁山与王晓红恋爱关系终止时,王晓红有权要求分割共有房屋。那么双方的出资比例应如何确定呢?

一种观点认为,高铁山自筹资金30万元以及其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的47万元,应当认定为其个人出资,王晓红出资15万元也应认定为其个人出资,鉴于双方对于各自的份额未有约定,故依据我国《物权法》第104条之规定,双方的产权份额应当按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高铁山享有83.7%的产权份额,王晓红享有16.3%的产权份额。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房屋分割时该债务应由高铁山一人承担。

另一种观点认为,房屋贷款应视为二人的共同出资,故高铁山享有房屋58.15%的产权份额,王晓红享有41.85%的产权份额,对于恋爱期间确系一方归还的贷款部分,则分割时应予以扣除。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房屋分割时债务应按照双方共同债务处理。

恋爱期间双方一起购房且有银行按揭贷款时,双方的出资如何认定? 贷款到底是认定为主贷人一方的出资还是双方的出资? 笔者认为,对此问题不可一概而论,实践中,双方一起购置房屋时,若主贷人一方的收入水平未达到银行的贷款要求,此时另一方会向银行提供收入证明,并向银行签署书面的还款承诺函(或虽未提供收入证明,但向银行签署了书面的还贷承诺函),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是该笔借款的共同债务人,该银行贷款应视为双方购房的共同出资。若申请贷款时仅有主贷人一方提供收入证明,另一方并未签署还款承诺函且贷款发放后其也未实际承担还款义务,则此时宜将该贷款视为主贷人一人的出资。

三、法院审理结果

本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考虑到高铁山的出资情况,由高铁山向王晓红支付房屋折价款的分割方式尚属合理,据此,法院判决高铁山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支付王晓红16.3%的房屋折价款,剩余贷款由高铁山承担。

四、补充说明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实践中常有双方父母一起出资为恋爱双方购置房屋的情形,如遇有这样的案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之规定,在男女双方结婚之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房屋的分割原则,一般也是按照各自父母为自己子女的出资比例确定各自的份额,但双方另有特别约定或双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若双方约定各占50%产权份额或双方父母通过明示的赠与协议表示赠与双方时,则房屋分割以均等分割为原则。若双方父母虽明确表示赠与双方但以双方结婚为赠与的生效条件时,一旦双方无法结为夫妻,则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行为也不发生效力,故分割时各自父母的出资仍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按照各自父母为自己子女的出资比例确定各自的份额。

律师提醒

双方恋爱期间,为了将来有个“爱巢”一起出资购置房屋,这种现象在社会上很常见。理想是美好的,但有时现实是残酷的,并非所有的恋人最终都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一旦“爱”变成了“恨”,感情终结,很少有人再顾及曾经的感情,正如古人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因此我们建议,一旦双方决定购房,最好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自所占的份额,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对簿公堂。当然,若双方决定结婚后房屋为共同共有,也可签署附条件的协议,所附条件可参考如下格式:若本协议男女双方日后登记结婚,则该房屋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该房屋享有均等的权利。另外,本案中,高铁山与王晓红系恋人关系而非夫妻关系,因此高铁山变更房屋产权时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费。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二节 一方出资购置,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恋爱不成如何分割

案 例

李明明和张兰于2007年1月经人介绍确立恋爱关系,双方为筹备结婚,于2008年2月在上海某区看中了一套总价为60万元的二手房。购置房屋的所有款项包括税费等均由李明明个人支付,张兰没有支付任何款项,但李明明为了表达对张兰的爱意,将张兰也列为房屋的购买人写在了合同上。支付完全部房款后,同年4月,房屋产权登记在了两人名下。房屋交付后,李明明出资进行装修,张兰则在工作之余抽出时间负责监督装修队的工作。就在张兰高高兴兴地装修房屋准备结婚的过程中,李明明在单位组织的一次酒会上认识了一名女孩———王月月,或许是因为名字的相近让双方倍感亲切,两人开始频繁交往。交往中李明明感觉和王月月在一起很放松,有一种说不出的快乐与幸福感,而此时的张兰却因为装修的事,心力交悴,难免有些怨言,于是双方频繁发生争吵。最后李明明明确表示自己另有心上人了,希望张兰退出。张兰闻听此言顿时火冒三丈,要求李明明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且要求房屋均等分割。李明明认为,双方没有结婚,我喜欢其他女孩子也没错,何谈精神损害赔偿? 同时房子是自己买的,既然结婚不成,张兰当然不应该要求分割房屋。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张兰于2009年2月起诉至上海某区法院,要求均等分割房屋,由李明明支付自己房屋市场价值(暂估75万元)的一半。那么张兰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律师剖析

一、李明明与张兰双方若对系争房屋的共有形式未进行约定的话,应当属于按份共有

具体理由在前文案例中已有详细阐述,在此不再赘述,以下内容是建立在双方对于系争房屋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未有约定的情况下进行的分析。

二、房屋的分割原则

依据我国《物权法》第99条之规定,对于按份共有形式的财产,除非共有人有特别约定,否则按份共有人随时可以请求分割共有财产。本案中李明明与张兰恋爱关系终止时,张兰有权要求分割共有房屋。依据我国《物权法》第104条之规定,若系按份共有,除非共有人之间关于各自的份额有约定,否则共有人对于共有房屋的份额按出资比例确定,那么依据该规定,张兰没有出资是不是就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份额呢? 答案是否定的。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双方为法定公示之房屋产权人无疑。我们认为,恋爱关系虽不属于家庭关系,但毕竟是一种亲密关系,恋爱期间互赠财物或赠与大额财产表达爱意也属正常现象。因此,若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仅因一方未出资就否认其享有物权,实为不公。但若均等分割,对于全部出资或多出资一方也不公平。当双方均有出资且出资比例不是很悬殊的情况下,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较为公平。

但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传统习惯是男方购房,女方置办嫁妆这一习俗,上海高院于2007年9月20日颁布了《关于审理分家析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作为处理此类案件的地方性司法指导文件,依据该《意见》第5条之规定:“恋爱期间共同购房,一方未出资但产权登记为两人共有,析产分割的处理: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分析,房屋已经确定为恋爱双方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一般以10%~30%的份额为宜。”我们认为上海高院的这一规定较为合理,既考虑了这类案件的特殊性又兼顾了公平原则,该规定也符合《民通意见》第90条之规定。

实际上,本案的最终结果也符合上述文件精神,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明明一次性向张兰支付房屋折价款人民币13万元。

三、补充说明

笔者在前文提到过:在男女双方结婚之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果本案中购房款全部是李明明父母出资的,张兰未出资,那么是否可以得出张兰不可要求分割房屋的结论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此时虽然张兰未出资,但毕竟其是产权人,且已公示登记,当然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对于李明明父母而言,其之所以为双方购房出资,且将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也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一旦双方恋爱不成,从公平角度出发,张兰主张均等分割房屋不应获得法律支持,除非李明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否则分割的原则应当与李明明一人出资的分割原则一致。

同类推荐
  • 企业劳动法律风险提示650项(谷臻小简·AI导读版)

    企业劳动法律风险提示650项(谷臻小简·AI导读版)

    本书归纳、表述了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常见劳动法律风险、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或后果,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参考法律建议,合计提示法律风险650余项。
  • 公司设立与股权纠纷

    公司设立与股权纠纷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中有关公司设立与股权纠纷的一些热点法律问题进行宣讲和普及。
  • 内陆开放区生态化建设法律问题研究

    内陆开放区生态化建设法律问题研究

    内陆开放区是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示范园区基础上为进一步扩大内陆城市对外开放度的重要举措。内陆开放区不同于以往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其基本理念、基本制度在理论界还没有系统研究,相关的法制保障研究也很缺失,尤其是内陆开放政策应该在国家发展战略中进行探索和完善。本书稿对内陆开放区的法制保障进行全面的探讨,弥补该方面的理论空白,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学术意义。
  • 为圆华夏宪治梦:李步云教书学术思想研讨会暨八十年诞志庆

    为圆华夏宪治梦:李步云教书学术思想研讨会暨八十年诞志庆

    李步云先生是法学理论界的领军人物。1957年9月,先生脱下戎装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自此,就毕其一生投身中国法学事业,并将其视为终身的奋斗目标。50余年来先生一直致力于法治、民主、人权、宪法,孜孜探索,执着追求,奔走呐喊。在中国法学界,他被公认为是敢为中国法治开第一腔的人;在国外专家的评论中,他被视为是中国人权领域的两大旗手之一。李步云先生的学术思想博大精深,涉及法理学、宪法学、法哲学和行政法学等多个法学分支学科,对法治、民主、人权、宪法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均具有原创性的贡献。2013年8月23日是先生八十华诞,其学生以志贺的形式,组织编写本书,以学术综述、主题研讨、为人为学、专题研究等多个视角,试图全面、系统、动态、立体地反映李先生步云教授的学术思想和书剑人生。
  • 中国商法年刊(2012)

    中国商法年刊(2012)

    全书共分为商法总论与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的实施评估与研究;票据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与研究;民间借贷与金融秩序的商法研究以及附录五个部分。内容涉及“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包括商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实施评估与研究”“票据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研究”“民间借贷与金融秩序的商法规制”。本书重点研讨我国民生发展中出现的商法问题,商事审判和商事纠纷诉讼外的解决机制成为司法界和实务界的一个热门话题,该书对商事审判和诉讼外商事纠纷的解决机制提出了独特的见解,对我国建立便捷、高效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热门推荐
  • 唐朝大人物

    唐朝大人物

    我急于接近那个他、她,她们。去他的历史课本,坊间传闻,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缘深缘浅,缘起缘灭。强者,还看贾大唐。
  • 我有一条因果布

    我有一条因果布

    又名:《混沌因果道》、《青衣识途》详细版:床前的青铜灯,熄灭,又被点燃,大殿石像内,混沌清浊两分,有了灵智。门前散落的宝剑,锋利无比,想要挥舞,却一个不小心,伤了自己。百家争鸣,危机四伏,人人心脏紧绷,不敢半点差错,只有在看不见的角落,精灵们依旧活泼。历经磨难,步入巅峰,谁知,这一切都只是梦。道祖说一只蝴蝶梦到了他,镜子说,外面全是虚妄,镜内世界永存。混沌意志不灭,机械失控,泰坦降临,一只神笔勾勒世界,谁能追寻本心?简洁版:一名道士,不知男女,不知年龄,腰间两把石剑,脚底一头神龟,额头上的是因果,眼眸中的是红尘,经历一切,让此生圆满。(好累啊,不想写太复杂的东西了,轻松一点吧)
  • 她直播间通野蛮之地

    她直播间通野蛮之地

    请假:一个月后回归 洛佴是位医者,还未学成就被撵出师门的医者。穷困潦倒,饥寒交迫,艰难竭蹶,她没有想到有一天所有生存困苦的词都能往她身上拍。直到一天→天上掉下个野蛮之地的通道口。握着奇形怪状的手环,洛佴想:干吧!反正再怎样也没有饿死不体面。可是,当她了解到手里的东西到底是个什么的时候。洛佴:情愿特么的成饿莩啊!‘哎,主播你别晕,给你刷999艘战斗舰啊~’‘主播挺住,等我给你打赏666瓶高级治疗液!’‘等等,主播先别昏,让我记录下这种药草的作用、特征、生存环境先。’手握一把真?毒草的洛佴躺在地上,双手交于腹部,含泪望天:我只想吃一顿饱饭。PS:无CP
  • 读史有心得

    读史有心得

    《读史有心得》从历史的各个角度分析,观点新颖,并没有被某些历史结论和历史现象蒙蔽,重新分析,实事求是地总结出自己的心得。
  • 惊魂一刀

    惊魂一刀

    青年侠客云归雁路过南阳府比阳县,受人所托,追寻中原山庄庄主,金刀难敌沈中原的失踪的真相。在此期间,鬼萧杀人接二连三的发生,小城笼罩在阴霾恐惧之中。经过一路追查,云归雁发现事情远比他想象复杂的多。与此同时,武林世家上官家灭门的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寂静的小城,危机四伏。究竟真相是什么?谁是狐狸,谁又是鹰呢?
  • 鬼帝绝宠:皇叔你行不行

    鬼帝绝宠:皇叔你行不行

    前世她活的憋屈,做了一辈子的小白鼠,重活一世,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弃之不肖!她是前世至尊,素手墨笔轻轻一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天下万物皆在手中画。纳尼?负心汉爱上她,要再求娶?当她什么?昨日弃我,他日在回,我亦不肖!花痴废物?经脉尽断武功全无?却不知她一只画笔便虐你成渣……王府下人表示王妃很闹腾,“王爷王妃进宫偷墨宝,打伤了贵妃娘娘…”“王爷王妃看重了,学仁堂的墨宝当场抢了起来,打伤了太子……”“爱妃若想抢随她去,旁边递刀可别打伤了手……”“……”夫妻搭档,她杀人他挖坑,她抢物他递刀,她打太子他后面撑腰……双重性格男主萌萌哒
  • 快穿之有个消极怠工的宿主怎么办

    快穿之有个消极怠工的宿主怎么办

    【你走火入魔了,你需帮我完成任务才能复活】……你他喵的骗我呢?我什么事都没犯过,就走火入魔了?……我只是修个炼,祸从天上来啊!系统:“你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吗?”舒茗:“什么?”系统:“不开挂。”舒茗:“?我没开挂。”系统:“你这剑是从拿来的?”舒茗:“……捡的。”系统:“……”#我家宿主总能掏出好东西#
  • 这样的青春刚刚好

    这样的青春刚刚好

    这本书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与众不同的初中生活,女主角活泼开朗性格直爽她的初中生活将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呢?
  • 所欲致患经

    所欲致患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凤御凰权

    凤御凰权

    一场背叛,华南大陆第一美人凤月璃为证清白,血溅当场。再次睁开眼睛,她已不再是过去的月璃。是浴火重生的凤月璃。整个京都之人说她是废材?抱歉,那些人全都是不识才华。她一瞥惊华惊艳了那些人的眼睛。姐妹不把她当成姐妹父亲不把她当女儿!凤月璃极力碾压这些人让父亲承认为止。一道圣旨,让她嫁给一个天下人都让人觉得可怕的残帝,却未料到,那人是全天下难得的黑心,相貌让女人都嫉妒,却从此把她宠上心尖上。她腹黑算尽所有人,虐绿茶虐渣渣,他为她铲尽欺她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