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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早已经等候在房间里的珏格格一直在聆听着外面这场热闹的对歌。听到这儿,忍不住扑哧笑出来,她还不知道当地的婚俗这么有意思。那些民歌酸曲唱得她心痒难挨,她恨不得马上走出去,也跟他们一起唱上几句,只是她的身份不允许她出去。过了一会儿,金花被白管家唱得终于没词儿了,也许还有词儿,不过得给白大人留个面子,毕竟人家是王府的大管家,女儿还在人家手下哩,适可而止,见好就收。她让几个伴娘打开了大门,白管家带着迎亲人马一拥而入。这算是刚过了头一关。

接着进来了乌罕乍吉,来给新娘穿礼服戴头饰。不承想突然从侧耳房里奔出来八个姑娘,手里扯着一条长长的绸腰带,互相连接起来,那绸带打着死结,这八个姑娘紧紧地抱在一起把珏格格围起来,不许乌罕乍吉靠近,意思是姐妹几个心连心,不能把她们的姐妹给带走。这时候,金花和乌罕就得手忙脚乱,把姑娘们一个一个地拉开,一边劝说着,一边把那绸带的死结一个一个地解开。跟随进来的白管家悄悄给几个姑娘手里塞礼物,有的是一副金耳环,有的是一对玉镯子,有的是银钗,有的是一个戒指,总之都是女人们喜欢的东西。受了“贿赂”的姑娘们这才作罢,松开手,两位婶子开始给新娘打扮起来。

大管家原以为珏格格不会骑马,便准备了一辆马拉的花轿。不料珏格格却不肯上花轿,她把红盖头一撩,眼睛一瞪,说:就按你们的礼俗来好了嘛,给我牵马来!好在早已经准备好一匹五花马,大脚奥肯不放心,要扶珏格格上马,却被她一把推开,只见她轻轻一跃,便上了马背,那动作十分娴熟,分明是骑过马的人。等迎亲马队在草原飞奔起来的时候,大家才真正领略了珏格格的骑姿,那才叫英姿飒爽,非同凡响呢,这是所有的人都没想到的,一个京城来的娇小姐,居然也能跃马扬鞭!大家对珏格格开始刮目相看了。

珏格格从小喜欢跟父亲定郡王外出围猎,而围猎是必定得要骑马的,所以,她下了苦功,不知道把娇嫩的屁股磨破了几回,硬是学会了骑马。这是其他格格们做不到的。珏格格的脾性里有股子狠劲儿——只要是她想的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在返回王府的途中,年轻人策马嬉戏,不时有娘家人突然过来抢了“代新郎”的呢子礼帽,把帽子挑在马鞭上,大声笑着跑到了前面。而“代新郎”身边的伴郎必须得追赶上去,把帽子抢回来,如果抢不回来,那就是郎家人败给了娘家人,面子上是不光彩的。

幸亏男方派来的都是骑术精湛的高手,他们很快就把“代新郎”的帽子给抢了回来,然后又给他戴在头上。这时候谁也没有想到,一旁看得眼热的珏格格来了情绪,突然一把扯掉一直蒙在头上的红盖头,打马上前,轻巧地掠去了“代新郎”头上的礼帽,清脆地“咯咯”笑着向前跑去。大家一时有些呆怔,这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新娘怎么可以参加这个游戏呢?按规矩这是不可以的呀!这珏格格是外来的媳妇,不懂当地礼数,只能情有可原了。于是白管家对一旁发愣的大脚奥肯使个眼色,奥肯会意,急忙打着马儿追赶上去。

奥肯的骑术也不含糊,很快就追赶上了珏格格,与她并辔而行,对她说:格格,快把帽子还给他,这是不可以的。

珏格格笑着看着奥肯:为什么不可以?

因为……从来没有新娘这么做过……

珏格格依然笑着说:今天我这么做,是不是很出格呀?不合你们这儿的礼数吗?

是的格格,快把帽子还给他,快把盖头盖起来呀……

珏格格让马儿放慢步子,挥舞着马棒,让那顶黑色的呢子礼帽在马棒顶上“突溜溜”地旋转个不停,然后猛地一挥,那顶帽子犹如飞碟一般射向空中,在蓝天上划了一个漂亮的弧线,飞翔了好一会儿,才平稳地落到了草地上。

那“代新郎”也不含糊,已经策马追赶上来,朝着马子的一侧弯下身子,几乎要将整个身子悬挂在马鞍子上了,来了一个漂亮的“海底捞月”,便将那顶礼帽捡起来,戴回到头上。

珏格格勒住马子观望着,忍不住为“代新郎”精彩的表演拍起巴掌来了。这时“代新郎”已经策马奔跑到珏格格身边,对她拱了拱手:让格格见笑了……

珏格格这才认真地把这个“代新郎”仔细打量了一番,见这青年长得清清秀秀,癯长的脸庞,鼻子很尖,眼珠很黄,若不是神情有些忧郁,倒也算是个标致的青年。奥肯已经私下对她说过,由于新郎偶感风寒,不能骑马,所以今天前来迎亲的是一位代新郎。珏格格知道能来充当“代新郎”的肯定不会是一般的人,便问他:你叫什么?

那青年的神情不卑不亢:在下陶德。

陶德?

是,从明天开始,我得管你叫勃勒根了……

奥肯在珏格格耳朵边低声说:这是二少爷啊……

起初,让陶德做“代新郎”他一千个不愿意。一向敏感的他最不喜欢给人家做“替代品”,他甚至于都不打算参加大哥这个空前绝后的婚礼,因为他知道,苏德成亲之后,很快就要接替父王,成为真正的札萨克了。这意味着札萨克这顶桂冠是永远不会落在自己头上了,日后他顶多再升成一个协理,仕途也就算是到头了!他知道自己最大的悲哀在于他总是能最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未来是什么样子。他不是浑浑噩噩混日子的那种人,他有远大的雄心和抱负,因为他确信在整个王府里,没有一个人能超过自己,他是最优秀的!优秀的儿子不被重用,却让扶不起的阿斗来继承王位,他心里面怎么能不憋着一口气呢!

就因为他是庶出的,所以他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了吗?

勉强应承下来,来当这个“代新郎”,是不想让阿爸难堪,也是额吉私下劝了他。本想应付一下就算完事,可没想到,一看到新娘子——他未来的嫂子,他心底那层高傲的防线顿时崩溃了!

是的,在这片草原上,他从来不曾见到过如此美丽的女人!

不,让他怦然心动的并不是她的美丽!二少爷绝非好色之徒,女人的美丽并不能让他失去自我和尊严。那是什么让他觉得世界一下变样子了呢?

是珏格格那双清澈如泉水般的眸子!

那对儿眸子不仅仅是美丽和智慧的结晶体,而且它纯净透明,犹如圣泉般洗涤你的灵魂。它直射着你,丝毫也不躲避,用它的纯净来撞击你,让你的灵魂无处躲藏。

这就是珏格格的眼睛!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敢用她的眼睛直视陶德!因为陶德的黄眼珠里有一种令女人们畏惧的东西。

但是珏格格敢正视他的眼睛。

陶德勒住马伫立在草原上,他听见自己心底发出的哀叹,仿佛那不是从他的心里发出来的,而是聆听到的别人的心声:长生天啊,你为什么这么不公?你把世上最美好的两样东西——权力和女人,都给了一个根本不懂得如何珍惜它(她)的人?为什么?

从此,那对清澈如泉水般的眸子不时浮现在二少爷陶德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见到“代新郎”二少爷陶德之后,珏格格的心稍微有些踏实了——兄弟都是相似的,既然新郎的弟弟相貌如此,那新郎本人也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吧?

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想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了!

苏王爷的长子苏德,与他的弟弟陶德相貌截然不同。其实长得像不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唉,当珏格格下了马,见到真正的新郎之后,差点儿没有背过气儿去。

那是一个年龄只有二十五岁的男人么?那简直就是一个小老头儿啊?难道他患有痨病?难道他隐瞒了岁数?难道他是王爷抱来的孩子而根本不是苏王爷的亲骨肉?

当娶亲的队伍走到王府东门时,珏格格抬眼望去,见早已等候在此的仕官和亲朋诸人跪在地上,黑压压的一片。这时真正的新郎官朝珏格格走过来。奥肯在珏格格耳朵边低声说:来了,格格,大少爷来了……

珏格格透过红盖头留下的缝隙,看见了那个弱不禁风的新郎官蹒跚着向她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珏格格无法形容他的样子,他佝偻着脊背,缩着脖子,双腿显得罗圈儿。由于瘦弱,他那件新郎礼服显得特别肥大,好像里面是一具空壳。他的目光黯淡而没有光彩,瞳仁显得空洞而又缺乏自信。总而言之,珏格格自认为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么不堪入目的男人!原本对新郎官还抱有几分幻想,现在彻底消失殆尽。

狠心的阿玛呀,你为啥要欺骗你的女儿,说什么苏王爷的大少爷身材伟岸,英俊过人?你这不是把女儿活生生地往火坑里推吗?

偏心眼儿的皇上啊,你为啥不从你的亲姐妹里挑选一个嫁给他呢?却偏偏选了我,拿我来做人情,让我嫁给这个痨病鬼呀!

原以为当年文成公主和亲、昭君出塞,那是多么浪漫的故事,自己步其后尘,也会为后人所传颂的,现在看来,那简直就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子可笑的想法儿啊!

接下来的婚礼程序,珏格格只是听任鸿京的摆布,例行公事而已,完全失去了理智,甚至于失去了全部的知觉。

依然是没有眼泪,但是,她知道自己的心在哭泣。

奥肯一直搀扶着她,让她和新郎并排从两堆旺火中间走过去。回到王府,奥肯用一个新铜盆端来一盆用麝香和藏红花泡好的温水,让两位新人洗过手,一起走入一座蒙古包。苏王早已经端坐在那里等候着。二人跪在长辈面前,白乙拉又用他洪亮的嗓子念起了颂辞。奥肯替珏格格掀起蒙在头上的红面纱。珏格格端着老公爹赏给她的一盘糕点糖果一跪三叩,退出蒙古包。

之后便是新郎新娘入洞房。

王府内外,千余人的酒宴方正式开始,杯觞相撞,笑声四起,猜拳行令,歌舞升平。所有的人都在喝着、唱着、笑着,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隆重的婚宴从日落一直进行到天大亮。

那夜,珏格格已经决定不让苏德碰她的身子,如果他霸王硬上弓,她就打得他满地找牙。

但是苏德对她相敬如宾,根本就没有碰她一下的意思。

今天忙了一天,你一定很累了,睡吧……苏德淡淡地说。

十三格格用怪异的目光看了她丈夫一眼,觉得不可理喻:天底下居然还有不爱女色的男人吗?

二人一夜相安无事。

那夜,还有一个人彻底失眠了——他是陶德梅林。

苏王府的欢乐气氛对杨森扎布来说显得有些遥远,京城来的格格远嫁大少爷,与他没有丝毫的关系,虽然老婆奥肯一直高度重视这场婚礼,但他却一直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偶尔想一下,肯定是哪个皇亲国戚家的丑姑娘嫁不出去了,所以皇上才把她赐给苏王爷的儿子。这么一想,他心里还有一点儿幸灾乐祸。

当王府的迎亲马队返回之时,他正在羊群滩享受着他的乐趣——刷马。

记名札萨克大婚,衙门里也放了三天假。级别稍大些的官吏都去给王爷捧场,像他这样小得不能再小的刀笔吏就是想去参加婚礼,人家那些护卫兵丁用刀枪挡起一道安全防线,他们根本无法近前。所以杨森扎布乐得个逍遥自在,跑回了他的羊群滩村那间老房子里,想与他的那些狐朋狗友好好喝几天大酒。

当他还在村子里做小混世魔王的时候,就交结下十几个铁把子兄弟。后来虽然他去了老营盘衙门里当差,依然与这些弟兄保持着来往。有时候他回村,会借进王府看望奥肯的机会,悄悄从王府里偷一些新鲜玩意儿出来——一本洋画片,或者半块洋胰子,或者一把花生、一包酥糖、几支洋烟卷儿……那些弟兄哪曾见过这些洋玩意儿,一个个如获至宝,尽情地享受着他带回来的宝贝,同时对他也越来越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年岁不大,却早已经是他们的“老大”了。他给他们讲王府和衙门里的各种新鲜事儿,把几个弟兄一个个听得眼睛都直了。

一瓶烧酒,两碟小菜,边喝边吃边聊。正跟三四个弟兄们哨(说)到兴头上,矮三虎有些慌张地跑进来说:不好了,不好了,瘸腿台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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