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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一个见缝就插针的男人

不是每段感情都要很久很久,世界上哪里来的那么多长长久久的爱情呢。原来或许是我太羡慕那些长久的爱情,然后拼命的加压在自己和他的身上,或许真的爱过,可是我和他不在同一个世界里,我和他所想得不同并且或许他都没有那么爱我。

一直都在逃避,我是个不爱流泪的人,宋尘埃的事情让我陷入了两难。

背着我妈买了一张去北京的火车票,拿着这张火车票,我将自己锁在房间里。一边是人在美国的宋尘埃,一边是一张通往北京的火车票。

我,该如何选择?

买那张火车票其实是一时冲动,两天前的一个夜里,我突然很想念张汕宇,我知道那是心痛的感觉,我想要去找他,于是,我连夜去买了一张火车票。

火车票是一周以后的,我怕自己后悔,没有买当天的。

是啊,我,什么时候变成那么胆小的人了呢?

就连我自己也在想。

安琪的那个问题一直萦绕在我的心间,她问我:“叶凌诺,你有没有搞清楚自己真正爱的人是谁?是宋尘埃还是张汕宇?这么多年来,我受过那么多的伤,吃过那么的亏,你究竟有没有真正的懂得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爱?”

安琪句句话直戳我的心脏,我承认自己一个问题也回答不上来。

离婚礼的时间不久了,那张火车票是婚礼前一天的,宋尘埃就要回来了。

我,到底使劲还是退?

我陷入了纠结和恐慌中,我妈对于我这种状态,看在眼里,却什么也没说。

她不想干扰我的选择的权利,只希望我遵从自己的内心。

可是……

我真的有心吗?

我也开始迟疑了。

第二天阿悄打来电话说婚礼的会场已经布置好了,让我去看一看。我穿好外套准备下楼,几分钟后,阿悄的车停在楼下,我们二人一起去看了场地。

那是这座城市最高级豪华的酒店顶层,88层,可以看见这座城市的风景。第一次站在那么高的位置上往下看,我才发现人类原来是这么的渺小,小到真的就像是尘埃。

我站在楼上发呆,阿悄走过来搂住我轻声问道:“怎么了?你是患上了婚前恐惧症吗?”

我摇摇头。

“那你是怎么了?像宋尘埃了啊?他不是说就快回来了吗?”

“嗯。”我淡淡的点头。

美国。

宋擎远看着一脸苍白的宋尘埃:“你确定要这么做吗?不告诉凌诺?”

宋尘埃点头:“这是我的决定,就按原计划执行吧?如果我从手术台上走下来了,那么,我们就回到国内去,我还要做新郎呢。如果……别忘记我们的约定,去找这个小伙子。”

“尘埃……”

“大哥!别在说了!就算是我求你一次好么?从小到大我从没求过人。”说着,两行热泪滑过脸颊。

宋擎远抬起头转过身去不去看他,他们谁都没有告诉我,宋尘埃在三个月前之所以频繁的飞美国并不是出差,也不是他们口中的美国公司除了问题,而是他自己。

由于工作的压力和常年积累的旧伤让他的身体已经超负荷,他有长达8年吃去痛片治疗头痛的药史,这些是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就连我,也从没有听说过。

三个月前,他被查出了脑癌晚期,三个月一直在美国封闭治疗,也曾经有特别痛的时候,他不能玩手机,每一次通电话都是在宋擎远的督促下,才可以使用。

三个月里,他拼了命的想要治好自己,这一次,今晚的手术是他最后的机会。

他说,他不希望自己长命百岁,只希望上帝在给他那么十几年,陪我度过我最好的年华。

后来,我听见宋尘埃手机里的录音,我整个人泪崩了。

我从没有那么哭过,那是我记忆里最凶的一次,也是最虐心的一次。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克夫的命,那么,如果早一点发现,我想我不会选择宋尘埃,也会乖乖的远离张汕宇。

三个小时以后,宋擎远独自一人将宋尘埃送进手术室。

一路,宋尘埃一直很淡定的微笑:“大哥,我的手机里有一段录音是给凌诺的,你帮我转交给她吧。”

“不。那些肉麻的话你自己回去跟她说去,我懒得听!”

“呵呵。”

我无法想象当时的宋尘埃是怎样强大的内心,也想不到这三个月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那是对我来说的空虚寂寞,可确是对于他来说的,生不如死。

生不如死,是啊,人生不就是这样,在经历的各种情感过后,总会有那么一刻,觉得自己真的生不如死。

可这一刻,宋尘埃却想选择活着。

渐渐的,宋擎远的身影消失在他的瞳孔里,手术正式开始了。

东北的冬天冷的刺骨,我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走在狂风肆意的大街上,就这样走着,走着。

我发现自己无处可逃,刚刚路过的那家奶茶店,是我和张汕宇最后一次喝奶茶的店铺,对面就是我们学校,学校的后院仿佛还残留着我们的余温,还有……灰迹。

前面那条街是我张汕宇每天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街上一个人也没有,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了阿布和张汕宇飙自行车的画面,画面永远的停留在了那个夏天。

那时候他们的输赢都和我有关,不,应该是说和我的冰淇淋有关。阿布也曾经输过,给我和张汕宇一人买一只冰淇淋,这样的甜蜜时光持续了一个礼拜。

这条路我和宋尘埃也一起走过,路过的时候,我会和他讲他说想知道的,关于我的过去。我会告诉他我和阿布的初吻在那里,我和张汕宇停留过的脚印那里最深,然后,我们也留下了有关于我们的回忆。

现在回忆起来,我和他的回忆还真是少之又少,我亏欠他的,是我自己的真心。

我不是一个慢热的人,喜欢把自己的全部都给我爱的人,和他全心全意的在一起。可是……张汕宇却打破了我的这个规律,我说我这辈子在也不会去七星山,我就真的没有去过,我说我这辈子和张汕宇只能是好朋友。

可是……我为什么没有做到?

叶凌诺,你真的该死,死千次万次也无妨。

厚厚的雪地靴踩在雪白的地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我很少一个人出门,从前身旁总是有五个人的影子,后来,阿布死了,张汕宇走了,安朵飞了,安琪和柠檬……

于是,今天变成了我自己。

一个人散步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冬天来了,张汕宇,我很好,也请你照顾我自己,好吗?

今天我遇到小学四年级喜欢我的男生,是偶遇,在回家的路上,我没有认出他来,他倒是一把拉住我呆呆的笑:“叶凌诺?真的是你啊?过了这么多年了,你还真是一点都没有变啊!!!”

我无奈的咧着嘴,小学的模样,就连我自己都已经不记得了,他居然能认出我来,也真是醉了。

我记得那个男生,他很可爱,他可以逃课不吃早饭凑钱为我买圣诞礼物,他远比我想象中还要优秀,只是当初太过于稚嫩青涩还小根本不敢直言喜欢这种词。

懵懂的他和我根本不懂喜欢,小学毕业的那个夏天,他拉着我的手说:“叶凌诺,以后我第一个交往的女朋友,一定要是你。你瞪着我哦!”

呵呵呵,这句话我一直都还记得,后来我们读了不同的初中,他依旧做着在现在看来追求我的事情,可后来,我的身边出现了张汕宇。

遇见他,我才明白,原来张汕宇还真的是无孔不入,见缝就插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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