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637200000017

第17章 论宋代防治官吏经济犯罪(1)

中国封建王朝官吏的经济犯罪,一直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而宋代尤为严重。宋自立国始,其官吏委法受赇、乞取强索、隐没官物、监守自盗、科敛人己、犯禁谋利等行为就十分突出。犯赃者之众,涉及面之广,手段之奇巧,情节之严重,皆系前所罕闻。宋朝统治者对官吏蠹国害民的经济犯罪,采取了严密的防范措施,制定了详备的惩治法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提供了深刻的教训。本文试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以就教于学者。

一、严立防范措施,欲消贪于未萌

宋代统治者为防止官吏利用职权受赇枉法,利用职务之便贪赃自富,对官吏的经济活动采取了严格的防范措施,制定了严密的财政管理法规,层层设防,以防患于未萌。

(一)加强财政收支控制

为防止官吏在经济活动中贪赃自富,对全国各州县、各场务的税收,制定了征收比例、减免条件、上交数额及禁约条制。如对夏秋二税的征收,规定在征收前由县根据一县的人户数、苗亩数、桑田数及应税之物,分别编制夏秋税簿,送州核定后,作为征收二税的控制数,以防各级官吏在税收活动中乘机私敛,法外诛求,中饱私囊。并规定:“州县于正数之外加量斛面”,“以加耗为名大秤斤两”㈢,或“官容纵公吏巧作名色乞取”,或州县受纳人户税租不即时消簿“抑令重叠输纳,”或合纳二税妄有增减者,“杖八十,许人告”。凡在法定范围之外私置税场,邀阻商旅,减赳乞觅者,坐赃论。宋代禁约官吏在税收活动中巧立名目,法外诛求的敕令相当多,目的是防止官吏从中贪赃。

宋代在财政支出中亦加强了预算控制。法律规定:“凡内外支供及奉给驿券,尝赐衣服钱帛,先期拟度,时而予之。”宋仁宗天圣初,针对京师营造所需费用,多由内侍传旨支取而生弊端,于是下诏:“自今营造所须,先下三司度功费然后给。”宋代对财政支出的预算控制,包括中央和地方官吏俸给、工程费用、禁军和驻军的各种开支、驿券、尝赐,甚至官府用的簸箕、扫帚,也要按可用期预算出所需钱数,事前拟定数额上报请领。如此严格的预算控制,反映了宋代防范官吏欺弊的严格程度。

(二)严格财物管理

宋代为防止官吏在官物保管、出纳、纲运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欺占,建立了严密的库务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惩不贷的法令。

1.明确仓库管理官吏的责任。宋法规定:各库仓要在敖门置板牌,“书其仓数,年月、监专姓名”。凡开闭仓库,监专必须共同进行,并押记封锁,以防私盗。

2.详定库务账籍制度。宋代为强化库务管理,分类建立了“入库簿”、“钱谷簿”、“出人物料簿”等。如“辄毁匿簿籍,欺隐官物,以自盗论加一等”。详备的账籍制度,既便于对仓库财物的审核,也有利于防范官吏欺弊自贪。

3.领取官物,广用凭由。凭由作为实物依据,在宋代官物领发中广泛使用。

为了有效的使用领取官物凭由,宋太宗雍熙时置“三司磨勘凭由司”,“掌在京官物支破之事。凡部支官物,皆复视无虚谬,则印署而还之,支讫,复据数送勾而销破之”。即专门审理京师官府财物的领取和报销;凡是各部支邻官物凭由,都要先送凭由司审核无虚伪欺诈,盖印签署后,才能到有关府库、场务领取财物,这是对支领官物凭由的事前审查监督;支取财物后,再将实际支用数送凭由司核销,这是对支取财物的事后检查监督。对违犯凭由使用规定的要从重治罪。南宋绍兴二十九年(1159)诏:“左藏库今后将应支钱物,逐一照验凭由旁贴文给,依限缴申所属审实,不得别立寄廊单子,”违者徒二年。为防止官员以公差为名,虚报冒领,按官吏职务和公差地远近,发给不同的有价证券。凡“京府按事畿内,幕职、州县出境比较钱谷,复按刑狱,并给券。其赴任川峡者,给驿券;赴福建、广南者,所过给仓券,人本路给驿券;皆至任则止。车驾巡幸,群臣扈从者,中书、枢密、三司使给馆券,余官给仓券”。凭由的广泛使用,对防止官吏在支领官物中欺诈贪赃起了积极的作用。

4.严格主管钱物官吏的移交手续。宋法规定,凡主管钱物官吏调迁及罢任,都要依“四柱”格式编制钱物“移交清册”。交由后任限一月内核实无误,批书离任。违者杖一百,虽去官不免。此系宋代不易之法。如果“妄作名色,虚破钱物”,由御史台、户部稽考处理。

5.确立了纲运官吏的连保责任制。朝廷从各地征收的钱物在纲运中处于流动状态,更容易流失和被官吏侵吞。为防止官物在运转过程中遭受损失,建立了监押纲运人的连保责任制。其规定:官府钱物在纲运中如果发生陷落、失散、损坏等情况,监押官吏及干系人,要依《理欠令》的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官吏的连带刑事责任。以防官吏及干系人在纲运中借机盗隐国家财物。

(三)完善财政审计体制

审计是对国家财政、财务所进行的检查监督。宋代的财政审计不仅渠道多、分工细,而且审计方法进一步科学化。审计成为宋代倡廉肃贪的有效手段。

1.外部监审。宋初仿唐制由刑部的比部负责勾复中外账籍。但由于审计权悉归三司勾院和都磨勘司,比部的勾复权名存实亡。至元丰改制罢三司,监审之权始归比部,凡内外账籍皆归比部审核,仓库、场务出纳官物,比部定期审查,并稽核百司经费。

2.内部审查。宋初所置勾院及都磨勘司均属三司,因此其审计属于财政部门的内部审计,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其审计作用。三司勾院,“掌勾稽天下所申三部金谷百物出纳账籍,以察其差殊而关防之”。即按财政收支主管范围进行分工审查,系三司内部的初审机关。

都磨勘司,“掌覆勾三部账籍,以验出入之数”。即专门对盐铁、度支、户部财政收支账籍进行检查复核,系三司内部会计账籍的复审机关。自仁宗天圣九年(1031)建立文账申报制度之后,因案牍繁琐,事无巨细,皆报三司磨勘,导致勾院及磨勘司“徒有点算之名,全无复察之实”,“纵有大段侵欺,无由举发”,因循苟且,习以为常。

因此,熙宁五年(1072)又别置提举三司账勾磨勘司,专一点检,成为中央权威性的审计机关。但勾院、磨勘司、账勾司都属于三司内部的事后审计。至元丰改制,审计事宜划归比部掌管。

3.事前审核。宋初由于“案牍丛委,典者不能遍察而容奸”,太宗时又置“诸司专勾司”,掌管审核文武百官及军队员数,发放俸禄标准,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向粮料院批送文历,以防止发放俸料时伪冒和欺诈之弊。具有事前审计的功能。原属三司,元丰改制转归太府寺,握有一定的独立审计权。南宋初,为避宋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审计司”。其职掌仅限于审核百官和兵卒支取俸禄者的名数,以防虚报冒领,职权显然小多了。

4.专门审查。宋初还增置了专门审查中央各部门财物的审计机构。宋太宗淳化三年(992),置“都主辖支收司”,专门对已经支领而未办报销手续的官物数额,直接到受领财物的官府核实账目,送主管司核实后销账,此系就地检查;雍熙二年(985),置“都理欠司”,专门审理京师及地方官府积欠官物的账簿,立限上交拖欠;真宗咸平四年(1001)置“拘收司”,专门催收官营场务上交财利决算;又置“催驱司”,即督促京师各官府、各库(左藏、交引、缴尝等库)、务(市易、平准、便钱等务)及时办理年终结算,督促京城近效各仓、场、库的月报及凭由,一并送三部勾院检查,督促三部发放中央和地方官吏俸禄账籍及时上报。政和二年(1112)改称催辖司。另外还有凭由司、行账司等。元丰之前,财政审计机构虽多,但都没有独立于财政管理机关三司之外,元丰改制后,勾复、理欠、凭由皆归比部。

5.地方审计。为加强对地方财政控制,各路均由中央直接派任转运使,“掌经度一路财赋,……岁行所部,检察储积,稽考账籍,凡吏蠹民瘼,悉条以上达”。“诸州通判官到任,皆须躬阅账籍,所列官物,吏不得以售其奸”。但审计旧法,“内自府库,外至州县,岁会月计,以上于三司”。审计之权全部集中在中央。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始诏:“县、镇、仓场、库务账,本州勘勾,诸州账,转运司勘勾。”至此,诸路州有了对下级财赋文账的审计权。审计权的下放,减轻了中央审计机关的负担,改变了三司徒“有审复之名”的状况,加强了对地方财政审计的严密性。同时要求监司、通判每半年到所隶州县及仓场、库务进行实地审磨和点检实物,以防官吏欺隐虚报,中饱私囊。在实地审磨中发现“故隐漏、增减、移易或虚销账籍”等欺弊,或钱物数有差错,要追究行为人和干系人的法律责任。,如果审磨官吏与主典官吏共同作弊,“故为隐漏者,徒二年”,钱财有亏,“失磨不出者,杖一百”。

宋代多渠道、多层次的账籍审磨制度,反映了财物审计的严密性和科学化,在防范官吏经济犯罪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增俸以养廉洁

宋初,官吏的待遇并不优厚,在官吏中鲜有不穷窘者,甚至有的“男不得婚,女不得嫁”。为了生计,或“冒法受赃,赊举度日”,或“不耻贾贩,与民争利”。尤其是“天下吏人,素无常禄,唯以受赇为生”。如此穷困的生活条件,欲使官吏廉洁奉公是困难的。宋太祖在开宝三年(970)讲:“吏员猥多,难以求其治,俸禄鲜簿,未可责以廉。”因此,令天下州县省官增俸。宋初,官员带大学士等衔者,在寄禄官俸之外另给添支钱(北宋末的贴职钱),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又设职田,作为在职官吏的补贴。但低级官吏的待遇仍然很簿。大中祥符中曾有人在驿舍中题诗说:“三班奉职实堪悲,卑贱孤寒即可知,七百料钱何日富,半斤羊肉几时肥。”即三班奉职的月俸仅七百文,外加半斤羊肉。真宗闻后亦说:“如此何以责廉!”隅遂增俸。选人的待遇也不高,曾有举人投书索米,并戏为一诗:“五贯九百五十俸,省钱请作足钱用,妻儿尚未厌糟糠,僮仆岂免遭饥冻,赎典赎解不曾休,吃酒吃肉何曾梦,为报江南痴秀才,更来谒索觅甚瓮。”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为解决吏人肆意违法科取及受赇贪赃问题,命三司制定约束十条,称“诸仓丐取法”11),始定天下仓吏俸禄,并设重法以绝请托勒索之弊。其后朝廷各司监及州县吏人,普遍推行增俸重法,虽然并未能杜绝吏人贪赃受赇,但在熙丰时犯赃吏人却大为减少。由此而言,俸禄的高低虽非是导致官吏廉洁的必然因素,亦非是解决官吏贪赃的灵丹妙药,但却是官吏养廉自洁的重要物质条件。北宋后期的品官,除按官品给优厚的待遇之外,特别支给的名目愈来愈多。南宋时更是有增无减,在加俸贴职钱之外,又有添支米、添支料钱、公使钱等。待遇之高,连宋人也称“国朝待遇士大夫甚厚,皆前代所无”。然而自北宋末期之后,官吏贪赃之风更盛,大小官吏,巧取豪夺,“倚法侵牟骚动,不知艺极”固,以至廉吏十之一,赃吏十之九。法不治众,积弊难返的局面愈演愈烈。由是而论,官吏贪赃又是一个与官僚政治紧密相联的极复杂的社会问题。

(五)限制叙用贪赃官吏

艺仁两朝,对官吏贪赃枉法深恶痛绝,一经发现,决不宽恕,即使微赃轻罪,亦不放过。因此,对犯赃官吏的叙用亦严加限制。

1.立永不叙用之制。宋太宗时规定:“职官赃罪,虽会赦不得叙,著为令。”即使赃罪轻微,只要是贬黜再用,皆责写改过状,以示儆戒。其后不得叙用犯赃官吏之诏屡有颁降,如南宋建炎二年(1128)诏:“自今犯枉法自盗赃者,中书籍其姓名,罪至徒者,永不录用。”宁宗庆元五年(1199)又诏:“所有胥吏犯赃罪至徒之人,永不许放叙。”南宋时永不放叙的标准虽限于徒罪以上,但宋代永不叙用之制始终没有停废。

2.定限制参选叙进之法。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1013)诏:“使臣犯人己赃徒已上罪,叙用已至本职降两资者止;犯人己赃杖罪及元断徒以上,该恩特停官者,叙用至元职降一等止。纵逢赦命,不得叙进。”太宗朝立永不叙用之制,真宗朝定降级叙用之法,都是限制赃吏的叙进。宋徽宗政和时又规定:职官犯赃私罪情重,并不在选注之限。南宋《吏部条法》中规定的更明确,凡曾犯赃私罪者,不许依无过人例申辟,亦不许参加吏部差注,更不许注亲民差遣。宁宗嘉定时又有“赃吏毋减年参选”之令,“命官犯赃毋免约法”之诏。限制贪墨官吏参选叙进,一直是宋代严赃吏法的重要内容。

3.禁犯赃官吏亲民。自真宗朝宽赃吏法之后,虽然犯赃轻者可以叙用,但严禁犯赃官权县事。宋仁宗朝多次降诏明确规定:官吏犯赃者不得亲民,受贿者子孙不得享受恩荫。,宋徽宗时再次降诏:官员“曾犯赃罪情重,不注知县;进纳授官,不许权县事”。南宋《庆元条法事类》中规定更详备,犯赃官吏即使不除名,“也不得为亲民权县事”。

宋代对犯赃官吏严格限制叙用和进升,对汲汲于仕途升迁的士大夫,无疑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对预防官吏贪赃枉法,鞭策官吏廉洁自守,必然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同类推荐
  • 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研究(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文库·法学系列)

    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研究(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文库·法学系列)

    刑事强制医疗措施是国家为了实现社会防卫和恢复精神病人健康而采取的对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予以限制或剥夺,并对其所患精神病进行治疗的保安处分措施。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由法院在各方参与下决定予以强制医疗。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由刑事诉讼法予以规制,其诉讼构造和运行应当遵循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释解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释解及实用指南

    本书作者均为参加立法工的专家、学者。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为蓝本,逐一对法条进行了释解。本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条文释解;第二部分,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法律、司法解释。
  • 劳动关系管理焦点实务百问百答

    劳动关系管理焦点实务百问百答

    本书根据作者的亲身实践,以及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的案例,从中提取了100个相对独立的问题,来阐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很有代表性,重点突出,可谓针对性强;与人力资源管理实际工作联系很紧密,可谓实用性强;涵盖了整个人力资源管理全过程,内容比较系统,可谓整体性强。
  • 农民维权一本通

    农民维权一本通

    从历史来看,农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亟须维权。在我国历史上,农民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自身权益长期得不 到有效的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民们翻身做了主人,改变了以往社会底层的弱势处境。但是,由于我国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以及以 城市为中心的城乡二元制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为此做出了巨大的牺牲。这一时期,他们一方面勒紧裤腰带支持我国工业化建设,几乎把土地 产出的一半拿出来上交国家;另一方面,他们还在国家的动员之下,纷纷离乡,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做产业工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这部法律,是在总结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施行经验的基础上,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而制定的,对于进一步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热门推荐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至高神界下来的神帝

    至高神界下来的神帝

    至高神界的无上主宰太易神帝在凡间游历路过地球时发现了他苦苦寻求的九阴法先天道体。从此赖在地球不走了。ps:此是无敌文不喜欢忽扰谢谢!
  • 我愿陪你看星辰大海

    我愿陪你看星辰大海

    车辰在十六岁的时候住到了爷爷家,发现自己的同桌白星竟然和自己在一个小区。在慢慢接触中,他发现这个可爱的女生正慢慢闯入了他的心,他的世界逐渐向她打开……可困难总会在背后捉弄这些单纯的少年…历经了无数,等时光抛却旧人,他们发现,彼此已爱得深沉……
  • 开始盗墓的日子

    开始盗墓的日子

    为了救下一名身穿古代服饰的孩子,吉灵灵在经历了一场离奇的车祸之后,竟然成为了一名孤儿。父母亲坚称他们没有生育过吉灵灵,她顿时变成了一名孤儿流离失所。随后,吉灵灵陷入了一场又一场奇异的事情当中,更与自己的顶头上司魏旭有了交集。众人皆以为吉灵灵成功地捕获了大帅哥魏旭的心,可却没有想到,魏旭只是让吉灵灵与他一同下墓。“魏先生,我不下墓,”吉灵灵开口拒绝道。“吉灵灵,你以为你可以说个不字吗,”魏旭丢过来一个凌厉的眼神。吉灵灵叹了一口气之后,只能乖乖地跟了上去……推荐新书〈抓个公子当夫君〉
  • 二次元之无限卡组

    二次元之无限卡组

    Q群942039249?陆渊将手中的数十张卡牌摊开:“选哪张好呢?就是你了……三千剑问(万剑天)!”?“我有一剑问天,问天断念思否”?问天?断念剑,断尽天下念!?“这次……就你了!青海剑仙!”?青海有悔,情海无悔!?无悔情剑!?一缕青丝易斩,两寸情丝难断!陆太贱的智障人生。?(所以说,各位大佬,求收藏啊)?????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种田也异能

    种田也异能

    从现代的公司白领穿越到古代给比自己小几个月的11岁丈夫当童养媳。婆婆压榨,生活窘困,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无妨!手有重宝,身有异术,带着乖乖相公发家致富。--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元斩

    元斩

    一切开始于结束之后,生与死重叠,终点与起点重叠.一切终归湮灭,如镜像倒影.当神已无能为力,那便是魔渡众生!
  • 武道凌云

    武道凌云

    我心武道,壮志凌云!饱受欺凌的圣武院弟子萧凌,在一次意外觉醒逆天‘血炎’武魂,修《八门遁甲》,从此踏上了轰杀天才妖孽的逆袭之路。只问,这苍茫大地,谁敢与我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