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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妪生我的时候是三十多岁,她说我小的时候,皮肤白得像那刚退皮的小螳螂一般。这也许不是赞我,或者是由乳母不让我出外晒太阳的原故。老家的光景,我一点印象也没有。在我还不到一周年的时候,中日战争便起来了。台湾的割让,迫着我全家在一八九六年□日(原文空掉日子)离开乡里。妪在我幼年时常对我说当时出走的情形,我现在只记得几件有点意思的,一件是她在要安平上船以前,到关帝庙去求签,问问台湾要到几时才归中国。签诗大意回答她的大意说,中国是像一株枯杨,要等到它的根上再发新芽的时候才有希望。深信着台湾若不归还中国,她定是不能再见到家门的。但她永远不了解枯树上发新枝是指什么,这谜到她去世时还在猜着。她自逃出来以后就没有回去过。第二件可纪念的事,是她在猪圈里养了一只“天公猪”,临出门的时候,她到栏外去看它,流着泪对它说:“公猪,你没有福分上天公坛了,再见吧。”那猪也像流着泪,用那断藕般的鼻子嗅着她的手,低声呜呜地叫着。台湾的风俗男子生到十三四岁的年纪,家人必得为他抱一只小公猪来养着,等到十六岁上元日,把它宰来祭上帝。所以管它叫“天公猪”,公猪由主妇亲自豢养的,三四年之中,不能叫它生气、吃惊、害病等。食料得用好的,绝不能把污秽的东西给它吃,也不能放它出去游荡像平常的猪一般。更不能容它与母猪在一起。换句话,它是一只预备做牺牲的圣畜。我们家那只公猪是为大哥养的。他那年已过了十三岁。她每天亲自养它,已经快到一年了。公猪看见她到栏外格外显出亲切的情谊。她说的话,也许它能理会几分。我们到汕头三个月以后,得着看家的来信,说那公猪自从她去后,就不大肯吃东西,渐渐地瘦了,不到半年公猪竟然死了。她到十年以后还在想念着它。她叹息公猪没福分上天公坛,大哥没福分用一只自豢的圣畜。故乡的风俗男子生后三日剃胎发,必在囟门上留一撮,名叫“囟鬃”。长了许剪不许剃,必得到了十六岁的上元日设坛散礼玉皇上帝及天宫,在神前剃下来。用红线包起,放在香炉前和公猪一起供着,这是古代冠礼的遗意。

还有一件是妪养的一双绒毛鸡。广东叫做竹丝鸡,很能下蛋。她打了一双金耳环带在它的碧色的小耳朵上。临出门的时候,她叫看家好好地保护它。到了汕头之后,又听见家里出来的人说,父亲常骑的那匹马被日本人牵去了。日本人把它上了铁蹄。它受不了,不久也死了。父亲没与我们同走。他带着国防兵在山里,刘永福又要他去守安平。那时民主国的大势已去,在台南的刘永福,也没有什么办法,只好预备走。但他又不许人多带金银,在城门口有他的兵搜查“走反”的人民。乡人对于任何变化都叫作“反”。反朱一贵,反载万生,反法兰西,都曾大规模逃走到别处去。乙未年的“走日本反”恐怕是最大的“走”了。妪说我们出城时也受过严密的检查。因为走得太仓卒,现银预备不出来。所带的只有十几条纹银,那还是到大姑母的金铺现兑的。全家人到城门口,已是拥挤得很。当日出城的有大伯父一支五口,四婶一支四口,妪和我们姊弟六口,还有杨表哥一家,和我们几兄弟的乳母及家丁等七八口,一共二十多人。先坐牛车到南门外自己的田庄里过一宿,第二天才出安平乘竹筏上轮船到汕头去。妪说我当时只穿着一套夏布衣服;家里的人穿的都是夏天衣服,所以一到汕头不久,很费了事为大家做衣服。我到现在还仿佛地记忆着我是被人抱着在街上走,看见满街上人拥挤得很,这是我最初印在我脑子里的经验。自然当时不知道是什么,依通常计算虽叫做三岁,其实只有十八个月左右。一切都是很模糊的。

我家原是从揭阳移居于台湾的。因为年代远久,族谱里的世系对不上,一时不能归宗。爹的行止还没一定,所以暂时寄住在本家的祠堂里。主人是许子荣先生与子明先生二位昆季,我们称呼子荣为太公,子明为三爷。他们二位是爹的早年的盟兄弟。祠堂在桃都的的围村,地方很宏敞。我们一家都住得很舒适。太公的二少爷是个秀才,我们称他为杞南兄,大少爷在广州经商,我们称他做梅坡哥。祠堂的右边是杞南兄住着,我们住在左边的一段。妪与我们几兄弟住在一间房。对面是四婶和她的子女住。隔一个天井,是大伯父一家住。大哥与伯父的儿子辛哥住伯父的对面房。当中各隔着一间一厅。大伯的姨太清姨和逊姨住左厢房,杨表哥住外厢房,其余乳母工人都在厅上打铺睡。这样算是在一个小小的地方安顿了一家子。

祠堂前头有一条溪,溪边有蔗园一大区,我们几个小弟兄常常跑到园里去捉迷藏;可是大人们怕里头有蛇,常常不许我们去。离蔗园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区果园,我还记得柚子树很多。到开花的时候,一阵阵的清香教人闻到觉得非常愉快;这气味好像现在还有留着。那也许是我第一次自觉在树林里遨游。在花香与蜂闹的树下,在地上玩泥土,玩了大半天才被人叫回家去。

妪是不喜欢我们到祠堂外去的,她不许我们到水边玩,怕掉在水里;不许到果园里去,怕糟蹋人家的花果;又不许到蔗园去,怕被蛇咬了。离祠堂不远通到村市的那道桥,非有人领着,是绝对不许去的,若犯了她的命令,除掉打一顿之外,就得受缔佛的刑罚。缔佛是从乡人迎神赛会时把偶像缔结在神舆上以防倾倒的意义得来的,我与叔庚被缔的时候次数最多,几乎没有一天不“缔”整个下午。

(原刊1941年8月香港《新儿童》第1卷第6期)

牛津的书虫

牛津实在是学者的学国,我在此地两年的生活尽用于波德林图书馆,印度学院,阿克关屋(社会人类学讲室),及曼斯斐尔学院中,竟不觉归期已近。

同学们每叫我做“书虫”,定蜀尝鄙夷地说我于每谈论中,不上三句话,便要引经据典,“真正死路”!刘锴说:“你成日读书,睇读死你嚟呀!”书虫诚然是无用的东西,但读书读到死,是我所乐为。假使我的财力、事业能够容允我,我诚愿在牛津做一辈子的书虫。

我在幼时已决心为书虫生活。自破笔受业直到如今,二十五年间未尝变志。但是要做书虫,在现在的世界本不容易。须要具足五个条件才可以。五件者:第一要身体康健;第二要家道丰裕;第三要事业清闲;第四要志趣淡薄;第五要宿慧超越。我于此五件,一无所有!故我以十年之功只当他人一夕之业。于诸学问、途径还未看得清楚,何敢希望登堂入室?但我并不因我的资质与境遇而灰心,我还是抱着读得一日便得一日之益的心志。

为学有三条路向:一是深思,二是多闻,三是能干。第一途是做成思想家的路向;第二是学者;第三是事业家。这三种人同是为学,而其对于同一对象的理解则不一致。譬如有人在居庸关下偶然检起一块石头,一个思想家要想他怎样会在那里,怎样被人检起来,和他的存在的意义。若是一个地质学者,他对于那石头便从地质方面源源本本地说。若是一个历史学者,他便要探求那石与过去史实有无的关系。若是一个事业家,他只想着要怎样利用那石而已。三途之中,以多闻为本。我邦先贤教人以“博闻强记”,及教人“不学而好思,虽知不广”的话,真可谓能得为学的正谊。但在现在的世界,能专一途的很少。因为生活上等等的压迫,及种种知识上的需要,使人难为纯粹的思想家或事业家。假使苏格拉的生于今日的希拉,他难免也要写几篇关于近东问题的论文投到报馆里去卖几个钱。他也得懂得一点汽车、无线电的使用方法。也许他也会把钱财存在银行里。这并不是因为“人心不古”,乃是因为人事不古。近代人需要等等知识为生活的资助,大势所趋,必不能在短期间产生纯粹的或深邃的专家。故为学要先多能,然后专攻,庶几可以自存,可以有所供献。吾人生于今日,对于学问,专既难能,博又不易,所以应于上列三途中至少要兼二程。兼多闻与深思者为文学家。兼多闻与能干的为科学家。就是说一个人具有学者与思想家的才能,便是文学家;具有学者与专业家的功能的,便是科学家。文学家与科学家同要具学者的资格所不同者,一是偏于理解,一是偏于作用,一是修文,一是格物(自然我所用科学家与文学家的名字是广义的)。进一步说,舍多闻既不能有深思,亦不能生能干,所以多闻是为学根本。多闻多见为学者应有的事情,如人能够做到,才算得过着书虫的生活。当徬徨于学问的歧途时,若不能早自决断该向哪一条路走去,他的学业必致如荒漠的砂粒,既不能长育生灵,又不堪制作器用。即使他能下笔千言,必无一字可取。纵使他能临事多谋,必无一策能成。我邦学者,每不擅于过书虫生活,在歧途上既不能慎自抉择,复不虚心求教;过得去时,便充名士;过不去时,就变劣绅,所以我觉得留学而学普通知识,是一个民族最羞耻的事情。

我每觉得我们中间真正的书虫太少了。这是因为我们当学生的多半穷乏,急于谋生,不能具足上说五种求学条件所致。从前生活简单,旧式书院未变学堂的时代,还可以希望从领膏火费的生员中造成一二。至于今日的官费生或公费生,多半是虚掷时间和金钱的。这样的光景在留学界中更为显然。

牛津的书虫很多,各人都能利用他的机会去钻研,对于有学无财的人,各学院尽予津贴,未卒业者为“津贴生”,已卒业者为“特待校友”,特待校友中有一辈以读书为职业的。要有这样的待遇,然后可产出高等学者。在今日的中国要靠著作度日是绝对不可能的,因社会程度过低,还养不起著作家。……所以著作家的生活与地位在他国是了不得,在我国是不得了!著作家还养不起,何况能养在大学里以读书为生的书虫?这也许就是中国的“知识阶级”不打而自倒的原因。

[编者按:许地山有一篇未写成的散文,题为《东归闲话》,其中《牛津的书虫》一节的手稿由罗香林保存,现据万方(罗香林)《许地山与香港的读书风气》(《工商日报》1950年2月2日)一文录出]

《解放者》弁言

我不信文章有绝对的好坏。好坏只系在作者的暗示与读者的反应当中。对于一篇作品,除非每个读者的了解相等和思想相近,定不能有相同的评价。所以作者在下笔时当然要立定文心,就是自己思惟:“我写这篇文字要给谁看”,和“我为什么要写这篇文字”这两个问题。他不要写给文盲者看是一定的,因为不认得字也就毋须读了。他的意想的读者是思想暗、感情暗、意志暗、道德暗的人们,是思想盲、感情盲、意志盲、道德盲的人们,是思想闷、感情闷、意志闷、道德闷的人们。但他不是写自然科学,不是写犯罪学,不是写心理学,不是写恋爱学,不是写社会学,不是写道德学,不是写哲学,乃至不是写任何学术。他只用生活经验来做材料,组织成为一篇文字,试要在个人的生活经验和观察中找寻他的知音者。他不计较所作的成功或失败。他直如秋夏间的鸣虫,生活的期间很短,并没有想到所发的声音能不能永久地存在,只求当时的哀鸣立刻能够得着同情者。他没有派别,只希望能为那环境幽暗者作明灯,为那觉根害病者求方药,为那心意烦闷者解苦恼。作者能做到这地步,目的便达到了。

年来写的不多,方纪生先生为我集成这几篇,劝我刊行,并要我在卷头写几句。自量对于小说一道本非所长,也没有闲情来做文章上的游戏,只为有生以来几经淹溺在变乱的渊海中,愁苦的胸襟蕴怀着无尽情与无尽意,不得不写出来,教自己得着一点慰藉,同时也希望获得别人的同情。如今所作既为一二位朋友所喜,就容我把这小册子献给他们。

民国二十二年一月落华生四十生日述于北京

(录自《解放者》,星云堂书店1933年4月版)

《萤灯》小引

萤是一种小甲虫。它的尾巴会发出青色的冷光,在夏夜的水边闪烁着,很可以启发人们的诗兴。它的别名和种类在中国典籍里很多,好像耀夜、景天、熠耀、丹良、丹鸟、夜光、照夜、宵烛、挟火、据火、炤磷、夜游女子、妍、炤等等都是。种类和名目虽然多,我们在说话时只叫它做萤就够了。萤的发光是由于尾部薄皮的下有许多细胞被无数小气管缠绕着。细胞里头含有一种可燃的物质,有些科学家怀疑它是一种油类,当空气通过气管的时候,因氧化作用便发出光耀。不过它的成分是什么,和分泌的机关在哪里,生物学家还没有考察出来,只知道那光与灯光不同,因为后者会发热,前者却是冷的。我们对于这种萤光,希望将来可以利用它。萤的脾气是不愿意与日月争光的。白天固然不发光,就是月明之夜,它也不大喜欢显出它的本领。

自然的萤光在中国或外国都被利用过。墨西哥海岸的居民从前为防海贼的袭掠,夜间宁愿用萤火也不敢点灯。美洲劳动人民在夜里要通过森林,每每把许多萤虫绑在脚趾上。古巴的妇人在夜会时,常爱用萤来做装饰,或系在衣服上,或做成花样戴在头上,我国晋朝的车胤,因为家贫,买不起灯油,也利用过萤光来读书。古时好奇的人也曾做过一种口袋叫做聚萤囊,把许多萤虫装在囊中,当作玩赏用的灯。不但是人类,连小裁缝鸟也会逮捕萤虫,用湿泥粘住它的翅膀安在巢里,为的是叫那囊状的垂巢在夜间有灯。至于扑萤来玩或做买卖的,到处都有。有些地方,像日本,还有萤虫批发所,一到夏天就分发到都市去卖。隋炀帝有一次在景华宫,夜里把好几斛的萤虫同时放出才去游山,萤光照得满山发出很美丽的幽光。

关于萤的故事很多。北美洲人的传说中有些说太古时候有一个美少年住在森林里,因为失恋便化成一只大萤飞上天去,成为现在的北极星。我国从前都以为萤是腐草所变的。其实萤的幼虫是住在水边的,所以池塘的四周在夏夜里常有萤火点缀着。岸边的树影加上点点的微光,我们想想,是多么优美呢!

我们既经知道萤虫那样含有浓厚诗意,又是每年的夏夜到处都可以看见的,现在让我说一段关于萤的故事罢。

(原刊1941年6月香港《新儿童》半月刊第1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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