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的意见看作是绝对正确的,而别人的意见是愚蠢幼稚、荒诞无稽,那你就伤人了,而且伤得很厉害。因此,不应该在小节处争论不休,即使你不同意对方意见,你最好仍要表示对方意见中你所赞同的地方,以便缓和一下谈话气氛,使对方觉得你并不是抹杀别人的一切。无论你的意见和看法与对方的意见和看法距离多么遥远,冲突得多么厉害,绝不要表现出一种无可商量的态度。如果你是一个善于谈话的人,你一定要小心地使谈话不要陷于僵局,使谈话能维持下去。
在说话时,别人最怕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别人最怕你是个武断的人,什么都走向极端,认为自己所说的话,就是天经地义,一点也不能更改。为了让别人有考虑的余地,你要尽量缓和,最好能够避免使用“绝对是这样”的说法。你可以说:“有时候是这样的,有些时候是那样的。”甚至你可以说:“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其效果更好。”重要的是,你不要用一种教训人的声调来说话,也不要用一种非常肯定的声调来讲话,以避免和别人争论,使别人不高兴,让人难于接受。
避免争论可以节省你的大量时间与精神,使你投入到完善你的观点和实践你的观点的工作中去,完全没有必要浪费太多的精神去干那种没有结果也毫无意义的事情上去。少去了面红耳赤的争论,只会使双方互相尊重,从而增进友谊,有利于思想交流,意见的转换。
避免争论,大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欢迎不同的意见
当你与别人的意见始终不能统一的时候,这时就要求舍弃其中之一。人的脑力是有限的,有些方面不可能完全想到,因而别人的意见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提出的,总有可取之处,或者比自己的更好。这时你就应该冷静地思考,或两者互补,或择其善者。如果采取的别人的意见,就应该衷心感谢对方,因为有可能此意见使你避开了一个重大的错误,甚至奠定了你一生成功的基础。
不要相信直觉
每个人都不愿意听到与自己不同的声音。每当别人提出与你不同的意见,你的第一个反应是要自卫,为自己的意见进行辩护并竭力地找根据。这完全没有必要。这时你要平心静气地、公平、谨慎地对待两种观点(包括你自己的),并时刻提防你的直觉(自卫意识)对你做出正确抉择的影响。值得一提的是,有的人脾气不大好,听不得反对意见,一听见就会暴躁起来。这时就应控制你的脾气,让别人陈述自己的观点,不然,就未免气量太窄了。
耐心把话听完
每次对方提出一个不同的观点,不能只听一点就开始发作了,要让别人有说话的机会。一是尊重对方,二是让自己更多地了解对方的观点,好判断此观点是否可取,努力建立了解的桥梁,使双方都完全知道对方的意思,不要弄巧成拙;否则的话,只会增加彼此沟通的障碍和困难,加深双方的误解。
仔细考虑反对者的意见
在听完对方的话后,首先想的就是去找你同意的意见,看是否有相同之处。如果对方提出的观点是正确的,应放弃自己的观点,而考虑采取他们的意见。一味地坚持己见,只会使自己处于尴尬境地。因为照此下去,你只会做错。而到那时,给你提意见的人会对你说:“早已跟你说了,还那么固执,知道谁是对的了吧!”这时,自己怎么下台?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最好是给对方一点时间,把问题考虑清楚,而不要诉诸于争论。建议当天稍后或第二天再交换意见。这使双方都有时间,把所有的情况都考虑进去,才可能找出最好的方案。这时就应进行一下反思:“反对者的意见,是完全对的,还是有部分是对的?他们的立场或理由是不是有道理?我的反应到底是有益于解决问题,还是仅仅会减轻一些挫折感?我的反应会使我的反对者远离我,还是亲近我?我的反应会不会提高别人对我的评价?我将会胜利还是失败?如果我胜利了,我将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如果我不说话,不同的意见就会消失了吗?这个难题会不会是我的一次机会?”
真诚对待他人
如果对方的观点是正确的,就应该积极地采纳,并主动指出自己观点的不足和错误的地方。这样做,有助于解除反对者的武装,减少他们的防卫,同时也缓和了气氛。你要明白,对方既然表达了不同的意见,表明他对这件事情与你一样的关心。不要把他们当作防卫的对象,不能因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就把他们作做“敌人”,反而应该感谢他们的关心和帮助。这样,本来也许是反对你的人也会变成你的朋友。
男高音歌唱家真·皮尔士结婚差不多有50年之久了。一次他说:“我太太和我在很久以前就订下了协议,不论我们对对方如何的愤怒不满,我们都一直遵守着这项协议。这项协议是:当一个人大吼的时候,另一个人就应该静听——因为当两个人都大吼的时候,就没有沟通可言了,有的只是噪音和震动。”
那么,面对双方争辩的情况时,要怎样做才不会招致反弹,甚至还能兼具发挥说服力呢?
在此,举出以下几个参考步骤,如果能够一步一步照着去做的话,相信对成功地说服对方也很有帮助。
第一,当对方在说话时,要专心倾听,且脸上充满感情认真地听着。
第二,对于对方所说服内容,要先认同、接受,让对方看得出你要接受的意愿。
第三,以询问的方式找出解决的方法,不要提出反对的意见。
第国,找出双方的争辩的地方,且委婉地慢慢说服之。
特别是有关不要提出反对的意见这一点,要理性的分析、综合各种结论之后再下判断,对于说服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而且尽量避免以“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必须这样”、“为什么非这样不可”、“为什么变成这样”等类似这种较强硬的口气。
但是,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不要让对方觉得你是个“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所以,有一点必须切记:千万不要尽顾着自己一直说,直到对方表示不悦。像这样的人,不管在哪里都是很容易就被激怒的,也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说话态度傲慢的,反正就是要对方说出了“是”才会罢休。其实这样做,往往得不到真正的“是”。
相反的,对方也有可能是这种类型。说话容易偏离主题,又很情绪化,无法提出正面的言论,这样根本谈不上是说服。讨论的目的并不在于谁胜谁负,只是说服过程之一而已。
不要自作聪明
当你的意见与他人产生分歧时,你是经常自以为是,还是考虑一下他人的想法?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我们有些人往往是选择前者,尤其是那些身居高位者,因为他们更加碍于面子。不尊重他人的意见,一则于己不利,因为如果他人的意见对了,可是你没听,那你就得不到正确的信息,也无法获得正确的结果;二则伤害他人,因为你不尊重他人的意见,也就伤害了他人的自尊心,造成人际关系上的负面影响。
人们可以接受外貌、身高、地位、收入上的差距,却很少能接受智力上的差距。不论你用什么方法指责别人——你可以用一个眼神、一种说话的声调、一个手势,就像话语那样明显地告诉别人——他错了,你以为他会同意你吗?绝对不会!因为这直接打击了他的智慧、判断力和自尊心。这只会激起他的反击,绝不会使他改变主意。即使你搬出柏拉图或康德式的逻辑,也改变不了他的意见,因为你伤害了他的感情。
在说服别人的时候,你永远不要这样开场:“好!我要如此证明给你看!你这话大错特错!”这无异于向他人表明:“我比你聪明,我要让你改变想法。”这样做无疑会引起反感并爆发一场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改变对方的观点根本不大可能。所以,为什么要自找麻烦呢?如果你想证明什么,别让任何人知道,而且应不着痕迹,很技巧地去做。正如著名诗人波普所说:“你在教人的时候,要好像若无其事一样。事情要不知不觉地提出来,好像被人遗忘一样。”
苏格拉底也告诉门徒:“我惟一知道的,就是我不知道什么。”
科学家伽利略也说过:“你不能教人什么,你只能帮助他们去发现。”
英国19世纪的政治家切斯特菲尔德爵士也一再告诉儿子说:“要比别人聪明,但不要让他们知道。”
我们不可能比这些人更聪明,所以从现在开始,最好不要再指出人们有什么错,那要付出代价。如果你认为有些人的话不对——就算你确信他说错了——你最好还是这样讲:“啊,慢着,我有另一个想法,不知对不对。假如我错了的话,希望你们帮我纠正。让我们共同来看看这件事。”
只有这样,才是积极有效的方法。有一次卡耐基去拜访著名的探险家和科学家史蒂文森。他在北极圈内生活了11年之久,其中6年除了食兽肉和清水之外别无他物。他告诉卡耐基他做过的一次实验,于是卡耐基就问他打算从该实验中证明什么。他回答说:“科学家永远不会打算证明什么,他只打算发掘事实。”这样的回答令人难忘。
卡耐基训练班中,有一个学员就曾用认错方式处理顾客纠纷,他是“道奇汽车”在蒙大拿州的代理商哈罗·雷恩克。
他说:“这种方法显然消除了顾客的敌意。情绪一放松,顾客在处理事情的过程中就容易讲道理了。许多顾客对我的谅解态度表示感谢,其中有两个人甚至后来还带了朋友来买车。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我们很需要这样的顾客。而我相信尊重顾客意见,对待顾客周到有理,都是赢得竞争的本钱。”
当我们错的时候,也许会对自己承认。而如果对方处理得很巧妙,我们也会对别人承认,甚至以自己的坦率而自豪,但忌讳有人把难以下咽的事实硬塞进我们的食道。
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哈利斯·格里莱强烈地反对林肯的政策,而且相信以论战、嘲弄、辱骂就能使林肯同意他的看法。他发起攻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在林肯遇刺的那天晚上,格里莱还发表了一篇尖刻、粗暴攻击林肯的文章。
那些尖刻的攻讦能使林肯同意格里莱吗?一点也没有。嘲弄和辱骂是永远办不到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
如果你想知道一些有关处理人际关系、控制自己、完善品德和说服别人的有益建议,不妨看看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自传。
在这本自传中,富兰克林叙述了他如何克服好辩的习惯,使自己成为美国历史上最能干、最老练、最和善的外交家。
有一天,当富兰克林还是个毛躁的年轻人时,一位教友会的老朋友把他叫到一旁,严厉地训斥了他一顿:
“本杰明,你真是无可救药。你已经打击了每一位和你意见不同的人。你的意见变得太珍贵了,没有人承受得起。你的朋友发觉,如果你在场,他们会很不自在。你知道的太多了,没有人再能教你什么,也没有人打算告诉你些什么,因为那样会吃力不讨好,而且又弄得不愉快。因此,你不能再吸收新知识了,但你的旧知识又很有限。”
富兰克林接受了那次严厉的训斥。他发觉他正面临社交失败的命运,立即改掉了傲慢、粗野的习性。
“我立下一条规矩,”富兰克林说,“绝不正面反对别人的意见,也不准自己太武断,我甚至不准许自己在文字或语言上措辞太肯定。我不说‘当然’、‘无疑’等,而改用‘我想’、‘我假设’、‘我想像’或者‘目前我看来是如此’这些语言。当别人陈述一件我不以为然的事时,我绝不立刻反驳,或立即指正他的错误。我会在回答的时候,表示在某些条件和情况下,他的意见没有错;但在目前这件事上,看来好像稍有两样等。我很快就领会到改变态度的收获:凡是我参与的谈话,气氛都融洽得多了。我以谦虚的态度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不但容易被接受,更减少一些冲突。我发现自己有错时,也没有什么难堪的场面,而我碰巧是对的时候,更能使对方不固执己见而赞同我。
“我刚开始采用这套方法时,确实觉得和我的本性相冲突,但久而久之就愈变愈容易,成为我的习惯了。也许这五十年以来,没有人听我讲过什么太武断的话。我在提出新法案或修改旧条文时,并不善于辞令,更谈不上雄辩,遣词用字也很迟疑,还会说错话,但一般来说,我的意见还是得到广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