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族的后裔
1885年11月11日,与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的日子。但是对于巴顿家族来说,这却是令人愉快的一天。在加利福尼亚州南部的雷克维尼亚德小城,乔治·史密斯·巴顿诞生了。作为父亲的第一个孩子,巴顿的出生为这个小家庭平添了许多欢乐。
乔治·威廉·巴顿,弗吉尼亚人,温文尔雅、英俊潇洒。他自幼家教甚好,曾在弗吉尼亚军校就读,并取得了学生标兵的最高荣誉称号。正是因为他最后成为了一名律师,所以把成为一位职业军人的梦想寄托在了儿子的身上。
巴顿的母亲露丝·威尔逊也同样出身名门。她的家族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一代美国的移民——威尔逊家族,而且与美国历届总统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巴顿的外公本杰明·戴维斯·威尔逊是洛杉矶一位富甲一方的商人。他的酒厂是美国最有名的葡萄酒厂,同时经营着地产业。他还当选为洛杉矶的第一任市长。露丝·威尔逊虽然家境优越,却十分好学,爱好文艺。她精通钢琴、小提琴等诸多乐器,经常在宴会上露一手。
巴顿没有继承到母亲的文艺气质,却秉承了父系家族一贯的尚武精神。他的血管里流淌着的是军人的血。巴顿的第一位美国祖先迎娶了休尔·摩塞将军的女儿。这位将军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任大陆军准将,带领美国军队把英军赶回了英格兰。巴顿的祖父乔治·史密斯·巴顿是一位骑兵团长,在南北战争时参加过偷袭联邦首都华盛顿的战斗,并在战斗中阵亡。祖先的英勇事迹,仿佛在冥冥中召唤这个婴儿一般,让他成为一名四星上将。
但是上天好像又要和巴顿作对,刚出生几个月,他便得了一场怪病,发病时浑身抽搐。好在巴顿吉人天相,健康的体魄帮他挺了过来,并且充满活力。不久,父亲在洛杉矶谋得一个职位,巴顿举家迁往这个大城市。洛杉矶,美国最大的城市之一。在这个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地方,巴顿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两年后,妹妹尼塔的诞生,又为巴顿增加了一个玩伴。调皮的巴顿时常捉弄妹妹,两个孩子经常闹作一团。兄妹两人生得英俊秀丽,十分讨人喜爱,更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在洛杉矶待久了,巴顿一家十分渴望乡间的田园生活。巴顿的外公在洛杉矶近郊一个名为圣盖布里尔山的地方,有一块牧场,气候宜人,风景秀丽。巴顿一家经常在周末来到这块牧场,休憩玩耍。
小巴顿长得高大结实,经常作为孩子王,带着小朋友们一起玩。巴顿也对自己“领袖”的身份十分满意,想出各种好玩的游戏,带领部下奔跑、钓鱼、踢球、打鸟。他的体魄和领导精神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男孩子总是爱玩打仗的游戏,小巴顿也不例外。他最爱披着床单,打扮成骑士,挥舞着木剑东冲西杀。巴顿把小朋友分做两队,自己总是带领着较弱的一方。在指挥小朋友打仗时,巴顿知道自己的小队实力不如对方,便常常使用各种办法出其不意地击败对手。他经常伏击对手,或者打游击战,或者从对手背后突然出现,攻其不备,让对手很难招架。因为是打仗,所以小孩子们常常是鼻青脸肿地回到家里,巴顿也不例外。这个时候,优雅的母亲总要给他严厉的惩罚,并希望他以后不要再参加那些有危险的游戏;开明的老巴顿却常常唱一出红脸,轻描淡写地批评两句,并帮小巴顿说情。
就这样,父亲渐渐地了解了儿子的内心,更加喜爱这个从不言败的小斗士。老巴顿甚至经常放弃工作上的事情,陪儿子玩耍。小巴顿常常骑在爸爸的背上,挥舞着木剑,像个骑士在战斗。除了陪儿子玩游戏,老巴顿还给儿子讲述历史,读《伊利昂纪》《奥德赛》《高卢战记》等书给儿子听。小巴顿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立刻提出来,爸爸便会不厌其烦地讲解。家里还为巴顿买了很多科普和历史方面的书籍,他每天在出去玩之前都会在那个小书房里快乐地阅读。除了教授小巴顿书籍上的知识外,爸爸还经常利用出差的机会带着他去旅行,让他既可以读到万卷书,又可以行万里路。在旅行中,巴顿看到了各地的风土人情,增加了很多生活方面的知识。他还喜欢跟在街头卖艺人的后面,看人家表演,直到被爸爸拉去吃饭。
2.阅读失常症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小巴顿的那次重病,让他患上了罕见的阅读失常症。这种病使得他在发音和拼写上有很大的缺陷。他的发音常常是不准的,也很容易写错字。即便是今天,这种病也是极难治愈的。而巴顿又自尊心极强,家人担心他进入学校学习会受到同学们的嘲笑。于是,老巴顿为儿子请来了家庭教师,并经常与夫人一起教导儿子。小巴顿知道自己的不足,在学习上也分外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随着年龄的增大,他的病症慢慢地减轻了。虽然还是不能和正常的孩子一样,但是巴顿凭借着自己的韧性,一如既往地向着那个骑士的梦进发。
巴顿一天天长大,家人觉得单凭家庭教师已经不能满足他学习的需要。而且,老巴顿也认为,孩子应该进入学校,学会与同龄人相处。虽然极其不舍,但他还是毅然决定把巴顿送往克拉克私立学校学习,让他锻炼锻炼。对于巴顿来说,这是残酷的,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他才会得到在家里得不到的锻炼,才可以真正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小巴顿在父亲的陪伴下,坐着马车来到了学校。他是多么希望这段路可以更长些,可以和父亲多待一会儿。父子俩相对无言,只有车外的喧闹和马车夫那响亮的挥鞭声。将巴顿送到学校后,这位父亲看着年幼的儿子,深情地说道:“儿子,剩下的路就要你自己来走了。记住,前进,前进!祖先的在天之灵会保佑你的。”小巴顿的眼睛里闪动着泪花,他坚强地对父亲说:“父亲,请放心,我绝对不会玷污我们高贵的姓氏。”
克拉克学校的学习,和家庭教师的教授是不同的。巴顿必须要努力克服阅读失常症,在学业上赶上同学。这里的同学,当然不会像父母或者家人那样拥有那么多的耐心和爱心,因此经常有同学模仿他说话时含混不清的样子,引来哄堂大笑。小巴顿默默地忍受着,用自己的方式迎接挑战。要战胜强大的对手,就要比他们还强大,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虽然巴顿在文学和朗读课上还存在很大的不足,但他在操行、历史上却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同学与老师的认可。
随着年龄的增大,巴顿也不可避免地染上了一些贵族习气。他认为,历史的重大改变都是靠伟人来完成的。伟人是历史的缔造者,是不可或缺的。而伟人的成功,又依靠的是品质以及周围的环境,而历史的真正书写者——人民,在他这里却是微不足道的。“古代的老百姓,是愚昧的。现在的人,也不过如此而已。”这也为他那狂傲、目中无人的性格的形成埋下了伏笔。
巴顿在自己的作文中曾这样写道:“亚历山大,从很小的时候便想要成为一个伟人。他为了这个梦想时刻奋斗着。他追求完美,对别人或者自己都一样。这才是领袖要做的。”
巴顿自己也如此。他渴望获得荣誉,被人认可,并以此得到安逸舒适的生活,就像古罗马的战士一样。他认为,荣誉只会被那些在生活中一直不知休止地去追求它的人得到。他是这样想的,同时也将其付诸行动。虽然不善于朗读,但他还是参加了读书会,借以锻炼自己那不准确的发音。在体育上,巴顿那强健的体魄使得他对任何一种体育活动都游刃有余。他也利用这些机会,广交朋友,寻找志同道合的伙伴,来实现他心中的梦想。
3.偶像的力量
但凡成大事者,都会有自己的信条或者偶像。巴顿的偶像便是和他有着血缘关系的休尔·摩塞,那位把女儿嫁给巴顿的第一位美国祖先的将军。
休尔·摩塞将军是苏格兰人,成年后移民美洲寻找发展的机会。他的军事才能使他在美洲大陆上崭露头角。休尔加入了英国在美洲的军队,与同样在美洲发展势力的法国作战。巴顿称这位祖先英勇善战、品质高尚、拥有极强的荣誉感。
18世纪的北美,大部分是英国、法国的殖民地。在与法国进行了长达七年的战争之后,英国国库出现了巨大的亏空。随着英国殖民者野心与贪婪的与日俱增,北美大陆人民反对殖民、要求独立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属于北美殖民地统治阶层的贵族也不满于英国殖民者的残酷压榨,加入到人民的行列中。这其中便有休尔·摩塞将军。他出生于1725年的苏格兰,并于1747年移居英属美洲。休尔的才能展现于他参加的英军将军布雷克多对法国殖民地的征伐。因为作战勇敢,机制灵活,他被人称做“常胜将军”。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休尔作为华盛顿的朋友,坐到大陆军准将的位置,并且带领美国民兵在特伦顿袭击战中大获全胜,全歼敌军。后来,在普里斯顿战役中,英勇作战,重伤而死。
巴顿认为自己的这位亲人拥有远大的理想和高尚的品质,并且作战勇敢,足智多谋,是自己前进的灯塔和行动的楷模。他常常对自己在行动上的迟疑感到羞愧,因为在巴顿看来,这是在给那些伟大祖先的脸上抹黑。他时常提醒自己,要用先祖的行为规范自己,奋发图强,光耀门楣。
除了休尔·摩塞将军,巴顿也崇拜古罗马共和国的领袖和军事长官——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这位统治者一生戎马倥偬,凭借着赫赫的战功和足智多谋的手段,成为了当时古罗马的统帅。“恺撒”这个名字,后来也被罗马皇帝和德意志、俄罗斯帝王当做皇帝的称号,其影响力可见一斑。
在来到国境线上的卢比孔河时,部下询问恺撒,是否要继续前进。原来依据古罗马法律,任何指挥官都不能带着自己的军队渡过卢比孔河,否则就会被视为叛乱。恺撒说出了一句流传千古的话:“渡河之后,将是人世间的悲剧;不渡河,则是我自身的毁灭。”这句话与曹操的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何其相似。渡过卢比孔河后,恺撒一路凯歌,很快便攫取了罗马的统治权,成为了统帅,立下无上的霸业。
巴顿对这位统帅推崇至极,一直都以成为像恺撒那样伟大的军事家为目标,并为之终生奋斗。同时,他也深刻地认识到,要做恺撒那样的伟人,就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自律性和极强的坚韧性。这时,他遇到了一个改变他终生的人。
4.少年的爱
老巴顿为了可以更好地陪伴家人,便向公司请假,带着家人来到圣盖布里尔山的牧场休假。夏季的圣盖布里尔山牧场气候宜人。不仅吸引了巴顿一家人,也带来了大企业家、百万富翁艾尔一家。艾尔家有一位正值芳年的少女,比阿特丽斯小姐,只比巴顿小两个月。
在一次独自驾驶帆船时,巴顿看到一个妙龄少女不小心从岸边掉下了河。他毫不犹豫地跳下水,救起了这位少女。看着怀里的这位姑娘,巴顿不由得惊叹起来,好美丽的女孩!而比阿特丽斯躺在一个陌生男子的怀里,脸上也是红云满面。他们不知道,命运不光安排他们在这里见面,还将安排他们共同走过余下的数十年光阴。这次的邂逅,在少年巴顿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他开始借故经常一个人到河边闲逛,希望可以再遇到那个女孩。
一天下午,万里无云,知了在树间不停地聒噪。巴顿在家里坐不住,又一个人来到了那天两人相遇的小河边。他看到一棵老橡树下,一个戴帽子的女子在那里看书。巴顿轻轻地走过去,突然踩到了一根枯枝。“啪!”那个女子抬起头,迎上了巴顿的目光。真的是那个女孩!巴顿喜出望外,比阿特丽斯的脸上也泛起了红晕。
她娇羞地站起来:“那天多亏了你,我才没有溺水。不过走时太匆忙,竟然忘了问你的名字。实在是抱歉。”平常并不内向的巴顿一时口吃起来:“没,没什么,我叫巴顿,乔治·史密斯·巴顿。你是和家人一起来度假的吗?”
“是的,我们一家都来了。”然后两个人也不知道再说些什么了。巴顿急中生智,看到比阿特丽斯手中的书,便说:“你在读什么书呢?这么热的天气为什么到河边来看书?”
“是小仲马的《茶花女》。我来这里看书,是……”说到这儿,比阿特丽斯的脸上又显出了少女的娇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