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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黄金祸(1)

1、邂逅

那天,我是在一家公司的面试中被淘汰后邂逅常笙的。

常笙是我的大学同学,在我印象中,他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在他身上,有一种古典美。虽然古典美这个词用来形容男生有些别扭,但我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词能比这个词更适合他。

常笙长得很英俊,他的英俊并不是那种时下流行的帅,而是真正的英俊。英俊得会让你幻想,他如果生在古代,肯定是戏文中那种能够轻易偷走小姐芳心的小生吧。

常笙性格孤僻,很少与人深交,我算是个例外,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都喜欢一些怀旧复古的东西。

邂逅常笙,让我低落的心情好了起来。说了一会儿话后,我感觉不过瘾,就提议道:“走,我们去喝两杯。”

常笙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我带你去个地方吧。”

一辆出租车把我俩拉到了一条很僻静的小街上,街尾有家小酒馆,看着酒馆里古色古香的装修风格,我望着常笙会意地笑了。

落座之后,常笙简单地点了几个菜,要了一瓶酒,我们便边喝边聊了起来。

常笙话很少,基本上只是一个听众。酒桌上就听见我在喋喋不休地回忆学生时代的往事,回忆完后,我又给他聊起了自己现在的生活状况。我告诉他,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二十好几的人了,还经常伸手找家里要钱,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太没有出息了。最后,我长叹道:“我活得真他妈没劲儿!”

“天生我才必有用,你不必轻看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常笙一边安慰我,一边举杯道:“人生得意需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来,干杯,且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了。”

我喝干了杯中的酒,一边倒酒一边问常笙:“你毕业后在什么地方高就?”

常笙微微一笑,却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见此情形,我心想,也许自己不该问他这个问题。

毕业后,我从未听其他同学提起过常笙,大概是他根本就不愿意别人太了解自己吧。这时候,我突然觉得,和他的朋友关系,也许一直都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对他的一切,我其实并不比别的同学知道得更多。

有了这种想法后,剩下的酒喝起来就有点索然无味了,但常笙好象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脸上依旧保持着那种优雅得让我自卑的微笑。

又坐了一会儿,我的女朋友凌颜打来电话询问我在什么地方,我很不耐烦地告诉她,我和老同学在喝酒,别烦我。

我挂掉电话之后,常笙提议道:“时候不早了,你该回家了,咱们走吧。”

“走什么走,咱哥俩儿多少年没见了,今天不喝醉,谁都不许走。女人嘛,不用理她。”我觉得凌颜的电话让我很没有面子,坚持还要喝一会儿。

“来日方长,今日不喝了,我还有件事要拜托你帮忙。”常笙招手喊来服务员结账。

听他说有事要我帮忙,我有些奇怪,心想:我有什么可以帮他的。

走出酒馆后,常笙对我说:“我有些东西想让你帮我保管一段时日。”

“是什么宝贝啊,,你放自己家里不行吗?还要我帮你保管。”我疑惑地问道。

常笙摇了摇头说:“也不算什么宝贝,不过那东西对我很重要,我要离家几日,放在家里不放心。”

“没问题。”我爽快地点了点头。

常笙感激地拍了拍我的肩说:“走吧,寒舍离此不远,去拿了东西你好早点回家。”

2、木箱

常笙家里的摆设简单得很,除了一些仿古的木制家具外,就别无他物了。不过,最让我奇怪的是,他家里除了电灯外,我没有看到任何一件现代化的家电。

“你家里怎么连电视也没有一台?”我忍不住问道。

“我总在外面跑,很少回来住,那些东西买回来也没多大用处。”常笙笑了笑,然后指着屋角说道:“那个木箱,拜托你帮我保管一下。”

“你放心,我一定帮你保管好,你到时候来取就是了。”我十分爽快地答应道。

常笙提着木箱,将我送到了街上。这时,正好过来了一辆出租车,常笙招了招手,出租车停在了路边。我拉开后车门钻了进去,常笙将手里的木箱放在我身旁的座位上,说道:“日后定有重谢。”随后就绕到车的另一边,将一张百元大钞递给司机。

“我有零钱……”我话音未落,常笙已经转身离开了,我探头往车窗外瞧去,他的身影已经不见了。

下车时,我接过司机找补的钱,顺手就去提放在座位上的木箱,谁知一下竟没提起来。

“什么东西,这么沉?”我抱着木箱下了车,一边嘟哝一边跌跌撞撞地朝家里走去。

回到家里,凌颜看到我手里的木箱,奇怪地问:“你抱个破箱子回来干嘛?”

“别人托我帮忙保管的。”我把木箱放到屋角,甩了甩略有些酸痛的胳膊。

“装的什么东西?看样子挺沉的。”凌颜随口问道。

“我也不知道,他说过一段时间就来取走。”说完这话,我突然想起了一件很要命的事,我既没有把自己家的地址留给常笙,也忘了和他交换联系方式。

后来,我专门去了几次常笙家,可每次都看见房门紧锁。一直到我看到他家门上开始结起了蛛网,这才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了。

我向附近的邻居打听常笙的去向,邻居却告诉我说,那间屋子的住户半年前就死在了屋里,自那以后就再没人住在里面了。我心里一凛,急忙询问那个死去的住户长什么模样,邻居的描述完全可以和常笙对上号。

当我仓皇地离开常笙家时,背心一直是凉浸浸的。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每天白天都希望能重新遇到常笙,听他亲口告诉我这是一个误会;而每天晚上,我又心神不宁地担心自己真的会见到常笙的鬼魂。

事实上,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常笙,更没有见到过他的鬼魂。而他托我保管的木箱,我不知道是应该留着还是扔掉。在犹豫不决中,凌颜在上面堆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杂物,它便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渐渐地被我淡忘了。

3、金条

那天下午,凌颜整理屋子的时候,突然又看见了那个木箱,于是问我:“这个箱子怎么还在这儿?”

我看了一眼那个差点被我遗忘的木箱,心不在焉地敷衍道:“大概没什么重要的东西,他忘了吧。”

凌颜试着搬了搬那个木箱,却没有搬动,忍不住叫道:“好沉啊,里面装的是什么,要不我们打开看看。”

“人家的东西,看什么看。”

“不能看就叫他赶紧拿走啊,老摆在我们家算什么事儿!”凌颜有些不大高兴,冲我嚷嚷道。

“我忘了告诉他家里的地址,也没留联系方式,他大概找不着吧。我抽空问问其他同学,看能不能联系上他,叫他来拿走。”

“不行,我是得看看,万一里面装的是违禁物品,等警察找上门来,你冤都没地儿喊。”凌颜的话让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沉默了片刻,我终于点头说:“你说得也对,我可不能糊里糊涂地给人当替罪羊,打开看看吧。”

木箱上挂着一把小锁,凌颜问我:“他给你钥匙了吗?”

我摇了摇头,走到木箱前蹲了下去,捏住那把小锁轻轻晃了晃,“咔哒”,锁竟然应声而开。

“你力气不小嘛。”凌颜一边似笑非笑地看着,一边蹲下身子,打开了木箱盖子。

“不是我拧开的,我根本就没使劲……”我的话只说了一半,就硬生生地顿住了。

我至今仍然记得凌颜打开木箱的那一瞬间,我的双眼被一片黄澄澄的亮光晃花了,然后便傻傻地愣住了,直到凌颜用颤抖的声音在我耳边问道:“这是什么?不会是黄金吧!”我才重新回过神来。

箱子里装着一些黄色的条状金属物体,我之所以这样描述,是因为当时我根本不敢相信那是一箱金条。在我的生活经历中,金条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除了在银行或者金店里看到过待售的样品,我甚至连摸都没有摸过。

愣了好一阵,我才伸出微微颤抖的手,从木箱里取出一根条状金属物,拿到眼前仔细看了起来。

那种条状金属物正面很光滑,而背面则刻着表明它们高贵身份的字:千足金(99.99%) 188克

天啦!那该死的常笙,托我帮他保管的,竟然是一整箱金条!

4、藏金

看着眼前的一整箱金条,我的心里突然有些恐惧和不安。我首先想到的是,这一箱子金条并不属于我,然后便开始猜测这箱金条的来历。

常笙在把这箱金条托我保管之后,人就不见了。会不会这箱金条来路不正,而他正是因为这箱金条才藏了起来。如果真是我推测的这样,那么我帮他保管金条,根本就是在保管一个祸胎。

想到这儿,我心里越来越惶恐,偏头看了看凌颜。凌颜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什么危险,只是痴痴地看着箱子里的金条,眼中闪烁着兴奋和贪婪的光芒。

女人就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说不准她心里正打着这箱金条的主意,而根本没去想它会给我们带来的灾难。

我“啪”地一下将箱盖合上,顺手拖过一件牛仔服将木箱包了起来,说道:“这东西不能就这么放着,得找个地方藏起来。”对于我这个英明无比的决定,凌颜也很赞同。于是,我俩在屋里寻找能藏下这箱金条的地方,可我们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什么合适的地方。

凌颜愣了一会儿,目光突然落到了衣柜上,她冲过去打开衣柜,将里面的衣物抱出来扔在床上。我会过意来,赶紧把包裹着牛仔服的木箱抱过去塞进衣柜里,凌颜又将刚才抱出去的衣物胡乱地塞回去,盖住了那个箱子。

“要想藏一片树叶,最好的地方就是森林里;要想藏一件衣服,最好的地方就是衣柜里,哪怕那件要藏的衣服里裹着亿万财富。”凌颜看着塞得满满当当的衣柜,突然冒出一句颇有哲理的话来。我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心想:没想到她还挺有文学修养的。

藏好金条后,我对凌颜说:“本来以为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没想到是一箱金条,早知道我就不答应帮他保管了,我得去把他找到,让他赶紧把东西拿走。对了,这事不要告诉任何人,那东西也千万不能去动它,知道吗!”

“知道了!你去吧,今天我哪儿也不去,就在家里守着它。”凌颜说话的语气十分温柔,这和她平时泼辣的性格有些不合拍,让我感觉不太习惯,忍不住多盯了她两眼,有些恼火地说道:“你有病啊,守着它干嘛!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出门之后,想到凌颜刚才的异常表现,我心里有几分忐忑,于是又转身走了回去。一进屋,我就看见凌颜正站在打开的衣柜前,不知道在干什么,不由警惕地问道:“凌颜,你在干嘛?”

“没干嘛啊!”凌颜急忙关上衣柜,慌张地回答道,这更让我疑心大起。

“我可告诉你,那东西不是咱们的,我只是帮人保管,现在是福是祸还说不准,你千万别打什么鬼主意。”我盯着凌颜,表情严肃地叮嘱道。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你赶快去找到你那同学,把东西搬走就清静了,省得放在家里你疑神疑鬼的。”凌颜有些生气,说完话后就不再理我了。

5、死讯

再次走出家门后,我开始琢磨该上什么地方去找常笙。想来想去,除了再上他家看看外,也没有别的什么办法。

可当我去了常笙家后,发现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唯一不同的是,那扇紧锁的屋门上,蜘蛛网结得更密了。

离开常笙家往回走的路上,我满脑子都想着那一箱金条,一会儿幻想警察突然冲进家里,搜出了那箱金条,然后将我和凌颜一起抓了起来;一会儿又幻想凌颜带上那箱金条跑了,然后常笙和一群凶神恶煞的黑社会找上门来,我却交不出金条,他们把我绑了起来,威胁着要干掉我。想着想着,我不由有些埋怨自己,干嘛不想好的,老想坏的。

幻想毕竟不能替代现实生活,这事既然落到了我头上,我肯定得做点什么。突然,我看见路边有家网吧,猛地想起大学毕业后,同学们为了保持联系,建过一个QQ群,我何不在群里打听打听,说不定会有人知道常笙的下落或联系方式。

走进网吧,我登陆上了QQ,点开了大学同学群。群里只有几个同学在线,我一一询问了他们,结果一无所获。

我万分沮丧,正要关掉QQ,群里突然有人问:“谁在打听常笙?”

“是我。”我赶紧回应道。

说话人的网名叫“清水洗尘”,这个名字我很陌生,和我知道的任何一个同学都对不上号,于是我问道:“请问你是?”

“你加我好友,私聊吧。”

我急忙将她添加为好友,然后迫不及待地问:“你是谁?你有常笙的联系方式吗?”

“我叫曾晴,是常笙的女朋友。”

常笙居然有个女朋友,还是我们大学同学!不过,我实在想不起大学同学里,是不是有个叫曾晴的女生。

我顾不上多想,急忙又问道:“常笙是不是和你在一起?我要见他。”

“你见不到常笙了,他已经死了。”对话框里的这句话,立马让我愣在了电脑前。

“死了?!你开玩笑吧。”

“我怎么会拿这种事开玩笑!”曾晴似乎有些生气。

我木然地坐在电脑前,脑子里却激烈地斗争起来。假如常笙真的死了,而且死之前没有把托我保管金条的事告诉过其他人的话,那箱金条不就归我所有了吗。

想到这里,我有些兴奋,开始盘算起拥有了那箱金条之后的生活来。

有了那箱金条,我不但可以摆脱目前这种窘迫的生活,还能过上一种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买房、买车、开公司,只要有钱,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到这儿,我的嘴角不自觉地咧开了,露出一个十分无耻的笑容。

6、失踪

不过,那种无耻的笑容并没有在我脸上持续多久就僵住了。因为我很快又想到,如果那箱金条的来路不正,而常笙在死前又告诉过其他人托我保管的话,那么当我吞没金条后,肯定会有数不清的麻烦。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常笙说不定就是为这箱金条送命的,我可不愿重蹈他的覆辙。

犹豫了好一阵,我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在QQ上给曾晴发了一句话:“我们能见面吗?常笙留了些东西托我保管,我想交给你处理。”

“什么东西?”

“见面再告诉你吧,明天你有空吗?明天下午三点在学校对面的海天咖啡厅见。”

“好吧。”

“对了,我一个月前遇到常笙时他都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死了,出了什么事啊?”

“一个月前,不可能吧,你一定是认错人了。他已经死了有半年了,我是第一个发现他尸体的人,警察说他死于一氧化碳中毒。”

虽然隔着电脑,我仍然能够感觉到曾晴没有撒谎。可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么我遇到的一切又该作何解释呢?

刹那间,我隐约感到一股凉飕飕的冷风吹进了我的颈窝,并顺着脖子灌进我的衣服里,让我的身体变得冰冷而僵硬。

过了好一会儿,我慢慢回过神来,又给曾晴发过去一句话:“见面时你能带一张常笙的照片吗?”

曾晴答应了我的要求后就下线了,我也起身离开了网吧。

回到家里,我发现凌颜不在家,心里突然涌起了一种很不安的感觉。我极力稳定住自己的情绪,缓缓走到藏着金条的衣柜前,死死地盯着柜门,却怎么也提不起勇气去打开它。我犹豫了一会儿,摸出手机拨了凌颜的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或不在服务区。”我绝望地挂掉电话,猛地拉开了衣柜门。

衣柜里的衣物依旧杂乱地堆放着,可那个包裹着牛仔服的木箱却已经不见了。我将衣柜里的衣物一件件地往外扔着,一边扔一边恶狠狠地骂着:“凌颜,你这个坏女人!居然敢带着金条跑了……”

衣物很快就扔光了,我跌坐在地上,望着空空如也的衣柜,眼睛里都要喷出火来了。凌颜的背叛让我愤怒,我虽然曾经猜想过这种情况的发生,但是我绝没有想到,它会发生得如此之快,快得让我猝不及防。

7、误会

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听到身后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我“腾”的站了起来,转过身去,用一种足以将人杀死的眼光,恶狠狠地瞪着刚进屋的凌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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