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一习俗的由来,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南北朝刘宋时,宋武帝的女儿寿阳公主有一次睡在含章殿檐下,有梅花恰巧落在她的额头上,梅花渍染,在她额头形成梅花之形,拂之不去。此后寿阳公主便经常将梅花贴在额前,宫人们也纷纷效仿。此后就有所谓梅花妆,简称梅妆。这种妆饰传到宫外后,民间女子也纷纷效仿,或用菊花或用黄纸剪出花样贴在前额,后来逐渐发展成“贴黄花”的习俗。由于这种妆饰在未婚的女孩子中比较流行,渐渐地,“黄花闺女”就成为了未婚女孩的代称。
为什么女孩待嫁叫“待字闺中”?
将女孩待嫁叫“待字闺中”,是与古代人取名字的礼俗有关系的。现代人一般只有一个比较正规的大名,作为社会交往中代表个人的符号。而在古代,人们取名字要更加讲究:出生三个月后要由父亲为孩子取名,作为幼年时对他(她)的称呼。到成年后,还要在名之外取一个庄重、正规的别名“字”。古代男子二十岁要举行结发加冠仪式,代表成年,要取一个“字”作为别名;女子十五岁举行笄礼,又叫上头、上头礼,即改变幼年的发式,把头发盘起来,插上簪子,从此代表成年了,也要取“字”作为别名。这就是《礼记·曲礼上》所说“女子许嫁,笄而字”。有了“字”就表示已经成年了,标志着到了嫁人的年龄了,所以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字”就有了出嫁的意思,那么女孩待嫁也就叫做“待字闺中”了。
古代结婚主要有哪些程序?
古人结婚讲究三书六礼,极为周全。所谓三书,就是奉行六礼应备有的文书,即聘书、礼书和迎书。聘书是男家交与女家的用作确定婚约的书柬。礼书是女家详细列明过大礼时的物品和数量的书信。迎书则是迎亲当日,男方送给女方的书柬。
而六礼则是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种礼节。纳彩即提亲,问名则是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这两项主要由男方请的媒人负责。纳吉又称过文定,男家会请算命先生根据男女双方的年庚八字推算双方是否相配,以决定这婚事是否吉利。八字相合,这门亲事也就定下来了。纳征亦称纳币,即男方家以聘礼送给女方家,又称过大礼,是三书六礼中保留下来比较完整的,沿袭至今仍是婚嫁礼仪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女家接受男方的聘礼,称为许缨。请期又称择日,即男家择定婚期,备礼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最后就是亲迎了,即新郎亲自至女家迎娶。亲迎是夫妻关系是否完全确立的基本依据。凡未亲迎而夫死,女可以改嫁。而一旦举行了亲迎之礼后夫死,按礼俗规定,新妇就只能认命“从一而终”了。
六礼已毕,只意味着完成了成妻之礼,还需在次日完成“谒舅姑”,即拜见公婆。若公婆已故,则于三月后至家庙参拜公婆神位,称为“庙见”。
今人的婚俗其实是在三书六礼的基础上进行了精简,更适合今天快节奏的生活和万事崇简的现代理念。
古人什么时候结婚?
我国古代,结婚的“婚”最初是写作黄昏的“昏”的。至于为什么这样写,还是有一定缘由的。
原始氏族社会时期,尤其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时期,曾经盛行过抢婚的风俗。一般是男方纠集一帮人,利用黄昏时刻去抢掠妇女成婚。《白虎通》说:“婚姻者何谓?昏时行礼,故曰婚。”意思是结婚要在夜间进行,这正是古代掠夺婚的真实写照。后来,这种通过抢掠而成婚的风俗就成为了一种仪式,男方依然是在黄昏时到女方家里迎亲,女方在黄昏时跟着男方出门。这也便是为什么写作“昏”的最直接原因了。后来为了与黄昏的“昏”区别开来,就加了一个“女”字旁,写作“婚”了。直到现代,仍然很盛行夜间迎亲的习俗,据说是为了不见人,其实是古代婚俗的遗迹。而抢亲的习俗也仍然为一些少数民族沿袭,为婚礼制造了热烈、紧张而浪漫的气氛。
为什么古时新娘出嫁要在头上盖一块红布?
盖头出现在婚礼中的历史很长,出嫁盖红盖头的习俗也曾经在我国许多地区广泛流传。宋代吴自牧《梦粱录·嫁娶》中有这样的描述:“(两新人)并立堂前,遂请男家双全女亲,以秤或用机杼挑盖头,方露花容。”可见在当时的婚俗中,新娘就是盖着盖头的。
新娘盖盖头婚俗一般的做法是新娘出嫁上轿前盖上盖头,到夫家拜堂时或入洞房后,由新郎用秤杆或机杼等物挑去。这一做法始于东汉。因东汉魏晋时期,社会动荡不安,人们来不及履行烦琐的婚姻仪式,遇到良辰吉日就匆忙完婚。这种“拜时婚”不符合当时“礼”的程序,因而就用纱布蒙住新娘头脸以遮羞。这在当时本属权宜之计,后人却习非为是,使之成为世代沿袭和传承的婚姻习俗。到了南北朝时的齐,那里的妇女普遍用头巾来避风御寒。而发展到唐朝初期,盖头便演变成一种用以遮羞的从头披到肩的帷帽。开元天宝年间,唐明皇李隆基标新立异,命令宫女以“透额罗”罩头,就是让妇女在唐初的帷帽上再盖一块薄纱遮住面额作装饰。
盖头的来历还有一个传说,据唐朝李冗的《独异志》载:在宇宙初开的时候,天下只有伏羲和女娲兄妹二人。为了繁衍人类,兄妹俩商议之后决定配为夫妻,但他俩又觉得十分害羞。于是他俩向天祷告说:“天若同意我兄妹二人为夫妻,就让空中的几个云团聚合起来;若不许,就叫它们散开吧。”话音一落,天上的几个云团就聚合为一了。于是,兄妹俩就成亲了。新娘子女娲为了遮盖羞颜,就用草结成扇子来遮挡面庞。后人以轻柔、美观的丝织品代替草编的扇,逐渐形成了盖盖头的婚俗。
之所以选用红色的盖头,是因为红色在古人心中是吉祥喜庆的象征。
交杯酒怎么喝?
喝交杯酒是古代婚礼的重要仪式之一,当时叫“合卺”。
“合卺”中的“卺”是瓢的意思,古人习惯把一个匏(páo)瓜(葫芦)剖成两个瓢,将两瓢的柄相连,内盛酒,夫妇共饮,表示从此成为一体,故名“合卺”。《礼记》有载:“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即夫妻共饮合卺酒,不但象征夫妻合二为一、永结同心,而且也含有让夫妇同甘共苦的深意在里面。
宋代以后,合卺之礼逐渐演变为新婚夫妻在洞房里共饮交杯酒。《东京梦华录·娶妇》记载:新人“用两盏以彩结连之,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酒。饮讫,掷盏并花冠子于床下,盏一仰一合,俗云大吉,则众喜贺。然后掩帐讫”。这个仪式的象征意义是意味深长的。喝完交杯酒后,“合卺”礼毕。但古人将合卺杯掷于地上,就有了占卜的意思,通过看两个杯的俯仰来看日后夫妇是否和谐。杯子一仰一合,则大吉大利。这里进行合卺礼就不是用瓢了,而是一种造型奇特的杯子,叫“合卺杯”。晋和唐宋文献中,都有关于“合卺杯”的记载,而明代胡应麟的《甲乙剩言》中更是详细地描绘了“合卺玉杯”:“形制奇特,以两杯对峙,中通一道,使酒相过。两杯之间承以威凤,凤立于蹲兽之上。”明清时期还有玉雕合卺杯流传至今,比如清乾隆时期的玉鹰熊合卺杯。据说,鹰熊有英雄之意,象征丈夫的英武豪气。
为什么把完婚的新房称作“洞房”?
“洞房”一词出现很早,不过最初并不是指结婚的新房。据说,汉代大才子司马相如曾赋了一首《长门赋》,描述了失宠的陈皇后得知武帝许诺朝往而暮来,于是苦苦等待。可是天色将晚,还不见君王幸临,于是她独自徘徊,只好“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这里的洞房就不是指新人完婚的新房,而是指幽深而又豪华的居室。北周时庾信《三和咏舞》诗中有“洞房花烛明,燕余双舞轻”句,这里的洞房首次与花烛“携手”,但也不是描写新房的。
到了唐代,洞房一词频频用来指代男欢女爱的场所,借以描写“闺情”。如“落叶流风向玉台,夜寒秋思洞房开”
(沈俭期《古歌》),“莫吹羌笛惊邻里,不用琵琶喧洞房”
(乔知之《倡女行》)等都是例证。这些“洞房”还不是专门指新婚卧房的词汇。由于盛唐时佛教流行,洞房还曾用来指僧人的山房,王维就有“洞房隐深竹,清夜闻遥泉”(《投道一师兰若宿》)的诗句。
直到中唐以后,洞房才渐渐引申为新婚婚房。诗人朱庆余在《近试上张籍水部》诗中留下了脍炙人口的诗句:“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里更有“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的佳句流传后世。此后,洞房也就慢慢成为新婚夫妇新房的专称,一直沿用至今。
古代的冥婚是怎么回事?
古代有为死去的未婚者寻找配偶的习俗,谓之“冥婚”,也叫“阴婚”。
冥婚早在周代时就已开始流行,当时政府还曾明令禁止,《周礼·地官》“禁迁葬者与嫁殇者”中的“迁葬”
和“嫁殇”指的就是冥婚。但此种习俗一直流传了下来,而且受到了统治者的肯定和倡导。曹操就曾为其夭折的小儿子曹冲聘甄氏亡女与之合葬。
冥婚不单单只在两个死人之间举行,有些有钱有势的家庭为了不使已死的儿子有未曾娶妻的缺憾,甚至会聘娶活着的女子嫁给死人。婚后,女子只能一辈子与一块木牌位同居,既不能改嫁,也不能怠慢公婆和“丈夫”。历代也有不少女子受礼俗影响颇深,在订亲纳彩后,如果未婚夫猝死,便抱着“姻缘天定”、“好女不事二夫”等观念,与木牌位举行婚礼,自愿守着丈夫牌位,终生不渝。
由于冥婚形式的盛行,古代还逐渐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冥婚礼俗。当时民间甚至出现了许多专营此事的鬼媒人,这些鬼媒人收受双方家长的答谢钱财,操办冥婚仪式。
冥婚习俗直到清代仍颇为盛行,到了清末,随着西方文明的大量传入,才逐渐式微。但直到新中国成立前,仍在部分地区流传。
古代对“死”主要有哪些叫法?
古人对“死”的称呼有着严格的规定,死者的身份、地位不同,其“死”的叫法也各不相同,绝对不能混淆。据《礼记·曲礼下》记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也就是说“崩”
是天子专用的;诸侯死则称为“薨”,秦汉以后也用于高级官员的死亡;大夫死叫“卒”;士人死则叫“不禄”;而只有平民百姓的死才能称为“死”。不过,后来随着时代发展,这种情况也逐渐有所变化,其限制也不再那么严格。唐代时,二品以上官员死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以下以至平民百姓都称死。清代皇室成员中,皇帝、皇后和皇太后等身故称“崩”,皇贵妃以下到嫔、王、公、侯、伯的世爵之死称“薨”。
为正义事业而献身为什么叫“牺牲”?
现在我们往往用“牺牲”来表示为正义事业而献身或舍弃自身利益,其实,“牺牲”在古代指的是用于祭祀的禽畜,通常是指马、牛、羊、鸡、犬、豕等,也就是后世所称的“六畜”,而其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
在古代,“国之大事,唯祀与戎”,所以古人对宗庙祭祀非常重视,不但制定了严格、复杂的礼制规仪,对于祭品也有着严格的规定;用于祭祀的禽畜必须要用纯色,而且必须是完整的,只有纯色、完整的牲畜,才能叫做“牺牲”。如《国语·周语上》记载:“使太宰以祝、史帅狸姓,奉牺牲、粢盛、玉帛往献焉,无有祈也。”《左传》庄公十年也有:“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后来,牺牲的含义逐渐宽泛,也用来泛指用其他动物所作的祭品了。
正是由于牺牲最初是用作祭祀的,这些祭品是在舍弃自己生命而为大家祈福,牺牲一词后来也就逐渐有了自我奉献的意思。
“坟”与“墓”有何区别?
根据现代考古发现及史书记载,我国古代人死之后,一般只挖好墓穴将人掩埋,当时是不堆起土堆的,这种不起土堆的掩埋之地就是墓。其实“坟”最初的意义和“墓”没有联系,它就是指高出地面的土堆。如《楚辞·九章》中就有“登大坟以远望兮”,指的就是登上大的土堆向远处张望。到了奴隶社会后期和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划分越来越严格,一些统治者在死后大修墓穴,并且把地面封土的大小也作为了一种身份的象征,到后来发展到连平民百姓死后也要在墓上封土了,于是“坟”和“墓”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一直到现在,我们说到葬处都是“坟”“墓”连用,甚至把“墓”字省略,只说“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