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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处女(1)

1

五月后半月的一天傍晚,一个中年男子正步行在从沙斯顿往家里去的途中;他的家是在布雷克摩谷(也被人称作布莱克莫谷)的马勒特村,紧挨着沙斯顿。他的那两条腿摇摇晃晃以致他的步子总往左偏斜,难以笔直地朝前走。他时不时轻快地点一点头,似乎是对某种意见表示赞同,尽管他这会儿实际上脑子里什么都没想。他的一条胳膊上挎着一只空蛋篮,帽子上的绒毛乱七八糟,帽檐上那块在脱帽时拇指触摸的地方绒毛已磨耗殆尽。一位年事已高的牧师,这牧师一边骑着灰马赶路一边信口哼着小曲。

“祝你晚安,”挎篮子的人说。“晚安,约翰爵士,”牧师回应了一句。步行者走出一两步之后停住脚步转过身来。“喂,先生,这是怎么回事?上一个集市日好像也是在这个时候我们在这条道上相遇,我对你说‘晚安’,你和今天一样回答说‘晚安,约翰爵士’。”“是的,”牧师说。“差不多是一个月以前也有一次。”“也许吧。”

“那么,你好几次这样称呼我‘约翰爵士’到底是为什么呢?我只是一个到处跑动的小贩普普通通的杰克·德比呀。”

牧师拍马向杰克·德比靠近一点。“这只是我一时的兴起,”他说。犹豫了一下他又说:

“我之所以这样称呼你,是因为不久前我在为编撰新郡志而搜寻各家家谱的时候发现了一件事情。德比,你真的不知道你就是德伯那个古老的武士世家的嫡传子孙吗?德伯家的始祖就是那位赫赫有名的武士佩根·德伯爵士,他是跟随‘征服者威廉’从法国诺曼底来到英国的。”

“我从未听说过,先生!”

“嗯,这是千真万确的。把你的下巴抬起一会儿,让我把你的侧面看得清楚些。没错,是德伯家的鼻子和下巴,就是欠了一点儿威武。你的祖先是帮助诺曼底的埃斯特里玛维拉勋爵征服格拉摩根郡的十二位武士之一。唉,你们家族从斯蒂芬王时代到查理二世统治时期已经有过好几代的约翰爵士了,要是爵士的身份和男爵的身份一样可以世袭的话——事实上古时候爵士身份确是父子相传的——那么你如今就是约翰爵士了。”“不会是真的吧!”“总之,”牧师态度坚决地用马鞭子拍拍自己的腿,总结说,“在英国很难再找到像你们这样的家族了。”“真是了不起,再也找不到了吗?”德比说。“而我呢,年复一年,老是东奔西跑,四处逛荡,看起来跟教区里最普通的人没什么两样……特林厄姆牧师,我的这个新情况,传到外面已经有多长时间了?”

牧师对德比说,据他所知,这件事已是湮没无闻,除了他几乎没人知道了。他自己对此事的调查是在去年春天的某一天开始的;那时候,他正致力对德伯家的兴衰过程的探索,恰好注意到德比写在自己大车上的姓名,因此进一步对他的父亲和祖父作了一些查考,直到完全清楚这个问题为止。

“开始我决定不要拿这么一个没有用处的消息来打扰你,”他说。“然而,有的时候我们往往是情感压制了理智。我原以为你或许对这个情况是有所了解的。”

“嗯,没错,我以前有一两次听人说过,我们家在搬来布雷克摩谷之前有过好日子。但是对这话我并不放在心上,认为那不过是说我们曾养过两匹马,如今只有一匹了。我家里倒是有一柄古银匙,还有一方雕刻精细的古印,不过,老天爷啊,那又算得了什么呢?想想吧,我跟高贵的德伯家族本来就是亲属。据说我的曾祖父心中有秘密,不愿提起他是从哪里到这儿来的。哦,牧师,我想冒昧问一句,我们德伯家族的人现在住在哪里?”

“你们家的人哪儿都不在了。要说作为郡内一个家族这么一个整体,你们已经灭绝了。”

“那简直糟透了。”“是的衰败了——没落了。”“那么我们的人埋在什么地方呢?”

“在格林山下的金斯庇:有一排排你们的墓穴,顶上覆盖着波倍克石的墓碑上刻有肖像。”

“我们家的宅第和庄园还有吗?”“你们没有宅第和庄园了。”“哦?那地呢?”

“没有了。虽说你们家曾经有过许多地产,因为你们家族支派非常多。在这个郡里,从前你们家在金斯庇谢顿米尔滂勒尔斯台还有韦尔布里奇各有一处府邸。”

“那我们这个家族有可能再次兴盛吗?”“呃——这我可说不准。”“先生,我该如何是好呢?”德比停了一会儿问道。“哦,没什么可做的,你只有想想‘大英雄何惧死亡’这句话,自我安慰一下。这个事实除了对一些地方史和家系研究者有点儿意义,别无用处。这个郡里还有好几个如今住小屋的人家,从前几乎跟你们家一样显赫呢。再见吧。”

“可是,特林厄姆牧师,你我既有这样的缘分,那你就回来跟我一起喝一夸脱啤酒吧。”

“不,谢谢你,今天晚上不喝了,德比。你已经喝得够多的了。”说完牧师拍马离去,同时心里寻思着,自己把这件事情告诉德比从而引起了他的好奇心是否不够谨慎。

牧师离开了,德比沉思着向前走了几步,然后在路边长着花草的斜坡上坐了下来,把鸡蛋篮子放在跟前。不久,远远的一个少年朝这走过来了,他的方向跟德比刚才的方向一致。德比见了,高举起一只手,这少年于是加快脚步走上前来。

“小家伙,把这篮子拿起来!我要你我做件事情。”这瘦削的少年不乐意了。“你是什么人哪,约翰·德比,竟然要差使我,还叫我‘小家伙’?我们俩都认识彼此!”

“我们俩都相互认识?这里头有个秘密!现在听我的吩咐,把我交代你的事情办好。嗯,弗雷德,我看把这个秘密告诉你也无所谓:我是一个望族的后代。这是我今天下午才知道的。”这样宣布了以后,本来是坐着的德比朝后躺去,将手脚尽情地舒展开来仰卧在斜坡上的雏菊丛中。

这少年从上到下地细细打量他面前的德比。“约翰·德伯爵士——这才是我,”躺在地上的人接着又说。“也就是说假如爵士跟和男爵是一样的——他们本来就是一样的嘛。家伙,你知不知道格林山下的金斯庇?”

“知道我去过那儿的格林山集市。”“嗯,那个城市的教堂下面埋着——”“我说的那个地方不是一个城市;至少我去的时候那地方不是一个城市。它只是一个很小很差劲的鬼地方。”

“你别管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了,小家伙,这不是我们眼下要谈的问题。我想说的是,在那个教区的教堂下面埋着我的祖先,好几百个,都穿着带宝石饰物的锁子铠甲,装在非常重的铅的大棺材里。在整个南韦塞克斯,没有哪一个家族墓群里的祖先有我家祖先那样气派那样高贵。”

“哦?”“现在你拿这篮子去马勒特村。到了滴滴纯酒店以后,让他们马上派一辆马车来接我回家。还告诉他们,该用一个小瓶子装一点儿朗姆酒放在车里,记在我的账上好了。办完这件事以后你把篮子送到我家里去,叫我老婆把要洗的衣服撂到一边,她用不着再洗了,叫她在家里等着我,我有事情要告诉她。”

见这少年将信将疑地站着没动,德比于是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先令;长久以来他一直只有不多几个先令。

“这是你的报酬,孩子。”如此一来少年对眼前情况的看法有所改变。“是,约翰爵士。谢谢你。还有其他事情我能为您效劳吗,约翰爵士?”“告诉我家人,晚饭时我想吃——呃——煎羊杂碎,要是他们能弄到的话;如果没有,就吃香肠;要是香肠也没有,那么小肠也行。”

“好的,约翰爵士。”这孩子拿起篮子正准备出发,突然从村子那边传来铜管乐声。

“那是怎么回事?”德比说。“不是因为我吧?”“那是妇女们在搞联欢游行,约翰爵士。嗨,你的女儿也在其中呢。”“一点儿不错——我光想着大事把这给忘了!好吧,现在你去马勒特村,叫他们派车来,说不定我要坐车去看她们的聚会呢。”

这孩子转身离开,德比在夕阳中躺在芳草和雏菊上等待着。好久那条道上再没有人经过。在这青山围绕的环境里,那依稀能听到的铜管乐声是唯一能表明有人类在活动的声音。

2

马勒特村位于前面提到的那美丽的布雷克摩谷(或称布莱克莫谷)东北部的一片起伏地带当中,是一个群山环抱、幽静偏僻的地方。

要认识这个谷地,最好是从周围群山的顶上俯瞰它——可能夏季的干旱时节是例外。天气不好的时候,假如无人引路独自漫步进入谷地的幽深之处,通常会对它那弯弯曲曲、狭窄泥泞的路径产生不满。

在这一片山峦的丰饶的乡村土地上,田地永不荒芜,泉水永不干涸;它的南边以一道陡峭的白垩质山岭为界,它包括汉勃顿山、巴尔贝洛、奈脱柯匋、道格伯里、海厄斯托伊和巴布唐这些冈峦。一个从沿海地带来的旅客,向着北方吃力地走过几十英里的石灰质丘陵和麦地之后,不知不觉地登上了这些峻岭之中的一个,看见了跟他刚才所经过的地方截然不同的一片区域地图般尽收眼底,会又惊又喜。在他的身后,山是开阔的,强烈的阳光照耀着这样广阔的土地,使整个景色平添一种开豁无垠的特色,路径是白色的,两旁有树枝互相缠绕的低矮树。但在他前面的这个谷地里,世界仿佛是按较小的比例非常细致地建造起来,一块块田地就跟一个个围场似的,它们显得如此之小,以致从这个高度看去它们的树篱似乎是一张用深绿色的网铺展在浅绿色的草地上。山下的空气是慵懒的,并且染上了蔚蓝色,于是连这片被艺术家称为中景的部分也带有那种色彩。耕地不多,面积有限,除小部分外,整个景色就是一些在这个大山谷里边的小山和小谷地,上面覆盖着茂盛、显眼的草木。这就是布雷克摩谷。

这块地方不仅地形有趣,还有历史故事。这谷地从前叫做“白鹿御猎场”,源自国王亨利三世统治时期一个有趣的传说,讲的是亨利王有一次在打猎时追上了一只美丽的白鹿而后又放它逃生,但一个名叫托马斯·德拉·林德的人却把它给杀死了,国王因此罚了他一大笔钱。在那个时代,以及到离现在较近的时候,这儿一直树木茂盛。即便在如今,山坡上还存留着的古老矮栎树林和一些不规则的林带,以及那些给许多牧草地带来荫凉的空心大树,从这些痕迹依稀能想象到当年那种状况。

繁密的树林消失了,然而昔日林间树下的一些风俗习惯仍被保留着。不过,它们当中的很多都改变了形式。例如,在今天下午,五朔节舞会这一风俗就以联欢聚会——或者根据当地的叫法“联欢游行”——的形式表现出来。

马勒特村的年轻居民都觉得这一活动饶有趣味,尽然它的真正意义并不为这个仪式的参加者所注意。它的特别之处,不仅在于保留了一年一度的列队行进及跳舞的习俗,更在于参加者是清一色的女性。在类似马勒特村这个女子团体的一些男子团体里,这样的庆祝仪式并不少见,虽然现在正在渐渐消亡;但是在这种女子团体里,由于女性天生的羞涩,也许是由于她们的男性亲属的讥讽态度,这种仪式——此类团体的光荣和完美已经被取消了。只有马勒特村的联欢游行依旧被保留下来,当地人用这一仪式记念刻瑞斯节。这个女子团体算不上是一个互济会,它是村里妇女们的一种对神祇表示虔敬的组织。它按期举行联欢游行已经好几百年了,如今依旧举行这一活动。

站在游行队列里的所有人都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在这种快活的场合穿这样的服装是旧历通行时代的遗风;那时候,人们尚未养成作长远考虑的习惯,这一天她们最初出现的时候是两人一排地在教区里列队行进。

这支队伍除了全体列队者都穿白色连衣裙这一特点之外,另一个特点就是每一个人,不管是年长的妇女还是年轻的姑娘,都是右手拿着一根剥去了皮的柳条,左手拿着一束白花。修剥柳条和挑选花朵,这两件事情人人都费过一番心思。

在这支队伍里,有几个中年妇女,甚至还有年事已高的;她们饱经风霜,头发白了、干枯了,脸上满是皱纹,却也参加到这种活泼愉快的聚会中来了,未免让人觉得怪诞,而且肯定会引起人们的同情。说实话,她们历尽忧患,阅历丰富,也已接近该说“我毫无喜乐”的年岁,可能,跟她们的年轻伙伴相比较,她们每个人都有更多的故事供人搜集和描写。不过,在这里,还是让这些有了年纪的人把主角的地位让给那些生命在连衣裙下快速而热烈地跳动的年轻人吧。事实上在队伍里年轻姑娘也的确占大多数。她们浓密的秀发经过阳光照耀呈现出各种深浅不同的金色、黑色和棕色。她们中间有的长着迷人的眼睛,有的长着好看的鼻子,还有人嘴巴和身段非常出众,而五官和身材都美的却很少,倘若非要说有的话。如此毫无掩饰地置身于大庭广众之下,很显然她们便感到困难重重:不知嘴唇应该做出什么样子,脑袋应该偏向哪里,面部表情如何才能看起来自然。这一情况表明,她们是十足的乡村姑娘,还不习惯众人瞩目。

她们每一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小小的太阳温暖着各自的灵魂;某个梦想、某种情爱、某个总爱想到的念头,或者至少也有某个缥缈的希望,尽管可能正在慢慢地归于破灭,却依然存在着,因为希望本来如此嘛。因此她们每个人都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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