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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傻瓜(22)

托蒙极力讨好

为什么人家生了孩子我们高兴,有了丧事我们就感到悲伤呢?那是因为我们自己不是局中人。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要挑错总是容易的,只要你有这种癖好。从前有个人挑不出他的煤炭有什么毛病,就抱怨那里面含着史前期的蛤蟆太多了。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托蒙猛一下坐在沙发上,双手抱住他那太阳穴跳动着的脑袋,把胳臂肘撑在膝盖上。他来回地摆动着身子,唉声叹气。“我给一个黑婆子下跪了。”他嘟哝着说,“我从前还以为自己丢尽了脸,堕落到最可耻的地步了。可是,哎呀,比起这个来,那可根本不算什么。也好,这么一来,总算可以自宽自解——这回我反正丢脸到家了,再也不会有更大的耻辱了。”

但是这个结论却未免下得太快了。

那天晚上10点钟,他脸色苍白、浑身无力,灰溜溜地爬上了那幢鬼屋的梯子。劳科莎站在一个房间的门口等着,因为她听见他来了。

这是一所两层的木头房子,几年前有人传说那儿闹鬼,从此就背上了这个坏名声,再也没有人使用它了。从那以后,谁也不肯在那里住,夜里谁也不敢走近它,有许多人甚至在白天也要从老远绕过。但是因为只此一处,所以人们就把它叫做那幢鬼屋子。现在由于年久失修,已经东歪西倒,越来越破得不像话了。这幢房子离傻瓜维昂希的住宅有三百码,中间只隔着一片空地,别的什么也没有。这是镇上这一头的最后一幢房子。

托蒙跟着劳科莎走进那间房子。她在屋角里铺了一堆稻草,当做床铺,墙上挂着几件廉价的、却保存得很好的衣服,还有一盏洋铁的提灯,在地板上投下了斑斑点点的光线,几只装肥皂和蜡烛的箱子乱七八糟地摆着,当做椅子用。他们两个人坐下来。劳科莎说:

“好吧,我马上就告诉你,往后再向你要钱好了,现在我还不急。你猜我要告诉你什么话?”

“咳,你——你——啊,劳科莎,别叫我太受罪了!你干干脆脆地说,你已经想了个什么办法,查出了我的荒唐事情,知道我在外面花天酒地地胡闹,弄到了什么倒霉的地步吧。”

“花天酒地地胡闹呀!不,先生,你想错了。跟我所知道的事情比起来,这可是根本算不了什么。”

托蒙眼瞪瞪地望着她,说道:“嗬,劳科莎,你这是什么意思?”她站起来,像个命运的女神似的,低下头向他摆出一副阴沉的脸色。“我的意思是这样——这是千真万确的,一点不假的。你跟特里森克老爷并不是一家人,和我一样!——我的意思就是这样,她的眼睛里闪出得意的光彩来。”

“什么!”“就是这样,您呐,并且还不止这样哩。你是个黑奴——生来就是个黑鬼子,是个奴隶——你眼前就是一个黑鬼子,是个奴隶。只要我一开口,不过两天,特里森克老爷就会把你卖到大河下游去了!”

“这简直是胡说八道,你这可恶的老骗子!”“偏不是胡说。这全是实话,一句也不假,我敢当天赌咒。是的,您呐——你是我的儿子——”“你这死鬼!”“你今天连踢带打的那个可怜的孩子才是波赛·特里森克的儿子,他是你的主人——”“你这畜生!”

“他的名字才叫做托蒙·特里森克,你的名字叫做肖索僮,你没有姓,因为黑奴都是没有姓的!”

托蒙猛一下跳起来,拿起一块木柴,往上一举。但是他的母亲只向他笑一笑,说道:

“坐下,你这小畜生!你以为能把我吓唬得住吗?你可没有这份儿本事,像你这种贱东西根本就不行。我看你要是有机会的话,也许会从背后开枪打死我,因为你就只会这一套——我可对你看得很清楚,简直把你看透了——可是我倒不怕让人杀掉,因为这些事情已经在字据上写得清清楚楚,并且有可靠的人保管着。我要是让人杀了,保管这个字据的人就会知道上哪儿去找出凶手来。啊,天呐,我告诉你吧,你要是把你的母亲当做你那样的大傻瓜,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好吧,你乖乖地坐下来,老老实实地呆着。我不叫你起来,你可不许再动!”

托蒙心里七上八下,乱得一团糟,他着了一阵急,生了一阵气,终于显出听天由命的样子,说道:

“这全是些荒唐的梦话!好吧,你再往下说,拼命瞎扯一气吧,我跟你反正算完了。”

劳科莎并未搭理他。她拿起提灯来,向门口走去,托蒙立刻就吓得浑身发冷,惊惶失措。

“回来,回来!”他哀求道,“我不是当真那么说的,劳科莎。我把刚才的话收回,再也不那么说了!请你回来,劳科莎。”

那女人站了一会儿,然后严肃地说:“这样可不行,肖索僮,不许你这样没大没小。你可不能叫我劳科莎,好像你跟我是平辈似的。孩子们对妈妈说话,都不像你这样。你得叫我妈或是妈妈,这么称呼才对——至少身边没有旁人的时候,总得这么叫。叫呀!”

这使托蒙很为难,但是他终于叫出来了。

“这才对啊。你要知道怎么做才对你有好处的话,那可千万别再忘了。还有呢,你说过你往后不再说我的话是撒谎或是梦话了。现在我再提醒你一下,算是警告:你要是再那么说,那你就只能给我说那最后一次了。我会抬起腿就跑,一直到法官那儿去,对他说明你是什么人,并且还要证明我的话。我说的这些,你信不信?”

“啊,”托蒙苦哼着说,“我不光是相信,而且还明白了。”

劳科莎知道她已经完全胜利了。其实她并不能向谁证明什么,她用来吓唬人的所谓字据原是撒谎的。但是她知道她在和什么人打交道,所以她把这话说过两次,都说得毫无疑问的样子,使它收到很大的效果。

她走到一只蜡烛箱跟前,在那上面坐下,她那得意洋洋、威风十足的胜利姿态简直使那只箱子成了一个宝座。她说道:

“好吧,肖索,咱们现在来谈谈正经事,可别再说那些废话了。先说头一件事:你每月拿到50块钱,你得把一半交给你妈。快拿来!”

可是托蒙的全部家当只有6块钱了。他把它拿给她,还答应从下月起规规矩矩地付给她那份津贴。“肖索,你欠了多少账?”托蒙打了个哆嗦,说道:“差不多三百块了。”“你打算怎么还?”

托蒙苦哼着说:“啊,我不知道,别给我提这些可怕的问题吧。”

但是她一直不肯放松,继续追问,终于逼得他说了实话:他近来化了妆,溜进别人家里去,偷了些值钱的小东西。事实上,两星期以前,人家还以为他在圣路易,他却在本镇的一些人家大偷特偷了一次。可是他还不知道他弄走的东西能否变卖到他所需要的那么多钱,目前镇上满城风雨,又使他不敢再冒一次险。他母亲赞成他的举动,并且还主动表示愿意帮忙,这倒把他吓了一跳。他战战兢兢地大着胆子说,如果她能离开这个镇上,他就会觉得自在一些,比较安全一些,并且也可以抬得起头来——他还想再说一番道理,她却打断了他的话,声明她准备离开,这使他大为惊喜。她只要按时拿到她那一份津贴,那就随便住在什么地方都没有关系。她说她不打算到远处去,准备每月到这鬼屋子来取一次钱。然后她说:

“现在我不那么恨你了,可是我过去恨了你许多年——谁也难免。难道不是我把你换了,才使你当了阔人家的大少爷,有个体面的名声,使你成了个有钱的白种上流人物,穿上了讲究的衣服吗——可是我得到了什么报答?你一直都看不起我,并且还老爱当着人家的面对我说些恶毒的、难堪的话,老不叫我忘记我是个黑人——还有——还有——”

她不由得呜呜地哭起来,伤心得要命。托蒙说:“可是你知道,我并不知道你是我的母亲呀!并且——”

“哎,这些话都别提了吧。随它去,我要把它忘掉。”然后她又凶狠地添上一句:“往后可千万别叫我再想起这些事,要不你就得倒霉,我可有话在先。”

临到他们分手的时候,托蒙极力装出讨好的口吻说道:“妈,请你告诉我,我父亲是谁,你不会见怪吧?”他以为他提出这个问题会使她为难。可是他想错了。

劳科莎却得意地摇摇头,把身子一挺,说道:“你叫我告诉你,还问我会不会见怪?不,我哪会见怪!提起你父亲,我管保没什么叫你丢脸了。他在这整个镇上是数一数二的高贵人物——祖先是弗吉尼亚人。他是最著名的世家。他的祖先也像特里森克和赫霍坦那两家人一样高贵,日子也过得顶神气。”她极力摆出一副更得意的样子,意味深长的继续说道,“你还记得西锡尔·柏雷·艾塞克斯上校吗?他跟你那托蒙·特里森克少爷的爸爸是同年死的,所有的共济会会员、互济社社员和许多教会里的人都来给他送殡,他的丧事是这个镇上办得最热闹的,你还记得吗?就是那个人。”

在这种飘飘然的得意心理鼓舞之下,她年轻时那些消失了的幸福的感觉又回到了她脑子里来了,她的姿态流露出一种尊严和高贵的意味。假使她目前的环境稍微相称一点的话,她那股劲头真可以算是皇后般的气派。“这镇上再也找不出另外一个黑人像你这么出身高贵。好吧,快走!尽管抬起头来,爱抬多高就抬多高——你有这份儿权利,我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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