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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傻瓜(7)

劳科莎痴心指望的空中楼阁——偶尔从托蒙口袋里分到一块钱的梦想——在她眼前坍塌了。这样的灾难,她简直吃不消。连想一想都受不了。她那句话却使肖索觉得好笑:

“哎——呀—呀!听听你这话!我要是假的,您又是什么?咱们俩都是假白人——这才是实话——倒是假得挺像哩——哎—呀—呀!——要把我们算做假黑人,那可是没多大意思,说到……”

“你别耍贫嘴吧,当心我赏你一个耳光。快把遗嘱的事告诉我。你说它没有被毁掉吧——快说,宝贝,我一辈子忘不了你。”

“呃,没毁掉——因为老爷又立了一份新的,托蒙少爷又没事了。可是您干嘛为这事情急成这样,妈妈?我看这不关您的事呀。”

“不关我的事?那么我倒请问你,这关谁的事呢?难道我不是把他一直带到十五岁吗?那算不算妈妈?——你倒说说看。你想我能眼看着他让老爷撵出去,变成一个可怜的穷光蛋,在外面流浪,我还满不在乎吗?肖索,我想你自己要是当过母亲,你就不会说出这种傻话了。”

“好吧,那么,老爷饶了他,又立了一份遗嘱——这该叫您满意了吧?”

是的,她现在满意了,而且还对这个消息感到很快活,很激动。她仍旧天天都来,后来她终于听说托蒙回家来了。她因感情激动而发颤,马上就叫肖索去求他让他的“可怜的老黑妈看他一眼,叫她欢喜一场,死也甘心。”

肖索替她向托蒙传达这个请求的时候,托蒙正在一张沙发上懒洋洋地、舒舒服服地伸直身子躺着。他对童年时期这个干苦活的奴仆和卑贱的保护人一向是很厌恶的,时间并没有冲淡他这种反感。他的憎恶心理仍旧很强烈,不可调和。他坐起来,狠狠地瞪着眼睛望着那年轻人的白净的面孔,他却不知道自己是冒用着他的名字,享受着他的家庭权利。他老瞪着眼望着,一直把这可怜虫吓得脸色惨白,才使他心满意足,于是他说道:

“这个老废物要找我干什么?”肖索把那个要求又说了一遍。“谁允许你来把那些黑鬼子讨好的话说给我听,扰乱我的心情?”这时候托蒙已经站起来。另外那个年轻人显然是在发抖了。他预料到下一招是什么,于是把头偏向一边,抬起左臂把它掩护起来。托蒙一声不响,挥起拳头接二连三地在他头上和护着的胳臂上猛打。这可怜虫每挨一拳,老是恳求一声:“别打了吧,托蒙少爷!——啊,别打了,托蒙少爷”共打了七拳——然后托蒙才说:“冲着门转过身——滚蛋!”他又在背后数着一、二、三,使劲踢了他三脚。最后踢的那一脚帮了那个纯粹白种奴隶的忙,使他跨过门槛,于是他用破旧的袖子擦着眼泪,一瘸一拐地走开了。托蒙在他背后大声嚷道:“叫她来!”

随后他就喘着气,又倒在沙发上,用刺耳的声音说道:“他来得正巧,我心里烦得要命,正苦于找不到人给我出出气哩。这多过瘾!我痛快多了。”

托蒙的母亲进来了,随手关上了门,满口说着甜言蜜语、低声下气地讨好求情的话,显出一副服服帖帖的十足奴才相,走近她的儿子身边。生来就当奴隶的人是由于恐惧和顾虑,才说这样的话,采取这样的态度。她在离她的孩子一码的地方站住了,说了两三句赞美的话:夸他身材魁伟,长得漂亮。托蒙把一只胳臂枕在头下,一条腿搭在沙发靠背上,故意装出不爱搭理的样子。

天呐,你长得多高呀,宝贝!说实话,我简直不认识你了,托蒙少爷!真的不认得了!好好地看看我吧。你还记得老劳科莎吗?——你还认得你这老黑妈吗,宝贝?嗬,现在我死也甘心,因为我又看见了……“少说废话,见鬼,少说废话!你要什么?”

“听见了吗?托蒙少爷还是像从前一样,老爱逗趣,跟老妈妈开玩笑。我准知道……”

“我叫你少说废话呀,干脆点!你要什么?”这可真是叫人伤心失望。近来劳科莎痴心指望了许多天,老转着一个念头,以为托蒙见到他的老保姆会高兴,一定会说一两句亲热的话,使她感到得意,使她满心欢喜。因此她直到碰了两个钉子,才相信他并不是开玩笑,知道她那美妙的梦不过是一场痴心和愚蠢的空想,是一个丢脸的、可怜的错误。她伤心透了,而且觉得非常羞耻,一时简直不知如何是好。随后她的胸膛开始鼓胀起来,眼睛里淌着泪,她在无可奈何之中,又动了念头,要试试她另外一个梦想——央求她的孩子发发慈悲,于是她在这种冲动之下,竟至不假思索地向他提出了哀求:

“啊,托蒙少爷,近来可怜的老妈妈真是倒霉透了。我的胳臂出了毛病,不能干活了,你要是能给我一块钱——只要一块……”

托蒙猛一下跳起来,吓得那求情的人也跳了一下。“一块钱!——给你一块钱!我倒想把你绞死才好!原来你是为这个来的吗?滚蛋!快走快走!”劳科莎慢慢地向门口退回去。她走到半路上又停下来,怪伤心地说:

“托蒙少爷,你是个小娃娃的时候,我喂过你奶,后来又全靠我一个人把你抚养起来,差不多带成了一个大人。现在你又年轻、又有钱,我可是很穷,人也越来越老了,我上这儿来找你,相信你会帮帮老妈妈的忙,让她能走完到坟墓去的最后这段短短的路,我还想……”

托蒙听了这种声调,比刚才听了那些话更不耐烦,因为这段话开始唤起他几分良心上的反应。因此他就打断了她的话,坚决地说,他眼前没法帮助她,往后也不打算帮她的忙,不过他的语气还不算粗暴。

“你难道永远不打算帮帮我的忙吗,托蒙少爷?”“绝不帮你!快走吧,别再纠缠我了。”劳科莎以屈辱的神态低下了头。但是她过去所受的委屈在她心中激起了一股怒火,开始猛烈地燃烧起来。她慢慢地抬起头来,一直抬到挺直的程度。同时她那高大的身躯也不知不觉地摆出了一副笔挺的威严气派,把她那业已消失的青春时期的尊严和优美的神态全部表现出来了。她举起手指,一面指点着一面说:

“这话可是你自己说的。我给了你一个机会,你偏要拿脚把它踩碎。你再要得到一个机会的时候,那可就得跪下去央求了。”

托蒙觉得心头发冷,却不知道那是为什么。因为他没有想到,这种话由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嘴里说出来,而且说得这么认真,不会不对他起这样的作用。然而他还是采取了必然的办法,他以狂暴和讥讽的口气回答说:

“你要给我一个机会——你呀!也许我还不如现在就先给你下跪呐!可是我要不跪的话——这也不过是打个比方说说——请问那又会出什么事呢?”

“那就会出这样的事:我就一直上你大伯那儿去,把你的底细照我所知道的全告诉他。”

托蒙吓得脸色发白,她看出来了。他脑子里乱糟糟的许多念头互相追逐起来。“她怎么会知道的?可是她一定发现了我的秘密——看她那神气很像。大伯重立遗嘱还不过三个月,我又负了许多债,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设法隐瞒着,以免泄露天机,把自己毁了,要是没有人给捣蛋,很可能瞒得下去。偏偏这个活鬼不知道怎么居然发现了我的秘密。我可猜不透,她究竟知道多少?啊,啊,啊,这可真能把人急死,心都要碎了!可是我得哄哄她才行——没有别的办法。”

于是他勉强发出一阵愉快的笑声,装出一副虚伪的活泼神气,说道:

“得了,得了,亲爱的劳科莎,像你我这样的老朋友,千万不能吵架呀!我这儿给你一块钱——把你知道的事情告诉我吧。”

他把一张贬值的钞票伸出去。她却在原地站着不动。现在轮到她出气的时候了,她偏不信那套甜言蜜语的哄人的把戏,决不放过这个报复的机会。她用冷酷的、不饶人的声调和态度回答托蒙,这几乎使他体会到,连一个原来在他手下的奴隶居然也会把她那番恭维讨好的话所招致的侮辱和委屈记住十分钟之久,一有机会就要进行报复,泄一泄愤。她说:

“你问我知道什么?我把我所知道的告诉你吧。我知道的事情足够把那份遗嘱撕得粉碎——并且还不止呐,记住,还不止呐!”

这可把托蒙吓呆了。“还不止?”他说,“你说不止是什么意思?怎么会还不止呢?”

劳科莎发出了嘲弄的笑声,她摇摇头,把双手按在屁股上,冷笑着说:

“不止就是不止!——啊,我心中有数!你当然想知道呀——哼,就凭你这张可怜的破钞票!你想想,我干嘛要告诉你?——你又没有钱。我要去告诉你大伯——我马上就去——他得了这个消息,会给我五块钱,还会挺高兴哩。”

她轻蔑地回转身去,开步就走了。托蒙惊惶失措。他揪住她的裙子,恳求她等一等。她回转过来,高傲地说:

“我问你,刚才我给你说的什么话?”“你——你——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你给我怎么说来着?”

“我说我要是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就得跪下来求求我才行。”

托蒙一时吓得目瞪口呆。他激动得直喘气。随后他说:

“啊,劳科莎,你不会叫你的少爷干这种可怕的事吧。你决不是当真的。”

“我马上就会让你知道,我到底是不是当真!你骂了我,我又穷又倒霉,低声下气地上这儿来,满口夸你长大了,说你长得漂亮,还告诉你说,你小时候没有妈,全靠我把你带大,我给你喂过奶,你害了病,我就招呼你,守在你身边,我只求你给我这可怜的老黑人一块钱,买点吃的,你却把我乱骂了一阵——骂得多狠呀,你这混蛋!好吧,我只能再给你一次机会,那就是现在,以半秒钟为限——你听见吗?”

托蒙连忙跪下来,开始央求道:“你瞧,我在求你呐。这是真的央求!现在你告诉我吧,劳科莎,告诉我吧!”这个承受了两世纪的凌辱和摧残、从来没有泄过恨的牺牲者现在以高傲的眼光望了他一下,仿佛是喝下几大口过瘾的美酒似的,尽量欣赏着快意的滋味。随后她说道:

“好一个体面的白种大少爷,居然向一个黑婆子下起跪来了!我倒是只希望在升天之前看见这么一次。好吧,加百列,请你吹号角吧,我准备好了。起来!”

托蒙站起来,低声下气地说:“得了,劳科莎,请你别再惩罚我了。我吃点苦头,也是罪有应得,请你发点慈悲,就这样把我放过了吧。你可别去找我大伯。你告诉我吧——我给你那五块钱好了。”

“好吧,我敢说你非给不可。你还不会光给我这点钱就算了。可是我不打算在这儿告诉你——”

“天呐,可别在这儿说!”“你怕不怕那个闹鬼的屋子?”“不——不怕。”

“那么,好了,今天晚上十点或是十一点来钟,你上那鬼屋子来,爬梯子上去,因为楼梯塌了,你上了楼就会找到我。我在那鬼屋子里过夜,因为我住不起别的地方。”她又向门口走去,随后又停下来说道:“给我那一块钱的票子!”他把钱拿给她。她仔细察看了一下,说道:“哼——说不定这个银行是垮了的。”她又开步往前走,随后又停下来。“你有威士忌酒吗?”

“有一点儿。”“给我拿来!”

他跑上楼去,到他的房间里把一个酒瓶拿下来,那里面还有三分之二的酒。她把酒瓶侧起来,喝了一口。她眼睛里闪出称心如意的光彩,把酒瓶藏在围巾底下,说道:“呱呱叫。我把它拿走了。”

托蒙服服帖帖地替她把门拉开,她大摇大摆地走出去,怪神气地挺直着身子,活像一个禁卫兵似的。

托蒙极力讨好

为什么人家生了孩子我们高兴,有了丧事我们就感到悲伤呢?那是因为我们自己不是局中人。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要挑错总是容易的,只要你有这种癖好。从前有个人挑不出他的煤炭有什么毛病,就抱怨那里面含着史前期的蛤蟆太多了。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托蒙猛一下坐在沙发上,双手抱住他那太阳穴跳动着的脑袋,把胳臂肘撑在膝盖上。他来回地摆动着身子,唉声叹气。“我给一个黑婆子下跪了。”他嘟哝着说,“我从前还以为自己丢尽了脸,堕落到最可耻的地步了。可是,哎呀,比起这个来,那可根本不算什么。也好,这么一来,总算可以自宽自解——这回我反正丢脸到家了,再也不会有更大的耻辱了。”

但是这个结论却未免下得太快了。

那天晚上10点钟,他脸色苍白、浑身无力,灰溜溜地爬上了那幢鬼屋的梯子。劳科莎站在一个房间的门口等着,因为她听见他来了。

这是一所两层的木头房子,几年前有人传说那儿闹鬼,从此就背上了这个坏名声,再也没有人使用它了。从那以后,谁也不肯在那里住,夜里谁也不敢走近它,有许多人甚至在白天也要从老远绕过。但是因为只此一处,所以人们就把它叫做那幢鬼屋子。现在由于年久失修,已经东歪西倒,越来越破得不像话了。这幢房子离傻瓜维昂希的住宅有三百码,中间只隔着一片空地,别的什么也没有。这是镇上这一头的最后一幢房子。

托蒙跟着劳科莎走进那间房子。她在屋角里铺了一堆稻草,当做床铺,墙上挂着几件廉价的、却保存得很好的衣服,还有一盏洋铁的提灯,在地板上投下了斑斑点点的光线,几只装肥皂和蜡烛的箱子乱七八糟地摆着,当做椅子用。他们两个人坐下来。劳科莎说:

“好吧,我马上就告诉你,往后再向你要钱好了,现在我还不急。你猜我要告诉你什么话?”

“咳,你——你——啊,劳科莎,别叫我太受罪了!你干干脆脆地说,你已经想了个什么办法,查出了我的荒唐事情,知道我在外面花天酒地地胡闹,弄到了什么倒霉的地步吧。”

“花天酒地地胡闹呀!不,先生,你想错了。跟我所知道的事情比起来,这可是根本算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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