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乡村里的专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个真才实干的人,同时拥有冷静缜密的头脑和丰富的经验。凭这些,他在本行事业里,应当是很有发展的。福尔摩斯听得十分地专注,没有一丝不耐烦或轻蔑的表情。“第一个问题,就是这案子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先生们,是不是?如果是自杀,那么我们一定会想到,这个人先把结婚戒指摘下藏起来,然后穿着睡衣,走到这里,在窗帘后面的墙角上踩上泥印,造成一种有人在这里等候他的假象,再打开窗户,把血迹弄到……”“我们根本不会这样想的。”麦克唐纳说道。“所以这一定是他杀,而我们首先需要搞清楚的就是,凶手是外来人呢,还是庄园里面的人?”
“好,让我们听听你的看法。”“很难确定是哪种可能,但必是其中之一。我们先假定是庄园里的一个或几个人作的案。夜虽然很深了,但人们还没休息的时候,他们在这里抓到了死者,然后用这种十分古怪而且声音最大的武器去作案,搞得尽人皆知,而武器又是从来都没有在庄园内出现的。这理由看来很难成立,对吗?”“是啊,不该这样。”“这里的人都说,在听到枪声后的一分钟内,住宅里所有的人都奔跑而至。虽然塞西尔·巴克先生自称是第一个赶到的,但艾姆斯和所有的仆人也都到了。难道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罪犯竟能做出在墙角留脚印、打开窗户、在窗台上留血迹、从死者手指上取结婚戒指等等那许多事么?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你分析得很在理,我倒与你的看法相近。”福尔摩斯说道。“好,那么,我们再分析假设是外人作的案。可是仍存在许多问题。不过,还是存在一定的可能性的。这个人是在四点半到六点钟之间进入庄园的,也就是说,在吊桥吊起的这段时间里。曾经来过一些客人,房门是打开的,所以这个人很顺利地溜了进来。这有两种可能:一是凶手只是一般的盗窃犯,二是他和道格拉斯先生之间有一些私人恩怨。既然道格拉斯先生大半辈子都住在美洲,而这支猎枪又像是一种美国武器,那么,看来后一种的可能性比较大。他第一眼看到这间屋子时,就毫不犹豫地溜了进去。他藏在窗帘后面直到夜晚十一点以后。这时,道格拉斯先生进到屋里。据道格拉斯太太说,两人分开没有几分钟,枪声就传来了。所以即使真的有过谈话,时间也很短。”“那支蜡烛就是证据。”福尔摩斯说道。
“不错,蜡烛只燃了不到半英寸。可见是道格拉斯先生把蜡烛放到桌上后才遇害的。否则,蜡烛一定会掉在地上。这说明在他刚走进屋时没有遭到袭击。巴克先生到这里后,把灯点上,熄灭了蜡烛。”
“这一点十分清楚。”“好,现在我们不妨依此设想一下当时的情形。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来,放下蜡烛。一个人手拿着枪从窗帘后面走出来向他要那只结婚戒指——鬼才知道这是为什么,不过肯定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把戒指给他了。然后两人展开了一场搏斗,进而凶手以如此凶残可怕的方式开枪打死了道格拉斯先生。其间,道格拉斯可能拿起过后来我们在地上找到的那只铁锤。事后,凶手丢下枪,可能在不经意间滑落了这张写着‘V.V.341’的奇怪的卡片,然后从这扇窗户逃了出去,并在塞西尔·巴克先生发现之前,蹚过护城河逃跑了。福尔摩斯先生,你认为这样说怎样?”“你说得非常有趣,只是可信度低了些。”
“老兄,这简直是信口胡说,没有比这更离谱的了。”麦克唐纳大声喊道,“不管是谁杀害了道格拉斯,我都可以清楚地证明,他不是用这种办法作的案。他为什么选择一条轻易会被切断的退路?又为什么在希望人不知鬼不觉地逃跑的心理下,还选择用响声很大的火枪作案?喂,福尔摩斯先生,既然你说怀特·梅森先生的推论可信度低了些,那你就应该指点指点我们。”在漫长的讨论过程里,福尔摩斯只是静静地坐着,一语不发,但没错过他们说的每一个字,那双敏锐的眼睛也不时地四处打量。
“麦克先生,我想再找些线索,然后再进行推论,”福尔摩斯跪在死尸旁边,说道,“哎呀!这伤处确实吓人啊。能不能请管家进来一下。艾姆斯,我听说你常看到道格拉斯先生前臂上的一个奇怪的标记,是一个圆圈套着三角形的烙印,是吗?”
“先生,我常常看到。”“你从未听人说起它所代表的意义吗?”“我并没有印象,先生。”“这是用火热的铁烙上去的,这一定会承受巨大的痛苦。艾姆斯,我发现道格拉斯先生下巴上贴着一小块药膏。在他生前,你注意到了吗?”“是的,先生,他昨天早晨刮脸时刮破的。”“他经常刮破脸吗?”“先生,几乎没有过。”福尔摩斯说道:“这一定是有原因的!当然,并不排除巧合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他内心紧张,可能他已经预感到要发生危险了。艾姆斯,昨天你发现主人有什么不对劲儿吗?”
“先生,我总感到他十分地激动,而且,有点坐立不安。”“哈!看来这并不是一场意料之外的谋杀。我已经看到一线曙光了,是吗?亲爱的亚力克,或许你还有什么疑问?”“没有,福尔摩斯先生,你不愧是个经验丰富的人。”“好,下面就是这张古怪的卡片了。这是一张粗纸硬卡片。你们庄园里有这样的卡片吗?”“我想没有。”福尔摩斯走到写字台前,从每一个墨水瓶里蘸些墨水洒到吸墨纸上。
“这张卡片不是在这里写的,”福尔摩斯说道,“这里的墨水都是黑色的,而那张卡片上的字却稍微带些紫色,而且是用笔尖较粗的笔写的,而这里的笔尖都是细的。我认为,这张卡片是事先写好后带进来的。艾姆斯,你明白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吗?”“对不起,先生,我一点都不明白。”“麦克先生,你的看法呢?”“我认为这和死者前臂上的标记有类似的意义,可能是某个秘密集团的名称。”“我也是这样想的。”怀特·梅森说道。
“好,我们暂时当它是一个合理的假设。由此出发,试试看我们能解决多少疑点。那个团体派来的人设法溜进庄园,趁道格拉斯先生不备开枪轰碎了他的脑袋,然后蹚过护城河逃跑了。他之所以在死者身旁留下这张卡片,只是为了在此案见报后,他的同伙能清楚地知道仇已经报了。也就是说,卡片只是一个标记。这些事情都是连贯的。可是,有的是武器,他为什么仅选择了这种火枪呢?”
“是啊。”“还有,那丢失的戒指又该怎么解释呢?”“对呀。”
“现在已经两点多了,为什么凶手还逍遥法外呢?一定是天亮以后,所有的警察都把目标定在一个浑身湿透的外来人的身上。”“福尔摩斯先生,是这样。”“看来他们已经错过他了。因为如果他在附近有个藏身之处,或者早已准备好一套干爽的衣服,他是不会被注意到的。”福尔摩斯走到窗边,用放大镜察看窗台上的血迹,说道,“很显然这是一个鞋印,很宽——也许是八字脚。真怪呀,不管是谁看了这个脚印,都会说这双鞋的鞋底式样不错。可是,当然了,很不清楚。旁边这桌子底下是什么呢?”“是道格拉斯先生的哑铃。”艾姆斯说道。“哑铃?怎么只有一个?另外那个哑铃在哪儿?”
“我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也许本来就只有一只,这东西我好长时间未看到了。”“一只哑铃……”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说着,可是没等他说完就响起了一阵急剧的敲门声。一个身材高大、肤色黝黑、精明能干、脸刮得十分干净的人出现在门口。我一下子就猜出来了,这就是我听人说过的塞西尔·巴克。他用傲慢的疑问目光迅速看了大家一眼。“对不起,打扰你们了,”巴克说道,“不过,我想诸位应该会对最新的情况感兴趣的。”“凶手落网了吗?”“没有这么容易。但是那家伙在慌乱中扔下了他的自行车,幸运的是我们发现了它。请随我来,就在大厅外一百码的地方。”
几个仆人和几个闲人正站在马车道上查看那辆自行车,车子是在常青树丛里被发现的,显然是被人藏起来的。这是一辆拉奇·威特伏兹牌的自行车,已经十分破旧了。从沾满泥浆的车身来看,似乎长途跋涉过。车座后面的工具袋里只有扳子和油壶,却没有任何关于车主的线索。
“如果这些东西都曾被登记、编号,对警方就会有很大帮助,”警官说道,“能找到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已经很庆幸了。至少,我们对他不再是一无所知——起码我们可以查到他是从哪儿来的。奇怪的是凶手为什么要弃车逃跑呢?毕竟骑车要比跑步快得多。福尔摩斯先生,案子似乎还没有什么进展。”“真的是这样吗?”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答道,“我看未必!”
五、剧中人
等我们折回屋内,怀特·梅森问道:“这间屋子该检查的地方,全检查完了吗?”“基本上完了。”警官麦克唐纳回答道,福尔摩斯也点了点头。“那么,我们是否听听其他人的证词?就在这里吧,艾姆斯,请你先来给我们讲讲。”
管家的叙述简单、明了,给人一种诚实可靠的印象。他是五年前道格拉斯刚到伯尔斯通时到这里做事的。他印象中的道格拉斯是一个在美洲致富的有钱的绅士。道格拉斯先生是一位和蔼可亲、非常体贴人的主人,艾姆斯对于这一点看来不十分习惯。他认为道格拉斯先生是他见过的最大胆的人,他从未见过他的主人有受惊吓的迹象。道格拉斯先生之所以叫人每晚把吊桥拉起,只是因为他喜欢保持这种古老的习俗。道格拉斯先生很少离开村子,不过,在被害的前一天,曾到滕布里奇威尔斯市去买过东西。那天,艾姆斯发现道格拉斯先生一反常态,看起来坐卧不安,情绪变得极为激动,容易发火。发案那天晚上,艾姆斯还未就寝,正在房后面的餐具室里收拾银器,忽然听到铃声大作。由于餐具室在庄园的最后面,中间隔着一条长廊和几道门,所以他根本就没有听到枪声。艾伦太太也是听到急促的铃声,赶忙跑出来的,他们一齐跑到前厅。在他们匆忙赶到楼下时,艾姆斯看到女主人正从楼梯上走下来,是的,走下来。艾姆斯总觉得道格拉斯太太看起来并不惊慌。到楼下后,巴克先生就从书房里冲了出来,他极力劝阻道格拉斯太太,请她回到楼上去。
“看在上帝面上,你赶快回自己房里去吧!”巴克先生喊道,“对于杰克的死,你根本就无能为力。看在上帝面上,快回去吧!”在巴克先生的劝说下,道格拉斯太太上楼去了。她没有歇斯底里地哭喊尖叫。女管家艾伦太太陪她上楼留在卧室里。艾姆斯和巴克先生回到书房,看到了屋内的一切情况。那时烛火已经熄灭了,可是油灯还点着呢。他们从窗里向外望去,但月黑风高,什么也看不见,听不着。后来他们跑到大厅,艾姆斯放下吊桥,巴克先生就匆匆地赶到警署去了。这就是管家艾姆斯的简要证词。
女管家艾伦太太的说法,也不过只是进一步证实了与她共事的男管家的证词。女管家的卧室距离前厅要更近一些,她正准备睡觉,忽听一阵铃声大作。书房离得很远,再加上她耳朵有点儿聋了,所以她并没有听到枪声。她只记得一种类似于很大的关门的声音,这至少在铃响半小时前。艾姆斯赶到前厅后,她是和他一起去的。她看到神情激动的巴克先生面色苍白地从书房走出来。当他看到走下楼的道格拉斯夫人时,巴克先生拦住了她,劝她回到楼上。道格拉斯太太似乎说了些什么,但她并没有听清。
“扶她上去,陪着她。”巴克先生对艾伦太太说道。所以艾伦太太把道格拉斯太太扶到卧室,并竭尽全力安慰她。道格拉斯太太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浑身战栗,但再也没说要下楼去。她双手抱头,身着睡衣,坐在卧室壁炉旁边。艾伦太太几乎整个夜晚陪着她。至于其他仆人都住在庄园最后面的地方,所以没有听见任何声音,直到警察快来的时候,他们才惊恐地知道出了事。
女管家艾伦太太仍然处在过度悲伤和吃惊的状态中,因此,并没有提供什么新线索。
随后,是目击者塞西尔·巴克先生的叙述。对那晚发生的事情,除了他已经告诉警察的那些,并无多少新的补充。根据窗台上的血迹,他可以确定凶手是跳窗逃走的。而且,因吊桥已经拉起来,把惟一的出路也给截断了。但他却不明白,如果自行车是刺客的,他为什么不骑车逃走呢?河水最深只有三英尺,他根本就不可能淹死。
巴克先生认为,对凶手,他有一种十分明确的看法。道格拉斯平日寡言少语,从来不对别人讲述他过去的生活经历。只知道当他还十分年轻的时候,就从爱尔兰移居到美洲。在他日渐富裕的时候,巴克在加利福尼亚州和他初次相识,后来他们合伙在该州一个叫做贝尼托坎营的地方经营矿业。就在事业取得成功的时候,道格拉斯却突然把它变卖,举身迁往英国。那时他的太太已经去世了。巴克随后也把产业变卖了,迁到伦敦来住。这使他们的友谊又回到了从前的程度。他总认为似乎有一种火烧眉毛的危险在威胁着他的朋友。巴克先生料想一定有个什么秘密团体,或是说一个十分严密、纪律森严的组织,一直在追杀道格拉斯,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尽管道格拉斯从未提起过和什么团体结过仇怨,但他的只言片语使巴克有了这种认识。他推测这张卡片上的字一定和那个秘密团体有关。“你在加利福尼亚和道格拉斯一起住了多长时间?”警官麦克唐纳问道。
“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