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75600000029

第29章 国家机构(7)

28.什么是询问和质询?

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中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的地方提出问题,要求作出说明、解释的一种活动。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个人行为,而不是常委会的集体行为,但其基础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享有监督权,因此其性质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方式之一,是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一种独特运行方式。

询问和质询具有简便性、经常性、针对性和互动性等特点,有利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现知情权,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有利于促进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与“一府两院”的相互沟通和理解。但是,二者又有不同之处。首先,两者的侧重点不同,询问主要是获取情况,同时也有批评的功能;质询,主要是批评,同时也有获取情况的功能。其次,询问的程序比较简便,随问随答;质询的程序比较严格,须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第三,询问是在审议议案和报告的过程中提出的,新闻的问题大多与正在审议的议案和报告有关;质询在会议期间随时可以提出,质询的问题可以与正在审议的议案和报告有关,也可以没有关系。第四,询问可以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个人提出,也可以几个人联合提出,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质询只能由一定人数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书面提出,不能口头提出。第五,质询可以由被询问机关的负责人答复也可以由被询问机关下属机构的有关负责人答复;质询必须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答复。最后,询问通常由有关机关当场口头答复,如果对答复不满意,可以当场跟进提出询问,只有在不能当场口头答复的,经说明原因后,才另定时间答复或者书面答复;质询则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确定答复的时间和方式,有关机关答复后,如果提出质询案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再次答复;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29.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提出询问?

1.提出询问的主体。

提出询问的主体主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列席常委会会议的本级人大代表、专门委员会成员、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和下一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也可以提出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个人,也可以几个人联合提出询问;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

2.提出询问的时间。

提出询问的时间应当是常委会会议期间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的时候,在常委会闭会期间,无法提出询问。在常委会闭会期间,如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问题,要求有关机关答复,可以采取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形式,由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作出答复。

3.提出询问的内容。

提出询问的内容应当与正在审议的议案和报告有关,但为了加深对议案和报告的理解,以便深入进行审议,询问也不一定仅仅限于议案和报告本身,凡与议案和报告相关的问题,也可以提出询问。

4.提出询问的对象。

提出询问的对象应当是正在审议的议案和报告所涉及的工作的相关机关,比如常委会审议义务教育问题专项工作报告时,可以向义务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询问,但也不仅限于义务教育主管部门,也可以向与义务教育直接相关的其他部门(如财政部门、教材出版主管部门等)提出询问。

5.询问的答复。

监督法明确规定,常委会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一府两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因此,询问提出后,通常由有关机关当场口头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比如所提问题不是该机关的职责范围或者所提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必要的材料准备工作,经说明原因后,可以在下次会议上答复或者书面答复。“有关负责人员”可以是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法院、检察院的正副职领导人,也可以是其所属机构的正副职领导人,如政府有关部门下属局(处、科)的正副职领导人、法院下属审判庭的正副庭长、检察院下属厅(处、科)的正副职领导人。

6.询问的跟进。

询问经有关机关答复后,提出询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人员如果仍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当场跟进提出询问,由有关机关答复。因此,询问具有很强的互动性,有利于对问题进行深入审议讨论。

30.质询案如何提出?

监督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第二款规定:“质询案应当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根据上述规定,提出质询案,必须符合以下六项要求:

第一,提出质询案的主体。

提出质询案的主体必须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是质询案提出主体。如人大代表可以在代表大会期间依法提出质询案,但代表在列席常委会会议时,不能提出质询案,也不能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联名提出质询案。

第二,质询案必须符合法定人数。

全国人大常委茹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省级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釜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质询案。不符合法定人数,不能作为质询案提出,可以作为询问提出。

第三,质询案提出的形式。

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以口头形式提出。如果以口头形式提出,应当按照询问处理。

第四,质询案必须明确所要质询的对象。

质询案必须写明向谁提出,要求谁作答复。一个质询案,应当只针对一个质询对象,不能同时针对多个质询对象,以便明确答复机关。如果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对多个质询对象提出质询,应当分别提出几个质询案。质询对象,包括本级政府及其各部门、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既包括政府组成部门,也包括办事机构、直属机构。政府部门、法院和检察院下属机构的行为,分别由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统一向人大常委会负责,因此,这些机关的下属机构不是质询对象。本级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上级或者下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属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质询对象。对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上级或者下级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意见,不采取提出质询案的方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是由人大产生的,不直接受人大监督,而是受政府及其部门监督管理的,因此,对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质询,督促他们对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管理。

第五,质询案必须明确所要质询的问题。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什么问题。没有明确的问题,受质询机关就无法答复。一般来讲,一个质询案应当只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有多个问题需要质询,可以分别提出几个质询案。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合理分配质询时间,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平等享有质询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受质询机关针对各个不同问题分别作出明确答复,避免出现避重就轻的情况,有选择性地进行答复,以提高质询效果。

第六,质询案必须明确所质询的内容。

质询案必须写明因为什么具体事项、什么理由提出质询,并提供该事项必要的有关情况,以便受质询机关准确把握常委会组成人员质询的意图,希望了解的情况范围或者不满意的事项,作出有针对性的答复。没有写明质询的内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难免会失之宽泛,达不到质询目的。

31.受质询机关应当如何答复?

监督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的机关答复。”“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第三十八条规定:“质询案以口头答复计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根据上述规定,质询案的答复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交受质询机关答复。

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的内容包括以下三项:(1)答复的形式,即是口头答复还是书面答复。(2)答复的场所,即决定口头答复的,应明确在常委会会议上答复,还是在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3)答复的时间,即是在常委会会议期间答复,还是闭会期间答复,以及具体的答复日期。质询案通常应当在本次常委会会议期间答复,如因提出质询的问题比较复杂,确实无法在本次常委会会议期间答复的,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并征求提质询案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书面答复或者在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

第二,受质询机关按照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作出答复。

要求口头答复的,必须由受质询机关负责人到会答复。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负责人签署。这里的“负责人”,包括受质询机关的正职领导人和副职领导人,不包括其下属机构的领导人。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的,提出质询案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这里的“发表意见”,通常应针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中不清楚的问题,提出要求进一步答复的意见,或者对答复是否满意发表意见,一般不宜提出质询案没有涉及的新问题要求答复。如果提出新的问题,实际是提出新的质询,应当依法提出新的质询案。

第三,质询案答复后,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

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通常由常委会工作机构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起草。

32.对质询案答复不满意怎么办?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各方面意见,总结实践经验,监督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山的过半数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从实践情况看,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受质询机关的答询复不满意,一般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受质询机关没有针对所质询的问题或者没有完全针对所质询的问题答复,或者没有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全部实际情况。第二种是受质询机关在答复质询时不够谦恭,或者不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批评。第三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受质询机关的某项工作有不同意见,受质询机关认为自己的做法正确,不准备改变(比如,各方面意见有分歧,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并不正确或者不属于多数意见),或者无法改变(比如,有些做法虽有错误,但已经无法改变,或者不属于受质询机关职权范围)。属于第一种情况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要求进一步答复。再作答复仍不满意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依法采取其他行动。属于第二种、第三种情况的,不管受质询机关如何答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不可能满意。在这种情况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如果认为必要,可以依法采取其他行动,包括可以向常委会提出要求有关机关就所质询的事项作专项工作报告的建议或者要求组织执法检查的建议,等等。

33.什么是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为查证事实和问题而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临时性调查组织,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实施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国家权力机关法定的调查方式。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是临时设立的组织,不是常设机构,是一问题一设立,此问题调查结束,调查委员会即自行解散,无需专门作出撤销调查委员会的决定。以后有新的问题需要设立调查委员会时,再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

同类推荐
  • 法律的灯绳

    法律的灯绳

    本书稿收录了刘仁文教授近年来在《法制日版》《新京报》《检察日报》等报纸上撰写的专栏文章若干篇,同时也收录了一些媒体与他的访谈。文字流畅质朴,通俗易懂,合适法律爱好者和法学学生阅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抚按宣誓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抚按宣誓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2018年3月将迎来第五次修订。我社以大开本、大字、精装的形式出版。是公务员宪法宣誓用书。
  • 国际大案

    国际大案

    古人云:读史使人明智,其意指要从历史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把理解历史作为把握人生现实的一本教材。本书旨在“观复而知新”,主要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专业性、理论性、教育性于一体:一是探秘中外法律文化,感悟先贤的才智思辨与法理智慧,挖掘经典文化的时代脉络和人文气息;二是揭秘历史大案要案,还原案件真相,洞察不为人知的内幕细节;三是解密传奇人物,体悟人生起伏,透视传奇背后的风云变幻。本书着重介绍国际大案发生的历史背景,全面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使读者重温案件发生、处理的背景和过程,知往鉴今,探究历史和文化新的内涵。同时,也可以充分了解世界各国在不同的司法体制和诉讼模式下维护司法正义的司法方式。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房产保卫战:恋爱、离婚、继承中的房产分割案例评析

    房产保卫战:恋爱、离婚、继承中的房产分割案例评析

    本书以案例为线索,研究恋爱、离婚、继承中的房产分割问题,例如:恋爱期间双方出资购房,恋爱不成房产如何分割;婚姻破裂时房产如何分割;老人去世后遗留的房产,继承人之间如何分割等。书中不仅有真实发生的诉讼案例,更有合乎情理的律师剖析、切实可信的法院判决、防患未然的律师提醒和权威详尽的法条链接,是广大读者在购置房产、处理家事纠纷、提起房产分割诉讼及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的必备读物。
热门推荐
  • 武动天下之逆天魔女

    武动天下之逆天魔女

    无敌特工沐紫月一朝穿越成侯府大小姐,什么?一睁眼就被人刺了一剑?说姐是废柴?说姐灵力低微?她邪魅一笑,就让这些瞧不起她的人全被她踩在脚底!本以为能潇洒再活一次,却没想到她刚踏入这南冥境,就被一双眼睛盯上了……沐紫月:我不是故意给你甩锅的!墨枭辰:甩了锅就要负责到底!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我在蛮荒的生存冒险

    我在蛮荒的生存冒险

    大三学生颜雪玩迷你世界的时候被雷劈死,醒来发现重生到了蛮荒时代,本以为会死在这到处是野兽和恐龙的世界,没想到迷你世界的游戏系统竟然和颜雪融合,可以用工具箱合成各种工具,只要通过游戏道具制作的工具和农作物都具有游戏中的各种神奇属性,既然这样,那就开启蛮荒冒险之旅吧!
  • 家有萌宝:丑女种田记

    家有萌宝:丑女种田记

    别人穿越都是名门小姐,皇宫贵族,怎么轮到我就成了小村妇,还是个丑妇。要不要这么坑啊!凭什么,姐不服!不过嘛,相公还是蛮帅哒,宝宝也萌萌哒。
  • 谋婚上瘾

    谋婚上瘾

    三年前,我意外怀孕,成为单亲妈妈。三年来,因为姐姐的去世,妈妈郁郁而终,我爸失业下岗,奶奶得了尿毒症。我成为业界小有名气的八卦记者,一边在酒吧兼职赚钱,同时和爸爸一起暗中调查姐姐去世的真相。因为我拍摄到柳擎和一位明星的绯闻,我在酒吧兼职的时候被人报复,在我被喂了听话水,最难堪之际柳擎出现并且把我带走,还和我发生了关系。在我清醒后,他提出要和我交易,让我把儿子借他用用,助他夺得继承权……--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丞相不敢当

    丞相不敢当

    私生女谢殊被迫无奈女扮男装成为当朝丞相。皇帝为了遏制谢家势力,将武陵王卫屹之调回都城。然而卫屹之表面看似和谢殊争锋相对,私底下却主动与她示好。二人从争锋相对到兄弟相称,来往密切,实际上虚情假意。谢殊遭人劫持,卫屹之出于利益考虑救了她,发现破绽,对她的性别起了怀疑,但被谢殊机智地隐瞒过去。卫屹之不自觉地对谢殊动了心,愈发想要确定谢殊的性别,但每次谢殊都圆了过去。卫屹之确定心意,用尽方式追求谢殊,但谢殊根本不信他是真心。谢家家族内斗。卫屹之出手相助,发现了她的女子身份,不仅没有威胁利用,反而一直暗中相助,终于使谢殊放下心防,情愫暗生。然而紧跟着的皇权争斗又将二人拉到了对立面……
  • 燃烧吧!火鸟

    燃烧吧!火鸟

    失明的双眼,使她拥有家人完全的宠爱与保护;婚后,生活的现实却无法容忍她的无能。在经历一连串的挫折打击后,巧眉终于走出了自我,如燃烧中的火鸟,淬砺而后重生。
  • 凤纹龙

    凤纹龙

    古史有云,凤纹龙相者,与龙绘凤之相相克。萧乾是真的后悔自己当了国师,贵妃生子,他悄咪咪算了一卦,惊了,居然是凤纹龙?不过反正没有凤身绘龙的相,于是他只告诉皇帝这个孩子是真龙,皇帝高兴呀,立刻封了太子,萧乾就滚回老家安享晚年去了。两年之后喜得外孙女,他想,好久没有算卦了,心血来潮算了一卦。算完直哆嗦——完了,那只不能共存的凤出现了。这下真的不敢说了。愁,真的愁。护外孙女还是保太子?他悄咪咪把儿子送进朝廷,做了太傅,萧乾想着那就看看太子怎么样吧,就把太子顺回来了。两年后发现更愁了,太子和外孙女好上了。十四岁时舅舅带回来一个哥哥,根据对舅舅职务的了解,及从外面找来的画像,萧浠发现,这是太子。行吧,还对她瞒着自己真实身份,那也别想好过,两年里变着法子暗悄悄整他。得,还把自己整进去了,摇身一变,成了太子妃了。穆沣挚自幼被立为太子,十六岁时太傅美名其曰带他出去见世面,转头把他拐进自己家,还有一个小姑娘,一起相处两年,这么“照顾”他怎么能不言感谢?以身相许如何?“太子妃,好久不见。”穆沣挚笑眯眯的看着她。“好久不见”萧浠也笑眯眯【咬牙切齿】的看着他。
  • 傲剑斩乾坤

    傲剑斩乾坤

    我只想知道,在这江湖,在这人间,在这浩瀚大地上璀璨星空下我究竟可以走多远,入得江湖路还请各位看官多赐教——神墨子
  • 快递情缘:总裁的掌中妻

    快递情缘:总裁的掌中妻

    因拿错快递,茶小萌跟富可敌国?误认为?土鳖司机的老公,相识相知相爱到天荒地老。被母亲逼婚,即将面临嫁给糟老头,茶小萌果断现选择闪婚,不到一个小时,已经列入已婚人士黑名单!民政局门口,面对劳斯莱斯,茶小萌老奶奶进城般爱惜摸了摸,“这车是你老板的吧,真好,还借你开。”于宴殊:“……是我的。”茶小萌了解点头:“我知道,你的。”后面补了一句,“是暂时借你开的。”新婚夜,她捏着被子,龟着脑袋,尽往被子里缩,“我是窝里横。”于宴殊嘴角上扬,邪魅微笑:“刚刚好,我是外强中干。”窝里横配外强中干,天生一对。
  • 第一代地球人

    第一代地球人

    你们以为地球人是地球的主人。以前的爬行生物。也是这么以为的。这本书讲述了一代又一代的地球人。在不断的毁灭与更迭中。顽强的生存。包括太阳耀斑爆发。黑域研究。神级文明探索。地外文明探索。民间生化传说。用故事的形式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