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73900000041

第41章 附录(2)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节选)

第一编总则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当事人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五十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证据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调解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特别程序

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一百八十七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第一百九十条人民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的申请,证实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一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四十二条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第四十三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类推荐
  •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也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本书讲述了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为坚持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和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 法与行

    法与行

    本书是编者在多年的教学实践和科研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学习需要编写而成,在编写过程中,吸收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典型案例。
  • 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中国研究)

    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中国研究)

    改革开放伊始,法学界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讨论唱响了法制和人权思想解放的号角,从此我国法学研究进入了新纪元。本书收入的相关主题论文忠实反映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法学界的思想面貌,是新中国法学发展过程中难得的历史文献。
  • 收养、赡养与财产继承

    收养、赡养与财产继承

    基于婚姻、血缘(出生)和法律拟制(如收养等)而形成的亲属关系,是存在于人类之间的一种最亲密的关系,对于构建和维系社会结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亲属之间关系的相处既是最普遍、最温暖的,也是最微妙、最复杂的,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处理不好容易出现裂痕、影响和谐。
热门推荐
  • 被遗忘的那七个冬天

    被遗忘的那七个冬天

    高冷儒雅毒舌小情怀的男学神x搞怪精分小羞涩的巨型伪萝莉女金刚想要扑倒男学神的暗恋神经质日常“那天,他穿了见蓝色的T恤,浅色系的蓝色,比天空还要浅一点,在阳光下打球,跳跃,投篮……整个人像是会发光,我蹲在篮球架下看了好久,直到麻了脚,那是高中开学的第一天,明媚的末夏,在那个斑驳的篮球架底下,我丢了心,从此再也没有捡回来!”“当年你和同班的班花,英语系的系花还有建筑系的系草究竟是什么关系?等等,还有建筑系的系草,系草!陆冬临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交代!”后来她想了很久终于想明白,原来当年千方百计想要拿下的不是高岭之花,而是一只色欲熏心的大灰狼!失策失策……新书《你是我全世界的甜》正在更新,娱乐圈姐弟恋哦~甜宠
  • 皇上我们又见面了

    皇上我们又见面了

    年少时,他误伤她;多年后,她救了他;“龙奕阳,你伤过我,而我救过你,我不让你报恩就不错了,你居然敢要挟我?”叶倾一脸戒备地看着对面正虎视眈眈是男人。“倾倾,娶你就是我报答你最好的聘礼。”
  • 妖孽乞丐

    妖孽乞丐

    前世,她是苏氏企业的执行总裁,亦是黑道上所有人闻之色变的风月阁主事---苏少,手下有着世界排名前七的杀手,横扫整个黑道为人阴狠残暴,冷血无情就在21岁生日时,被自己的亲叔叔暗算,死于一场爆炸当她的灵魂得以穿越,依附在一个不满十三岁的乞丐身上,她的人生又将发生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世,她是明月王朝一名枉死的乞丐地牢重生,右手被废,被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医圣--无涯子收为关门弟子,一身医术尽数传与她重生后的她,波澜不惊,淡漠冷血,风华绝代,眼神凌厉如浩瀚深渊扑朔迷离的身世,冷漠淡然的处事态度,体内那股足以毁天灭地的能量让她成为两国皇室的头号公敌却在不经意间揭晓她的真实身份——皓月国的七公主!体内拥有半尺神功的天下主宰者!这世的她,又将带给这片大陆怎样的腥风血雨?!人物简介:女主苏格:男装时清冷卓然,一身白衣飘渺如谪仙,三千发丝仅用一根银白的发带束于脑后,俊美邪佞,浑身上下散发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手执一把银白长剑,煮酒天下女装时妖娆媚惑,额头一簇盛开的殷红紫薇更显她神圣不可侵犯,恍如九天玄女,眉目清冷,疏离淡漠柳君陌:面容邪肆俊美,一双眸子若千年不化的寒冰,冰寒刺骨。身怀绝世武功,创立天下第一杀手阁只为找寻心目中的无忧,与苏格相遇在武林大会前一晚的树林里,两人见面总是打斗居多,以为两人是死对头,后知道苏格的身份,才知道她就是自己苦苦找寻的那个人。。。墨枫:神秘莫测的明月国二皇子,总是一身黑衣加身,遮住容貌身形,武功深不可测,是天下第一情报组织飞鸟阁的阁主,也是青龙山庄的效力对象,为了维持两国的友好,与其说是居住,不如说是从小就被监禁在皓月,是个真正的武学天才,与苏格相遇在武林大会,被擂台上的那抹白色身影吸引墨离:皓月国温雅清润的五皇子,面容也是生得俊美无双,文武全才,从小便体弱多病,被送去凌霄阁救治,后来成为凌霄阁阁主,旧疾也被医圣治好,与苏格相识在他十五岁的时候,是苏格的亲生哥哥,后被苏格逼迫着坐上龙位,一统天下!云清:天山掌门无极最小的关门弟子,亦是明月的四皇子,真名墨阳,一袭红袍加身,长相妖娆绝色,是只倾城的狐狸,与苏格相遇在武林大会,前晚,被苏格一招击败,后在武林大会又被苏格所救无涯子:消失江湖三十年的医圣,一身轻功出神入化,医术亦是,是苏格的师父
  • 我的海神男友

    我的海神男友

    神本自然,由天、海、地形成的整个世界诞生了一批自然生灵,后世人类称他们为神,海国太子海神意外下凡与墨家后世展开了一番奇妙之恋,但神规中,禁止神与人恋。
  • 希望在转角

    希望在转角

    人生最怕什么?没有希望当面对挫折、陷入目境时,些入总会心灰意冷,认为一切都没有了希望。于是郁郁寡欢,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甚至自己跟自已作对。这样继续下去,便真的走入了绝路,迷失了方向,以为山重水复,没有出路。请不要灰心,不要绝望,你之所以认为没有有希望是目为你只看到眼前的一条路。拓展你的视野半径,认真用心寻访,你会发现在某个不起眼的地方有一条密径,轻轻走进去,拨开藤葛.你会柳暗花明,一条宽阔的大路正摆在面前,有鸟语、南花香、有欢愉、有喜悦。你会赫然明自 原来希望就在转角。
  • 混在海贼世界的日子

    混在海贼世界的日子

    新书《这个木叶的慎太勇猛了》发布,大家可以收藏推荐一波,不会让大家失望的。 感谢。 穿越的莫森吃下了滑滑果实,在一次新闻采访中被问到自己实力时说:“实力有毛用,帅才是一辈子的事情!”海军本部某中将鼯鼠:“要不是打不过你小子,我就信了你的鞋。”新世界某岛屿,悬赏4亿5千万某大海贼的坟墓,传出了敲打棺材板的响声:“老子信你个鬼哦。”九蛇岛某女帝:“混蛋,竟然快比的上哀家好看了,不可原谅!”这是某混蛋混(bu)天(duan)撩(zuo)日(si)的故事。
  • 武炼诸天吾为圣尊

    武炼诸天吾为圣尊

    潜龙虽在渊,腾飞必九天。平凡少年无畏无惧,披荆斩棘逆天而起。一念可碎天地乾坤,一剑可斩万古星辰。圣尊之名响彻八荒,诸天万界再无敌手。
  • 青少年心灵治愈故事系列:读懂世界这本书

    青少年心灵治愈故事系列:读懂世界这本书

    每一颗成长中的心灵,都会有或多或少的纠结。听一些故事,打开一个心结,治愈一段忧伤。成长,是不断自我疗愈的过程。本系列丛书遴选古今中外脍炙人口的精彩故事,用活泼生动的故事讲述人生道理,治愈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所遭受的挫折,帮助青少年打造一个更强大的内心。
  • 狂野少女(《甜蜜暴击》原著漫画改编)

    狂野少女(《甜蜜暴击》原著漫画改编)

    家境贫穷的男主陆子彧,为了获得奖学金,成了以“完美与坚韧并存”而闻名的女子学校瓦尔兹学院唯一的男生。这所学校的女生,格斗实力属于世界一流水准。性格懦弱,卑微的的陆子彧,在以queen为首的格斗女生的指导关心下,逐渐摆脱过去的阴影,懂得爱人与被爱,体验了不同了人生,经历了多姿的生活,成为一个身心强大的男人。注:此文改编自咚漫漫画《狂野少女》。
  • 神江湖之桃之夭夭

    神江湖之桃之夭夭

    这是一个认认真真的作品简介。人有人的江湖,六界众生仙妖魔鬼也有他们的江湖。这个江湖就是追求永生的神江湖。在神江湖里,没有穿越而来的外来者,所有仙家,妖魔,鬼怪,人,皆为零添加,无污染,原汁原味的本土品牌。在这个神江湖里,主打品牌就是来自妖族的一只桃花妖——桃夭夭。桃夭夭在混迹江湖的过程中,有一夜暴富的奇遇,有拜师神尊的幸事,也有爱上不该爱的墨白,惨遭挖心,成为幽冥族一只孤魂野鬼的悲惨遭遇……次推品牌,神尊墨白,法力无边,唯一缺点执念太深,以至于一心为了救回10万年前她,利用和伤害了不该伤害的“她”,到最后,发现真相的他眼泪掉下来……天族太子少宜,魔尊玄冥,天族公主少月,妖族乌妖王,幽冥王幽霖,更多有趣有灵魂的品牌,敬待读者诸君来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