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71800000062

第62章 相关司法解释(3)

十二、关于办理治安案件期限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这里的“鉴定期间”,是指公安机关提交鉴定之日起至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公安机关的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治安案件。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逃,导致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无法收集足够证据而结不了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向被侵害人说明原因。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应当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公安派出所承办的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应当报所属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十三、关于将被拘留人送达拘留所执行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3条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这里的“送达拘留所执行”,是指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将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送到拘留所并交付执行,拘留所依法办理入所手续后即为送达。

十四、关于治安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对未经行政复议和经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和原办案部门的承办民警出庭应诉;对经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原处罚决定或者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和行政复议机构的承办民警出庭应诉。

十五、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溯及力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4条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溯及既往。《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对其施行前发生且尚未作出处罚决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是,如果《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认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公安部(2007年1月26日)为正确、有效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现对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关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对事先挑拨、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制止违法侵害为名对他人加以侵害的行为,以及互相斗殴的行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二、关于未达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行为人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不予处罚。行为人自动放弃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不予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由于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应当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三、关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能否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问题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收容教养。

四、关于减轻处罚的适用问题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具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减轻处罚情节的,按下列规定适用:

(一)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减轻处罚;(二)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三)规定拘留并处罚款的,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单独或者同时减轻拘留和罚款,或者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单处拘留;(四)规定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减轻处罚;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五、关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认定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是指行为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一)曾违反治安管理,虽未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仍在法定追究时效内的;(二)曾因不满十六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三)曾违反治安管理,经公安机关调解结案的;(四)曾被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五)曾因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

六、关于扰乱居(村)民委员会秩序和破坏居(村)民委员会选举秩序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对扰乱居(村)民委员会秩序的行为,应当根据其具体表现形式,如侮辱、诽谤、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故意损毁财物等,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破坏居(村)民委员会选举秩序的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七、关于殴打、伤害特定对象的处罚问题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行为的处罚,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殴打、伤害的对象为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

八、关于“结伙”、“多次”、“多人”的认定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结伙”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多次”是指三次(含三次)以上;“多人”是指三人(含三人)以上。

九、关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和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对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和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不再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规定。

十、关于居住场所与经营场所合一的检查问题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居住场所与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经营场所合一的,在经营时间内对其检查时,应当按照检查经营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在非经营时间内对其检查时,应当按照检查公民住所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同类推荐
  • 欧盟与德国资本市场法研究(谷臻小简·AI导读版)

    欧盟与德国资本市场法研究(谷臻小简·AI导读版)

    为了加强欧盟金融监管的功能,欧盟在资本市场立法方面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条例和指令,加强了欧盟层面对资本市场的干预和监管,加强了欧盟和成员国两个层面的金融市场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提高了欧盟资本市场监管的力度与透明度。
  • 宋朝法律史论

    宋朝法律史论

    《宋朝法律史论》收录了篇关于宋朝法律史的论文,其中包括:“论宋朝法律文化特征”、“论宋代的讼学”、“宋代立法简论”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精释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精释与适用

    本书按照民法总则的体例结构,由专家学者结合民法总则的适用逐条作了精要解读。主要内容涵盖民法的基本原则、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期间的计算等;为了帮助读者深入掌握民法总则最新规定的内涵和精髓,作者结合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的新旧规定作了对照解析;书中收录了民法总则历次修改情况等相关立法文件,便于读者更为方便快捷地理解适用民法总则的立法精神。
  • 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本书运用中英文对照的形式,从9个方面对我国2013年法治建设进程进行了全面概括,并对2013年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及存在的新问题和重要意义进行了阐释。
  •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法律文书的含义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处理各种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依据事实。本书详细介绍了法律文书的种类及写作方法。
热门推荐
  • 末日追猎

    末日追猎

    当不可逆转的灾祸来临之时,人性道德的泯灭与末世中仅存的良知。铸造出一幅幅可歌可泣,可悲可叹的画面。开始,结束,始于何哲也终将终于何哲!且看主角在这个混乱残忍的末世中如何追杀丧尸?变异兽?新人类。
  • 王妃慢三拍:琴劫

    王妃慢三拍:琴劫

    师傅有训:东西咱可以不要,但不能被抢。谁抢就要百倍的抢回来,更要打得他妈都不认识他。师傅还有训:高手都是沉默的,所以,咱脑子慢三拍不怕,只要有实力,谁也不敢惦记你的钱,你的人。那位是啥王的相公,他不能也不敢出轨。咱也不怕被那些三儿惦记……不想做人的,就来吧!!!
  • 平行宇宙之大乱斗

    平行宇宙之大乱斗

    未来,无名力量使人人都拥有异能与异力,全球进入混乱时代,深海,幽岭,异空出现魔兽与零兽,全球陷入危机之中。地点是类似于地球的平行宇宙,星元1年,阿姆斯球,在二十四小时内被放大数倍,全球发生异变,英国与法国陆地相接,红海,黑海变成峡谷,整个亚洲中部变成巨大的内海,太平洋出现新的大陆东洲,大西洋也出现新大陆亚特兰大大陆。冰与火????的世界,异能与魔兽的海洋,机甲与零兽的未来。
  • 白雪皑皑

    白雪皑皑

    如果没有奶奶的存在,我是必定要怀疑父亲是不是我的生身父亲、母亲是不是我的生身母亲。好在,奶奶不会是假的,自然她唯一的儿子、我的父亲也不会是假的了。但是,即便这样,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路边捡来的孩子依然占据了我不多的童年记忆。带着这个困惑了许久的问题,我从很早就开始了“偷窥”父亲的行径。父亲有写日记的习惯,这个习惯大约从他读高中开始,他喜欢记日账的习惯则是他成家后开始的。我第一次偷看到父亲的日记那年六岁,那时候家里订有《小说月报》《人民文学》《小说选刊》,对了,还有《知音》《海外文摘》和《故事会》,当然,还有报纸,从上到下的各种日报。
  • 交流障碍的我们无法表白

    交流障碍的我们无法表白

    原本毫无交集的性格各异的“缺陷”少年少女踏入对方日常的故事
  • 不列颠骑士

    不列颠骑士

    一场来自帝国的阴谋,摧毁了我的家园。流离失所,一路远走。生存,生存,生存……活着的意义!?战火燃烧,无休止的战争来临。一切的征战与守护,所有的荣耀与正义——为了吾王。
  • 神仙助我来复仇

    神仙助我来复仇

    “五两买了个小奴,用本王的命换还不够,最后要用江山来换?”某王爷郁闷极了。“你不要,抢着要的人多了去了!”某丫头得意洋洋。且看暖床丫头如何练神功,成神医,训神兽,弄朝堂……--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午间小集

    午间小集

    一集一故事天作之合情有独钟青梅竹马穿越江湖
  • 都市之第一仙帝

    都市之第一仙帝

    叶辰,玄灵大陆三大仙帝之首。因斩杀巫神族大帝,被种下最强禁咒——九死轮回咒!经九世轮回,历九死九生!这一世,是他的第九世,也是他最后一世。为了活下去,他必须打破禁咒,再造辉煌!
  • The Scapegoat

    The Scapegoat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