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71800000038

第38章 法律文本及条文释解(36)

二、公安机关受理治安案件后的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这是对公安机关受理治安案件后应当如何处理的规定。

治安案件的受理,是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开始,同时,也是开展调查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就行为是否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分别作出处理。本条关于治安案件受理后的处理,主要是指公安机关通过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后,对所涉行为是否违反治安管理作出一种判断的活动。这种判断并不要求对整个案件进行彻底的调查,只需根据受理案件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初步的判断。

(一)公安机关通过审查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对治安案件立即进行调查根据本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源于报案、控告、举报、投案的治安案件受理登记后,应当对有关的材料以及提供的情况进行初步的审查。经过审查,公安机关认为所涉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对治安案件立即进行调查。本条规定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案件涉及的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当然,这时作出的判断是初步的,这里不排除公安机关经过调查以后,确认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涉嫌犯罪的情况。根据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在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就已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立即进行调查”,是指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调查程序,就该治安案件立即开展收集证据、询问、检查等一系列程序。强调“立即”进行调查,主要是考虑治安案件涉及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治安案件立即进行调查,使治安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有利于及时打击违法活动,化解社会矛盾,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实践中,在治安案件受理后,应当注意防止有的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为了部门利益,对自己有利的才管,对自己无利的拖着不管,对被侵害人的疾苦漠不关心,甚至利用办案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公安机关通过审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根据本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源于报案、控告、举报、投案的治安案件受理登记后,通过对有关的报案、控告、举报材料以及投案人提供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治安案件所涉的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本条规定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案件涉及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1)公安机关对有关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案件所涉的行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对此,公安机关应作撤销案件处理;(2)公安机关对有关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虽然案件所涉的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属于其他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案件及时移送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向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报案、控告、举报、投案;(3)公安机关对有关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案件所涉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受理治安案件后,应当认真审查,对是属于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作出判断。这里规定的“告知”,是指公安机关将审查意见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1)所提供的情况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已撤销案件;(2)属于其他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并已移送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或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向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报案、控告、举报、投案;(3)涉嫌犯罪行为并已移送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等。所谓“说明理由”,是指公安机关在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时,应当将上述情况的法律依据及主要事实根据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予以说明。

三、严禁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这是对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取证,严禁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规定。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调查取证是治安管理处罚程序的重要阶段,是办理治安案件的重要环节。调查取证是指公安机关为查明案情、查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收集证据而进行的专门活动。取证包括询问证人、收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调查取证是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前提。只有在调查取证、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才能确定违法行为的性质并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强调依法调查取证,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提高治安管理水平和治安管理处罚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条针对执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公安机关及其办案人员收集证据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要求包括两层意思:(1)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调查、收集证据。程序合法是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这种法定程序在本章节和行政处罚法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如检查要出示检查证,进行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询问笔录要交本人核对,经本人签名或盖章,鉴定应当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调查人员该回避的应当回避等等。在调查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不得违背这些程序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的规定,如果不遵守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无效。同时,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公安机关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从实际出发,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一切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既要收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利的证据,也要收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利的证据。本条规定的“调查”,主要是指通过检查,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证人,对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等手段进行调查取证,是处罚程序的重要内容。

(2)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取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方式获取来的陈述,是陈述人在迫于压力或被欺骗情况下提供的,虚假的可能性很大,极易造成冤案、错案,且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要求不符,必须严加禁止。所谓“刑讯逼供”是指办案人员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陈述的行为。采取“威胁、引诱、欺骗”手段收集证据,是指通过采取暴力、恐吓等非法手段威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证人或者通过许诺某种好处诱使、欺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证人以获取证据。其他的“非法手段”,主要包括违反法定程序检查有关的场所、物品及他人住宅等。办案人员如果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这是对严禁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的保障性规定。虽然法律和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在办案中不得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但实践中有些办案人员还是一味追求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陈述上进行突破,不择手段地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逼取供词或获取有关证据。为了从根本上禁绝此类行为,本法明确规定,对以非法手段收集来的证据从法律上予以排除,属于无效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即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来的证据,或者通过非法检查获取的物证等,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如果依据这类证据对被处罚人作出了治安管理处罚,该处罚无效。被处罚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予以纠正。

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时的保密义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这是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时的保密义务的规定。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责,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有可能涉及、了解有关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而国家秘密一旦被泄露,就会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或者威胁;商业秘密被泄露,往往会给原拥有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利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个人隐私的泄露,则可能会给当事人的名誉造成损害,影响其正常生活,对其带来精神痛苦和心理压力。因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都应当予以保密。这里所说的“国家秘密”,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包括符合上述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属于国家秘密。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关,当然负有保守在办理治安案件时涉及的国家秘密的义务。本条内容属于对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内容的重申。本条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技术配方、技术诀窍、工艺流程等。经营信息,是指采取什么方式进行经营等有关经营的重大决策以及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客户的情况等。商业秘密都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必须予以保护。这里所规定的“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不愿意公开的、与其人身权密切相关的、隐秘的事件或者事实,如两性关系、生育能力、收养子女等。对于在办理治安案件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安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内部的任何工作人员,除工作需要外,都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向外界泄露。

五、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的回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这是对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应当回避情况的规定。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是与公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为了保证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的公正性、合法性和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人民警察利用职权徇私枉法,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的回避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本条第一款规定了三种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应当回避的情形。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主要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被侵害人等。“本案的当事人”,是指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本人即是治安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由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人民警察来办理治安案件容易受感情和自身利益等因素的影响,失去公正性。因此,人民警察不能办理自己涉及的治安案件,而应当主动回避。“当事人的近亲属”,是指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是一方当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回避。否则,也会违反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公正的原则。

同类推荐
  • 河南法学家论坛

    河南法学家论坛

    本书内容包括:参与我国与外国人权对话交流的回顾与展望、刑事立法科学化问题研究、司法改革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担保与破产制度研究、变动中的河南国际法学等。
  •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以服务医学生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为主要目的,涵盖了2012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卫生法规”部分的全部考查内容,每章前有“引导案例”、“学习目标”;每章后附“思考案例”、“思考问题”及相关专业网址,有助于提高学习效果。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刑法分则第6章所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宣讲和普及。
  • 欧盟与德国资本市场法研究(谷臻小简·AI导读版)

    欧盟与德国资本市场法研究(谷臻小简·AI导读版)

    为了加强欧盟金融监管的功能,欧盟在资本市场立法方面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条例和指令,加强了欧盟层面对资本市场的干预和监管,加强了欧盟和成员国两个层面的金融市场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提高了欧盟资本市场监管的力度与透明度。
  • 汉英中国法律词汇手册

    汉英中国法律词汇手册

    编者从全国人大网站上下载七大类三百多部法律文本,参考中国政府网公布的现行法律中的190多部有英文版本的法律文本作为编辑蓝本。根据英汉对照版本,从中选取近两万词汇,依法选词条,借词找例句,以一部法律为基本单位,以条、款、项、目甚至句和段落为最小单位,把所选每部法律,从每条着手,按照法务实践应用,结合法理研究需要,选词择句,保留法律词条,删除生活及其他词汇,校对英语翻译,并按汉字注音规则给词条注上汉语拼音。实用性强,查找便捷,具有较高的出版价值。
热门推荐
  • 这个世界很武者

    这个世界很武者

    我叫罗清,29岁,加班猝死没关系,转世重生带奖励。人生导师高挑妹,刀术师傅长发黑。日行一善有所谓,福佑天报的恩惠。追求幸福别嫌累,苦难人生酸爽味!。。。人生总有不如意,熬过今天有明天。明天你又在期待什么?先定个小目标怎么样?拔刀劈砍四千次如何?来点有难度的嘛,这个只是我十二岁时训练菜单的一个项目。罗清收刀入鞘,该去荒野开始今晚的猎杀。
  • 凤凰女苏晓晓的美丽人生

    凤凰女苏晓晓的美丽人生

    苏晓晓,传说中的凤凰女傲娇,美丽,脾气火爆,智商一流勤奋,勇敢,自信,从不接受嫌弃。上有重男轻女的父母,前有不争气的哥哥。就算有惊人的漂亮,却只相信幸福靠的是努力。从来没有安全感,除了自己从不相信别人。没有资源,没有关系,只有一腔热血和勤奋。靠砸了家里的大门赢得了上高中的机会。靠兼职供完自己上大学。靠不懈的努力和超人的天赋成为海归金领终于华丽逆袭,成为自己的公主。人生格言:既然本姑娘可以靠才能吃饭,为何要靠脸吃饭?直到遇见夏亦辰,那个有着阳光般笑容的大男孩。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心中有一个黑洞。不被重视,一直被伤害的黑洞。亦辰是她生命中最美的邂逅。有了他,苏晓晓终于填上了内心的黑洞。开启了自己的美丽人生。
  • 自己拯救自己:斯迈尔斯成功学(大全集)

    自己拯救自己:斯迈尔斯成功学(大全集)

    《自己拯救自己:斯迈尔斯成功学大全集》以一句古训“自助者,天助之”贯穿始终,通过历史上各界名人的具体而生动的事例,讨论了人生哲学中诸如勤奋、勇敢、信念、诚信、金钱观等等,着重教导年轻人正确地认识自我、塑造自我、完善自我。斯迈尔斯一生写过20多部著作,其中最广为流传的除了《自己拯救自己》之外,还有《品格的力量》《金钱与人生》《人生的职责》等。主要探讨人生的成功与幸福,关于良知,关于道德,关于自由与责任等等。斯迈尔斯在研究了历史上多个国家、多个领域的成功者之后发现,在人类文明中,存在着一些历久弥坚的优秀品质,它超越时代和地域,不断地引导着人们走向成功和幸福。
  • 老岸

    老岸

    作为江苏省作家的领军人物,全国极具影响力的女性作家,范小青三十多年来笔耕不辍,写下了一大批有社会影响力的作品。《范小青文集》是其作品次结集出版。文集基本涵盖作者三十多年创作的中长篇小说精华。范小青确实是个洞悉人生秘密的作家。这话看似平易,其实是个相当高的标准。她写过很多关于江南、小巷、古城、日常生活的小说,写得冲淡而宁静,这就是范小青所要表达的独特文学境界。本册为《老岸》:没有凌乱如麻的琐事堆砌,却宁愿被人心的逻辑所裹挟,与平民的生活分享不能预知的疑难中,寻找着心的皈依。范小青,女,江苏苏州人。1978年考入苏州大学中文系学习,1982年毕业留校,担任文艺理论教学工作。1985年调入江苏省作家协会从事专业创作。现为江苏省作协主席、党组书记,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1980年起发表文学作品,以小说创作为主。已出版长篇小说17部,中短篇小说近300篇,电视剧100多集。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女同志》、《赤脚医生万泉和》,中短篇小说《城乡简史》、《我们都在服务区》、《嫁入豪门》,电视剧《费家有女》、《干部》等。
  • 佛说灭除五逆罪大陀罗尼经

    佛说灭除五逆罪大陀罗尼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密室困游鱼(《蜜汁炖鱿鱼》姐妹篇)

    密室困游鱼(《蜜汁炖鱿鱼》姐妹篇)

    热血电竞言情文,《蜜汁炖鱿鱼》姊妹篇,讲述了吴白和艾情的恋爱之路。他们这群人,平均年龄二十岁左右,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五六岁,却在世界各大赛事、在所有专业论坛永久留下了名字。中文的,英文的,数字,或是只是一个符号代称,他们都是当之无愧的传说,因为,他们已经书写了一整个电子竞技时代,而这个时代,将永不落幕。——是她,让他从一个对电竞毫无概念的人成为人人仰慕的“神之左手”。他用第三百个冠军和她换一个开始的机会。
  • 腹黑王爷的小狐妃

    腹黑王爷的小狐妃

    传闻,东辰帝国有一个权重两朝的王爷,他俊美无双、战绩显赫,百姓心中的战神;传闻,他冷酷无情,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皇帝也要敬让三分;传闻,他带回府一只小狐狸,被视为心尖宠,见此狐,如见他。他不把世人放在眼里,却把她放在了心上。从此情根深种,宠妻成瘾。
  • 王卫的谜:顺丰的那套办法

    王卫的谜:顺丰的那套办法

    本书还原了王卫带领顺丰从起家到扩张壮大的全过程,他看似简单的创业历程中每一步都走得那样辛苦却踏实。在顺丰的种种成就和动作背后,一个踏实低调、沉稳专注的创业家王卫逐渐浮出水面。
  • 喜欢你就像海

    喜欢你就像海

    周卓第一次看到江夏,感觉她就是一个唯唯诺诺的吉娃娃,后来,他才知道,她会为了徐哲——他的室友,脸红。他很烦她,因为她老是问徐哲的事情,可是,他也不忍心看她难过,惹不起,总是躲得起的。
  • 我们的二次元世界

    我们的二次元世界

    穿越二次元,斗罗,斗破,约会大作战,万界穿梭,吾为主宰(作者萌新,第一次写书,如果有写的不好的,望海涵,并在书评区评论,我会看情况采纳)开头斗罗篇无力,可以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