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民国26年(1937)7月,日本军队全面发动侵华战争,之后陕西境内包括潼关、渭南等地,连续遭到日军飞机的轰炸。此间,为防范空袭,减少区域损失,渭南县成立了防护团,县长兼任团长,负责组织消防抢救、避难管理、交通管制等事宜。民国29年(1940),在渭成立陕西省第31防空监视队,配备队长、情报员、通信员、司书及哨长、哨兵等20余人;设观察哨所四个,分驻县城、故市镇、崇凝镇等处。监视队(哨)一旦发现敌机,立即通知各乡镇,并速告邻县,同时上报省防空司令部。境内的空袭警报信号,由设置于城墙东南角的古钟发出,连续鸣钟为敌机来袭,间断鸣钟为解除警报。抗日战争结束后,原地方防空机构自行撤销。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1950年10月,国家作出《开展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同时建立防空领导机构。1953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工作会议,确立“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指导方针,把人防列为公安工作的一项任务,将各级人防办事机构列入公安系统。自1954年起,渭南军分区在渭南、华县、华阴等六县选择制高点,分别设立民兵对空观察哨。1956年9月,渭南地区人民防空机构在渭南县境建立。1958年12月,地区防空机构撤销。1962年,成立渭南专区人民防空指挥部。1965年,按照陕西省人民委员会转发国务院批转中央人民防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的要求,渭南县建立人民防空办公室,并制定出人防工作基本规划。1969年,毛泽东主席发出“要准备打仗”的指示,多次强调要抓好城市防空工作。
这年10月,渭南县革命委员会战备领导小组成立,下设战备人防办公室。
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区人防工事建设,进行“三防”(防原子、防化学、防生物武器)教育,训练防空专业队伍,战时组织人员疏散隐蔽等。
1970年,又增设战备训练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战备和民兵军事训练工作。
1972年春,兰州军区确定渭南县为省人防重点县(市),从此渭南地区人防工作的重心移至渭南县。1973年,县战备领导小组下设的人防办公室、训练办公室合并为战备人防办公室,配干部21人。1974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健全人民防空领导体制问题的通知》精神,县人防机构改为渭南县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办公室。1982年,县人防机构再次更名并改编,称渭南县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政办财务组、后勤物资组、工程技术组、通信指挥组,编制干部11人、职工8人。1984年,在渭南县改市(县级)以后,早年建立的渭南地区人防机构撤销,其所属通信站移交渭南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当时机关编制17人,通信站7人。1990年,渭南市人防办有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7人。1993年6月,市人防办设指挥宣传组、工程平战组、财物管理组和政办组,行政编制10人,下属通信站仍配备7人。1995年5月,渭南地区改为渭南市(地级),原渭南市(县级)随之改为临渭区。此时,前渭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改称为临渭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人员编制未变。1996年7月31日,渭南市(原渭南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成立,临渭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撤销,其人员、物资等整体移交市人防办公室。
二、宣传教育
民国年间的防空教育,主要以西安市为中心辐射其他区域。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台湾国民党飞机骚扰内陆地区,各地结合政治教育,以反特、反空袭、反细菌战为内容,不断开展防空宣传教育活动。1965年,美国侵略越南战争升级,严重危及中国国土安全,全县组织民兵群众进行了包括防空知识在内的形势战备教育。1969年珍宝岛事件后,贯彻毛泽东主席“要准备打仗”的指示,城区和乡镇采取收听广播、放映电影、举办图片展览、召开报告会议、组织骨干培训等方式,广泛开展全民性的战备(防空)教育。从1970年开始,尤其是渭南县被确定为省人防重点县(市)后,以“三防”(防原子、防化学、防生物武器)为主的教育活动,在辖区机关、厂矿、学校等单位全面展开。与此同时,加强了对民兵的防空知识教育和军事技能训练。1984年,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人民防空条例》,人防办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宣传学习。1988年,渭南地区在育红中学开展“三防”
教育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1991年,人防办与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城区初级中学普及人民防空教育的通知》后,九所初级中学陆续展开教育活动,使5000多名中学生通过实用学习,基本达到“一懂三会”(懂防空基本知识,会防护、会演练、会制作简易自防器材)的要求。至1995年,辖区所有初级中学均普及防空知识教育。1996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临渭区政府积极协调部门和单位,结合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以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实例为启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增强干部群众的人防观念,切实提高其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的自觉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人防、理解人防、支持人防与建设人防的良好氛围,有效促进了人民防空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防护工程
在民国25年(1936)的西安事变中,国民党南京政府派飞机轰炸渭南火车站等处,由于无任何防护设施,人员财产损失较大。抗日战争时期,日军飞机对西安、渭南等地轮番进行空袭,人们多以地窖、土崖坑或古城墙周围刨挖的洞穴藏身躲避。因历史条件所限,防空手段低下,民众生命财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新中国成立后,辖区人防工程建设,大致经历了群众性运动、有计划建设和调整改革几个阶段。整个防空设施,在发展建设中逐步更新,日趋完善。其工程类型,由窄小的地洞、连通道到宽敞的掩蔽部、附建地下室;工程结构,由土、木、砖式到石、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式;工程等级,由简易级到抗强压和辐射的高等级;工程用途,由单纯战备设防到平战结合的多功能化。
1969年,根据战备形势任务需要,全县掀起开挖防空洞的群众热潮。
城区机关、学校、街道、工矿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一些生产队,纷纷行动起来,男女老少齐上阵,全民动手搞人防。据《渭南县兵要地志》载,至1970年6月,城区建地下室11个,挖地道、坑道2539条,修掩体3678个。
防空设施按每米1人计,可容纳37950人。
1972年,渭南县被列为省人防重点县(市)后,地、县联合成立的渭南城区人防工程指挥部,本着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与自力勤俭的精神,着手修建“能藏、能打、能生活、能生产、能机动疏散”的“五能”防空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