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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中庸》的哲理(2)

其次说明至诚如神。《中庸》说: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

这虽是一派迷信的议论,却也有它一番道理。《中庸》以为“诚”是充满在宇宙之间的,只看个人对于“诚”的表现如何,就可以决定个人的休咎。国家是由个人相集而成的,因此也可以决定国家的休咎。于是《中庸》提出一个“前知”。就上面的话看来,“前知”分作两类:一、关于国家,二、关于个人。但这两类的“前知”,《孟子》书里都有提到。关于国家方面的,如云:

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公孙丑(下)》)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尽心(下)》)孟子相信运会之说,以为“名世者”之出,可以“前知”,虽不像《中庸》说得那样逼真,然而也是说明“前知”是可能的。还有关于个人方面的,如云:

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嘹焉;胸中不正,则眸子吒焉。(《离娄(上)》)

孟子以为在个人身上的,也可以“前知”,就是从个人身上的眸子去观察。这便是《中庸》所谓“动乎四体”。《中庸》根据《孟子》的“前知”之说,说明国家和个人两方面都可以“前知”,而一归本于“至诚之道”。不过《中庸》又增加些古代阴阳家的思想,而有“见乎蓍龟”之说,也许是《中庸》撰成时阴阳家思想正盛行的缘故。以上是说明“至诚如神”的道理。

其次说明至诚无息。《中庸》说:

故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

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如此者,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

这是《中庸》的宇宙观的暴露,即是说明宇宙之所由发生。《中庸》以为表现“诚”的功夫要做得不问断,不间断就可以长久地做下去,能够长久地做下去,就可以在事物上得到征验。既在事物上得到征验,就可垂之于无穷。凡可以垂之于无穷的,就没有不弥漫到上下四方的,于是有悠久、博厚、高明之说。博厚载物,是指地而言;高明覆物,是指天而言;悠久成物,是就永远发展而言。所以《中庸》说:“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当表现“诚”的功夫的时候,只一味尽力表现,但是结果可以在事物上得到征验,可以垂之于无穷。是谓“不见而章”。又当表现的时候,是由于吾心之静,但结果可以引起万物的变化,是谓“不动而变”。

又当表现“诚”的时候,并不必有所作为,但结果却是无不为。是谓“无为而成”。这都是说明至诚之道,发于隐微,而其所成就却是不可限量的。

所以《中庸》继续地说:

天地之道,可以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鼋鼍蛟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诗》云:“维天之命,于穆不已。”盖日天之所以为天也。“于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

盖日文王之所以为文也,纯亦不已。

至诚之道,可以一言尽,便是“为物不贰”。“不贰”即是纯一不杂,因此,朱晦庵解作“所以诚”。“为物不贰”,正是“生物不测”的原因。

譬如昭昭的天,可以系星辰日月,可以覆万物;一撮土的地,可以载华岳,振河海;一卷石的山,可以生草木,居禽兽,兴宝藏;一勺之水,可以生鼋鼍蛟龙鱼鳖,又可以殖货财。这都是说明至诚所招致的结果。所以至诚是“无息”的。“无息”和“不息”略有分别。“不息”是说明不问断,“无息”是绵延进展,无有已时。二者虽然义有相关,可是这一段话,注重在“无息”。天之所以为天,就在“无息”,所谓“天行健”。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也是说明“无息”的意思。因此,《中庸》引《诗经》“维天之命,于穆不已”作证。但我们要知道:

“不已”只是由于“不贰”,即是由于“纯”,所以又说:“纯亦不已。”以上是说明“至诚无息”。

上面所说的三点是分别说明,道理却是一贯的。能够透彻了以上的三点,便发为事功,施诸化育,无往而不可。所以《中庸》对至诚作这样的结论:

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倚?

“夫焉有所倚”,是说无所倚著于外物,就是说只有表现一己的“诚”,便可达到上述的目的。

第二、致曲

《中庸》一面用全力说明至诚之道,一面又说明致曲之道,其处心积虑,可谓无微不至。《中庸》说:

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

“致曲”谓由表现一端的“诚”,以达到“诚”的全体。“致”有“推广”、“扩充”之意,“曲”有“一端”、“一偏”之意,“致曲”谓由一端扩充到全体,由一偏推广到一般。孟子认侧隐之心为仁之端,羞恶之心为义之端,辞让之心为礼之端,是非之心为智之端。如果这四端能扩而充之,便足以保四海。这是孟子所认定的四端。若在《中庸》,则以为只须把一端扩充,便可以推广到全体。因为这一端也是全体的“诚”的一部分,所谓“曲能有诚”,这一端的“诚”虽是全体的“诚”的一部分,却是这一部分也含有全体的“诚”的本质,所以也能达到“至诚”的境界,能造到“化”的功用。但由一端的“诚”达到“能化”,须经过怎样的路径呢?《中庸》以为“诚”是有诸中必形诸外的,所以“诚则形”。既已发而为形,也就可以见到形后面的性。孟子说:“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践形”即是践性,因为性著于形。所以《中庸》说:“形则著。”既已性著于形,则由形的显著即有一种教诲人的力量。孟子说:

“教亦多术矣,予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不屑之教诲”,即是示以不屑教诲的“形”,与以不屑教诲的颜色。明是修道,示道可由教而人,所以说“自明诚谓之教”。这段话是说由形的显著可以有“明示人”、“昭示人”的效能。所谓“著则明”,既已明示于人,便容易使人发生感动;既已发生感动,便容易由感动而起变异,既已起了变异,便可使之同化。这是说明由一端的“诚”而到“化”的过程。如果已经到了“化”的境地,便由一端的“诚”达到全体的“诚”了。可见“致曲”亦能达到全体的“诚”。其实“致曲”的功夫,虽不比至诚之道高明,却是比至诚之道重要,因为在一般的人,只能望其“致曲”。如果人人能表现一端的“诚”,则充满宇宙之内,便无往而非“诚”了。孟子说:“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

这不是很显明地说明“致曲”的重要么?

现在请说明《中庸》第二项的基础理论,便是中与和。《中庸》说: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段话是说明体和用最重要的道理,与前面所说,体系上是一贯的。

“喜怒哀乐之未发”,是就体说;“发而皆中节”,是就用说。体不离用,用不离体,故喜怒哀乐在体和用两方面都有,只是一个已发,一个未发而已。一般人讲体用,以为体和用是截然二物,或是彼此绝不相关,殊不知这种讲法完全错了。要知体用之不同,只在已发未发,在本质上是没有差别的。未发时是本质,已发后便是本质的发展,何尝有本质上的差别呢?

在未发时并不是没有喜怒哀乐,也不是与已发的喜怒哀乐有不同。这些都是讲体和用时所不可忽视的要点。苟子讲心,和这里所说的已发未发,正有互相发明之处。《苟子》说:

人心譬如磐水,正错而勿动,则湛浊在下,而清明在上,则足见须眉而察肤理矣;微风过之,湛浊动乎下,清明乱乎上,则不可以得本形之正也。心亦如是矣。

所谓“正错而勿动,则湛浊在下,而清明在上”,便是未发前的状态。

所谓“微风过之,湛浊动乎下,清明乱乎上”,便是已发后的状态。并不是未发前没有“湛浊”,也不是已发后没有“清明”,“湛浊”和“清明”,是在两界都有的。只是一个“湛浊在下,清明在上”,一个“湛浊动乎下,清明乱乎上”而已。以上是泛言体和用的关系。在《中庸》所说的“中”是“体”,所说的“和”是“用”,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所说的“和”,乃是“用”的一种境界,因为喜怒哀乐已发后,有中节的,也有不中节的,中节的谓之“和”,不中节的便不得谓之“和”了。这样的议论,在儒家他种著作里面是不常见的。

《中庸》一书,是讲性情的关系最精的。我以为“中”是说性,“和”是说情。性是未发的,无有不善,情是已发的,有善有不善。而所谓“和”,乃是已发的情之善的。《中庸》一书,有许多地方是根据《孟子》的见解,而作进一步的阐明,讲到性情,也是这样。孟子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又说:“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孟子的意思,是说性是无有不善的。情为性之动,也是“可以为善”的,孟子似乎完全就善的一方面说话,没有想到情的发动也有不善的。若《中庸》便不同了,《中庸》说:“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当然不中节便不得谓之和了。《中庸》讲情,含有中节不中节两方面,其态度就不像孟子那样褊狭而固执了。后来唐代的李翱把《中庸》上中和的道理发挥颇详尽,虽然他是站在禅家的立场说话,却是有些地方说明得很透彻。他在《复性书》上篇说道:

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喜怒哀乐爱恶欲七者,皆情之所为也。情既昏,性斯匿矣。非性之过也……虽然。

无性则情无所生矣。是情由性而生,情不自情,因性而情;性不自性,由情以明。圣人者岂其无情耶?圣人者寂然不动……虽有情也,未尝有情也。然则百姓者岂其无性者耶?百姓之性,与圣人之性弗差也。虽然,情之所发,交相攻伐,未始有穷,故虽终身而不自睹其性焉。

这段话可看作“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的注脚。“情不自情,因性而情”,因为喜怒哀乐含于未发之中;生不自性,由情以明”,因为喜怒哀乐见诸已发之和。何以圣人有情而未尝有情?因为他能保持“未发之中”的状态;何以百姓情之所发而不自睹其性?因为他不能保持“中节之和”的状态。所谓“百姓之性与圣人之性弗差”,便是已发时有喜怒哀乐,未发时亦有喜怒哀乐。李翱这段议论,可谓能抉发中和的要旨,而性情之关系,自是益明。

《中庸》既以中庸名篇,便是专发挥体用的道理的。“中”是体,“庸”便是用。《庄子·齐物论》说“庸也者用也”是“庸”字最好的解释。儒家一部讲体用的书,却没有人懂得。《中庸》讲体用,并不能说如何的高明,不过讲体用通常的道理,却大体是对的。宋儒程、朱一班人,好自作聪明,把《中庸》随意乱解,看来实觉好笑。程伊川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用“不偏”、“不易”解中庸二字,是何等浅陋的见解。试问世间哪里有“不偏”、“不易”的那么一回事?《中庸》上明明说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不是很显明地告诉我们,“中”是一种“未发”的状态么?“未发”的状态何尝是“不偏”呢?他们的误解,是由于《中庸》上有这么一段话,所谓“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这段话实际上都是讲“和”,并不是讲“中”。

无太过与不及,便是“发而中节”,这是说明“和”的重要的。因为在未发时,便看不到太过与不及,既已看到了太过与不及,便在已发之后了。

“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意思是说:“人莫不有喜怒哀乐也,鲜能发而中节也。”发而中节,就不会到太过或不及的地步。这与“不偏”有什么关系呢?至于讲到“不易”,更是说谎。《中庸》的重心,就在变易,就在由动而变,由变而化。譬如讲“生物不测”一段,是何等看重变易、变化的道理!《中庸》说:“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

所谓“川流”,所谓“敦化”,正是尊重变化的议论,何尝是“不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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