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21岁的我开始在北京打拼。那时,我没有钱租有暖气的楼房,我住四面透风的平房,晚上下班回家,电饭锅里冻了一锅敲都敲不碎的厚冰。我插上电源,冰水化成50℃的热水,将冻成红萝卜一样的双脚浸泡在热气升腾的热水里,冷热相接,侵入骨髓的麻醉让我相信世间幸福无非就是在-10℃左右的寒冬里,在屋里和屋外相差无几的小屋里拿50℃的热水泡脚。
那时,我不愿回清冷的家,总是在繁华的东四街头看人影攒动。夜色渐浓,我躲进三联书店,在靠墙的楼梯上倚墙而坐,一晚上一本《活着》、俩晚上一本《情人》、仨晚上一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太多寒冷孤单的晚上我在这里的第三个台阶上度过。
曾经有人问我,如何打发那些别人看来寂寞无聊的时光?
“找本书看吧,看书的时候你不会觉得孤单。”我说。
四年前,我曾经搬到远离城市的郊区,搬进了楼房,虽然很旧,但冬天的时候,我不用将自己埋藏在厚厚的三层棉被里还冷得哆嗦。
我可以在星期天的早晨,看到门前的一条小河上逐渐升起的太阳,看四周农家院子里袅袅升起的炊烟。看久了,就自己也买来棵白菜,想当然地和土豆炖成一锅不分你我的糊涂菜。这也就是当年我理解的幸福生活了。
这个偏僻的地方,几乎没有公共汽车,每天我在月亮还没有下班的时候就出发了,疾步如飞地走上25分钟,才到了最近的车站。虽然-星星已经很疲惫了,但这里已经站满了像我一样眉毛上沾满白霜的等车人。
我们焦急而冷漠地互相打量对方的实力,因为片刻后,即将展开一场激烈的挤车抢座位的表演,我总是被人用一笔带过的眼神一扫而过。是的,我单薄瘦小,即使穿上厚厚的大衣,也显得底气不足。令我担心的事总是在周一的早晨和周五的晚上发生,这是人们赶车的两个最高峰,我不止一次地被无数疯狂的人们挤下车。
三年前,我终于又进城了,大有一种“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的感觉。那时我在中粮广场上班,就住在对面国际大厦后面的胡同里,繁华与落寞就是这样有意思地并存着。每天我迎着朝阳上班,披着星月回家,以至于胡同里戴红袖章的老太太会用狐疑的眼光上下打量我:
“姑娘,你是干什么工作的?”
我慌忙整理衣袖,一脸正色道:“大妈,我是做广告设计的。”
“广告设计,广告设计是设计什么的?”
我才忽然想到当时流行的一句名言:“夜晚出行三种人,妓女、嫖客、广告人。”
忽然又想到当年像张爱玲一样的单身女子独自生活的种种不易。于是游说大学同学Aimy和我一起住。孤独太久的我,和Aimy形影不离,惹得同事们私下猜测,我和Aimy都“北大荒”着,一点儿都不着急,是不是性取向有问题。“北大荒”就是对我们这些奋斗在“北京”,接近“大龄”,仍然“荒着”的女子的经典称谓。
我们也曾试图为自己创造“艳遇”的机会,但是后来发现,每天工作12个小时,一回家只想一把把自己扔在床上,如何能奢谈那费时费力的感情问题?
两年前,我终于决定买属于自己的房子了。我在父母的倾力援助下,花尽了口袋里的银子,终于如期安坐于温暖干燥的铺着淡黄色桌布的餐桌前,享受自己亲手下厨煮出来的清汤挂面。想着这些年的点点滴滴,更觉得这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来之不易。
晚上,我偶尔会用柔软的床单裹紧自己,敷上厚厚的面膜回忆多年前长长的梦想:买来好多好多书,放在任何伸手可及的地方,最后再放进我灵魂的黑洞里。现在我终于拥有了一整面墙的书柜和满满一书柜的书,但是我却发现很少去碰它们了,我要出去和朋友吃饭,要去酒吧和同事拉拢感情,要去SOCO看最新品的兰蔻香水上市。
一年前,我终于遇到了一个可以将我冰凉的脚暖在手心的男人。
我们相遇在地铁站,猛烈的沙尘暴将刚出地铁口的我一下撞进了他的怀里。他普通得像每一个穿着黑色风衣进出地铁的男人,直到他抱定我,我才感到久违的温暖。来不及看清他的脸,我就想,就是他了。
多年寂寞之后,我更乐于享受那些水到渠成,不用挣扎也无须争取的爱情。
我们像燕子衔泥一样一点一点购置新居里的东西。装修了整整半年,一切无不是我精挑细选的,一切无不是简单明亮的,就像我现在的爱情和生活,节制而内敛。
多年前的一个伟大的难以实现的梦想:我要一个不大的房子来装很多很多的爱。每天我裹着爱睡去和醒来。
今天,那个梦就在伸手可触的手边。